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应用型特殊教育人才内涵、逻辑理据与实践路向
——基于新建本科院校特教专业转型发展的思考

2022-12-22 15:05
绥化学院学报 2022年10期
关键词:特教应用型人才

陈 立

(1.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陕西西安 710062;2.四川文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四川达州 635000)

高等特殊师范教育作为特殊教育(以下简称“特教”)师资培养的主渠道,长期承担为我国特教事业发展提供大量实践、研究和管理类人才的任务。高等院校特教专业学生作为特教师资队伍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其人才培养规格与质量直接关系到我国特教师资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目前已有66所本科院校开设特教专业[1],其中多数为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均由高职、高专升级或合并而来),这些高校曾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积淀出为教育、生产、服务等一线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传统。随着当今学科专业间交叉渗透趋势增强,人才市场招聘岗位其专业对口度降低,岗位界限趋于模糊化,培养复合应用型人才已成为地方新建本科院校由专科教育向本科教育顺利转轨的必由之路。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作为特教职前教师培养的主体性力量,在我国特教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厘清其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逻辑理据与实践路向突显尤为重要。

一、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的基本内涵

复合型人才是相对传统意义上的“通才”“专才”而言,这一概念始于1989年上海财经大学在设计人才培养规格时明确提出[2],是指具有两个(或以上)学科专业领域知识能力的人才类型。复合的实质在于打破不同学科专业间的森严壁垒,促进学科专业间的交叉融合,引导学生学习相近关联学科专业领域的知识技能,实现其专业知识的集成性、能力的整合性与素养的全面性[3]。复合型人才不仅强调自身专业知识技能构成的宽广性,而且注重各类知识技能的融通性。结合我国特教实践发展的现实需求,复合型特教人才在专业知识能力上强调特教知识技能与学科教学能力的复合,教育教学知识技能与康复训练能力的复合,及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能力的复合[4]。复合型特教人才并非集所有知识能力于一身的“万能型”人才,而是兼具某些知识技能以满足特殊儿童发展需要的专业人员[4],其复合的内容随着特教教师的工作场域、工作职责、教育对象等变化而不断拓展。

应用型人才是相对于学术型人才、技能型人才而言,这一概念源于部分职业教育院校对职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实践[5],是指运用专业知识技能于所从事的社会实践中的一种专门的人才类型[6]。应用的实质在于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并进、学用相长,能够有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来解决实践问题,为社会发展直接创造经济效益和物质财富等。应用型人才不仅强调自身专业知识技能的系统性与融通性,而且注重知识运用、问题解决的实践能力。结合我国特教实践发展的现实需求,应用型特教人才不仅应具有扎实的特教知识技能,而且还能够运用多学科理论知识来指导实践工作,解决特教实际问题。

复合应用型人才是复合型人才与应用型人才的深入融合,应用是其专业人才的核心属性,强调知能之“用”;复合是其专业人才的必要属性,是实现“用”的重要保障。复合应用型人才是知行合一、知行并进的专业人才,不仅具有跨学科、交融的专业知识技能,而且还能有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参与社会实践。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不仅应掌握特教相关学科知识技能,还应能运用所学知识技能解决特教实践问题。科学划分特教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是实施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前提条件,其中专业知识是开展特教实践工作所需的认识、经验、信息、学问等,涉及通识性知识、学生发展知识、教育教学知识、学科知识等;专业能力是顺利完成特教实践活动所需的心理品质,涉及专业基础能力(环境创设、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和专业发展能力(沟通合作、反思发展等)。专业素质是以个体先天禀赋为基质并在后天环境影响下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身心条件,涉及专业情意素质(专业信念、专业动机、专业情感等)、职业道德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基本素质等。

二、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培养的逻辑理据

(一)培养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是落实人的全面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马克思鉴于资本主义手工业分工造成人的智力和体力等片面、畸形地发展,指出人的发展需要在生产劳动、社会关系实践中全面发展,是个体与社会协调、统一地发展[7]。从个体层面来看,人的发展是其智力、体力、品德、审美等方面全面、自由地成长;从社会层面来看,个体的发展一定意义上受物质生产条件和社会关系的制约,没有高度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和普遍的社会交往关系就不会有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也会促进整个社会和谐、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许多高校特殊师范教育由于受传统专业教育思维、模式的桎梏,使人的知识能力局限于某些狭窄领域,无法适应经济转型和技术革命带来的劳动力市场变化对复合型特教人才的需求。也有相当数量的高校特殊师范教育长期重视理论知识教学,强调学术知识的机械灌输,忽视学生的学习体验与获得感,轻视学生问题解决能力、动作操作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等培育,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特教学生实践能力的发展,难以回应特教高质量发展对应用型特教人才的需求。培养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有助于祛除传统高等特殊师范教育过度专业化、模式化、内卷化的弊端,关注人的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促进个体专业知识、能力、素养、人格等统一、自主地发展。

