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背景下河北省生猪产业集群建设的研究(下)

2022-11-22 07:38周勋章
猪业科学 2022年4期
关键词:屠宰集群生猪

韩 璐,丛 林,周勋章,路 剑

(河北农业大学,河北 保定 071001)

(接2022年第3期猪场人才第66页)

3 产业集群视角下河北省生猪产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3.1 上游饲料、兽药产业基础良好

当前河北省饲料生产企业约1 300家。2019年饲料总产量1 231.08万t,占全国总量的5.38%,居全国第6位。2019年饲料添加剂产品总量28.849 7万t,占全国总量的2.41%,居全国第14位。2019年饲料工业总产值405.057 2亿元,占全国总量的5.01%,居全国第6位。2019年饲料工业总营业收入400.771 2亿元,占全国总量的5.15%,居全国第5位。截至2018年末,河北省147家兽药企业,总数居全国第4位,其中大中型(年销售额5 000万以上)约占20%,中小型(年销售额5 000万元以下,1 000万元以上)约占50%,小型(年销售额1 000万元以下)约占30%,全省兽药行业年产值超过40亿元,销售额亿元以上的企业13家,全国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

3.2 中游养殖业发展优势明显

河北省是全国生猪主产区之一。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统计数据2020年底全省生猪存栏1 748.85万头,占全国生猪存栏总量的4.30%,居全国第7位;出栏2 907.62万头,占全国生猪出栏总量的5.52%,居全国第5位。2020年河北猪肉总产量226.9万t,占河北省肉类总产量的54.57%,占我国猪肉总产量的5.52%,居全国第5位。2018年末生猪规模养殖比例达到66.6%。全省现有种猪场123家,共存栏种猪80.07万头,建有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4家。规模化、工厂化养殖发展迅速,年出栏1万头以上规模猪场达到174家,养猪产业正由传统养猪向现代化养猪迈进。依据资源禀赋优势,河北省生猪养殖整体上呈现商品猪生产逐步向京山、京九、京广铁路沿线的传统优势产区聚集,年出栏量达到全省的50%以上;张承地区以现代化大型规模养猪场为主,承接京津养猪企业的转移,规模养殖率达到70%以上;太行山、燕山山区发展特色养殖,依托环境优势,以生产有机猪肉产品为主的分布格局。

截至2020年底,河北省新河县、广宗县、冀州区、桃城区、安平县、故城县、阜城县、饶阳县、盐山县、献县、黄骅市、丰南区、乐亭县、丰润区、馆陶县、武安市、深泽县、辛集市、晋州市等19个县(区、市)生猪存栏481.15万头,占全省的27.5%,其中能繁母猪56.22万头,占全省的30%;生猪出栏620万头,占全省的21.3%。上述地区生猪产业集群建设优势明显。

3.3 下游屠宰加工业稳步发展

截至2018年末,全省有生猪定点屠宰厂162个,定点屠宰点240个,年生猪屠宰能力约1亿头,屠宰量居全国第9位。目前,全省所有县城以上城镇定点屠宰率100%,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稳定在98%以上。这说明:(1)行业集中度稳步提高。近年来,河北省畜禽屠宰加工行业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立足资源优势,在政策引导推动下,逐步向畜禽优势主产区聚集,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年实际猪屠宰量10万头以上的定点屠宰厂有30多家,屠宰量占全省的比重逐步提升,规模化、品牌化经营逐步发展壮大。(2)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据2016年的调查数据,河北省屠宰场白条肉(热鲜肉)占出厂产品的80%以上,分割肉(冷鲜肉和冷冻肉)仅占20%左右。非洲猪瘟传入我国后,由于生猪禁运政策的实施,“调猪”转变为“调肉”为主,屠宰厂外销肉均为分割肉,所以屠宰厂分割肉占比不断提高。(3)屠宰产业融合趋势明显。近年来河北省生猪屠宰业呈现产业链延伸,生猪养殖、屠宰加工、制品加工、肉品流通各环节的有机结合与相互协调的产业链一体化的发展趋势。

