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赋能个人破产后信用监管的理论阐释与制度创新

2022-12-07 05:11作者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闫晴马苗
中国信用 2022年9期
关键词:权责监管部门区块

作者: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闫晴 马苗

来源:《征信》期刊

个人破产制度已开始运行,然而个人破产后信用监管尚存在立法完备度偏低、监管部门权责模糊、信息管控能力偏弱、差异化监管模式缺失以及监督机制乏力等问题。近年来,区块链技术在多领域广泛应用,其技术特性与个人破产后信用监管制度逻辑契合,可提高个人破产后信用监管的结果公信力与实践效能并优化信用监管秩序。我国应积极提升个人破产后信用监管的立法完备度,明确监管部门权责,提升信息管控能力,构建差异化监管模式,加大监督力度,从而助力被监管主体早日恢复经济再生能力,优化市场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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