长沙市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督导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2022-09-06 13:33杨昭昭
大众文艺 2022年15期
关键词:督导组督导语言文字

杨昭昭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长沙 410000)

一、中小学语言文字督导制度的形成及发展

中小学作为我国教育的基础阶段,净化语言环境、推广使用普通话,正确使用规范汉字等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在中小学教育阶段显得尤为重要。为更好地保障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期发展,2013年8月,教育部教育督导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首次提出在中小学校进行关于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督导。2015年8月,国家语委、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又研究制定了《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其中明确提出“普通话、规范汉字成为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列入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

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是中小学阶段语言文字规范化发展的必要保障,也是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家对普通话、规范汉字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在这一背景之下,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于2017年研究并制定了《湖南省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从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教育教学、宣传普及、科学发展五部分对中小学提出了具体的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要求。

这一指导标准实施5年后,目前中小学语言文字督导实施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应取哪些相应的措施及发展对策?带着这些疑惑,笔者走访了长沙市五所中小学,制定、发放语言文字督导工作测试问卷100余份,随机访谈中小学教师20余人。通过调查可以看出,语言文字的督导工作对推动学校普通话、规范汉字的使用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二、长沙市中小学语言文字督导工作存在的问题

1.督导评估制度不够完善

自从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纳入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之后,湖南省语委与,积极探索,开展了不少行之有效的中小学语言文字督导工作,省内出现了一大批优秀的中小学语言文字示范单位。然而,面对新时代复杂的语言文字环境,督导评估体系却显得不够完备有效。

查阅《湖南省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可以看出,这一《指导标准》基本创建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基本评估指标》之上,并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指标,不少二级指标仍停留在宏观指导上,缺少具体规范及标准。如二级指标“规范意识”中规定“学生有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高年级学生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这一指标概念模糊,界定不清,在实际督导评估中很难具体操作。诸如此类缺乏明确要求的评估指标,势必导致督导人员在实际督导过程中的不严谨和不规范,进一步影响了语言文字工作的准确督导和评估。

其次,督导评估的《指导标准》缺乏针对性。在语言文字督导评估过程中,参与评估的长沙市中小学使用的标准都是统一的,学校自评与语委评估的衡量体系也完全一样。必须承认,统一的督导评估指标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评估过程中督导成员的随意性或主观性,为评估提供了参考标准;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不同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能力、师资力量、生源构成都不尽一致,一旦评估标准成了一把统一的尺子,就无法衡量出不同学校的差异性、个性化,更无法做到有针对性的督查与指导。

2.督导评估主体过于单一

在长沙市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过程中,由督学和语言文字工作专家组成的督导组会事先给抽查的各中小学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按照通知书中的要求形成自评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给督导组审核,然后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组成员再进行实地考察。学校自评从自我审查出发,有利于学校根据要求发现自身的不足与优势,督导评估则能从客观外在的角度审核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出整改方向。

然而,各中小学学校作为被督导对象,是否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在各项综合性教育评估中占重要地位,督导评估结果直接与学校等级、评优等荣誉挂钩,这种自上而下的压力使得学校在自评中更多是“报喜不报忧”,自评报告主要集中展示自身在语言文字工作所取得的种种成就,在一定程度上选择性忽略自身的不足或工作的困难,自评报告很难发挥真正有效的作用。另一方面,语言文字督导组实际上成了督导评估中的主体力量,缺少外在专家、学校一线教师、家长甚至学生的共同参与,评估主体过于单一,督导组成员督导工作压力大,对象多,很难深入了解被评估对象,也无法在实践中核实各项报告材料的可信度,由此形成的督导评估结论缺少一定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3.督导评估内容不够全面

《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中规定,督导评估过程需要督导组进入各级中小学校,对其自评报告现场进行评价在这个过程中,语言文字工作督导与其他教学督导工作类似,主要起着督促、指导、检查、激励、评估等功能;而在督管过程中,则主要起着信息沟通与反馈、咨询等功能。

