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比较优势与时代价值

2023-04-08 13:42柴宝勇
关键词:民主制全过程民主

柴宝勇,张 兴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 102488)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1]党中央在总结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时,从与我国人民民主的历史发展、制度建设、实践探索、理论总结等层面相结合的角度,梳理了党从甫一建立就制定民主革命纲领,战争时期在根据地推动民主实践,以协商方式民主建国并推动社会各方面民主改革,健全党内民主并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历程。“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得到更好发挥,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巩固和发展。”[2]41制度优势蕴藏在实践经验之中,作为实践的结果表现出来。中国民主政治制度比较优势的体现就是当今国际治理格局中鲜明的“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对比。对全过程人民民主和西方自由民主进行对比分析和理论反思,有助于清晰论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比较优势,阐释其时代价值,强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信念及话语体系。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发展与研究回顾

民主的语义发端于希腊语“dēmokratía”(由人民统治),它由“dêmos”(人民)和“kratos”(统治)组成[3],在古希腊的城邦政治中意指将统治权力交给城邦中具有公民资格的多数人。经过罗马、中世纪和现代民族国家的实践发展,西方民主逐步定型于自由民主制,以现代自由主义为思想基底,在制度上表现为资产阶级代议民主制,强调公开普遍选举、多党竞争、一人一票等原则。随着二战以后自由民主制在资本主义世界的普及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成就不断扩大,自由民主制逐渐成为了一盏发展的“指路明灯”,被作为宪法工程学蓝本向后发国家输出。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则采取了不同的发展模式,逐步探索出一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道路,在以民主政治巩固国家治理效能方面取得了重要经验,但却长期被西方政治学解释为威权主义的。因此,考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和实践背景,并对关于中西民主政治研究的代表性文献进行简要回顾,有助于理解自由民主的缺陷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比较优势的根源与生成机制,澄清西方政治学对中国式民主的长期曲解与误读。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对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继承与发展

共产主义是致力于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的政治理论,而最广大被剥削阶级争得民主是这一征程的第一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使用阶级分析和利益分析的方法揭示了资产阶级民主的本质和无产阶级争得民主的方式,以及社会主义民主的真正实现需要人民群众对选举、议政、立法、执法和监督等政治过程的全面参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虽然并未明确提出一种清晰、系统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但其对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内涵、实现形式以及政治过程等方面进行的深入思考,仍然为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

马克思和列宁指出,资本主义“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4],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的本质仅仅是“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由统治阶级中什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压迫人民”[5]。人民不过是雇佣劳动的手段和资本主义扩大剩余价值的工具,根本没有介入资产阶级国家事务管理的资格和途径,无产阶级必须通过革命“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6]。进一步地,列宁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就是“实际保证那些曾受资本压迫和剥削的劳动群众能实际参与国家管理”[7]。他认为这种民主制的组织原则就是“群众不仅积极参加一般规章、决议和法律的讨论,不仅监督它们的执行,而且还要直接执行这些规章、决议和法律;这就是说,要给每一个群众代表、每一个公民提供这样的条件,使他们既能参加国家法律的讨论,也能参加选举自己的代表,参加执行国家的法律”[8]。列宁已经将社会主义民主解释为一个由民主选举、民主议政、民主立法、民主执法、民主监督衔接而成的政治过程,并要求给予必要的制度保障。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带领中国人民推翻帝国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压迫为己任。建国以前,党在苏区和解放区推行民主改革,实行民主选举,“提倡民主作风,遇事先和党外人士商量,取得多数同意”[9]。建国以后,毛泽东同志又提出将民主监督作为“防止新的政权腐化变质的新路”[10]75。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历经曲折,逐步探索出一条将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重要政治制度有机结合的发展道路;同时还做到为了保障人民民主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1],保障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2021年,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正式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并多次阐述了其在构建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民主制度体系,丰富多样有序的畅通民主渠道,拓宽人民的政治参与和意见表达,从而使国家治理各项制度安排“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2]39方面的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再次确认了其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造就“中国之治”方面的重要意义。

