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作业技术规范

2022-11-18 11:13
农业与技术 2022年16期
关键词:样方样地种类

邢 辉

(周口市生态林业保护中心,河南 周口 466000)

为全面掌握周口市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分布、危害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全市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编实防治规划,维护全市的国土生态安全,促进林业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确保普查基础信息数据的全面性、科学性、准确性,笔者根据相关作业技术规定,并结合周口市本地实际,对周口市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作业技术进行了研究和实践,为普查作业提供了科学、切实可行、操作性强、规范性的技术支撑。

1 普查目标、对象和范围

1.1 普查目标

依据国家和省市领导部门部署和安排,用2a左右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查清周口市森林、草原和湿地3大生态系统重点外来入侵物种的发生种类、种群、分布、产生面积、危害情况、适生物候期等基本情况,建立林业和草原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和监测预报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风险和危害评估,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外来入侵物种预防及治理措施,为制定外来入侵物种的管理防治规划,保护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的基础数据信息。

1.2 普查对象

周口市参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从国(境)外入侵,以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作为主要栖息地并造成较大经济或生态损失的重点物种名单(包括昆虫、植物、植物病原微生物和陆生脊椎动物等),以及其他新发生的外来入侵物种,形成了《周口市外来入侵物种重点普查物种名录》,在此基础上开展普查工作。

1.3 普查范围

全市所有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重点区域为自然保护地、受人为和自然干扰严重的林草生态系统、公园、植物园、内陆滩涂等外来入侵物种重点分布区。

2 普查内容及方法

2.1 普查内容

重点调查外来入侵物种的发生地点、范围、面积、危害程度、传播途径等,结合地理数据网格化,明晰周口市重点外来入侵物种的空间分布及其特征。重点完成以下工作内容:县域(县级行政区划单元)林地、草地、湿地及自然保护地内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分布和危害程度等基础数据信息;采集外来入侵物种的标本、样品、种质资源等实物资料;采集外来入侵物种的照片、影音等资料;总结分析基础调查数据,分析研判外来入侵物种的扩散机制和入侵趋势,制定风险分级区划,提出预防治理策略规划。

2.1.1 寄主植物

指外来入侵物种危害的林草植物种类(含转主寄主),多于10种的,按照植物分类法,至少列出主要的10种。

2.1.2 危害部位

指寄主植物的干、枝、梢、叶、花、根、种等部位。

2.1.3 分布范围

指发生某种外来入侵物种分布的区域,以县级行政区(或相当级别单位管辖范围)为单位进行统计。

2.1.4 发生面积

某种外来入侵物种(昆虫、植物、植物病原微生物类)达到发生起点(或外来入侵物种在某地首次发现)时,统计其在县级行政区(或相当级别单位管辖范围)范围内的分布面积。

2.1.5 生态系统类型

指外来入侵物种所在的生态系统类型。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进行划分。

2.2 普查技术和方法

本次普查以信息化调查系统支撑的地面调查为主,以卫星及无人机遥感调查技术为辅。主要是以地面调查APP为基础,结合踏查、标准地调查、走访调查、场地调查等规范开展外业调查,然后利用信息化系统支撑开展内业数据及标本整理,提出最终普查成果。

2.2.1 文献调研

通过搜集、鉴定、整理相关文献,系统总结已知外来入侵物种的入侵历史、危害现状和生态影响等,明确重点外来入侵物种的主要分布区域,确定开展野外调查的重点区域和主要对象。各地根据本行政区域历年外来入侵物种发生情况,查阅文献资料,补充区域性物种名单。同时对尚未入侵但在同纬度或相邻地区具有较大危害性及扩散特性的有害生物种类开展文献汇总及分析。

2.2.2 走访及问卷调查

对当地基层从业人员及居民进行随机走访和问卷调查,了解本地重点入侵物种的发生地点、范围、危害特性等本底信息,确定重点调查路线和重点调查区域。在外来入侵物种高风险栖息地和高流通性区域,开展市场调查和问卷调查,确定贸易流通的外来物种种类、规模及其潜在流向。

