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2022-11-24 13:04
农村财务会计 2022年5期
关键词:村务三变产权

要闻

农业农村部:全面启动实施“耕耘者”振兴计划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耕耘者”振兴计划的通知》,自2022年起在全国开展面向乡村治理骨干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免费培训,计划至2024年,线上培训100万人、线下培训10万人。乡村治理骨干培训重点面向村“两委”干部,也可将乡镇领导干部等人员纳入培训范围,把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理论、方法以及“积分制”“清单制”“枫桥经验”“村民说事”等实践经验作为培训重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以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者为重点,突出规范建设、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联合合作等内容。

两部门联合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

日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引导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撬动作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规范社会资本投资行为,鼓励各地社会资本根据实际情况投入现代种养业、现代种业、乡村富民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和领域。

银保监会:积极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首贷、信用贷

近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确保涉农金融投入稳定增长、优化涉农金融供给体制机制等九个方面的主要任务,明确要求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充分运用各类公开信息、名单,针对新主体需求特点,积极开展首贷、信用贷。

《村务管理》系列国家标准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委)近日发布《村务管理》系列国家标准。《村务管理 基础术语与事项分类》界定了村务管理的基础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村务管理事项的分类;《村务管理事项运行流程编制指南》明确了村务事项运行流程的编制原则、编制程序和编制内容;《村务管理 村务流程化管理实施指南》提出了实施村务流程化管理的有关具体要求。

动态

浙江:2021年农民股份分红超百亿元

日前,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消息称,2021年,浙江农民通过集体股份分红总收入超100亿元,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打下坚实基础。

农民分红超百亿元,背后是去年浙江707亿元的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2021年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规模增长16%,年收入20万元以上、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比例高达98.8%,2021年度分红村社超4600个,比上年增长1倍有余,尤其是在山区26县,年度分红村社数增幅亮眼。

村集体经济越来越红火,充实着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在云和县安溪乡下武村,村经济合作社出资为村民购买了丽水市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大大减轻村民就医看病的负担。据统计,2021年度,浙江农民福利性分配总额已达120亿元。与此同时,农民分红机制也在提质拓面,更好地服务乡村产业和民生事业。

天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成惠农“及时雨”

日前,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西刘举人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武清区城关镇南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两个集体经济组织,分别获得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贷款100万元、天津农商银行贷款300万元,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实现零突破。

据天津市农业农村委介绍,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后,全市共建成362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集体产业项目、推进产业振兴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贷款需求明显增多。为此,市农业农村委与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对接,在短时间内协助推动银行出台专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办法、实施细则,为此类贷款发放提供了政策遵循。

依托天津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市农业农村委全面梳理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经营收益、主导产业等数据,及时掌握有贷款需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情况,向银行、担保机构提出工作建议,“点对点”帮助金融机构有效对接村集体经济贷款主体。

安徽:“五个一批”提升工程启动 “三变”改革再提速

为推动改革进程,提高改革质量,日前,安徽省委农办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三变”改革提升工程的意见》,部署从今年起实施农村“三变”改革“五个一批”提升工程。

《意见》提出,要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三变”改革承接主体,建设一批具有市场前景、牵动性大、综合效益好的改革项目,发展一批成长空间大、有竞争力的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形成一批“三变”改革的要素交易、利益联结、收益分配、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积极拓展“三变”改革的维度和宽度,打造一批新模式。到2022年底,全省“三变”改革覆盖面达到75%以上,到2025年覆盖面达到85%以上。

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统计,去年“三变”改革人均增加财产性收入67.3元,同比增长37.3%。“三变”改革带来的收益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比重由2020年的14.6%提高到17.1%,对农民财产性收入贡献率达31.3%。

贵州: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

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近日,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贵州省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职责、交易条件、收费情况等内容。

《办法》明确现阶段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等十二类农村产权都可以作为交易品种。《办法》提出,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化管理,依法依规使用规范、统一的格式文书,规范组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防范交易风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黑名单”管理制度等。

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介绍,截至2021年底,全省各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共计35家。研究制定符合贵州实际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为下一步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盘活农村“沉睡”资源资产,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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