(二)研究回顾与述评

比较优势的提出要求我们清晰认识西式民主的缺陷和中国民主对其的超越,因此有必要对西方自由民主及全过程民主优势研究进行一个简要的梳理和总结。西方比较政治学中的民主化研究一般认为,二战后随着后发国家的物质发展和国内反对派的产生,这些国家原有的非民主政体将受到挑战和撼动而走向自由民主制,并在适当的条件下保持和巩固下来,从而成为“民主国家”。由此出现了巴林顿·摩尔、塞缪尔·亨廷顿、胡安·林茨、阿西莫鲁及福山等一系列理论家,提出“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民主”,“第三波”与民主巩固,以及“历史的终结”等代表性观点,自由民主制几乎成为一个神话。后发国家政体是否民主的判别标准由西方建构和掌控,中国政治制度也长期被解释为威权主义的。但自由民主理论并非铁板一块,针对其在实践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学术界进行了大量理论反思。

基于对多元主义和精英主义民主不仅无法解决民主失效问题还使之愈演愈烈的现实,西方研究者从民主制度的概念、程序和运行探讨其有效性提升,要求将权力重新交给人民,或说使民众重返政治。罗伯特·达尔本人就认识到他提出的多元主义民主虽然有助于限制精英主义“等级制统治”的暴政,但会造成“政治权力和政治资源的分散”,将产生“固化不平等,扭曲公民意识,歪曲公共议程”[12]等恶果。有学者从政府的民主控制视角提出,在美国谈论巩固民主体制不可避免地需要完善直接民主制度,强化民众的政策控制能力[13]。有学者从公共协商角度提出,建立全体公民以社会公益为最终目标的公共协商过程,以公开辩论和审议程序赋予立法和决策政治合法性[14-15],以协商民主替代票决民主[16]。有学者从民主制度构建角度提出,仅从规范性和程序性理解民主的方式忽略了民主制度的“实质性影响”,因此还需要强化与民主相联系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和社会权利保护制度[17]。最后,还有学者从民粹主义视角提出,将民粹理解为对人民的呼吁,即通过反对现存既定的权力结构和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重新树立一种“相信人民”的信念[18]。

国内学者也从自由民主制的困境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其的超越入手,从理念内涵、形式差异、制度构造和制度效能等方面进行研究,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和自由民主在实践层面的最直观后果差异就是“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的强烈对比[19]。从理念内涵上看,有学者指出“西方民主很大程度上是选举政治,选举结束,权利就失效了”[20],人民群众在选举时被唤醒,在治理中却休眠,主人翁地位的丧失将带来和加强政治冷漠。从实现形式上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21]。从制度构造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起“包括选举在内的人民全过程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制度、实践、机制”[22]。从制度效能上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将国家发展远景与人民根本利益相结合,提出并推动实现“西方国家看来不可思议的两个百年目标,形成了形式与实质并重、短期和长期兼顾、少数与大众协调、竞争和协同相适”的比较优势[23]。

总的来看,西方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自由民主制进行调适和修正,其理论范围并不超出当代共和主义、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等的民主理论争端,并不触及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多元政党博弈及其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的批判和反思,他们提出的民主政治完善办法也必然是治标不治本的。不仅如此,民粹主义的现实表现恰恰是反对多元主义,并垄断了对“人民”这一概念的解释权,以采取剥夺反对者人民资格的手段损害民主政治[24],何谈建立民主信念。而国内相关研究在阐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比较优势时,相对更加注重从民主制度结构和绩效的角度进行比较,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相对于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继承发展和由社会主义制度所彰显出的真实性内涵把握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理解不够深入。另一方面,现有研究阐释自由民主的非全过程性时,通常将其简单解释为“一次性民主”[25],相对忽视了西方国家街区议事会、社区听证会及地方府际协商等基层治理民主实践和对其失效现象的理论解释。本研究指出西方国家并非没有构建衔接性民主过程的努力,而事实上正是在这一努力的失败中,才更加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的凝聚力、引导力,对中国民主政治的建设性、保障性作用。本研究将在这些方面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比较优势进行理论补充,力求丰富和创新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比较优势的理论维度,并基于此论证其时代价值。

二、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比较优势

“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和西式自由民主制度绩效的最直观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等四个方面总结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经验和未来方向,提出“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1]。中国人民在党的带领下,以强烈的历史自觉和主创精神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书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1]。与此相对的是自由民主制下的“西方之乱”。美国的政党沦为政治家的工具,两极化使美国政治几乎处于无解的僵局[26],成为了“否决政治”[27],甚至造成政府停摆。富人通过巨额政治献金影响政治,中产阶级萎缩伴随收入不平等持续加剧,极少数传媒卡特尔垄断了民众90%的见闻,造成一种寡头政治[28]。政治极化与政治冷漠则吞噬了基层民主治理必需的参与精神和政治文化[29-30]。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真实性、广泛性和实效性等方面基本实现了对自由民主制的全面超越。

