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法“寻枪”
——福尔摩斯探案《空屋》中的气枪之谜(上)

2022-12-13 12:17三土
轻兵器 2022年11期
关键词:气枪莫兰道尔

□三土

柯南·道尔早年肖像。作为一名医生,他的门诊业务并不成功,但却意外成为了一位文学巨匠

《空屋》是《归来记》的首篇,作者柯南·道尔设法为这篇承前启后的作品营造了与以往短篇完全不同的悬疑惊险氛围

柯南·道尔创造的福尔摩斯产生了世界性影响,甚至成为侦探的代名词。图为1930年代以来在相关影视作品中扮演过福尔摩斯的各位演员

一起蹊跷的命案、一位复活的“故人”、一栋无人的旧邸、一件奇特的凶器、一场预谋的伏击……这就是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空屋》为我们营造的悬疑惊险氛围。在总数只有60篇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中,它无疑是构思最精妙、情节最曲折、悬念最突出的作品之一。特别是作为贯穿全篇的隐伏线索,该案凶手塞巴斯蒂恩·莫兰上校手中那支外形独特、威力巨大而且“无声”的气枪,更是给读者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到底是什么枪?让我们循着柯南·道尔在文中留下的线索,运用福尔摩斯擅长的演绎推理方法,来探寻故事背后那支神秘的气枪吧——

福尔摩斯归来

“当初我来到伦教,住在大英博物馆附近的蒙塔格街,闲居无事,便专心研究各种科学,以便将来有所成就。”在《马斯格雷夫典礼》中福尔摩斯向华生叙述自己刚到伦敦时的生活,其实是柯南·道尔本人早年生活的真实写照。1891年3月,柯南·道尔来到伦敦谋生,可是诊所生意清淡,这反而为他投身文学写作提供了机遇。

早在1886年3月左右,柯南·道尔就开始尝试创作名为《一团乱麻》的侦探小说。最后当它发表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上时,定名为《血字的研究》,其主人公就是我们熟悉的歇洛克·福尔摩斯。除演绎学之外,这篇作品还出现了侦探学、犯罪学、心理学、地质学、解剖学等近代科学知识,加上福尔摩斯平民化的生活方式,与正处于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的英国社会十分契合。可惜的是,《血字的研究》出版后波澜不惊,1890年发表在美国《利平科特》杂志上的第二篇《四签名》反响也不够热烈。

柯南·道尔颇为失望,觉得还是应回到自己钟爱的历史小说领域,但更现实的经济问题,迫使他将目光投向了刚刚创办不久的《海滨》杂志,重新开始创作福尔摩斯侦探故事。从1891年7月开始,《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身份案》……柯南·道尔一口气在该杂志发表了6个短篇。千奇百怪的案情、出人意料的结局、严密的推理回溯,福尔摩斯系列的所有标志性元素一一登场,人们开始熟悉故事的规则,习惯了华生作为福尔摩斯的搭档,记住了贝克街221B号和福尔摩斯的各种怪癖……大家热切期待主人公的下一次冒险,柯南·道尔也随之声名鹊起,各种约稿纷至沓来。

其实,早在《波希米亚丑闻》发表的4个月后,柯南·道尔就产生了“除掉”福尔摩斯的念头。1891年11月11日,他在给母亲的信中写道:“我已经完成了5篇新的福尔摩斯故事……我打算在第6篇故事中杀掉福尔摩斯,了断他最好不过了。为了他,我都顾不上那些要紧的事情了……”但母亲回信要求他继续写下去。于是柯南·道尔很不情愿地写出《铜山毛榉案》,作为新的第6篇,全部12篇结集成为《冒险史》。

尽管福尔摩斯让自己名声大振,并获得了杂志社的天价酬劳,但柯南·道尔让这位私家侦探彻底消失的决心却日趋强烈。他认为,只要将福尔摩斯“除去”,杂志社就没有理由再缠着他了。在1893年4月6日给母亲的信中,柯南·道尔写道:“我正在写最后一篇福尔摩斯故事,写了一半,写完之后这位绅士就会消失了,再也不会出现。我对他的名字都感到厌倦……”这就是《最后一案》。柯南·道尔选择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作为福尔摩斯最后的葬身之地。