(二)培养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是适应特教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我国特教本科专业早期人才培养定位于为中等特教师范学校培养师资,但随着我国中等师范学校的升级或萎缩,特教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已转向培养能在特教机构从事特殊儿童教育相关工作的教师[8]。随着国家对特教事业发展关心与支持水平的提升,接受特教的对象由传统的感官障碍、智力障碍群体转向孤独症和多重障碍群体。特教对象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对特教教师实践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同时,特殊儿童安置形式趋向多元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特教班、资源教室等成为特殊儿童安置的主体形式,促进了特教教师队伍的进一步分化。特教师资队伍除了特殊学校教师之外,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等也成为重要补充。此外,我国特殊儿童教育整体发展已开始迈入由规模扩大向质量提升转变的新阶段,对特教教师专业素养提出更高要求。特殊儿童的异质性、特教师资队伍的分化性以及特教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的迫切性要求特教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应转向培养服务于特殊儿童教育或残疾人事业的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

(三)培养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是落实新文科建设的初步践履。新文科是在新技术革命迅猛发展带来冲击导致传统文科逐渐式微,迫使文科进行改革和创新的积极实践。新文科是以现有文科专业为基础赋予文科专业人才培养的新内容,并在文科人才培养模式上实现跨学科专业的新突破[9]。新文科具有学科交叉、知识应用、适应国情等特性,其中学科交叉是指文科内各学科专业交叉趋于明显、文理学科专业间交融也趋于必要;知识应用强调学科专业知识联系社会实践、引领实践问题分析解决,实践过程中生产知识;符合国情强调文科发展需契合国情发展需要,扎根中国大地,探索与实施人才培养的新模式[10]。我国特教专业经过40多年发展,虽其数量已达93所高校,但其办学时长在20年内的却高达66所(占比71.0%)[1],其中多为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受两期特殊学校建设规划和两期特教提升计划等特教政策实施影响而创办。这些新建本科院校特教专业与办学时间长的“老本科院校”特教专业在办学实力与条件等方面竞争均显力不从心。为了实现与“老本科院校”特教专业的错位竞争,加快自身内涵与外延建设,培养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成为新建本科院校特教专业在新文科建设背景下转型发展的不二抉择。立足我国特教发展的实际国情,紧扣特教实践发展的现实需求,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的特教人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积极培育专业知识交叉融合、主动运用知识于特教实践、善于行动研究来解决实践问题的特教人才是助力特教学科专业转型发展的积极尝试。

三、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培养的实践路向

(一)树立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的培养理念。人才培养理念是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根本观点、理性看法,引领人才培养实践行动的顺利进展。树立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培养理念是开展人才培养实践行动的前提条件。新建本科院校特教专业发展应认清传统专业教育对培养主体的知识运用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综合素质等重视不够、培养不足,反思新文科建设背景下特教人才培养在目标定位、课程设置、教学实施等方面的改革变化,助力特教人才培养由“传统学术型”向“实践应用型”转变。具体来讲,新建本科院校特教专业人才培养在目标定位上应紧扣特教实践发展及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聚焦于特教一线(特殊学校、康复训练机构、融合学校等)人才和残疾人事业相关人才的培养。在课程设置上重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打破学科课程间壁垒,提高特教学生思想文化、科学素养和身心素质等;同时优化专业课程体系,构建合理的理论课程与实践实训课程比例,并逐步强化实践教学课程比重,引导特教学生知识学习融合实践实训。在教学实施上改革传统机械讲授式教学模式,引导特教学生通过主动探究、合作学习等方式增强对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度,促进自身行动研究、知识运用、问题解决等能力的发展。

(二)构建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成长的教育体系。

1.制定符合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成长需要的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蓝图,是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完成教学任务的基本遵循。新建本科院校特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首先要充分调研其人才的社会需求,了解特教实践及残疾人事业发展对复合应用型人才的具体规格要求。其次,基于社会需求调研和办学传统与特色来厘定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具体规格、毕业要求,明晰特教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构成要素,勾勒特教人才培养的具体轮廓。此外,基于社会需求调研和特教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与素质等要素来优化课程体系,缕清各类、各门课程与人才培养目标、具体规格等的对应关系,使课程模块更加契合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成长的需要。