3.4 终端市场产品竞争力凸显

因非洲猪瘟疫情对河北省生猪产能的负面冲击,2020年河北猪肉同比下降6.2%,猪肉产量为226.9万吨,占河北肉类总产量的54.57%,占我国猪肉总产量的5.52%,猪肉产量居全国第5位。河北省为生猪外调大省,每年外调京津市场生猪超过1 000万头,京津市场“高需求、高效益”的市场环境为河北省生猪产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近年来河北省高精端生猪产品不断发展,也很好地契合了京津市场对高质量生猪产品的需求。河北省生猪产品市场竞争力凸显。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河北省农村地区猪肉消费需求量逐年增高,省内传统的农贸(集贸)热鲜肉销售市场持续火热。同时,近年来河北省消费者特别是城镇居民需求的改变带动了食品消费的不断升级,双汇、雨润等大型加工企业加大冷链运输投入,2010年以来,冷鲜肉呈现直线上升的趋势。此外,网络营销模式发展,让线上电商平台在冷鲜肉特别是肉制品的终端销售持续升温。2020年唐县直隶黑猪肉等8个生猪高端精品产量79.4万吨,产值30.76亿元,主要采取网络和超市方式进行销售,主要销往京、津、冀等地区,共有直营店52个,网店173个,进入超市122家。

3.5 产业外部服务与支持健全

河北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河北省畜牧站、河北农业大学等科研团队和单位对河北省生猪产业发展从良种繁育、生产经营、市场预警预测、疫病防控等方面提供了科技保障。河北省政府、金融机构等从优化金融服务、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创新产品服务模式等方面加大了对河北省生猪产业发展的金融保险服务支持。专业化服务公司、专业人才培训团队、生产合作社等中介服务机构或组织从生产经营托管、融资服务、技术培训、资源整合与共享等方面为河北省生猪产业发展提供了社会服务。此外,国家、河北省等多类多项相关政策也从生猪生产补贴、养殖用地保障、经营扶持等方面为河北省生猪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红利。

3.6 现存主要问题

目前河北省生猪产业发展集群建设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主要包括:第一,从上游来看。饲料业虽然企业数量众多,但是中小型企业居多,企业规模仍然偏小;产业链整合与中小型饲料企业发展存在矛盾;饲料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饲料质量安全问题依然存在。饲料工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饲料产品竞争力较弱;兽药产品同质化严重,产能过剩,产品利用率低。第二,从中游来看。生猪养殖业存在自主育种能力差的问题,当前河北省猪育种基础设施设备差、育种手段落后、育种意识不强,种猪长期依赖进口,形成了“引种—扩繁—销售—退化—再引种”恶性循环。对地方猪种资源的重视不够,缺乏长效的资金投入和利益补偿机制,地方猪种目前仅有深县猪少量存在。猪养殖方式有待提高,“小规模、大群体”的饲养方式依然占主导地位,猪场饲养的品种、饲料营养水平、环境控制、保健措施相对不高,疫病发生风险较大,养殖效率不高,全省平均每头基础母猪年提供商品猪数量不足17头。环保压力越来越大。随着养殖规模增大,粪污的产出越来越集中,但由于种养隔离、就近还田通道不畅,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不成熟,加之环保税的实施,造成养猪环保压力越来越大。一二三产融合度差。由于生产、屠宰、加工、冷链运输等各环节联系松散,生猪产业链条各环节利益分配不合理,制约养猪产业快速发展。第三,从下游来看。屠宰加工企业存在屠宰企业总体上数量多、规模小、水平低的问题。屠宰加工行业“大企业吃不饱、小企业满地跑”的现象频发,落后屠宰产能仍有较大压减空间;屠宰企业“代宰”多,利润低,调查表明,大多数中小屠宰企业主要是依靠收取40~50元/头的“代宰”费生存,但其屠宰业务占六成总营业成本。大型屠宰企业利润主要来自肉制品业务,其毛利超过30%;屠宰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较为迟缓,改造加工及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投入较为缓慢,节能减排推进力度不够,污水处理、水资源循环利用等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部分地区还存在政府考虑税收因素,对推动生猪产业发展积极性不高;土地资源有限,发展空间受限;非洲猪瘟防控难度大,对养殖者积极性有影响;对高品质重视不够,高端精品少等问题。

4 河北省生猪产业集群建设的顶层设计

4.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河北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贯彻构建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化的要求和理念。重点加强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生态链、利益链五链建设。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在确保生猪产能的前提下,以创新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升产业生产力和竞争力为抓手,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建设标准化生产集群基地为基础,以促进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打造“冀猪”知名品牌为路径,以实现产业现代化转型为目标。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按照全产业链融合联动的思路,将生猪产业化集群建设有机融入生猪产业体系现代化中。精准布局发展,科学规划引导,整合资源要素,着力解决好产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和关键环节,打造若干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产业集群,加快推动传统养殖向现代养殖转变、生猪产业大省向生猪产业强省转变。