笔者在对长沙市中小学校长及教师进行访谈调查中发现,参与评估工作的教师提出督导组在进行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时主要是听取学校领导的工作汇报,查阅相关书面材料,检查校园环境、听取公开课等方面,督导的焦点集中在评估量表体系的完成程度上,并没有真正深入到校园,联系一线教师及学生掌握真实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在调查中不少一线教师甚至根本不清楚还有语言文字督导工作。这种“重指标轻现实”的督导流程时间短、任务重、形式主义强,往往导致被评估的中小学校花费大量时间在对照指标制作报告、补齐档案材料、准备公开课堂等方面,评估走走过场,无法满足语言文字督导工作发展的需要。

此外,从对长沙市中小学调查来看,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内容的范围较为狭窄,不够全面。语言文字工作督导组在督导过程中,仍以教师普通话水平、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用语、用字和书写规范作为督导评估工作的中心,内容和衡量标准较为陈旧,忽视对教师学生综合提升语言文字能力的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督导。

4.督导评估结果缺乏长效性

督导工作包含了“监督”和“指导”两方面内容。在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过程中,督导组一方面要根据相关规定督查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工作完成质量如何,另一方面,也要从自身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出发,对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专业化的指导意见,提出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发展建议,从而促动学校、教师、学生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持续性发展。然而,这一“指导”内容在实际督查中却常常被忽视甚至遗忘。督导组在督导工作结束后,出具的意见书过分强调监督结果,只重视寻找中小学在语言文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却忽视了对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提升和发展的指导。其实,对于中小学而言,发现自身问题仅仅只是第一步,他们更渴望知道的,是未来语言文字工作如何更有效地开展,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重要阵地,如何有特色的发展自身的语言文字工作。

另一方面,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评估所形成的督导意见并非评估过程的最终结果,学校对于督导组提出的合理化意见是否整改采纳,才是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真正价值所在。然而在长沙市中小学调查中,不少学校并没有重视和运用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意见书的建议,有些学校并没有就意见书中提出的问题形成实质性的提升措施,有些学校的整改措施最终落实情况不得而知。语言文字工作督导组缺少定期跟踪回访和持续监督,无法让督导意见发挥实效,降低了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意见的警示作用,从而影响了语言文字工作督导工作的最终成效。

三、长沙市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机制的建议

1.提升意识,建立健全语言文字督导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的达标建设是综合教育考查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部分,也是我国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对各中小学进行督查的过程中,最为重要也最为基础的是建立健全的语言文字督导制度。只有一个科学、规范的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才能客观反映情况,确保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方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可以科学借鉴其他教育专项督导方法,学习教育督导制度的优秀经验,结合语言文字工作的特点特色,尽快建立一套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专项督导评估模式;另一方面,语言文字工作者还应该积极研究国家语言文字督导评估政策,依照语言文字督导工作中出现的当前现状和客观情况,总结实际评估中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教训,优化目前督导体系中的不足,扩展语言文字评估系统的内容,丰富具体评估细则,建立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的语言文字督导制度。

2.有机统筹,多元拓展语言文字督导内容

在对长沙市中小学的走访中,不难发现,不同学校的师资队伍、教学能力、学生水平都是不同的。这就要求我们在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中,既要统一标准,又要有机统筹,不仅仅局限于听自评报告、听公开课等老方式老套路,还可以深入教师、学生、家长之中,实地了解该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真实水平和实施情况。在督导内容中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方法,引入自我诊断评价、同级学校评价、学生家长评价等等多维内容,而面对不同水平、不同类型的学校,又要注意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鼓励各中小学根据自身特点发展。