2.2.3 野外调查

在外来入侵物种危害盛期或表现症状期,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采取点面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根据本辖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名单,确定重点调查区域,特别针对受到干扰、破坏的人工或半自然生态系统及自然保护地等,采用标准地调查等方式开展详查。对重点调查区域外或名录外的入侵物种可采取踏查、线路调查等方式开展调查。采用地面调查APP填报数据信息,根据制式表格记录入侵物种数据、标本、影像资料等详尽信息。对没有记录的疑似新外来入侵物种,应采集标本及相关标本信息,及时交由专家鉴定。

3 普查基本流程与方法

基于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人工地面调查为主要方式,通过踏查和样地调查,全面系统地获取外来入侵物种的分布数据、标本、样品及相关资料。

3.1 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准备普查工具、仪器和设备,主要为野外调查和采集工具以及室内标本制作工具;组建普查队伍,一般分为室内组和野外调查组,室内组负责当天采集标本的整理和制作工作,野外调查组至少需要3~4个人,负责野外调查工作;收集当地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类型资源分布情况;收集历年外来入侵物种相关资料;基于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信息管理系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以人工地面调查为主要方式,并辅以诱虫灯和引诱剂调查。通过踏查和样地调查,全面系统地获取外来入侵物种的分布数据、标本、样品及相关资料。

3.2 访问调查

针对某个地区森林、草原、湿地,或某种入侵物种,有目的对知情人进行访查,了解当地外来入侵物种种类、分布、发生等情况。宜结合踏查、样地调查开展,亦可单独进行。

3.3 踏查

踏查以发现外来入侵物种危害为导向,通过发现危害来追溯外来入侵物种。通过线路踏查,初步确定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寄主植物、危害部位以及分布范围。通过在重点区域建立样地,进一步确定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寄主、危害、种群密度及具体分布范围等。

3.3.1 踏查时间

根据本地区外来入侵物种的生物学特性,踏查应选择在其产生(活动)盛期或有明显危害状时进行。

3.3.2 踏查要求

在外来入侵物种发生(活动)季节,重点区域不少于2次踏查,一般区域不少于1次踏查。踏查覆盖面积应不小于实施普查区域面积的10%。对踏查强度及密度指标过低的,需补充踏查。

3.3.3 踏查方法

3.3.3.1 踏查准备

踏查前,依据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名单,查阅历史发生资料、知情人访谈,了解当地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分布和发生情况。

3.3.3.2 路线规划

根据当地主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分布、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设计踏查路线,踏查路线要具有代表性,避免重复,且覆盖当地典型生境,可利用现有的道路进行踏查。

3.3.3.3 踏查线路规划事宜

规划路线进行踏查时,对容易侵入的地方线路应设计的间距相对较稠,结合当地实际,300~900m不等。对天然林、滩涂的踏查,线路间距宜增大密度。

3.3.3.4 踏查作业

应注意线路两边100m范围内各项因子的变化,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和分布,做出一般性判定。采用信息采集系统记录有关信息。

3.4 样地调查

踏查结果显示的外来入侵物种重点发生区域,以及当地未记载或未调查过的外来入侵物种,需设立标准样地进行详细调查。

3.4.1 设置原则

必须具有充分的区域代表性;不能跨越林分或林班;不能跨越河、沟、渠、路,且应至少距离林缘或林中小道20m以上,林分密度均匀。可根据当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数据,结合标准地设置标准,以各类型面积为基础,以乡、镇为单位,确定当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的标准地数量。

3.4.2 设置标准

满足设立条件的所有乡镇级行政区域(或相当级别单位管辖范围)均应设置样地,同一生态类型至少要设置1个样地。人工林样地累计面积应不少于入侵物种发生面积的3‰;草原和湿地区域内样地累计面积应不小于入侵物种面积的0.5‰。森林区域样地设置面积一般应为600m2;草原(湿地)区域样地设置面积一般为100~2500m2。