2.优化特教专业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课程是集中反映人才培养理念的重要载体,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保证。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的培养需要优化其课程体系。具体来讲,新建本科院校特教专业要处理好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复合应用性特教人才培养首先需实现通识教育课程与专业教育课程的有机融合,通识教育课程与专业教育课程不应成为相互剥离的“两张皮”,在特教人才培养实践中应达到“水乳交融”[11]。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课程设置既要体现通识教育专业化,把通识教育的要求融入专业课程中,引导特教学生知识运用、问题解决、实践操作等能力的发展;也要体现专业教育通识化,助力特教学生社交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持续发展。其次,理论与实践作为探索特教问题,揭示特教规律的认识与行动,是引领特教学生知识技能获得与发展的主要途径。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的培养需要加强理论课程的整合,突出理论教学的应用性,课程结构上形成“专业基础+专业核心+跨专业任选课程”的模块化、纵深化、立体化的课程体系,并引导特教学生注重所学知识的实践运用,增强其对社会实践的适应性。同时改革实践实习的实施方式,将实践实习弥散于特教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引导特教学生充分连续地感知与认识特教实践活动,发现并聚焦特教实践中值得研究的课题,并结合专业知识通过行动研究来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知识应用、问题解决,创新创业等能力。

3.构建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的素质拓展体系。素质拓展是对特教人才专业知识能力,身心条件等进行拓展延伸训练,促进其专业素质和身心品质等的全面发展。特教人才素质拓展体系内容包括专业技能训练和社会综合能力训练等[11]。特教人才素质拓展训练的实施方式灵活多样,首先,可以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引导特教学生参与一定的科研训练活动,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开展行动研究,培养其知识运用能力和初步的研究能力。其次,引导学生参与师范技能大赛、教学能力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使其在比赛活动中发现自身不足与问题,学习与借鉴彼此在专业学习训练中的经验,促进自身知识、能力、素质的不断提升。此外,可以借助群团组织引导特教学生参与各类科技、文化、志愿活动,引导其在活动中深入认识特殊儿童与特教实践,提高其问题解决、社会交往、团队协作等能力。

4.提高特教专业人才的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是课程实施的基本途径,是教师和学生以课堂为主渠道、课程为中介展开的交往过程,课堂教学效果很大程度上影响特教人才培养成效。新建本科院校特教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改变以教师为中心的机械讲授的传统教学模式,引导学生通过探究式学习、基于问题的案例学习等关注特教事业发展动态、特教学科与其他学科融合动态等,增强自身对专业知识技能的理解度。联系特教一线教师进教室、下课堂,引导特教学生了解特教一线学校发展动态,发现可研究、可解决、有价值的课题,调动其专业学习的自主性。引领特教学生学习中践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所学知识与学科发展相融合,课堂学习与实践操作相整合,实现学生能力发展与特教实践需求深度契合。

(三)完善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培养的保障机制。高等特殊师范教育作为特教事业的“工作母机”,是培养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的重要保障。高校特教专业教师作为复合型特教人才培养保障机制运行的核心资源,其专业素养状况直接关系到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新建本科院校特教专业发展需要组建情怀深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首先,教师队伍必须高度认同特教专业,理解特殊教育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形成持续稳定的专业信念,并能将专业信念教育融入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其次,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应合理化、交叉化,教师的专业背景应包括特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康复医学等不同学科,并引导不同专业背景教师通过教研活动、集体公开课等形式深入交流碰撞,增进对特教专业的深入理解与认同;此外,教师队伍应具有高尚的师德,扎实的教学、科研能力和一定的特教实践能力。其中特教实践能力要求专业教师应具有一定的特教实践经验。新建本科院校可以采用“内培外引”的方式引导专业教师实践能力发展[6],“内培”是将实践能力薄弱、难以有效满足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教师选派到特殊学校、康复训练机构、融合学校等挂职锻炼研修,或组织教师参加特教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在教育教学,教育康复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外引”是指在特教学校、康复训练机构聘请专业素养优良、实践能力突出,并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力的教师作为特教专业导论课程、学科教学法课程、实习见习研习课程等兼职教师,来参与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培养的具体实践工作,实现特教专业教师实践经验、能力的整体提升。

科学规范地评价反馈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培养状况,是助力特教人才培养工作持续改进的重要保障。特教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内容涉及在校生的学习评价和毕业生的质量评价。其中对特教学生的学习评价其整体导向应以学生能力培养为核心,并根据不同课程特点强化学生学习的过程性评价;评价方式上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笔试、课程论文、现场答辩、实践操作等),消除传统考试重知识、轻能力,重结果、轻过程的弊端,引导学生学习从机械识记知识信息向运用知识解决问题,强化实践操作能力转变;评价主体上应实施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相结合,发挥学生自我评价的作用,激发其在专业学习过程中的能动性和自主性;与此同时,对特教毕业生的质量评价应持续追踪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关注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就业与专业的对口率等信息,在与就业单位充分互动、多元参与、彼此沟通的基础上共同完成对毕业生专业发展情况的反馈,从而深入认识特教毕业生专业发展的优势与不足,为特教人才培养方案的后续修订与完善提供参考,引领复合应用型特教人才培养工作的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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