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颈三步九法”联合颈复康颗粒对神经根型颈椎病患者颈椎功能和疼痛因子的影响

2023-03-02 13:03孔高阳陈晨
中国疗养医学 2023年3期
关键词:根型颈椎病颈椎

孔高阳,陈晨

近年,随着生活、工作方式的改变,人们低头时间显著增加,锻炼极度缺乏,导致颈椎病发生率逐年升高,其中神经根型颈椎病比例最高,发生率为0.83‰~1.79‰[1]。神经根型颈椎病因颈神经根受压迫刺激所致,主要引起麻痹、疼痛等症状(颈肩、上肢等区域),进一步导致反射改变、感觉缺失等,目前的牵引、物理、西药及手术治疗等均有一定局限性[2]。传统医学认为,该病归属“痹证”等范畴,由于气血虚滞、经脉痹阻所致[3]。颈复康颗粒可散风祛痛、通络活血,调理患者气血筋骨,减轻痛、麻等症状,但单独使用效果欠佳[4]。“整颈三步九法”可通过“理筋- 整骨- 通络”调衡筋骨,疏通经络,用于治疗神经根型颈椎病效果较理想[5]。但是,目前鲜见二者联合治疗神经根型颈椎病的研究,其效果尚待进一步探究。因此,本研究采用“整颈三步九法”联合颈复康颗粒治疗神经根型颈椎病患者,并探究其疗效及对血清疼痛因子和颈椎活动度的影响。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在同济大学医学院附属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的110例神经根型颈椎病患者,按照随机数字表分为对照组55例和联合组55例。其中联合组男30例,女25例;平均年龄(48.91±5.75)岁;体质量指数(24.17±3.52)kg/m2;病程1~3年,平均病程(1.45±0.32)年。联合组男34例,女21例;平均年龄(49.83±5.62)岁;体质量指数(23.95±3.16)kg/m2;病程1~3年,平均病程(1.51±0.36)年。两组年龄、体质量指数、病程等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选取标准 纳入标准:25~65岁;符合《神经根型颈椎病》相关诊断标准[6];自愿配合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治疗前1个月未接受过非甾体消炎药、肌肉松弛药等治疗颈椎病药物者。排除标准:合并肩周炎、急性神经根炎、颈椎骨质疏松、颈椎外伤、颈椎结核或其他型颈椎病者;有其他严重脏器疾病者;有颈椎外科手术史者;近1个月内接受过推拿治疗者;病情较重,不适宜手法或中药治疗者。

1.3 诊断标准 西医诊断标准:有典型的疼痛、麻木等症状,部位与颈神经根支配范围一致;CT显示椎间孔狭窄、颈区变形、椎节不固定等;臂丛牵拉呈阳性;痛点封闭无显效。

中医诊断标准:主症为上肢、颈肩部刺痛,痛有定处;颈项僵硬、肌肉紧张;神疲倦怠。次症为不思饮食,纳差;手臂肩背酸麻。舌苔白,色淡黯,脉弦沉涩。具备3项主症+任意1项次症+舌脉则可诊断。

1.4 方法 对照组:口服颈复康颗粒治疗,10 g/次,2次/d,治疗2周。

联合组:在对照组基础上,由经规范化培训的医师给予规范的“整颈三步九法”治疗。第一步:理筋平衡法。①揉法:患者取坐位,医师以掌面或指腹给力,沿颈后正中-颈项夹背-胸锁乳突肌后缘-背部T11路径揉3遍。②滚法:沿上背膀胱经、双侧肩及上肢前后缘以滚法操作3遍。③拿法:于颈项夹背、手三阳、手三阴经处提拿3遍,弹揉极泉穴、合谷、手三里3~5次。第二步:整骨平衡法。④托法:患者取坐位,医师以左手掌轻托患者下颌,右手掌托后颈部,向上端托患者颈部,保持9 s后放松3 s,操作3遍。⑤转法:在托颈基础上,使患者头部进行前屈、后伸30°,再左转、右转30°运动,反复3次。⑥扳法:依据影像学和临床表现,若病变在C1~C3则将头颈屈曲15°;若在C4~C6则将头颈保持中立位(0°);若在C7~T1则头颈屈曲30°~45°;在上述基础上使患者头后仰,先转向左侧极限角度(80°左右)有固定感时,迅速准确向斜上方扳动(听到一或多声弹响则操作成功),随后转向右侧作同样扳动。第三步:通络平衡法。⑦抖法:嘱患者完全放松上肢后,双手握患者一侧上肢远端,连续作快速小幅度的上下抖动(频率要快),另一侧作同样抖动,操作3遍。⑧提耳:以食指和拇指同时提捏、捻压患者耳廓上中下部(每部30 s),操作3遍。⑨摩法:以手掌轻摩患者头颈部诸穴(大椎、百会、脑户、神庭等),以热为宜,操作3遍。每次治疗30 min/1次,1次/d,5次/周(治疗5次后暂停2 d),治疗2周。