3.4.3 取样方法

从标准样地中抽取样株,确定标准地、调查样株的过程称为取样。昆虫、植物病原微生物及植物样地调查宜采用样方法或样线法,样方或样线常用取样方法包括5点取样法、对角线取样法、平行线取样法、棋盘式取样法和“Z”字形取样法。

3.5 昆虫调查

3.5.1 基本要求

以乡镇行政区为单位,应具有代表性,昆虫分布较为均匀,有良好的交通条件,便于开展日常监测工作。

3.5.2 作业内容

一般为每年3—11月。主要调查样地内生态系统类型、地形地貌、主要植物种类、主要入侵昆虫种类、昆虫种群密度、发生面积等内容。

3.5.3 森林区域昆虫调查

样地面积600m2或1000m2,寄主树木的数量一般应不少于100株。食叶、枝梢、蛀干害虫在每块样地内按五点取样法抽查不少于20株,统计每样株入侵物种数量,或危害程度,计算每块样地内同一入侵物种平均种群密度和发生面积。

3.5.4 草原和湿地区域昆虫调查

样地面积一般为2500m2,样地内设立样方或样线。

地面昆虫调查,一般采用样方法,样地内设立样方数量不少于10个,灌丛样方面积25m2,草本层样方面积1m2。调查每个样方内所有昆虫种类、种群密度、寄主植物,采集昆虫现场影像照片,计算并统计每块样地内同一种类平均种群密度和发生面积。

低空飞行昆虫调查,一般采用样线法,样地内设置不少于5条样线,每条样线长度在50m左右为宜。采用扫网法进行调查,左右挥动180°为1复网,每10复网为1组,每个样线取5~10组数据(50~100复网)。统计每组复网内所有虫害种类、种群密度(头/10复网)、寄主植物、草地类,采集昆虫现场影像照片。

3.6 植物病原微生物调查

一般为每年6—9月。调查地点和调查方法应能够反映当地入侵物种发生的普遍性、完整性、可比性。调查地点需多个采点,主要调查入侵植物病原微生物(病害)种类、寄主植物、生态系统类型、地形地貌、感病位置、发病率、发生面积,采集影像资料。

3.6.1 森林区域病害调查

叶、枝、果病害调查,采用样方法,样地面积600m2或1000m2,寄主树木的数量应不少于100株,随机调查不少于20株。以枝、叶、果为单位,样株按照上、中、下或者东、西、南、北方向各选取50cm长标准枝1~2枝,统计枝、叶、果的健康数和感病数量,计算出叶、枝、果的感病率(或感病株率)。干部害调查,采用标准样方法,样地面积600m2或1000m2,寄主树木的数量一般应不少于100株,随机调查不少于20株。依据信息采集系统要求,计算并统计每块样地内同一种类病害平均发病率、发生面积、种群密度等。

3.6.2 草原和湿地病害调查

针对病害均匀发生区域或数种病害混合发生的植株密度较大的草原或湿地,采用标准样方法,每块样地面积100m2。灌丛样方面积25m2,数量不少于4个,草本层样方面积1m2,数量不少于10个。调查样方中病害种类、寄主植物、感病位置、发病率,采集影像照片,利用数据采APP填报调查信息。针对根腐病或寄主植物高大且分布不均匀的病害发生区域样地,采用标准样线法。样地面积100m2,样线长度10m,数量不少于3条。将测绳置于草丛上部,用钢卷尺量出测量感染病株丛的植冠在样线上所跨长度,根据感病株丛植冠所跨长度之和除以样线总长度,计算发病率。记录每条样线上病害种类、寄主植物、草地类、感病位置、发病率,采集影像照片。

3.7 植物调查

调查地点和调查方法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当地入侵植物分布的典型情况。样地设置宜为入侵植物分布较为均匀,能够满足通行要求,便于进行调查工作。

3.7.1 调查时间

根据物候期选择在4—10月开展调查。

3.7.2 调查内容

陆生植物主要调查入侵植物种类、群密度(盖度)、生态系统类型、发生面积等内容。水生植物调查本地植物和外来植物的总盖度、生物量、物候期等。

3.7.3 陆生植物调查

采用样方法进行调查,森林区域样地面积600m2或1000m2,样方面积100m2,数量不少于5个。草原和湿地区域样地面积100m2,灌丛样方面积25m2,数量不少于4个,草本层样方面积1m2,数量不少于10个。调查样方中的入侵植物种类、种群密度(盖度)、草地类,采集影像照片,计算并统计每块样地内同一种类平均种群密度(盖度)和发生面积。

