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渤海国民俗文化中的教育意蕴探究

2022-11-21 17:34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情操渤海习俗

柏 松

(吉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吉林 四平 136000)

民俗文化是渤海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界以往研究主要是从文化层面着眼对渤海民俗文化进行研究。相较于广义的文化范畴而言,从教育视角探讨渤海民俗文化中的教育信息,能够比较具体地呈现渤海民俗社会化的过程与样态,因此,本文主要从民俗教育视角对唐代渤海国民俗文化中的教育问题展开探究。

一、渤海国民俗中的教育因素

所谓民俗教育,一般也被称为民俗文化教育,是一种以日常的生活形态存在,包含了丰富的地方性知识文化,并具备一定教育功能的生活文化教育活动。总体而言,民俗教育从属于教育,但又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学校教育。既然教育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那么以人为主体的民俗教育自然也不例外。民俗教育源远流长,为人类所特有,与人类社会共始终。学校教育出现后,民俗教育又与学校教育一起构成了人的教育中不可或缺的“教育大系”。它从古至今生生不息,也一直对学校教育有所影响。民俗教育是一种随处可见又具有一定的区域差异性,古老且又充满活力的教育活动形式。民俗教育的范围比较广泛。从受教育的年龄来看,自幼儿到成人都包括其中;从人生历程来看,从出生到辞世都有一系列的民俗文化要学习;从学习内容来看,既有适应生存类知识技能的教育,又有特殊情境下的行为方式及心意民俗的教育;根据民俗的具体内容又可以将民俗教育分为衣食住行日常生活民俗教育、人生礼仪及交际民俗教育、岁时节日民俗教育、游艺竞技民俗教育、文艺民俗教育、语言民俗教育、组织民俗教育、信仰民俗教育、生产商贸民俗教育等。

就功能而言,民俗文化不仅代表了文化的传承,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民间教育资源。对于教育条件相对有限的社会而言,民俗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受教育的需要,民俗文化本身也成为重要的教育内容。由于渤海官学教育的主要对象是官僚贵族,普通平民鲜有获得官学教育的机会,而渤海尽管存在私学教育,但私学教育的发展状况往往与一定地域的社会发展水平相关。事实上,渤海社会不同地区间的社会发展水平并不平衡,其私学教育发展情况也必然存在较大差异。例如渤海社会发展程度较低的北部靺鞨生活地区,私学教育属于较为稀缺的资源。在这种情况下,民俗教育就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渤海人由于教育资源不足而失去受教育机会的缺憾,为推进渤海教育的社会化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就内容而言,民俗文化中包含了丰富的教育素材。这些教育素材以民间文化为主。

以渤海人的婚姻习俗为例,婚姻习俗中即包含了丰富的教育因素。就民俗教育而言,婚姻习俗能够有效地把教育空间拓展到青年男女从相识、相知、相恋到婚姻建立的整个过程中。将教育与青年男女的成长、与生活习俗以及仪式习俗融为一体。这种教育空间的拓展,既使恋爱婚姻的直接行为人受到教育,形成其社会共同体所认同的恋爱、婚姻、家庭规范和伦理道德规范,更使旁观的其他社会成员,特别是社会共同体中的新一代成员受到了潜移默化的教育影响[1]。

以渤海人的丧葬习俗为例,葬礼葬俗同样包含了重要的教育因素。其教育价值在于葬礼葬俗将教育空间拓展到了生命的消亡过程中,使得教育与丧葬礼俗融为一体。丧葬习俗是一定地域或某一民族独特的灵魂观、生死观、命运观以及祖先崇拜观念等的表达与传承,是民族文化的一种特殊的传承方式。对渤海人而言,其灵魂观、生死观、命运观以及祖先崇拜等观念,也通过丧葬礼俗等形式在渤海社会中传承。丧葬礼俗既传承了渤海人对其生死问题及其生命价值的思考和认识,客观上对于渤海人的道德规范与行为禁忌也产生了一定影响。可以说,丧葬习俗为渤海民俗教育的开展也提供了独特的教育内容与教育方式。

再以渤海人的民俗信仰为例,渤海人的民俗信仰主要表现为灵魂信仰、自然神信仰和祖先神信仰等。渤海人民俗信仰的形成、变化、传承的历史过程实际上就是民俗教育的过程,在这些多样的民俗信仰中同样包含了灵魂观、祖先崇拜观等观念教育及社会禁忌等行为教育的教育因素。