1.5 评价指标 ①颈椎功能及疼痛程度:治疗前、治疗后(治疗2周结束时)、治疗后1个月、3个月,采用颈椎功能障碍指数(NDI)[7]评估患者颈椎功能,采用简化McGill疼痛问卷(SF-MPQ)[8]评估患者痛感。NDI包括10个条目,分别记0~5分,最高50 分,分值越高表示颈椎功能障碍越严重。SF-MPQ包括疼痛分级指数(PRI,0~3分)、疼痛强度指数 (PPI,0 ~5 分) 及视觉模拟疼痛评分表(VAS,0 ~10 分) 三 部 分,三 部 分 得 分 之 和 为SF-MPQ积分,分值越高表示疼痛越重。②临床疗效[9]。治愈:治疗后,患者上肢麻木、颈肩背疼痛等症状消失,颈椎活动不受限,肌力恢复正常,可正常生活、工作;显效:治疗后,患者上肢、颈椎功能改善,临床症状显著减轻,基本生活、工作不受影响;有效:治疗后,患者临床症状有所改善,但仍有不适感、麻木、疼痛等,可开展部分生活、工作;无效:治疗后,患者临床症状无好转,日常生活、工作无法开展。总有效率=[(治愈+显效+有效)例数/总例数]×100%。③血清疼痛因子水平:治疗前、治疗后、治疗后1、3个月晨起采集患者空腹静脉血3 mL,以酶联免疫吸附法检测患者血清P物质(SP)、前列腺素E2(PGE2)及5- 羟色胺(5-HT)水平。④复发情况:于治疗后1个月、3个月对患者随访,记录复发情况。

1.6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5.0统计软件分析本研究得出的数据。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行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n(%)]表示,行χ2检验,疗效分析采用秩和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NDI评分比较比较 与治疗前相比,治疗后、治疗后1个月、3个月两组NDI评分均降低,联合组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NDI评分比较(±s) 单位:分

表1 两组患者NDI评分比较(±s) 单位:分

注:NDI=颈椎功能障碍指数;与同组治疗前相比,*P<0.05。

组别 例数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后1个月 治疗后3个月联合组 55 23.16±4.31 10.84±2.17* 9.62±2.48* 8.51±2.16*对照组 55 22.95±4.70 12.37±2.45* 11.71±2.72* 10.96±2.53*t值 0.244 3.467 4.211 5.462 P值 0.808 0.001 <0.001 <0.001

2.2 两组患者SF-MPQ积分比较 与治疗前相比,治疗后、治疗后1个月、3个月两组SF-MPQ积分均降低,联合组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SF-MPQ积分比较(±s) 单位:分

表2 两组患者SF-MPQ积分比较(±s) 单位:分

注:SF-MPQ=简化McGill疼痛问卷;与同组治疗前相比,aP<0.05。

组别 例数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后1个月 治疗后3个月联合组 55 22.08±5.46 9.96±2.85a 8.45±2.76a 6.29±1.73a对照组 55 21.75±5.23 13.27±2.94a 12.31±2.84a 11.64±2.05a t值 0.324 5.995 7.229 14.791 P值 0.747 <0.001 <0.001 <0.001

2.3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 联合组总有效率(50/55,90.91%)高于对照组(41/55,74.5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n(%)]

2.4 两组患者血清SP、PGE2、5-HT水平比较 与治疗前相比,治疗后、治疗后1个月、3个月两组血清SP、PGE2、5-HT水平均降低,联合组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两组患者血清SP、PGE2、5-HT水平比较(±s)

表4 两组患者血清SP、PGE2、5-HT水平比较(±s)

注:SP=P物质,PGE2=前列腺素E2,5-HT=5- 羟色胺;与同组治疗前相比,*P<0.05。

组别 例数SP/(g·L-1)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后1个月联合组 55 15.42±2.36 8.51±1.93* 6.14±1.62*对照组 55 14.93±1.98 10.62±2.15* 9.05±1.87*t值 1.180 5.416 8.723 P值 0.241 <0.001 <0.001 PGE2/(ng·L-1)治疗后3个月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后1个月治疗后3个月5.76±1.14* 475.82±51.64 274.58±32.53* 242.53±29.25* 195.26±26.64*8.54±1.35* 472.93±47.92 330.14±28.15* 289.46±30.18* 262.58±34.71*11.668 0.304 9.587 8.281 11.410<0.001 0.762 <0.001 <0.001 <0.001组别 例数 5-HT/(g·L-1)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后1个月 治疗后3个月联合组 55 30.11±4.53 15.78±3.61* 12.45±2.16* 11.65±2.04*对照组 55 29.68±3.97 19.64±3.57* 18.17±2.28* 17.93±2.13*t值 0.529 5.638 13.507 15.791 P值 0.598 <0.001 <0.001 <0.001

