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2022年7月11日发布)
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年度≤6,品种穗瘟损失率最高级≤7级。除此之外,不能高感其他2种及以上主要病害(白叶枯病、稻曲病、纹枯病等)。
不超过安全生产和耕作制度允许范围。
年度结实率<70%的区域试验点≤3个。
品种年度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点占总试验点的比例≤20%。
抗旱级别≤5级。
同一品种在不同试验年份、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应<2个。
申请审定品种应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 = 2个的,需进行田间小区种植鉴定证明有重要农艺性状差异。
与对照同等级品质,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均比对照品种增产≥4%,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均≥65%。比对照品质差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例≥75%。
品种分类。抗病品种稻瘟病抗性达到中抗及以上。优质品种品质达到《食用稻品种品质》(NY/T 593—2013)优质食用稻标准。
产量指标。绿色品种抗性达到1~3级且与对照同等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增产≥3%;达到3级但低于对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增产≥5%;达到3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3%;达到1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5%。
优质品种品质达到部标1~3级且与对照同等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增产≥3%;品质达到部标3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域试验增产≥1%;达到部标2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3%;达到部标1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5%。
绿色优质品种稻瘟病中抗及以上,且品质达到部标2级并优于对照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5%;稻瘟病中抗及以上,且品质达到部标1级并优于对照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7%(2021国家标准)。
以上品种的生产试验产量指标,与区域试验增减产幅度相一致。
陆稻、糯稻、多年生水稻、有色稻(紫米、黑米、红米、黄米等)、加工型、软米、高寒稻。
加工型品种(直链淀粉>23%)。与对照同等级品质,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均比对照品种增产≥4%,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均≥65%。比对照品质差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例≥75%。
有色米品种(黑米、红米、绿米等)。与对照同等级品质,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均比对照品种增产≥4%,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均≥65%。比对照品质差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例≥75%。
糯稻品种(直链淀粉≤2%)。与对照同等级品质,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均比对照品种增产≥4%,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均≥65%。比对照品质差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例≥75%。
多年生稻品种(通过人工培育,在自然条件下能反复利用地下茎正常萌发生长发育的稻)。与对照同等级品质,每季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均比对照品种增产≥4%,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均≥65%。比对照品质差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例≥75%。
比对照品质等级好的,每季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均比对照品种减产≤5%,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均≥40%。
软米品种(直链淀粉含量7%~14%、胶稠度>60 mm,米粒横断面碘液染色呈蓝紫色)。与对照同等级品质,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均比对照品种增产≥4%,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均≥65%。比对照品质差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例≥75%。
高寒稻品种(适宜在海拔2 200 m以上稻区种植)。照同等级品质,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均比对照品种增产≥4%,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均≥65%。比对照品质差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例≥75%。
陆稻品种。参照水稻普通品质品种相应条款执行。
本标准(2022年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底前已经完成2年区域试验和1年生产试验并提交审定的品种,除“真实性和差异性”标准外,其余仍执行原审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