(一)最真实:社会主义制度赋予的本质优势

对财富的私人占有是资本主义的核心特征。这种私占一方面体现在资本家对物质财富的私人占有,另一方面则体现为统治阶级对政治资源的垄断倾向。自由民主制的运转有赖于对多元政党和利益集团的民主控制,这是使它们代表和反映民情民意的基本要求。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种民主控制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首先,统治阶级对物质财富的占有必然导致其走向对政治资源的垄断,以期充分控制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攫取剩余价值。其次,复杂的现代国家治理要求建立大型官僚组织体系,但统治阶级对政治资源的侵占产生了一种日渐增强的使“决策权力----民主行动的基本要求----被置于高层控制之中;民主性参与蜕变为简单地被动参与的趋势”[31]。最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各种组织往往由于制度强制、学习模仿和社会规范等机制变得愈加相似[32],不同政治或社会经济组织中的寡头化倾向----即统治者对经济和政治资源的排他性占有----也会叠加放大,这将导致自由民主制依靠“政党、议会、选举等进行的体制性整合”[33]濒于失效,自由民主制愈来愈沦为一种寡头政治。

对全过程人民民主来说,社会主义是其制度构建和具体实践的根本原则。列宁指出:“无产阶级民主在世界上史无前例地发展和扩大了的,正是对大多数居民即对被剥削劳动者的民主。”[34]这意味着人民群众对全部经济和政治资源的民主控制,它是社会主义的生命。首先,这种民主控制是通过社会主义公有制被确认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以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它构成了民主政治的经济基础。其次,这种民主控制是通过健全和完善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实现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构建起一个“人民-执政党-政治和社会组织”的治理框架,由执政党作为民意凝聚和民主管理的工具。最后,这种民主控制是通过执政党的自身建设和自我革命巩固的。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通过自身建设和自我革命坚持人民至上,永葆初心使命。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有效实现人民对国家政治和经济资源的民主控制,这是其民主真实性的最终体现。这种真实性是社会主义制度赋予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优势,它决定了无论自由民主制如何对自身的程序构建和制度实践进行论证优化,都无法有效救济其真实性的损失。

(二)最广泛:中国共产党保障的共识凝聚优势

共识是人类社会保持凝聚和团结的重要基础,对一个民主社会而言,其中的法律、规范、政策等都应该基于社会成员的基本共识,它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治理绩效。从理论上看,自由民主制也关注共识。利普哈特针对自由民主实践中出现的社会分裂提出了共识民主理论,但他的理论建构仍是以多元民主为基础的,强调通过协商取得共识并组建执政联盟来实现社会公益。另一种则是协商民主理论,强调民众必须通过交往理性取得一致意见,通过公开辩论和审议使其建制化,从而实现民主治理。从实践上来看,也不应将西方国家的民主简单视为“一次性”的,其中实则存在着“居民间协商、团体与政府间协商、地方政府间协商”[35]等多种制度设计。但无疑西方社会中存在着由经济和政治资源垄断所带来的政治冷漠和政治衰败,它们瓦解了曾经作为美国民主标识的乡镇自治和其所承载的民主政治文化。共识的坍塌进一步导致了政治极化的加剧,在美国,政治分裂不仅体现在选举中,甚至也在地方政府的政策执行中体现出来[36],使西方学者发出了“两个美国”的哀叹。

能够通过民主制度安排真正凝聚共识,寻找社会治理的“最大公约数”,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优势。如上所述,西方民主并非没有构建选举与协商治理相衔接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但这种努力却收效甚微。其原因有二:一是资产阶级私有制的固有局限决定了自由民主制实践中物质财富和政治资源始终受到资本家和官僚集团垄断的威胁,而这将造成一种基于“资本资产和组织资产”[37]的双重剥削;二是以多元主义和个人主义为政治哲学基础的自由民主制当今所面对的恰恰是权利观念泛化[38]和自由至上主义对政治社会的解构,自由主义理论家却用激进民主来寻求改善,事实上这不过是用个人主义来救济个人主义困境罢了。而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执政党通过联系服务、宣传教育和组织凝聚群众[39]的社会功能在民主社会中构建起一支有能力引导、维护和保障民主过程的政治力量,起到了对民主社会的凝聚和支撑作用。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健全制度化协商平台,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等方面,使得广泛表达和广泛协商能够产生广泛共识。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和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创造了中国社会民主意见充分表达和治理共识充分凝聚的比较优势。