4.2 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调动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发挥政府扶持引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支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第二,坚持全产业链打造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按照全产业链发展理念,系统梳理特色优势产业的长项和短板,着力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发展。打破思维定式,拓宽思路视野,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创新要素配置方式,引导要素向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聚焦,推动产业做大做强做优。第三,坚持市场消费引领和产品高端发展相结合。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从供给侧、需求侧两端发力,适应消费习惯、创造消费需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提高特色优势产品市场竞争力。第四,坚持省域总统筹和市县抓落实相结合。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省为单位统筹规划实施,专班化推进,市县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着重抓好落实,形成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集群建设的合力。

4.3 建设目标

适应生猪产业发展新阶段需要,对标产业体系现代化发展理念。按照科学布局、适度规模、龙头带动、多元参与、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的思路,选择一些基础条件好、比较优势强、发展潜力大的生猪主要生产区。在生产区内以产业优势资源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支撑,以屠宰加工企业为主体,以养殖场为载体,以相关服务机构为辅助。发展全产业链的主要生产主体培育和创新生产服务建设,打造集生产、加工、流通、科技、服务等一体化的产业集群,促进全产业深度融合,延长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品牌推广等。着力强化组织领导,整合资源要素、突出集群成链,充分调动行政、生产、市场、技术四个主体的积极性,通过健全组织保障体制、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创新生产模式与交易方式、强化先进要素集聚支撑等推动产业生产由“小规模”转型为“大合作”,空间布局由“平面分布”转型为“集群发展”,主体关系由“同质竞争”转变为“合作共赢”,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特色突出、竞相发展的新格局。做大优势、做强特色、做响品牌,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高标准、高质量、高产值的产业集群。重点建设目标包括以下几方面:

4.3.1 建成一批高标准养殖投入品生产基地

强化产业上游建设,发展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绿色环保的生产基地,推进高标准生产基地建设。从源头上保证饲料、兽药等养殖投入品供给数量和质量。

4.3.2 做强一批优势龙头企业

全省范围内遴选1~2家生猪龙头企业,以屠宰加工环节为核心,强化屠宰加工企业与规模养殖场合作,充分发挥其带动中小规模养殖场分工协作发展作用,引导育种、扩繁、饲料、饲养、屠宰、加工等上下游产业实行一体化经营。以北京高端市场、津冀中高端市场为目标,提升河北生猪产品在京津冀的知名度和中高端市场份额。

4.3.3 培育一批产业服务组织

引导培育一批主营业务为环境保护、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企业及生产合作社等组织,能有效解决集群内生产环境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产合作与资源共享等问题。以生猪龙头公司为依托、基地为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户为主体,实行生产、供销、金融三位一体服务,实现全产业链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全方位全覆盖服务。由简单专项服务向全产业链拓展,覆盖良种繁育—生态养殖—透明工厂—肉品加工—冷链物流—品牌门店—文化旅游等生猪产业所有环节。

4.3.4 建立一支科研服务团队

依托河北省现代农业体系和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省畜牧站等科研组织或单位的力量建立一支服务生猪产业集群建设的科研团队,在产业集群规划、建设、评估、完善等方面提供科研支撑。加大“产学研”深度合作,组织产业专家团队包联重点龙头企业,加强对生猪种质资源、降低黑猪脂肪比例、遗传育种、饲料营养、健康养殖、疫病防控、废弃物利用、屠宰加工等关键环节的攻关。在精准营养、基因遗传、生物安全、环境控制、屠宰加工、人工智能、互联网平台等专业领域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4.3.5 健全一套良种繁育体系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健全瘦肉型猪良种繁育,重视地方猪保种、选育与开发利用,通过科学配置种猪良繁体系、规范种猪的销售、加强种公猪站体系建设和强化地方猪种的保护等灵活多变的形式保障种猪品质的提升和数量的需求。落实国家生猪遗传改良计划,科学开展遗传改良。完善原种场、扩繁场、商品场三级良种繁育机制,建成以原种场为核心、扩繁场为依托、商品场为基础的“上小下大”宝塔式繁育体系。完善生猪良种繁育、地方遗传资源保护、品种选育、生产性能测定四大体系。加强深县猪国家保种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深县猪核心群,开展杂交配套利用模式研究应用。完善生猪生产性能测定基础设施,加强数据分析和应用。建立京津冀生猪核心育种场联合体,开展区域间遗传交流与集中遗传评估。进一步提高母猪繁殖性能,加强对优秀后备母猪的选育,在传统选留后备母猪的技术基础上,增加发情规律筛选,加大发情不规律的后备母猪淘汰力度,提高母猪生产力。到2025年基础母猪年提供断奶仔猪数(PSY)达到20头以上,提升全省生猪生产水平。

