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错位”的赠与 能否实现?

2022-11-18 03:49复林
恋爱婚姻家庭 2022年31期
关键词:陈俊日记本遗嘱

●文/复林

“中国式”的父母通常重视财富的传承,却大多又考虑和睦的家庭氛围,从而不善于使用明确传承的方式。

远在外地的儿子回乡奔丧,意外发现亡父的日记记载了“赠与声明”,内容是将拆迁后安置的房屋赠与儿子。于是,一场兄妹争产风波乍起。

那么,仅凭亡父的“赠与声明”,就能确定房产的归属吗?2022 年7 月20 日,法院的判决对此进行详细解析。

哥哥发现父亲日记本里的秘密

现年35 岁的陈俊,原籍在江苏省镇江市。2010年6 月,陈俊从当地技师学院毕业,去了东莞某电子公司工作。5 年后,他在东莞结婚生子。背井离乡十年有余,陈俊只返回老家3 次,探望独居的父亲陈大海,平时,父子俩很少沟通联系。

2022 年1 月9 日,陈俊接到妹妹陈梅打来的电话,父亲陈大海突发脑出血去世了。陈俊匆匆赶回镇江,与妹妹共同料理父亲的后事。在清理父亲遗物时,陈俊发现了一本破旧的日记本。陈俊心想,父亲有写日记的习惯,里面说不定记载了重要的事项,于是,他在妹妹眼皮子底下悄悄把日记本收了起来。晚上,陈俊找到了日记本里的“赠与声明”,父亲写的是将自住房赠与儿子陈俊,记载时间为2020 年9 月23 日。

陈俊、陈梅兄妹俩自打幼年丧母,陈大海就没有再娶,他硬是凭着木工手艺,养育一双儿女,还在城中村的宅基地上建了房。之后房屋拆迁,陈大海拿到了2 套安置房。2015 年期间,他卖掉一处房产,资助儿子在东莞缴了购房首付。这年,陈梅也办了婚礼,新房与父亲的住处只隔了2 幢楼。

陈俊与妻子的工资在东莞仅仅是平均水平,他们不仅要供房供车,还要给儿子提供优质的教育,日子过得比较拮据。发现了父亲日记里的秘密,陈俊有点不淡定了:这套三居室的房子,地理位置极佳,估值至少百万元,只要完成了“赠与”手续,他就立即卖掉房子。陈俊开始盘算如何让妹妹帮忙,实现父亲的“遗愿”。

但是,兄妹俩平日里沟通较少,陈梅曾多次抱怨陈俊对父亲不管不顾。2021 年1 月,陈梅在微信上问哥哥春节回家探亲的事,陈俊答复“没空”,陈梅指责了一番,陈俊于是将妹妹的微信拉黑了。如今,想让妹妹配合自己,陈俊不知道怎么开口……

父亲去世1 周后,陈大海的两个妹妹,即兄妹俩的大姑陈媛兰、二姑陈媛芳赶来了。两个姑姑过去经常帮衬着照顾年幼的陈俊和陈梅,陈俊寻思,陈梅最听两个姑姑的话,机会终于来了。中午吃饭间,陈俊问:“我爸生前有遗嘱吗?”陈媛兰、陈媛芳齐齐摇头,陈梅反问:“哥,你这是什么意思?”陈俊当即亮出日记本,指着“赠与声明”说:“这是咱爸的意思,希望妹妹能配合我办理过户。”陈梅愣了愣,陈媛兰瞄着正在喝酒的侄女婿周凯说:“这事等等再讲……”

争论不休,“赠与声明”还算数吗?

那天吃完午饭,陈媛兰、陈媛芳把陈俊拉到一边,单独向他解释了原委。

2021 年8 月初,陈大海突发心肌梗死,被陈梅送到医院急救。周凯在病房陪护期间,经常对岳父出言不逊。一天晚上,陈大海到隔壁病房看望昔日同事,周凯正在走廊上对着手机说话:“我在医院照顾那个老东西呢,实在走不开。”陈大海悄悄凑上前,看见视频里面是个女子,于是呵斥了女婿。周凯解释道,对方开麻将室,有一桌三缺一,老板娘让自己去凑数。这个说辞,事后得到了陈梅的证实。

陈大海早就对女婿看不顺眼,加上听到周凯嘴里蹦出“老东西”的言辞,心中十分不悦。当年9 月中旬,他当着陈媛兰、陈媛芳的面,在日记本写下将房产给儿子的“赠与声明”,要妹妹们作为见证人一起到公证处做公证。陈大海说:“万一哪天再发病,我告别了人世,这房子岂不便宜了周凯那小子!”陈媛兰、陈媛芳见哥哥态度坚决,于是随同他去了公证处。但是,陈大海却把身份证落在家里了,当时又临近傍晚下班时间,公证处让其次日再办。此后,陈大海却没有再提办公证手续的事,陈媛兰和陈媛芳也不想过问。

陈媛兰感叹:“万万想不到,大海竟然突发脑出血猝死……”陈媛芳劝陈俊与妹妹陈梅好好商量,表示自己作为长辈要“一碗水端平”,不会偏向谁。

“我爸会不会让别人陪同去办啊?”陈俊提出了疑问。大姑陈媛兰分析道,陈家没有其他亲戚,如果要办手续,大哥肯定会通知两个妹妹,或者通知陈俊本人。

知道了“赠与声明”背后的真相,陈俊仍不甘心,他认为既然父亲生前提出了赠与的想法,就应当帮助他完成“遗愿”。于是,他请两个姑姑出面主持“公道”,遭到了拒绝。陈俊于是直接找妹妹和妹夫摊牌。

“妹,这是爸的遗愿,你协助我完成过户手续吧。”陈俊话音未落,周凯开了口:“凭什么房产给你独吞?陈梅也有继承权。”陈俊晃了晃日记本,说:“就凭这个。”他还说出了父亲的疑心。陈梅表示,她知道父亲怀疑周凯外面“有人”,但那不是事实,自己也不会放弃继承权。陈俊问:“难道老爸的声明就不算数了?”周凯回道:“阴阳相隔,你问他老人家去啊!”