(三)最管用:民主全过程性带来的治理效能优势

世界银行于1989年率先提出了“治理危机”理论,并给出了一套世界治理指数(WGI)评价指标来进行治理绩效度量,包含人民具有充分的政治权利、政府可信、政治稳定、政府具有监管能力、法治和腐败的有效控制等6个方面。这一社会治理理论体现为“多中心”和“去中心”[40]式的,强调公民社团和私人部门在治理中发挥主要作用,实际上是“对西方国家市场失效和国家失效背景下发展出来的公共事务治理模式的概括”[41]。这种在人民、政府和第三部门间构建民主合作关系的尝试虽然能够取得一定效果,但它的实效性也受到较为苛刻的条件限制----即它要能够满足WGI治理指数标准才可能是有效的。这实际上是要求在资本主义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背景下建立起一套民主选举、民主立法、民主行政、民主监督相衔接的治理机制----从理论上看,它本身就与“治理危机”概念展开的前提自相矛盾;从实践上看,腐败的选举体制既无法产生稳定可信的政府,更遑论推动反腐败;从测量数据上看,“社会治理”模式下的美式民主在政府信任、民主法治、治理效能和国家心态等方面的指数测量中也均不及中国[42]。

因此社会治理理论明显不适用于中国的治理实践,它在国内学界的研究中迅即经历了从提倡多中心、去中心治理到将国家作为治理主体的演变,国家治理理论转而“强调转型社会中国家发挥主导作用的重要性”[43]。在这一治理结构中,人民不是作为“多中心”进入治理实践的,而是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来掌握并使用国家这个治理工具。这种全过程性体现在民主过程和治理过程的连续性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有机衔接,具有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统一性----即它“内含权力和权利两条基本线索,人民群众既可以在政治生活中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也能够在基层社会事务中实现充分的自我管理”[44]。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使国家这个握在人民手中的治理工具满足并且超越了WGI体系的衡量指标,具备了强大的治理能力。这种效能优势充分体现在西方世界经济衰退、社会危机频发的当下,我们党和人民“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1]。

三、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论述,对政治制度的评判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也绝不能搞千篇一律、归于一尊,制度建设更不能靠想象突然搬来一座“飞来峰”[45]。对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来说,就是要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结合我国的历史和实际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马克思主义民主中国化时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真实、最广泛、最管用的比较优势体现在从本质、机制和效能上对自由民主制的超越,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中彰显出其时代价值。具体说来,主要体现在: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新了民主制度有效性的评价标准;提出了民主政治发展的新道路新模式;给出了使自身永葆生机活力的时代答案。

(一)更新了民主制度有效性的评价标准

自由民主制是资本主义市场社会长期发展的结果。麦克弗森认为西方民主模式从19世纪早期至今处于不断的失败-替代逻辑中,以此可以将自由民主分为四个类型:保护型,即保护人民免于专制压迫;发展型,即将民主作为个人自我发展的手段;均衡型,即精英之间在较少大众参与的基础上均衡竞争;参与型,即公民参与政治和社会组织治理[46]。在此过程中,自由民主逐渐被塑造成为一种意识形态,这意味着其发展成一套僵化的制度蓝本。西方国家评判一个政体是否民主的标准主要有:是否存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普遍选举、多党竞争、权力分立、有限政府等要素。不满足此类标准的国家往往被定义为威权的或专制的,不仅受到制裁,还要面对西方国家鼓动政变和颜色革命的威胁。发达国家先是通过对后发国家的殖民掠夺发展自身,后来又用暴力冲突“帮助”后发国家获得“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之显著不同,为民主制度有效性提供了新的标准。一是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更替,二是人民能否依法参与到对国家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管理中,三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表达利益要求的渠道是否畅通,四是国家决策是否科学化、民主化,五是各方面人才竞争进入家领导和管理体系的机制是否公平,六是执政党是否守法、权力能否得到有效制约监督[45]127。民主是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具而非装饰品。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治制度是否民主、有效提出的这6条标准涵盖了民主政治的领导力量及其规范运行、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以及全过程监督制约,具有更强的完整性、开放性、科学性。不仅如此,中国并不依据这些标准给各个国家划分三六九等,并不向其他国家输出或强加这些标准以对其进行“民主化”,为丰富人类政治文明作出了实在贡献。