1893年12月,《最后一案》发表在《海滨》杂志上。其引发的反响之强烈,远超过柯南·道尔的预料。读者来信像雪片似地飞来,信中充满了恳求、祷告、谩骂和威胁,大家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尽快让福尔摩斯复活。柯南·道尔却不为所动,这一时期他除了从事写作之外,还忙于社会活动,并积极为布尔战争辩护。但他还是抽空写了一篇“福尔摩斯前传”——《巴斯克维尔的猎犬》,1901年8月起在《海滨》杂志上连载,不出所料,“洛阳纸贵”盛况再现,这证明读者对福尔摩斯的兴趣并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减弱。1903年春,在出版商不断请求并许以高额报酬的情况下,柯南·道尔终于同意继续撰写福尔摩斯故事,并由此创作了《归来记》系列的首篇《空屋》。

但柯南·道尔接下的是一个烫手山芋。怎么让已经在莱辛巴赫瀑布脚下沉睡了10年之久的福尔摩斯复活,毫发未损地重归现实社会?从“故去”到归来的空白时期,福尔摩斯干什么去了,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保持“假死”状态?继莫里亚蒂教授之后,新的邪恶对手应该是谁?设计一个怎样的整体框架,才能既与已有的作品内容最大程度地衔接,又能够在有限篇幅内集中设置冲突,使得故事更加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在福尔摩斯“消失”的那段时期,柯南·道尔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特别是为英国发起的布尔战争辩护。图为柯南·道尔的戎装像

柯南·道尔选择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同归于尽。图为《最后一案》插画,福尔摩斯在悬崖边的小路上俯瞰莱辛巴赫瀑布

当然,姜还是老的辣。柯南·道尔凭借其非凡的文学才能,加上丰富的想象和创作能力,顺利完成了这一看似不可能的任务。在故事开头,柯南·道尔先是抛出了罗诺德·阿德尔谋杀案即公园路奇案,创设了一个接近于“密室杀人”的难解谜题,为引出下文中非同一般的凶器和凶手进行铺垫。接下来通过华生造访案发现场,让福尔摩斯戏剧性地从天而降,并且通过后者的自述,合情合理地解释了他如何奇迹般地从瀑布下生还的过程,顺带介绍了从1891年5月到1894年4月之间所谓“空白时期”福尔摩斯的去向,原来他是在追捕莫里亚蒂的残余党羽,并由此引出新的冒险。福尔摩斯巧妙布下圈套,在贝克街旧居中安设蜡像作为诱饵,引诱塞巴斯蒂恩·莫兰上校动用特制气枪进行狙杀,而福尔摩斯和华生则在对面闲置的卡姆登宅邸即“空屋”张网以待。不料莫兰也看中了“空屋”的位置条件,使用临街窗口作为他的狙击位置,猎手与猎物意外狭路相逢。千钧一发之际,经过一番搏斗,莫兰被成功抓获,福尔摩斯亲眼见到了《最后一案》中提及的那支气枪,同时阐明了整个案情,揭露了莫兰就是公园路奇案的凶手。

《空屋》情节曲折、紧凑,同时又合乎 情理,悬念感与画面感极强,而且内容与前作衔接得几乎天衣无缝。《空屋》作为《归来记》的首篇,结束了读者们长达10年的“黑暗日子”——福尔摩斯不仅重新回归,再次成功捕获凶手,破解复杂谜团,而且此后在贝克街继续他的侦探事业,精力和成就更甚从前,一切都归于完美。

此前柯南·道尔曾借华生之笔写道,《最后一案》是用来记下歇洛克·福尔摩斯杰出的天才。事实上,写出《空屋》的柯南·道尔才是真正的天才。他本人和广大读者,对这一短篇也颇为认可。1927年,柯南·道尔从当时已发表的福尔摩斯故事中选出自己认为最受欢迎的12篇,《空屋》名列第六。而福尔摩斯爱好者、研究者公认的业内刊物《贝克街》期刊曾在1959年和1999年搞过两次“十佳福尔摩斯故事”票选,《空屋》分获第十名和第八名。

