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战略背景下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展望

2022-10-21 03:05杨博宇
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交易市场双碳金融业务

杨博宇

当前我国发展阶段正处于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关口,碳金融市场建设是实现我国“30·60”双碳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金融路径。本文通过回顾国内外碳交易市场的建设情况,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转型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从减排理念认知、人才队伍培养、碳金融业务风险防范与业务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面对全球气候治理问题,中国主动参与构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新秩序,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与气候雄心峰会上强调:“要提高我国自主贡献的力度,以更为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使我国CO2排放于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明确了我国碳减排政策目标的实现时间,展现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碳交易市场建设是实现二氧化碳减排最为有效和直接的金融路径,2013 年以来中国通过建设七省市碳交易试点为全国碳交易市场进行排放权交易与政策制度设立的实验。随着碳交易试点由区域迈向全国统一,2021 年作为全国碳市场的第一个履约周期,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 家,年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约45 亿吨二氧化碳。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建设刚刚起步,还存在着区域市场分割、产品种类不丰富、交易频次不高等问题,建设进度与我国的实际发展需要仍存在矛盾,基于国际承诺与中国国情,借助金融举措发展碳金融业务来促进双碳目标的达成是重要且迫切的。

一、国内外碳金融市场发展趋势

碳排放权交易的概念在1997 年于《京都议定书》中首次被提出,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制定碳减排计划与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供了指导框架。2016 年签署的《巴黎协定》进一步为2020 年后全球如何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安排,确定了控制全球平均温度上升幅度在2 摄氏度内的长期目标。随着碳排放权交易的理念在国际层面的普及,截至目前,世界各国已建立碳交易市场超过20个,已设立碳交易市场地区覆盖的GDP 总量在全球占比超过50%。其中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是国际上发展最为完善的碳交易市场,交易量和活跃度均领先全球各碳交易市场,占全球碳排放权交易总量的75%以上,并且欧洲期货交易所和欧洲能源交易所运行的碳衍生品在国际上也是流动性最好的。我国自2009 年宣布建设碳交易市场以来,于2013 年建立七处碳交易试点,并于2021 年开启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数据,截至2021 年底,中国碳交易市场配额成交规模位列全球排名第二,仅次于欧盟碳交易市场,但市场规模与欧盟碳交易市场仍有较大差距。

(一)欧盟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历程

作为《京都议定书》倡导低碳发展的重要成员国,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于2005 年1 月1 日启动交易,涉及企业超过11000 家,覆盖欧盟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40%,欧盟碳交易市场推动了欧盟碳减排目标的实现。根据世界银行数据,自1965 年以来,欧盟二氧化碳排放量先经历了快速的攀升,并于1979 年左右达到峰值46.5亿吨,在随后的25 年里保持在40 亿吨以上波动。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经历了四个发展(见图1),第一阶段(2005—2007)降低欧盟二氧化碳排放量约0.7%,总量仍保持在40 亿吨以上。在第二阶段(2008—2012),欧盟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显著,与2005 年相比,下降了约12.2%。在第三阶段(2013—2020)欧盟碳排放配额相比2005 年下降超过20%。自欧盟碳交易体系成立以来,显著加速了欧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下降与能源消费结构的转型。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20%的同时,欧盟GDP 总量在2019 年时相比2015 年增长31.9%,如图2 所示,随着碳排放权交易数量的增长,欧盟碳排放总量不断降低,充分验证了经济发展与碳减排活动的脱钩效应。欧盟碳交易体系取得的成就增强了欧盟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话语权,也为世界各国提供了二氧化碳减排与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经验参考。

图1 欧盟碳交易市场(EU-ETS)交易量与交易价格

图2 欧盟碳排放总量与EUA 成交量(年)

(二)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历程

早期,我国“两省五市”碳交易市场分别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七处。各省市的产业特征、经济环境、所覆盖的交易行业与制定的减排目标都存在差异。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参考了欧盟碳交易体系的分阶段构建方法。分为三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是2002年至2011 年,主要通过参与国际CDM 项目进行减排。第二阶段是试点交易阶段,2011 年至2020 年通过建设交易试点为统一碳市场建设积累经验和数据。2021 年开启了统一碳市场阶段,我国启动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并开始多元化快速发展。我国的碳交易市场成交量自启动交易以来持续增长,如图3 所示,在2013 年碳交易试点启动时全年成交量超过35 万吨,经过近七年持续交易,2019 年时我国碳交易市场全年成交量已经达到了6633万余吨,年度成交量增长近189 倍,在2020 年因疫情原因,碳交易活跃度明显下降,前半年交易量仅为2300余万吨,全年交易总量同比下降超过30%。

图3 中国各碳交易试点年度成交量

(三)国内外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趋势

二氧化碳排放量数据直接与减排责任挂钩,根据世界各国的碳排放量数据,1965 年美国的CO2排放总量在世界各国中占比最高,但随着我国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对煤炭与石油消费的依赖使我国的碳排放量逐年攀升,如图4 所示,2013 年我国全年的碳排放总量便超过欧盟与美国之和,且仍处于稳定增长阶段。在过去十年中,美国平均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8 亿吨,是世界范围内迄今为止碳减排总量最多的国家,主要是因为美国能源消费偏好由煤炭消费转向天然气与其他可再生能源。欧盟在清洁能源领域也取得了重大进展,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6.81 亿吨。在美国和欧盟的碳减排过程中,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挥了重要的减排调控作用。相比而言,中国平均每年增加近20 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虽然对发展中国家的要求是单位碳排放强度降低(碳排放总量/GDP 总量),但是我国在2030 年碳排放达峰后将要面临的总量控制任务不容小觑。相比国际成熟的碳交易市场而言,我国碳交易体系无论是市场规模还是覆盖行业,均存在较大增长空间,碳交易市场的潜在价值还有待发挥。