3.8 水生植物调查

结合现场实际采用样方法进行调查。在小河、溪流和沟渠中,随机布设2m×2m的样方,每个群落设置6个以上的样方;在2~15m宽的河流中,在河流两岸设置垂直截面,在截面的两端和中间设置3个2m×2m样方,每个群落3条以上的截面;在宽度15m以上河流,在河流两岸设置垂直截面,在截面上等距(5m/10m)设置若干2m×2m样方(每个截面的样方数大于3个),每个生境设置3条以上的截面。

作业内容:本地植物和外来入侵植物的种名、总盖度、生物量、物候期等。

3.9 脊椎动物调查

采用市场调查。

3.10 标本采集与整理

3.10.1 昆虫

将所有采集到的昆虫标本,放入装有昆虫标本专用保存液的容器中,粘贴标本标签后,返回实验室后制作能够长期保存和有利于鉴定的标本。

3.10.2 植物病原微生物

每种类标本数不少于3份(发生危害部位)。

3.10.3 植物

陆生植物,每种入侵植物样本数量不小于3份;水生植物,宜采集具有全部根、茎、叶、花、果器官的植株,数量不小于3份,若非花果期需采集具有根、茎、叶完整植株。现场不能辨识的,应尽量多地采集样本。

3.10.4 陆栖脊椎动物

在标本采集现场利用数据采集APP进行拍照、记录、编号。采用纯酒精和福尔马林分别固定保存,粘贴标本标签后,返回实验室制作标本,利用数据采集APP进行拍照、信息录入。

3.10.5 标本采集记录与编号

标本采集记录采用统一格式标签,内容包括编号、采集时间、采集地点、寄主植物名称、经纬度信息、海拔高度、生态系统类型、采集人姓名等。标本编号为15位数,第1位是标本编码前缀“S”,用以区分标本编码与其他编码;第2位是外来入侵物种类别码,第3~8位是所在县级行政区(自然保护地)划代码,第9~11位是所在乡镇行政区代码,第12~13位是标本采集样地流水编号,最后2位数是标本的流水编号。同一采集时间、地点、寄主植物、采集人姓名,集同一种外来入侵物种,不论数量多少,均使用同一编号。

3.10.6 标本鉴定

比照有关资料,对其主要特征进行辨识、鉴定;特征不具备的,可通过饲养或实验室培养获得鉴定特征后进行鉴定。

对无法确定的应及时送至省级机构或专家鉴定,或通过普查系统进行专家远程咨询鉴定。省级不能鉴定的送至国家林草局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3.10.7 影像采集

外业调查时,可利用普查信息采集系统内置的图片采集功能进行影像采集和上传,作为工作过程证明材料和外来入侵物种鉴定参考材料。

各调查队(组)均须配备高性能的数码相机,照片拍摄者需经过学习或具有较高水平,拍摄具有识别特征的部位,要求拍摄物主体突出,图像清晰,照片像素不低于1000万(图像分辨率不小于3264像素×2448像素),采用jpg格式存贮,并准确记录入侵物种名称、地点、拍摄者(姓名和单位)、拍摄时间、照片原始编号。每天调查结束后,要对当天对所拍摄的照片进行分类整理。

各普查单位要有计划地拍摄反映普查工作过程及实况的影像资料。

3.10.8 影像资料整理

每日外业调查工作结束后,当天要进行必要的内业整理,查阅相关资料,完善调查表格的填写,拷贝并整理照片,完成外业调查工作日志,并对第2天的调查工作进行必要准备。

3.10.9 数据审核

普查专家组对所有县级行政区普查数据进行逐一审核,主要审核样地设置的规范性、调查方法的标准性、调查数据和结果记录的准确性以及现场影像照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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