福尔摩斯借罗诺德·阿德尔谋杀案之机布下圈套,引诱莫兰上校主动上钩。图为《空屋》插画,福尔摩斯和华生站在卡姆登宅邸窗前,看着贝克街寓所窗上的人影

《空屋》及此后《归来记》中的其他福尔摩斯故事,一直是影视改编的热选

福尔摩斯生活的维多利亚时代是英国最强盛的时期。图为1900年左右的英国工厂与工人,由于广泛使用近代化设备,生产效率大大提高

为什么是气枪

福尔摩斯巨大吸引力的源点及生存土壤,来自于英国人引以为豪的维多利亚时代。在那个被称为“日不落帝国”的黄金年代,大英帝国的领土面积和人口数量均占到全球的约1/4。特别是英国率先完成工业革命,生产力飞速发展,国民人均收入领跑世界,经济的腾飞、科技的进步和中产阶段的出现,带来了相对安定富足的社会生活,进而推动作为福尔摩斯演绎法基础的理性主义和科学精神,成为维多利亚时代走向现代的重要标志。到19世纪末,英国在自然科学各个门类中,均有很多重要发现。仅以轻武器领域来说,从米涅弹头、早期定装弹、渐变膛线、柯达无烟药到开创自动武器新纪元的马克沁机枪,枪械发展史上诸多重要和关键性的发明创新,都是在英国完成或实用化的。既然选择余地这样大,为什么柯南·道尔非要在《空屋》中选择气枪作为莫兰上校的狙击武器呢?

一方面,气枪是和前作内容衔接的需要。不知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插柳,柯南·道尔在此前的《最后一案》中,有一处曾提到过气枪。那是1891年4月24日晚,福尔摩斯突然来到华生的诊所。他紧张地观察窗外的动静,并动手关上百叶窗,然后告诉华生,自己和莫里亚蒂教授之间的较量已经到了最后关头,教授不顾一切地要铲除他,刚才的举动是为了预防“气枪袭击”,但此处并未说明具体是什么样的气枪,以及枪手是谁。随后,福尔摩斯与华生一起远赴欧洲大陆避难,莫里亚蒂一伙则紧追不舍,直到在莱辛巴赫瀑布迎来最后的决斗。而柯南·道尔在《空屋》中,安排作为莫里亚蒂的“军师”和头号杀手的莫兰上校,在瀑布现场目睹了福尔摩斯脱险的过程。在得知福尔摩斯回到伦敦之后,已是团伙中最后一条“漏网之鱼”的莫兰,不得不再次拿出公园路奇案中的凶器——那支在《最后一案》中只闻其声未见其面的气枪,试图加害福尔摩斯,既是为莫里亚蒂复仇,也是避免有人揭发自己杀害罗诺德·阿德尔的罪行。但福尔摩斯还是棋高一招,莫兰最终自投罗网,连人带罪证被抓了个现行,顺便也让《最后一案》中的这一小小伏笔大白于天下。

另一方面,气枪确实是当时英国的特色民用枪械之一。最古老的由机械操控的气枪诞生在欧洲,而这种武器发展的巅峰则出现在英国。特别是伦敦和伯明翰两个城市,集中了当时欧洲第一流的气枪技师和工匠,他们以半手工的方式,生产各式各样的气枪,产品供应世界各国,一些品牌延续至今。甚至在1793年,马戛尔尼伯爵率领的英国使团首次访问中国,送给乾隆皇帝的国礼中就包括两支气枪。

福尔摩斯系列故事中多次出现过关于武器的描写。比如华生从军队中带回的旧手枪,应该就是这种1868年设计的博蒙特-亚当斯转轮手枪,发射.450亚当斯黑火药手枪弹

福尔摩斯以蜡像为饵,将莫里亚蒂特制的行凶用气枪及背后的枪手莫兰上校一并引出。图为《空屋》插画,福尔摩斯等人看着被擒的莫兰

当时气枪在英国十分流行,是最常见的民用枪械之一。图为以生产气枪著称的伯明翰轻武器公司厂房,可见其规模相当大

气枪在英国迅速流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在近距离内极为精准,常为当时的民间射击比赛所采用。这种比赛最早在伯明翰兴起,后来扩展到全国,它们往往在酒吧等公共场所举行,获胜者的奖品可能是一只小羊等等,由失败方负责提供。到1899年,气枪射击运动在英国已经极为普及,全英有超过4000个气枪俱乐部或者协会,后来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全国竞技协会,负责统筹和组织全国性的比赛活动。