二、渤海国民俗教育的主要途径

民俗是中下层民间文化的一部分,它主要以口耳相传、行为世范和心理影响的方式扩布和传承。相对于渤海官学教育所具有的专业的教师、相对固定的教育场所以及指定的教材而言,渤海民俗教育一般没有固定的教育场所,也没有指定的教材,更没有专业的教师。其教育职责多由家族中年长且有经验的长辈来承担。民俗教育的途径比较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由有经验的长辈或民俗活动组织者直接传授或提出要求。例如渤海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即在渤海各阶层的各类家庭组织形式中严格执行。渤海社会中实行一夫一妻制,是以妇女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为前提的。所谓“妇人皆悍妒”,实际上反映出渤海妇女拥有相对较高的社会地位,甚至还通过妇女间联合的“十姐妹”形式,共同维护妇女的自身利益。

第二,通过参与或观看民俗活动的方式接受教育。一般而言,民俗活动多以聚集性组织参与的方式进行,无论是民俗活动的直接参与者还是观看者,都在活动中受到活动氛围的感染和影响。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民俗活动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对活动参与者和观看者进行了民俗教育。

第三,在日常生活中通过直接观察与反复练习接受教育。就民俗活动的内容而言,日常生活构成了民俗活动的主要内容。在渤海社会中,渤海人无论是作为家族成员还是家庭成员,其日常生活中都包含了大量的民俗活动内容,渤海人往往通过对日常生活中民俗现象的观察、模仿以及反复练习,也逐渐获取了有关民俗的知识与经验,掌握了有关民俗的技能与方法。通过日常生活学习并传承有关民俗知识,实际上也是民俗教育的重要途径.。

三、渤海国民俗教育的主要内容

民俗构成纷繁复杂,从社会基础的经济活动,到相应的经济关系,再到上层建筑的各种制度和意识形态,大都附有一定的民俗行为及有关的心理活动。其主要构成大致可分为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语言民俗四大部分[2]。相对于渤海官学教育和私学教育主要以儒学教育为主要教育内容而言,渤海民俗教育的内容多来源于现实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道德情操、风俗习惯以及生产和生活中的一些常识以及实用技能等多元化的内容。

首先,渤海民俗教育中包含社会规范教育的内容。所谓社会规范,是指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它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基础,其目的在于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社会规范的产生和发展,都源于人们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同时是人们共同生产、生活活动的规律性表现。不同种类的社会规范,反映了人们共同生产、生活的不同方面,对调整社会关系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按规范内容来划分,社会规范可以分为道德规范、生活规范、政治规范以及法律规范等。道德规范主要指社会组织对其成员伦理行为的要求,例如社会伦理准则等。生活规范主要指社会组织对其成员日常生活的要求,例如对生活习惯的要求等。政治规范指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政治要求和准则,如政治约束等。法律规范指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法律行为要求,如法律约束等。以渤海居住生活习惯为例,渤海人“所居房屋皆就山墙开门”。民国学者唐晏在《渤海国志》中作按语言:“东三省旧风,房门皆在东南,至今仍之。入门则南西北皆火炕也,以西为尊,南次之,北次之。此古人常礼,观史公序鸿门宴可见。”由此可见,渤海居住生活民俗中包含有一定的社会规范教育的内容,而这种渤海居住民俗中体现的礼制因素实际上正是来源于民俗教育的影响。唐晏对此评论道:“渤海地近朝鲜,久被箕子之化。《文献通考》谓俗与高(句)丽略等。此亦如《汉书》所云,玄菟、乐浪之俗,民不相盗,是以无门户之闭。自取吏于辽东,吏见民无闭藏及贾人往者,夜则为盗,而俗稍益薄。若此者,可谓古今同慨矣。”再如渤海社会交往中的习俗同样受到民俗教育方面的影响。金毓黻对此曾有评论:“《金史》世纪谓,渤海有文字、礼乐、礼制之可考者,有男女婚姻之制、跪拜之礼。初,勿吉之俗,男子以豕皮为裘,妇人布裙。”渤海在这些社会交往习俗中的改变,正是随着自身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以及受到来自外部礼仪文化的影响,为渤海民俗教育提供了新的教育素材和新的教育目标,使其社会交往习俗中的社会规范教育得以发展。渤海民俗教育中还有源自于渤海先世的社会行为规范教育。如《通典·挹娄》中记载挹娄人对于盗窃行为主张“相盗窃无多少,皆杀之,虽野处而不相犯”。这实际上就属于社会行为规范教育的内容,而挹娄人的这种社会习俗同样对渤海人的社会习俗产生了影响,并逐渐融入了民俗教育的内容。

其次,渤海民俗教育中包含情操教育的内容。所谓情操教育,是指有目的地培养以一定观念为中心的各种相互联系的高级情感及相应行为方式的教育。情操教育还包括很多具体的教育内容。理智情操教育、道德情操教育以及审美情操教育等都属于情操教育的范畴。理智情操教育主要指民俗对于民众探知事物奥秘及规律的精神和感情教育。道德情操教育主要指民俗对于民众在处理社会关系时所持有的精神和感情教育。审美情操教育主要指民俗对于民众面对自然、艺术欣赏等事物时的精神和感情教育。