2022 年3 月16 日,陈俊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将陈大海遗留的三居室房屋判归其所有。

法庭上,陈俊诉称,父亲陈大海去世前写在个人日记本里的“赠与声明”,明确表示了其过世后的产权归属。因未携带身份证,父亲没有完成公证手续,但“赠与声明”是父亲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亲笔书写,可视同遗嘱。陈大海名下的房产应该按照遗嘱继承处理。

陈梅当庭确认日记本里的“赠与声明”是父亲的笔迹。她提出,“赠与声明”并非赠与合同,陈俊不能因此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双方应将父亲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另外,陈俊在外地工作长达12年,从未照顾独居的父亲,就连问候的电话也没几个,没有尽到精神赡养责任。而自己每天早晚都去看望父亲,还不时端汤送菜去父亲的住处,给父亲的晚年生活带来安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据此,在继承份额上,陈梅表示,自己应占相对较多的比例。

庭审期间,陈媛兰、陈媛芳提供证言称,2021年9 月23 日下午,她们陪同陈大海去了公证处,目的是办理“赠与声明”的事项。因身份证问题未能在当天办理,至于此后陈大海有无办理,他们就不知道了。

法官询问陈俊是否能提供相关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据,陈俊的代理律师提交了与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谈话笔录,公证人员只说了“印象中有这么回事”(指见过未携带身份证想办公证的老人),没有其他材料作为“赠与声明”的旁证。此外,陈俊和陈梅均认可其父亲遗留的房产时价102 万元。

讲情说理亦要守法,兄妹庭外和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通过在案证据分析,陈大海生前确有将两居室房屋赠与陈俊的意图,但该意图是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赠与合同,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判。

法院分析指出,首先,本案的“赠与声明”载于陈大海手写的日记中,陈俊于父亲去世后才获得该声明。此时因父亲已去世,不具备订立赠与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赠与声明”并未成立赠与合同。

其次,2021 年9 月23 日,陈大海曾向其妹妹陈媛兰、陈媛芳表达将房产赠与给陈俊的想法,计划以公证的形式实现。但此时,陈俊远在东莞,并未获知父亲的赠与意愿,更不可能作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因此也不能以此认定陈大海就其三居室房产与陈俊达成赠与合意。

而陈大海在陈媛兰、陈媛芳陪同下去了公证处,因未携带其个人身份证导致不能办理,属于未完成法律程序的情形。但这并不意味着“赠与声明”视同遗嘱。且该意愿也不符合法定赠与的要约形式,赠与意思仅止步于“意图”阶段。

至于陈梅提出,其照顾父亲陈大海较多,应适当多分房产比例的主张,法院认为,《民法典》规定了鼓励型的不均等分配,主要目的是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尽“主要扶养义务”,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在生活方面承担了主要劳务,如做饭、照顾、护理等,或主要负担其生活费用、给予经济扶持等。陈梅日常看望父亲,并不符合尽“主要扶养义务”的情形。同时,陈俊远在外地工作,客观上也不具备看望父亲的条件。陈梅提出的陈俊未履行精神赡养义务问题,并无证据证实。因此,陈俊陈梅争议的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2022 年7 月20 日,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大海名下的房产由陈俊陈梅均等继承,驳回陈俊要求陈梅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兄妹俩在庭外达成了和解协议,陈梅给付陈俊51 万元,陈俊协助陈梅完成产权过户手续。

编后

“赠与声明”不能视同遗嘱

在传统观念里,法与情、理之间,常常是剪不断,理还乱。这就需要以法治意识为基点,处理好情、理、法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本文中,关于已故父亲的这笔房产,该如何处理,就涉及了父亲曾经的“赠与”意愿与法律认可的遗嘱是不是一个概念的问题。

事实上,赠与和遗嘱的法律依据不同。《民法典》第657 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1133 条第2 款规定: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赠与和遗嘱虽然都与财产转让相关,但前者签署合同后即可生效, 后者需要在原财产人去世之后才能对财产进行相关处理。 同时, 二者都需要完成相应的法律程序。 赠与声明必须要经过公证处公证才能生效, 而生效的遗嘱则允许遗嘱人在危急且意识清醒的状态下, 具备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的条件, 立下书面或口头遗嘱。 因此,“赠与声明”不能视同遗嘱。

讲情说理亦要守法。 “中国式”的父母通常重视财富的传承, 却大多又考虑和睦的家庭氛围,从而不善于使用明确传承的方式。 日常生活中,父母往往会在生前对子女含蓄地表达赠与意愿,但如果不经过相应的法律程序, 一旦遇上意外情形,这类“时空错位”的赠与恐怕难以得到实现。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猜你喜欢
陈俊日记本遗嘱
没有遗失的日记本
陈俊:用心传承红木文化
美好看今朝
被偷的遗嘱
小小日记本
我的日记本
有错必纠有“法”可依
这样写遗嘱无效
Control System in M issiles for W hole-Trajectory-Controlled Trajectory Correction Projectile Based on DSP
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