其次,督导工作除了评估之外的另一个重要工作则是指导,“督”可以说仅仅是手段,而“导”才是目的是根本,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评估也不例外。在督导评估工作完成之后,语言文字工作督导组除了形成书面整改意见之外,还可以充分利用工作会议、专题研讨、专家讲座等形式,帮助中小学分析自己学校特色,了解自身不足和优势,制定未来发展计划,提供各项参考意见。在与中小学共同讨论、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协力制定出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语言文字发展规划,从而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给中小学校提供更多交流和改进的机会,以谋求学校更好地发展。

3.优化队伍,全面提高语言文字督学素质

对中小学语言文字进行督导评估是一项专业化要求很高的工作,进行督导的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这些素养包括过硬的语言文字专业知识,其次,督导人员需要熟知与国家语言文字相关的政策法规,掌握在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中的各种方法以及理论;此外,作为评估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还要熟悉中小学的教学及管理工作。教育督导工作是政策性、法制性、综合性、实践性、理论性、指导性很强的行政监督工作,只有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督学队伍,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首先,必须严格保证语言文字督导组的整体素质,完善任命督导成员的选拔制度,提高督导成员入职条件,使得督导组成员年龄结构合理,学科构成合理、职称能力合理;其次,在队伍组建完成后,还应该进行统一的职前培训,侧重于培养督导人员学习国家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培养督导人员掌握一定的中小学教育知识和管理知识,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为督学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提供保障;最后,密切联系语言文字督导评估的工作实际,紧扣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展开研讨,使督导人员真正成为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的业内专家。

4.丰富渠道,立体构筑语言文字督导网络

语言文字工作之所以要专项督导,是因为语言文字有其发展的特殊性,它不仅仅作用于中小学校的每一位教师学生及工作人员,还可借由学校这一阵地辐射到与之相关的千万家庭,从而影响我国整体国民素质的提升和发展。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评估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语言工作部门去独立完成,而应该建筑立体的开放的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学校自评、家长评价、社会评价等多方面能量,让尽可能多的大众参与到对中小学的语言文字督导工作中来。

首先,要提高中小学对自我评估的重视程度。学校作为评估主体,最了解也最清楚自身语言文字工作情况,各中小学校长和管理部门应该认识到,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评估不仅仅是来自上级部门的一次检查,而是其对自身语言文字工作的充分整理和自我反思。其次,对于中小学语言文字的评估,还可以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使他们参与到语言文字的督导工作中来。家长作为监护人与中小学生朝夕相处,能够更充分更直观地了解到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在评估工作中可以直接邀请家长代表直接参与督导评估,也可以采用问卷调查、信息收集等间接形式,充分听取家长对于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最后,也可以引入社会第三方考评机构,统筹规划,形成齐抓共管的多元立体语言文字督导网络。

5.注重反馈,持续跟踪语言文字督查报告

注重语言文字督查报告的反馈情况,跟踪学校问题整改情况,是保障督导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措施,更是构建语言文字长效发展机制的必要手段。评估工作不是评完即止,估完即忘,而是一个持续的、动态的发展性过程。一方面,必须建立健全语言文字督查制度,要求被督导的中小学校必须对语言文字督导报告做出相应回复,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拟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或发展计划,以书面汇报的形式提交督查组审核通过。另一方面,针对目前中小学语言文字督导评估调查报告运用缺失的情况,督导组应该坚持常态化的视察走访,定期检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改措施的开展情况,强化与中小学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面向社会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不重视的中小学校,还应制定相应的督导问责制度,以促进整改,将整改报告落到实处,从而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促进机制。

结语

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我国教育督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优质高效地展开语言文字督导工作是新时期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战略举措。从长远来看,要提高中小学语言文字能力,优化中小学生语言文字素养,我们必须积极制定语言文字督导制度、完善语言文字督导内容、丰富语言文字督导途径,从而促使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为提高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构建社会良好和谐的语言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①教育部.国家语委《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

②③湖南省语委《湖南省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④万思志.高等学校教学督导制研究综述[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3):52-53.

⑤穆岚.教育督导人员的职业性质与职业素养教育探索[J].教育探索,2007(4):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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