2.5 两组患者复发率比较 联合组治疗后3个月的复发率(3/55,5.45%)低于对照组(10/55,18.1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5。

表5 两组患者复发率比较[n(%)]

3 讨论

神经根型颈椎病的病理机制尚不十分明确,目前多以保守方式治疗。祖国医学认为该病属“项强”“痹症”等范畴,筋骨寒湿劳损、外感风邪为外因,导致气血不畅、瘀滞亏虚,不通则痛;肝肾正虚、筋骨失养为内因,导致外邪内传、陷于筋骨,不荣则痛,因此,应通过“通经舒络、止痛解痉、祛瘀散寒、活血复位、通利关节”等方面进行治疗。

颈复康颗粒包含21味中药,其中羌活、秦艽、仓术、葛根、石决明、威灵仙、黄柏具有通络消痛、散风祛湿的功效;川芎、红花、土鳖虫、丹参、王不留行、地龙、花蕊石、乳香、桃仁、没药具有活血化瘀、通经止痛的作用;黄芪、白芍、地黄、党参具有养血舒筋、补中益气的功效。诸药合用,可实现对神经根型颈椎病的标本兼治,但在临床中仍有部分患者恢复不佳[4]。施杞教授基于“脏腑同治、气血为纲、筋骨并重”原则,以重塑脊柱力学平衡为目的,形成了针对骨退行性病变的“整颈三步九法”特色方案,治疗神经根型颈椎病效果较好[10]。因此,本研究使用“整颈三步九法”联合颈复康颗粒治疗神经根型颈椎病。结果显示,与治疗前相比,治疗后、治疗后1个月、3个月两组NDI评分、SF-MPQ积分均显著降低,联合组均低于对照组;且联合组总有效率(50/55,90.91%) 高于对照组(41/55,74.55%)。提示,“整颈三步九法”联合颈复康颗粒可有效提高患者颈椎功能,减轻其疼痛感,改善其临床症状,效果理想。分析其原因可能为,颈复康颗粒在丹参、黄芪、党参、川芎的基础上,配以桃仁、白芍、乳香等20余味中药材精制而成,具有益气补血、补中利水、散风祛痛、温络舒筋等功效,可全面作用于神经根型颈椎病的内因和外因,风、寒、瘀、虚同治,有效改善颈椎功能[11]。而“整颈三步九法”将揉、滚、转、提等多种手法进行结合,可实现疏通经络、运行气血等功效;同时可通过刺激颈周肌肉、关节等内的本体感受器,解除关节周围软组织的紊乱紧张状态,松解颈部神经根与周围组织的粘连,恢复颈部应力结构和动力平衡,从而解痉止痛,提高颈椎的功能[12-13]。两者联用可内外同行,标本兼治,极大提高疗效。

疼痛为神经根型颈椎病的最重要病理特征,SP、PGE2、5-HT为临床常见的疼痛因子。SP、5-HT可激活、参与痛感传递传递,产生痛觉,二者水平与疼痛度正相关;PGE2可降低中枢神经痛阈,进一步加重主观疼痛感[14]。本文研究显示,治疗后、治疗后1个月、3个月两组血清SP、PGE2、5-HT水平均显著降低,联合组均低于对照组,说明“整颈三步九法”联合颈复康颗粒能显著减少血清疼痛因子含量。其原因在于颈复康颗粒可通过活血化瘀、舒络祛痛,增加血液循环,改善颈周的血液流通不畅及炎症瘀积;还可通过扩张微血管、增加血管流量,缓解血管痉挛、疏通血液循环、提高纤溶活性、降低红细胞黏附力和血液黏度、阻碍血小板聚集、阻止血小板释放5-HT等疼痛介质,从而减轻颈部疼痛[15]。而“整颈三步九法”可通过理筋、通络、整骨,调整椎间孔隙,恢复颈椎生理曲度,减轻异常状态引起的关节刺激和神经根压迫,降低甚至消除局部无菌性炎症,减少血液循环中SP等疼痛因子含量[16],从而提高患者痛阈,缓解颈部痛感。两种疗法联合使用,可内外兼治,有效调节机体神经- 内分泌系统,减少疼痛物质产生、分泌,缓解痛感,进一步提高疗效。本文研究还显示,两种疗法联用的复发率较低。

综上所述,“整颈三步九法”联合颈复康颗粒治疗神经根型颈椎病效果确切,可提高患者颈椎功能,减轻疼痛,减少血清疼痛因子水平,疗效优于颈复康颗粒单独治疗,且复发率较低,值得临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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