渤海民俗教育中即包含了渤海人敬畏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智情操。例如《隋书·靺鞨传》记载:“有徒太山者,俗甚敬畏,上有熊羆豹狼,皆不害人,人亦不敢杀。”此外,《魏书》和《北史》中的《勿吉传》也都有相似的记载。《晋书·肃慎氏》也曾记载:“其国东北有山出石,其利入铁,将取之,必先祈神。”由此可见,靺鞨人面对自然具备这样的理智情操其实是源自于其先民对于自然的敬畏,这样的民俗经由肃慎人到靺鞨人的传承,最终汇集成渤海民俗中理智情操教育的内容,对渤海人的理智情操产生了重要影响。渤海先民崇尚“贵壮而贱老”,但到渤海时代,这一风俗似乎有所改变。尽管史料中并没有明确记载,但是渤海社会的老人应该受到了礼敬和尊重。其主要理由在于渤海受唐朝文化影响的程度逐渐加深以及儒家伦理纲常思想日益渗透到渤海社会生活中。例如渤海社会文人父子辈出以及渤海末世政治中“老相”的存在,均说明渤海社会中老人地位的提高。在后世满族民俗文化中颇负盛名的渤海民间故事《红罗女》,尽管其故事内容为虚构,但故事内容中包含的教育意蕴实际上也能够体现出渤海时代民俗教育中所包含的情操教育的内容。据《满族民间故事》所载:“曾经有一位渤海郡王要选妃,请了一位道士为他造一面美人宝镜,能出现在镜子里的人才是真正的美人。于是道士离开龙泉府遍访全国各地,只为能选出最漂亮美女,结果时间过去很久,全国都跑遍也没有找到一个能入宝镜的女子。有一天,道士来到镜泊湖边,见到一位身穿红衣、美丽异常的少女,道士拿出宝镜去照这位姑娘,结果姑娘的影子清晰地投射到宝镜之中。道士上前说明来意,本以为姑娘会非常愿意,可她却拒绝了,并说自己早已经有了心上人。道士回去向郡王报告,郡王非常生气,派人去抓那位穿红衣的美丽少女。结果并没抓到,于是他们便抓来了姑娘的情人。郡王逼他把未婚妻送到郡王身边,小伙子坚决不肯。郡王一怒之下便杀了他。少女听说情人被杀,于是穿上黑纱,于湖上泛舟。郡王听说,亲自坐船去追姑娘。姑娘设下圈套把郡王引入瀑布,最后与郡王同归于尽,为她的情人报了仇。”《红罗女》的民间故事尽管是虚构的,但其故事却取材于渤海时代,这一方面是由于满族文化与靺鞨文化间的联系,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民俗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对渤海文化加以传承。《红罗女》的民间故事既歌颂了爱情的美好,又宣扬了爱憎分明的精神,其中包含了浓厚的道德情操与审美情操的教育意蕴。

第三,渤海民俗教育中还包含生产、生活教育的内容。物质生产民俗是一个国家、民族的特定地区、社会群体中的大众,在一定生态环境中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物质文化事象。物质生产民俗贯穿在人类生产实践活动的方方面面,其内容丰富多样,尤其与社会经济的多样化形式相关。主要包括农业民俗;狩猎、畜牧和渔业民俗;工匠民俗以及商业和交通民俗等。在渤海社会,农业民俗是伴随渤海农业经济生活而产生的文化现象。由于农业民俗具有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周期性特点,是农业生产者在长期观察和生产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的文化产物,因此,农业民俗既属于生产经验的总结,又是指导生产的手段,在其形成发展中带有明显的传承性。畜牧和渔猎等活动,都离不开特定的自然环境、气候及动物资源等自然条件。这些自然条件既是畜牧和渔猎等民俗形成和演变的外部因素,也构成了民俗教育的教育素材。例如狩猎习俗是猎户在长期生产过程中的经验、智慧的积累,也是其能够获取生存资源的必要手段。生存的需要和长期的实践使猎户不断的积累、改进其捕猎技能,这些经验与方法在其捕获猎物、谋求生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再如畜牧习俗由于在游牧或农牧并存的地区,牧民为降低牲畜的死亡率,提高保有率,需要在牲畜的养护方面更为用心,由此积累了丰富的牲畜饲养经验。还有渔业民俗的形成往往与渔民的生产实践的实用功能及其认识水平有关。渤海渔民在渔业民俗中积累的渔业生产经验较为丰富,也得益于渔业民俗教育对渔业生产技术的支持与传承。

四、渤海国民俗教育的特征及影响

在渤海教育体系中,民俗教育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教育形态。尽管没有规范的教育形式,也没有比较固定的教育内容,甚至没有明确的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但是民俗教育在渤海教育体系中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渤海民俗教育的特征