4.3.6 建成一个市场数据系统

建立以生猪养殖、防疫、检疫监督、运输检查、屠宰与无害化处理为主的生猪质量安全监管风险评估大数据系统,形成生猪和生猪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的完整信息链条。生猪龙头企业实施全产业链数据化管理,实现“一片肉”到“一头猪”的全程可追溯,有效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依据大数据系统建立健全生猪卫生风险评估体系,指导龙头企业、家庭牧场、养猪合作社、养猪大户,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加强对生猪养殖场养殖、免疫、消毒、投入品使用等卫生安全水平分析。同时,按照《河北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要求,发改、统计、商务、农业和科研单位等部门应加大监测力度,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分析研判市场形势,将预警信息纳入数据库并及时发布。市场价格出现过度上涨时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适时出栏,缓解市场波动,保证生猪产业平稳发展。

4.3.7 打造冀猪产品知名品牌

发挥龙头企业品牌优势,整合品牌资源,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打造知名品牌。以引导生猪龙头企业增强主体意识、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面向京津开拓高端市场,建设绿色优质猪肉产品供给基地。充分挖掘品牌文化,提升品牌策划和包装运营水平,提升畜产品品牌知名度,加强畜产品品牌意识和地理标志保护。

4.3.8 发展两种物流交易体系

依托产业集群内交通硬件和物流运输企业规划,发展线下生猪生产投入品和产品物流交易高效体系,实现产品物流配送专业化、运输过程冷链化、配送供应快速化、供应链条缩短化。依托“互联网”现代技术,发展全产业链线上交易平台,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4.3.9 建设若干环京津产品加工园区

按照打造环京津1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的原则,在环京津周围建设若干生猪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全面提升生鲜产品加工处理能力和仓储冷链、信息发布、检验检测等设施装备水平,有效承接京津生猪产品批发市场,形成环绕京津的规模适度、需求匹配的物流仓储网络。

5 河北省生猪产业集群建设的保障路径

5.1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机制

为保证生猪产业集群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由省委、省政府统筹领导,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成立生猪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猪产业集群的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招商引资等工作。领导小组纳入财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县区政府、龙头企业等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健全生猪产业集群建设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生产主体,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区域的协调服务,发现和解决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难题和诉求,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推进生猪产业集群健康发展。

各地区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政策落实、协调服务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深入组织实施促进现代生猪产业发展的各项重大工程,着力加强科技、设施、装备等各项支撑条件建设。大力宣传现代生猪产业发展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现代生猪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定期开展工作调度、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可量化、可考核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把“四个农业”发展成效纳入乡村振兴考核重要内容,年末逐级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市县通报表扬并在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落实不力、未完成任务、排名靠后的市县通报约谈。

5.2 科学合理规划集群方案

依据国家和河北省关于生猪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在政策体系框架内,根据河北省生猪产业发展的自然禀赋、产业基础、市场环境、资源条件等现实情况,通过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反复进行科学论证,高起点、高标准、前瞻性编制《河北省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整体推进规划方案(2021-2025)》。对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起到政策引导和扶持、规章保护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尤其要融入城市(县区)发展、土地利用、扶贫攻坚等总体规划,促进生猪产业集群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产业集群内的养殖区、种植区、饲料生产区、屠宰加工区、有机肥料厂区和综合服务区等产业链进行科学合理布局、主体数量规划和建设标准把关。成立省、市、县三级工作专班,上下对接,确保各项措施及时顺畅落地落实。