图4 我国与欧盟、美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对比

二、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的发展机遇

碳金融从狭义上讲是基于碳交易市场开展的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权融资、碳资产管理以及相关衍生产品等,是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开展的各种金融交易活动。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刚刚迈入统一阶段,相比于成熟的国际碳交易市场交易规模小、产品种类少、交易主体不够活跃,这也意味着相关的碳金融业务有着巨大的业务空间和发展潜力。

(一)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实现“双碳”目标,建设碳金融市场离不开政府“有形的手”来制定政策和引导发展,从《京都议定书》时代到《巴黎协定》时代,我国政府充分发挥宏观调控职能,为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国最早自2005 年就颁发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绿色信贷政策,标志着我国绿色金融的开始。2016 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碳金融市场工具等方面阐述了未来绿色金融的政策方向,标志着我国已初步形成绿色金融政策体系。2021 年以来,碳金融相关制度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印发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鼓励试点地区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强。

(二)投融资需求潜力巨大

金融是经济的血脉,在服务双碳目标、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中责无旁贷。当前,金融支持绿色发展仍存在不充分、不平衡问题。2021 年4 月,在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召开的“绿色金融和气候政策”高级别研讨会上,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预计2030 年前,中国碳减排需每年投入2.2 万亿元。从2030 年到2060 年的30 年间,需每年投入3.9万亿元。累计需要投入超过百万亿元,单靠政府资金是远远不够的,需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资金缺口在可再生能源、土壤污染修复等领域缺口较大。当前我国的绿色低碳技术仍处于攻坚期,碳汇、碳捕集、碳封存等技术应用性和商业性不足。碳交易市场的各项要素还有待完善,商业银行参与碳交易市场的程度有待加深。

(三)碳交易市场发展前景良好

我国自2013 年启动碳交易试点,在行业上,选取了以发电、化工、造纸为代表的八大耗能产业。在配额上,多数地区采取免费分配与有偿竞价相结合的模式,为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建设积累着交易数据和经验。试点运行机制成功之后,我国从2021 年开始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在现阶段电力行业被首先纳入交易范围,我国的碳金融市场意义重大,对于金融市场来说,可以活跃市场交易,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的功能发挥。对于参与碳交易的企业来说,可以将额外的碳排放权转移出去,增加额外收入以提高企业利润。对于整个环保事业来说,可以促进节能减排来落实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截至2021 年末,全国碳交易市场的累计成交量超过1.5 亿吨,我国的碳交易市场的交易体量在不断增加,金融产品数量也在不断扩容,有望成为与股市、债市并驾齐驱的新兴金融市场。

三、商业银行发展碳金融业务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理念认知与人才队伍建设

首先要强化碳减排理念认知,一方面应积极开展商业银行自身的碳足迹记录与清除,另一方面要推动ESG 评价体系的应用,将ESG 因素纳入到传统业务模式的考量当中。这都意味着现阶段商业银行需要大量的碳金融人才,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解决。第一是借助外力,多方合作,可以加强与行业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借助外部力量开展碳金融业务转型的战略规划和环境评估等工作。第二是人才培训与储备,一方面可以在员工招募上考虑引入更多的环境、能源、化工等复合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应加强对内部从业人员碳金融理念和业务知识的培训。第三则是借鉴国内和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经验,将碳减排理念融入银行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完善内部的管理规章制度。

(二)防范碳金融业务相关风险

防范与碳市场相关的业务风险,包括企业在低碳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可以采用创新银团贷款等方式分散风险,同时应选择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企业作为信贷投放对象。对于传统高碳企业的信用风险要提高警惕,将碳排放数据纳入到客户评级的体系中,并开展压力测试,及时调整相关信贷政策。除了传统的业务风险外,碳金融业务还伴随着气候风险的影响,相比于传统风险,气候风险具有长期不确定性、影响因素复杂、影响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大等特点。气候变化将广泛地影响经济主体,并跨越地理区域及行政区域范围造成影响。应充分认识到应对气候风险的重要性、完善气候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结合自身风险偏好为不同低碳转型阶段的客户采取差异化的风险应对措施。

(三)提升碳金融业务创新能力

在对公业务方面,商业银行可以引导信贷对象进行ESG 信息披露,帮助客户进行绿色低碳发展转型,通过增加碳减排的项目融资,将节能减排相关环保项目中的未来收益所有权进行质押,还可以将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权、二氧化碳排放权等进行质押作为担保方式;在个人金融业务方面,可以通过增设低碳贷款,为个人客户提供低碳建筑、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专项贷款;还可以与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合作,发布低碳主题信用卡,鼓励消费者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并给予相应的消费福利和还款利率优惠;在碳交易市场建设方面,商业银行应积极发挥金融中介职能,可以根据自身的客户资源,在碳排放权交易的一级市场提供撮合服务,或者在二级市场提供碳排放权的融资担保服务、购碳代理服务、咨询与碳资产规划服务,进行业务创新,增强客户黏性。

商业银行是实现我国“双碳”目标的重要践行者,应充分认识到碳金融市场的重要性和巨大潜力,将碳金融业务作为新的盈利增长点。不仅要将碳减排理念融入银行日常业务开展中,以身作则采取有效措施管理自身碳排放,还应积极支持低碳行业的相关企业和项目,充分发挥金融作用,为我国经济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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