其一,渤海民俗教育内容具有多元化的特征。从有关渤海民俗史料情况来看,尽管对于其民俗文化形式具体细节的记载多不完整,但是其民俗文化内容相对比较丰富。其中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语言民俗均有涉及。鉴于民俗教育内容是基于民俗文化内容来选择并实施的,因此,渤海民俗教育内容也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其二,渤海民俗教育途径具有多样化的特征。因为民俗教育与社会生产、生活存在较为密切的联系,其教育途径也具有较为多样化的特征。

(二)渤海民俗教育的影响

民俗教育不仅丰富了渤海教育发展的形式和内容,其对于渤海民族的形成与发展、渤海社会的教化及其稳定以及渤海文化内容的丰富与传承都具有积极的影响。

首先,民俗教育对于渤海民族的形成、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民俗对于民族具有凝聚功能。民俗是民族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对于民族而言,民俗的重要功能之一即是强化民族成员间的民族文化认同感,进而增强民族凝聚力。正如钟敬文所言:“共同的民族信仰和生活习惯常默默地把跟别的成员的行为、心态牢牢地凝聚在一起,这是一种意想不到的、神秘的文化凝聚力。”渤海从建国初期多元的民族构成到后期逐渐形成新的民族——渤海族的过程中,民俗教育对于渤海民族形成、发展所发挥的凝聚作用是重要因素之一。程妮娜在《辽金时期渤海族习俗研究》一文中分析了辽金时期渤海民俗与渤海族演变的关系。辽金时期渤海族由于生活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长期与汉、契丹、女真等族杂居相处,尤其受高度发展的汉族封建文化的强烈影响,社会经济迅速发展,民族习俗出现了显著的变化。如果说在辽朝和金前期渤海人的经济、社会、信仰、游艺等习俗还保留某些本民族的传统特征,到了金朝后期渤海族的习俗多已汉化,本族习俗所剩无几。民俗是一个民族存在的重要标志之一,当渤海人基本以他族的习俗取代本族的习俗时,这个民族就不复存在了,到元代渤海人便不再见于史书记载[3]。由此可见,民俗对于民族存在的价值影响非常重要,而民俗形成、发展与消亡的过程却与民俗教育的作用联系密切。

其次,民俗教育对于渤海社会的教化及其稳定具有积极影响。民俗对于社会具有教化、规范、维系以及调节的功能,而这些功能的实现正是在民俗教育的影响下才能发生的,或者说,民俗对于社会的这些功能体现实际上就是民俗教育的社会影响。就民俗教育的社会教化功能而言,人类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民俗一直在发挥着对人类个体的教育和模塑作用,而这种作用一直伴随着人一生的始终。受民俗的教育影响,人类个体出生后,诞生礼是其人生的第一课,从中获取了对于人类社会的第一印象认知;在其成长中,周围人群的交际语言使其获得了与外界的语言沟通方式;在游戏中学会模仿成人生活;从称谓与交际理解中逐渐了解人际关系;成年后依照特定的婚姻习俗成家立业;死亡时依照特定的丧葬习俗离开人世。可以说,民俗教育在人生的每一阶段、每一活动中都发挥着潜移默化的教育影响作用。就渤海社会而言,民俗教育的教化功能比较明显,前述的男女婚姻之制、跪拜之礼以及丧葬习俗中都能体现出渤海民俗中教化功能的影响。渤海民俗教育的教化功能深刻影响了渤海人的社会生活,无论是渤海民族世代间相传的道德风尚,还是中原地区传播于边疆的礼仪风俗,都在一定程度上塑造着渤海人的社会生活,同时也维系着渤海社会关系的发展与稳定。

第三,民俗教育对于渤海文化内容的丰富和传承具有积极影响。民俗的形成、发展与变迁的过程均承载着特定的文化。民俗对于文化具有传承功能。民俗是一种民间传承文化,它的主体部分形成与过去,属于民族的传统文化。其根脉伴随着一个国家或民族民众的生活不断发展和变化。金毓黻在《渤海国志长编》中曾有议论:“渤海之先,出于勿吉.....靺鞨承之,犹存故俗。高王之先,出于高丽,及高王建国而与奚、契丹接壤,故其俗又与高丽、契丹为近。迨通于中朝,浸染唐风,习礼俗之节,重衣冠之制,而故俗不能尽保矣。”渤海固然由于“浸染唐风”而使“旧俗不能尽保”,但也正是通过民俗教育,渤海民族的一些旧的风俗习惯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存,而在渤海民俗文化形成发展的过程中,民俗教育不断将渤海民众所认同的民俗形式在其内部扩布传播,而渤海民俗文化正是以这种教育形式得到保存并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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