5.3 丰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第一,严格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对生猪保险、猪只扑杀、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补贴经费足额保障。加大对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和扩大产能建设项目的资金补助、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引导龙头企业帮带中小规模养殖场发展。第二,扩大政策扶持效能和范围。多渠道增加对生猪产业发展的投入,设立生猪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建立对生猪产业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适度扩大良种补贴、粪污处理、防疫服务等方面的补贴客体范围,重点面向转型升级的中小规模养殖场。省财政设立集群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生猪产业集群中的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生猪保险配套、粪污污染治理设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第三,精细化环保政策执行。一方面严格落实相关环保政策,坚决不触碰环保底线,积极推动生猪产业绿色生态发展;另一方面,在环保政策执行中精细化评估地方实际情况,不搞简单的“一刀切”,坚决遏制打着环保旗号,超出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生猪产业发展。集群区域内用地指标要优先用于集群内养殖、屠宰加工龙头企业,并制定税收优惠加以政策支持。支持生猪产业化集群供配电设施建设,优先保障生产用电的需求。第四,稳步推进金融支持政策。各金融机构要切实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鼓励银行对生猪养殖户开展供应链金融贷款试点,利用生猪屠宰加工企业与养殖场签订的订单数据,由政府融资平台做担保,为规模养殖场发放贷款。优化金融产品设计,降低贷款门槛和利率,提高贷款额度,优化贷款流程。第五,探索创新生猪养殖保险政策。利用生猪保险分散养殖者风险,提高生猪养殖抵御市场风险和应对疫情等突发事件等的能力,尤其是探索开发非洲猪瘟保险产品。推进“财政+保险+担保+银行”联动保险模式,通过“养殖主体购买、政府补贴、金融机构让利”的方式降低养殖主体生产投保成本。探索生猪产业链互保模式,立足生猪产业链,把养殖场与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产业组织作为一个产业投保组合,构建多渠道筹措生猪生产保险资金的互保模式。

5.4 充分引导资源要素融入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宣传河北省生猪产业集群建设的优惠政策和优势条件,吸引外地客商和本地成功人士到产业集群区域内投资办厂。每季度组织重点生猪企业进行座谈,了解企业诉求,梳理行业短板和困难瓶颈,征求行业发展意见建议,问计于商,凝聚全行业智慧,促进政策制定、项目设计、措施实施更接地气、更加准确、更有实效性。主动对接联系国内大型生猪养殖企业集团,坚定其在河北省的投资信心,做好服务,推动生猪生产项目落成投产。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对工商企业、村集体、农户等经济体进入畜牧相关产业,简便手续流程,详细解答政策、标准和要求,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已有养殖企业,保证支持政策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减少不必要检查干扰,严厉整治损害企业利益的不法行为。

引导劳动力要素输入,完善支持生猪养殖业中返乡下乡人员创业政策,吸引大学生、新乡贤、企业家等参与生猪产业集群建设,形成“大学生返乡、新乡贤兴乡、企业家下乡”参与生猪产业集群建设的发展格局。提高信息技术要素应用水平,将“互联网+”、大数据、电商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与产业集群建设结合,为产业集群建设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节约交易时间。盘活农村闲置资产要素,在农村集体产权确权的基础上通过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将农村集体资源变为生产要素,赋予农民股东身份,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农民积极性。

5.5 发挥科技力量推动建设

认真筛选河北省生猪产业群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关键、共性问题,积极开展技术研究,努力突破一批产业群建设关键技术,切实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研发与推广。创新良性种质资源利用,培育优质地方特色品种;创新生产装备技术,加强智能装备和技术研发;创新生态环境保育技术,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技术研究;创新“互联网+农业技术”,开展信息化、精准化生产等技术研究;依托科研单位或组织,构建“1+N”科技创新联合体,加快成果转化落地;深化科技奖励机制改革,支持科技人员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增值服务,鼓励从建场设计、品种引进、饲料兽药使用、疫病防控、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设立专项科研课题,以横向课题形式鼓励相关科技人员参与研究河北省生猪产业集群建设,为集群建设发展提供理论贡献和现实指导,评估建设发展实践,为生猪产业集群发展提供优化路径选择。大力实施生猪产业化科技重大专项。从生猪品种选良,标准化养殖技术,无公害、有机食品生产技术,信息、生物技术的应用、防病防疫技术、高效饲料配方等方面,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为产业集群发展夯实基础。

5.6 加强基层生产服务保障

还需要加强基层畜牧兽医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动物防疫、检疫、监测、无害化处理、畜产品安全监管等作用。加强兽医服务人员培训,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鼓励和吸引大专院校兽医毕业生到县、乡从事兽医服务。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探索开展兽医体系效能评估工作。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提高动物疫病防控社会化服务水平。

健全基层疫病防控,按照“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强化监管、稳步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基层疫病防控支持政策调整工作。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对国家退出强制免疫的病种,在监测评估的基础上,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退出。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整体推进国家动物防疫支持政策调整工作,鼓励在以“龙头企业+养殖场”为模式的畜禽养殖企业优先进行试点。强化养殖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确保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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