气枪同样受到英国地下社会和罪犯们的欢迎,因为它不像军用枪械那样受到管制,可以很方便地从商家那里购买或订做,而且与同等口径的火药动力武器相比,它发射时的噪音明显更小,也没有烟雾和闪光,难以被发现。当时英国有一批盗猎者,专门利用气枪发射特征小,不容易惊动猎物的特点,用它偷猎鹿和其他属于皇家所有的动物。同时,气枪可以被做成各种尺寸和外形,甚至伪装成雨伞、手杖等日用品,方便随身携带。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气枪也被视为一种带有“原罪”的离经叛道式的武器。

因此,莫里亚蒂为他的“军师”兼杀手莫兰选择一支特制的气枪作为杀人凶器,比起让后者拿上一支马蒂尼或恩菲尔德步枪,要自然和合理得多。唯一的问题在于,气枪对于火器来说更加复杂精密,因此在成本上要高出许多,但这对身为伦敦最大犯罪团伙头目、积攒了无数不义之财的莫里亚蒂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

气枪在英国的流行得益于英国民众对射击运动特别是射击比赛的推崇和喜爱

手杖在维多利亚时代是绅士出行的必备用具,因此伪装成手杖的枪支也相应大行其道。图为《驼背人》插画,福尔摩斯、华生与墨菲少校交谈,可见人人都拿着手杖

由伦敦的约翰·布兰奇父子公司生产的一支手杖气枪,口径为8mm(.32口径),可拆成两截,连同气筒、维护工具、弹丸盒,放入一个制作精美的箱子内

线索拼图

气枪是《空屋》中的重要线索,所以作者不吝笔墨,全篇中有多处提及。不过,《空屋》毕竟是一篇容 量有限的侦探小说,柯南·道尔本人也并非枪械专家,相关表述显得比较模糊、零散和不成系统。这给我们在时隔将近120年之后,来了解和还原这支武器的面貌,带来了很大困难,但也并非绝无办法。

关于这支气枪的外形,作者是这样描述的:“他(莫兰)手里拿着一根像是手杖(原文为stick)的东西,当他把它放在地板上的时候,却发出了金属的铿锵声。”显然,这是一支典型的伪装枪,外形特意做成了当时英国绅士随身携带的手杖模样,以掩人耳目。同时,前来行刺的莫兰上校身着夜礼服、戴着大礼帽,一身到剧院看戏或者参加宴会的正式打扮,其目的很可能是制造不在场的证明。这支气枪的外观显然会与他的衣着相称,除了重量和质感外,外形、尺寸甚至表面装饰,都与真正的手杖十分接近,让人乍看之下难以区分。

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在英、美及其他欧洲国家,民间有很多作为防身武器的手杖式气枪出售,既有滑膛也有线膛,口径多在8~9mm,也有超过12mm的,但都只能单发发射。这是因为对于单发气枪来说,伪装成手杖相对比较容易,此类气枪的机匣和击发机构等部分构造比较简单,径向尺寸有限,扳机多数是隐藏式的,加上没有枪托,枪身的外形轮廓比较接近于普通手杖。文中接下来有一句,“然后他由外套口袋中掏出一大块东西,摆弄了一阵,最后咔哒响了一下,好像把一根弹簧或者栓子挂上了。”这很可能是装上了一个可拆卸式的枪托,响声是固定枪托与枪身的某种机构发出来的。下文中,“他的长胡子坠在枪托(stock)上面,闪亮的眼睛对着瞄准器(slights)。”显然,在一番准备工作完毕后,该枪已经有了枪托,而且该枪使用的是机械瞄具,而不是当时已经出现的原始瞄准镜,否则作者的描述应该是另一番景象了。为何一定要安装枪托,主要是因为手杖枪受到外形、长度的限制,枪管要短于普通气枪,这会导致初速和射击精度下降,除了抵近射击以及射手自身的经验之外,只有靠可以提高射击稳定性的枪托来弥补了。

令人遗憾的是,《空屋》发表至今将近120年,这支气枪一直没有直观的形象面世。专为《海滨》杂志福尔摩斯系列故事绘制插画的西德尼·佩吉特,一生共为38篇故事绘制了356幅插图,其中为《空屋》绘制了至少4幅。在其作品中,气枪被巧妙地隐藏在莫兰身边的阴影中,虽然能够大概看出弯柄手杖的形状,但避开了插画师本人也无从知晓的具体细节。在众多关于福尔摩斯的影视作品中,这支气枪也极少露面。比如其中最成功的作品——英国格林纳达电视台于1984~1994年之间拍摄的电视剧版《福尔摩斯探案集》,主演杰里米·布雷特在此剧中创造了最为经典的大侦探形象,但《空屋》那一集中出现的气枪却十分失败,道具感十足,不仅有固定式枪托和扳机护圈,还带有瞄准镜,俨然就是一支小型狩猎步枪,如果莫兰上校胆敢带着它在大街上进行谋杀,就要冒着第一时间被发现并当场被捕的风险。

