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反诈添“利剑”

2023-02-13 04:31张宏羽
检察风云 2023年2期
关键词:利剑反诈骗子

文/本刊记者 张宏羽

近期,上海警方在一农宅内打掉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涉诈话务窝点,对3名涉案违法人员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诈法》)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记者了解到,这是《反诈法》正式施行后,上海开出的首张“反诈”行政罚单,引发广泛社会关注。

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反诈法》,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该法共七章,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多地开“反诈”行政罚单

在上述案件中,违法人员私自架设GOIP设备,向诈骗团伙提供语音通话技术服务,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便利,迷惑性极强、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上海警方对具有“帮信”违法行为的陈某、谢某、司某等3人,依据《反诈法》规定,分别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GOIP设备是网络通信的一种硬件设备,能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骗子往往会利用GOIP设备作为中转站,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查打击。根据有关规定,使用GOIP设备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否则均不得使用。

《反诈法》对利用GOIP设备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等行为有明确规定。据该法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一)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二)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三)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四)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

据该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记者注意到,近期多地开出了“反诈”行政罚单。宁波市北仑区,一名男子在他人诱惑下,明知他人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愿意将其银行卡借给他人用于刷流水。其银行卡先后收到诈骗款3万余元,后分批转至第三人账户内,该男子以此获利900元。依据《反诈法》相关规定,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给予其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900元、没收非法所得9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宁波市首张个人“反诈”行政罚单。同时,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没收其涉案银行卡。

上饶市广丰区,一男子主动投案。其将自己使用的一张中国移动手机卡出租给了朋友用于诈骗活动,获利900元。当地公安机关依据《反诈法》对该男子作出行政处罚。据悉,这是当地开出的首张个人“反诈”行政罚单。

记者注意到,多个地方的首张“反诈”行政罚单,不约而同地指向“两卡”(银行卡、手机卡)涉案人员——这绝非巧合。一些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向不法人员提供“两卡”,成为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在《反诈法》实施之前,《刑法》中虽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有一定的入罪门槛。对于一些“工具人”的处罚,通常会陷入无法可依或不痛不痒的窘境。《反诈法》有力填补了未达刑事案件标准的违法人员处罚空缺,对“两卡”人员形成了全方位的打击。

全民反诈那些事 (图/视觉中国)

对“两卡”人员的处罚只是一个缩影。《反诈法》是以“小切口”的立法形式,对特定领域犯罪进行深入治理的专门性、综合性法律,是数字安全领域立法的重要探索。面对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的严峻形势,《反诈法》加强了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有效挤压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空间,为我国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工作添上“法治利剑”。

全民反诈那些事

2015年左右,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开始呈现高发态势,并大有超越传统“盗抢骗”案件的势头。2016年的那个夏天,一名花季少女因为“高考骗局”骤然离世——成为全民反诈之路上,挥之不去的伤痛。18岁的准大学生徐玉玉被他人以发放助学金为由,通过银行ATM转账的方式骗走上大学的费用9900元,伤心欲绝,郁结于心,最终导致心脏骤停,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仍不幸离世。

这一事件引发民众群情激愤。2016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对包括徐玉玉被电信诈骗等21起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重拳出击捍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的涉案人员已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事件本身让公众陷入思考:如何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

转账能撤销、账户有限制——这是徐玉玉事件发生后,最显而易见的变化。再之后,“打防管控”措施落地,国家反诈中心App横空出世,高科技手段构筑反诈“防火墙”……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工作日趋见效。

2022年4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进展情况。一年的时间里,全国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9.4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3.4万名,打击战果创历史新高。同时,2021年6月至2022年4月,实现立案数连续9个月同比下降,打击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年来持续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一年时间里,国家反诈中心直接推送全国预警指令4067万条,各地利用公安大数据产出预警线索4170万条,成功避免6178万名群众受骗;还建立快速动态封堵机制,完善止付冻结工作机制,紧急止付涉案资金3291亿元。

“诈骗是一通长长的电话,老人在这头,骗子在那头。”老年人因防范诈骗知识获取渠道单一,是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危受害群体。若要选出近两年的反诈关键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一定榜上有名。2022年4月起,全国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共立案侦办养老诈骗刑事案件41090起、破案39294起,打掉犯罪团伙473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6万余人。全国专项办挂牌督办60起重大案件,推动各省级专项办挂牌督办541起案件,带动全国攻克了一批大要案,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力遏制。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背后折射出的是网络治理、社会治理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在依法从严打击的同时,检察机关重视能动履职,推动网络诉源治理。结合司法办案,针对电话卡银行卡管理、校园治安管理、保险行业个人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多地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函、签订备忘录等方式,督促加强综合治理。注重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双向合力,积极探索在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治理领域建立办案联动机制,加强对网络空间的综合保护。

近年来,反诈宣传氛围愈发浓厚,全社会参与共筑防线。“刷单诈骗真的很多,而且套路多,千万不要刷单!”“二维码不扫,陌生链接不点,验证码捂牢,人脸认证慎重!”在一些基层民警、检察官的微信朋友圈中,反诈宣传早已成为一种习惯。哪怕是日常的闲聊,一些反诈民警都会不经意地问起:“你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了没?”

“早上新闻里20多分钟全在说诈骗案,看都看烦了……”几年前,一些人对铺天盖地的反诈新闻并不关注,当时网上还流传有“宣传千万次,从不认真看;骗后急报案,才知该防范”的段子。

“买卖个人信息对我们的财产安全是一种巨大的威胁。”“大家一定要注意了,骗子会在你的微博ID中加上不起眼的符号,然后换上和你一样的头像,去骗你的朋友。”短短几年时间,在各类社交平台上,已经有着一大波反诈宣传的“路转粉”,还有网友分享着自己的反诈经历。

不仅如此,更有群众能将骗子聊到想要自首——家住重庆市合川区的小力(化名)接到诈骗电话,虽然马上发现是骗局,但她还是和骗子聊了下去。最终,她不仅获悉了骗子骗人的套路,甚至还让骗子良心发现,表示不会再打电话过来,甚至还称“会自首的”。

还是在2016年的那个夏天,一些人听闻徐玉玉事件后顿时眼眶湿润,不禁发问:“这个世界还会好吗?”

答案是肯定的。尽管诈骗手法加速迭代变化,诈骗类型已超过50种;尽管诈骗分子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人工智能、远程操控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更新升级犯罪工具,攻防对抗不断加剧升级……但随着打击防范措施的不断调整、“法治利剑”的果断出鞘、“全民反诈”的深入人心,这场“反诈人民战争”终会吹响胜利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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