福尔摩斯本人对这支气枪的表述是“真是一件罕见的武器,……无声而且 威力极大”。而由海勒姆·珀西·马克沁发明的世界上第一支真正的枪械消声器要到1908年才获得专利,因此这里的“无声”(noiseless)并非是指枪口有某种制约机构,而是指相对于普通火药动力枪支,气枪的膛压和初速较低,所以发射时的枪口噪音不像后者那样尖锐和明显。后文也提到“嘎的一声怪响”,原文是“a strange,loud whiz”,显然声响也是很大的,只是听起来不像是转轮手枪或其他火器射击的声音罢了。

西德尼·佩吉特为《空屋》绘制的插画,莫兰上校正蹲在卡姆登宅邸的窗前观察目标,伪装成手杖的气枪就放在脚下

一支口径为13.7mm(.54口径)的无标记手杖气枪,枪身可分成两截。左上方为随枪工具,右下方为气筒

格林纳达电视剧版《空屋》出现的气枪道具感太强,细节完全不符合文章中的描述

至于“威力极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支气枪发射的弹丸非常特殊。文章一开始,在提及公园路奇案现场时,作者是如此表述的:“这个不幸的青年躺在桌边,脑袋被一颗左轮子弹击碎,模样很可怕。”下文中又提到“像所有铅头子弹那样射出后就会开花的左轮子弹和它造成的立刻致死的创伤”。这就是说,这支气枪不仅口径比常见的手杖气枪要大,发射物也直接借用了转轮手枪弹的弹头,而且是“会开花的”那种,这样做一方面比普通气枪弹的杀伤力更大,另一方面还可以混淆线索,让人难以判断凶器的种类。用福尔摩斯自己的话说,就是“谁会发现这样的东西是从气枪中打出来的?”

很多研究者认为,“会开花的子弹”是指达姆弹。后者本身就是英国的发明,因首批于1895年在加尔各答附近的达姆-达姆兵工厂制造而得名,系由普通的.303 Mk Ⅱ全被甲步枪弹头改进而成,去掉了弹尖的部分被甲以露出铅心,这样命中后弹头会迅速变形,提高了杀伤力,但因影响射击精度等原因,1898年停产。当然,并不仅仅切割过的半被甲弹头才会“开花”,无被甲的裸铅弹头也可以产生同样的效果。比如1898年英国列装的.455韦伯利Mk Ⅲ转轮手枪弹,配用的圆柱形裸铅弹头重达14.13g,上下两端各设计有一个半球形凹面,下方的发射时变形以密封火药燃气,上方的相当于“空尖”设计,撞击目标时迫使弹头变形扩张。该弹被称为“Manstopper”枪弹,可见对人体的杀伤力明显高于其他产品。就在第二年,包括英国在内的多国共同签署了《海牙协定》,禁止在战争中使用各种变形或扩张弹头,不过警用或狩猎使用不受此限制,而在英国,甚至平民也可以使用韦伯利Mk Ⅲ手枪弹。虽然在《空屋》一案发生的1894年春天,不管是达姆弹还是韦伯利Mk Ⅲ手枪弹都还没有出现,但实践中已经有类似的扩张弹头,特别是当时转轮手枪弹常用的裸铅弹头,击中软目标后本身就很容易出现变形扩张的情况,杀伤效果反而比后来口径更小的现代化被甲弹头更好。《空屋》中,那枚弹头击穿蜡像射到墙上,最后碰扁并掉落在地毯上,也非常符合没有被甲的裸铅弹头的特性。

不同型号的.455韦伯利转轮手枪弹,自左至右分别为Mk Ⅰ、Mk Ⅱ、Mk Ⅲ、Mk Ⅳ、Mk Ⅴ、Mk Ⅵ。其中,Mk Ⅲ、Mk Ⅳ、Mk Ⅴ都可称为“铅头开花左轮子弹”

不同口径和形式的现代气枪弹,右侧5种的外形均与转轮手枪弹使用的裸铅弹头十分接近

关于这支气枪有否膛线,文中并没有明确,但也有证据可以间接证明。首先是射击的精度,福尔摩斯事后在检查破损的蜡像时说,“子弹从头后正中位 置射入,恰好击穿大脑”。而射击距离有多远呢?这方面,“福学家”们进行过多次研讨及实地检验。比如罗伯特·舒尔在《〈空屋〉中的弹道学》中,提出蜡像的位置应该距窗户约0.3m(1英尺),这样才能产生“轮廓分明的影子”。莱斯利·克林则进行了实验和模拟计算,按照莫兰上校的射击位置与蜡像所在的贝克街寓所水平距离为20m(67英尺),寓所房间本身进深为4.2m(14英尺),层高3.5m(11.5英尺),莫兰瞄准时枪口距离地面1.67m(5.5英尺),坐姿蜡像头顶距离地面1.52m(5英尺),可以粗略计算出弹头最终射到寓所墙上的高度是距地面2.04m(6.7英尺),这与文中所述的情形完全符合。考虑到弹头要先击穿玻璃,而且能造成“一串清脆的玻璃破碎声”,这说明弹头的速度并不很快。综合以上情况,在20m的距离上能达到这样的射击效果,除了莫兰本人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射手外,这支气枪的精确度也是相当好的,这说明该枪应该是一支线膛枪。

而在公园路奇案中,罗诺德·阿德尔所在的房间位于临街的二楼(英文中二楼相当于我们的三楼),所以“由窗口到地面的距离至少有30英尺”,相当于9.1m。如果莫兰在街上行凶,为了瞄准目标,他至少要站在街道的另一侧,按街道宽20m计算,枪口到目标的直线距离约为22m,难度比行刺福尔摩斯还要稍大一些,也只有线膛枪才能保证一击必中的效果。

另一个证据来自于福尔摩斯最后为华生揭开谜底时,所说的“光凭这种子弹就足以送他上绞架”。这应该并不仅仅是指该枪发射转轮手枪的铅弹头,因为大口径气枪所用的弹丸中就有和转轮手枪弹头外形极其相似的种类,虽然福尔摩斯没有指明,但这里的证据应该是指刑事侦查中的弹道学证据。1889年,法国里昂大学医学教授亚力山大·拉卡萨尼率先发现,同一支枪的膛线在弹头表面形成的刮擦痕迹具有同一性,可将其应用于枪支的认定,现代法医弹道学自此开端,尽管在1894年,包括英国在内大部分国家的警察还没有掌握并运用这种技术。如果弹头上有膛线痕迹,那么这支气枪必然带有膛线。福尔摩斯强调这一点的部分原因是,根据当时的英国法律,莫兰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因为他开枪射中的是蜡像而不是福尔摩斯本人,只有证明莫兰是杀害罗诺德·阿德尔的凶手,才能将他绳之以法。

气枪与火药动力枪支只是发射能源不同,只要有膛线,一样会在弹丸表面留下膛线痕迹,同样可作为司法鉴定的依据

福尔摩斯形象的真实性来自于小说与现实的全面融合,就像他会和所有人一样乘坐马车,出没在伦敦的浓雾和煤气灯下

关于这支气枪的背景和来源,福尔摩斯倒是在文中做了一段介绍:“我认识这个双目失明的德国技工冯·赫德尔,这支枪是他给莫里亚蒂教授特制的。我知道有这么一支枪已经好几年了,虽然以前没有机会摆弄它。”这里奇怪的不是双目失明的枪械技师,因为苏联MTs-1运动手枪的设计师米哈伊尔·弗拉基米洛维奇·马戈林就是一位盲人,而是一位技师名字前会有代表贵族血统的“冯(von)”。不过有“福学家”考证,按照柯南·道尔一贯虚实结合的风格,这位技师可能是指奥古斯坦·海因里奇·赫德尔,后者于1803年出生在维也纳,因在枪械方面的发明获得德皇威廉二世封爵,1893年因试验意外而双目失明。

就像福尔摩斯所言,“冯·赫德尔这支了不起的气枪将为苏格兰场博物馆增色”(当然,事实上在苏格兰场犯罪博物馆的藏品中并没有这样的气枪),它的确为《空屋》这篇故事增添了与众不同的亮色。(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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