(二)提出了民主政治发展的新道路新模式

“民主化和民主巩固”是西方比较政治学研究的重要议题,其目的是对19世纪美洲革命和法国革命以来世界范围内的三次民主化浪潮给出理论解释,概括不同国家民主政治建立和巩固的模式经验,从而解释和预测特定国家的“民主崩溃”现象或民主化前景。民主化理论中的民主政治发展遵循的是压制-反抗逻辑。巴林顿·摩尔指出英国民主权利的产生是由资产阶级对压迫性的政治经济模式反抗得来的[47]。阿西莫鲁基于博弈论框架演绎了精英与大众在压制性体制中的收益盈亏变化决定了民主化发生的时机和方式[48]。亨廷顿认为“第三波”是威权政体因绩效衰退或外部性等原因失去合法性而被民众推翻,代之以自由民主制[49]。这种压制-反抗逻辑强调个人权利和多元社会对政治权威的制约和控制作用,形塑了民主必须提供竞争性多党制来对抗专断权力的偏见。这一逻辑根本不能解释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民主政治中所扮演的引导凝聚和执行保障者角色,因为社会主义国家不对人民行使专政职能。使用自由民主制的压制-反抗逻辑强行解释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本身就是政治哲学逻辑不匹配的误用,只能得出错误结论。

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的是一条全新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开创了执政党推动民主发展的新模式。首先,党的领导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意味着共产党人坚持人民至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绝不成为任何利益集团的代言人,从根本上杜绝民主政治寡头化。其次,党组织是参与在民主全过程中的,起到“组织动员民主选举,积极领导民主协商,充分调动民主决策,科学实践民主管理,全面参与民主监督”[50]等作用。最后,党通过民主集中制理顺了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民主涉及方式、手段和工具的选择,它们界定了权威与个体之间的关系”[31]1,而这直接影响到民主制度的有效性。为了避免西方多党制下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问题,必须通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塑造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总的来说,中国共产党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发挥了吸纳整合、制度建设、平台优化和思想引领等重要作用,实现了民主政治规模和质量的协同提升与共识凝聚,切实保障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性、真实性、广泛性、有效性、可持续性”[51]。

(三)给出了使自身永葆生机活力的时代答案

西方国家执着于所谓“命定说”而将自由民主用作制度输出的行为,体现的并非民主化逻辑而是其大举扩张地理疆域[52]或物质利益的诉求。罔顾国情和现实,将自由民主制当作政治发展良方的做法带来了西方世界的民主衰败和民主崩溃等严重问题,自由民主制的信誉和生命力都在不断流失。从根源上来看,自由民主制并不能遏止资本主义国家统治者垄断政治经济资源的寡头化倾向,它能做的不过是定时选出行使专断权力的精英集团。从实践上看,多党竞争体制衍生的压力集团政治、金钱政治加剧了社会分裂冲突,自由主义的个体主义不断强调“权利优先于善”带来的权利泛化也解构了普通民众参与治理的意愿、能力和途径,造成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过程断裂和失效。共识愈来愈成为自由民主制下的奢侈品,西方国家想要集中力量办成大事也愈加困难。

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在这些方面避免自由民主制的弊端,则有赖于政治生活中存在一个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的无产阶级政党。70多年前,毛泽东同志在“窑洞对”中就中国共产党如何跳出历史周期律的问题给出了“民主”这个答案,党的二十大则给出了“自我革命”这第二个答案。这两个答案具有深刻的逻辑连贯性,就体现在中国共产党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领导和保障力量之上。“人民监督政府”和“人人起来负责”[10]依靠全过程人民民主得到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依靠中国共产党得到实现,党的“自我革命”同时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永葆生机的时代答案。只要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强化政治建设,持续开展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新时代组织路线,突出政治标准选贤任能;严密组织体系,严明纪律规矩,加强政治巡视,不断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就必定能实现自我净化完善、革新提高,实现永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1]。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这一过程中发展完善、永葆生机,对于强化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信念信心,创制足以和西式自由民主分庭抗礼的政治学话语体系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四、结论与讨论

“对于构造有活力的民主社会,‘一人一票,多数统治’的说法是一种不恰当的、肤浅的概括……在民主社会中生活,其意义远远超过只是选举组成政府的代表。”[53]普遍选举、一人一票、多党竞争等自由民主原则无疑是偏颇且陈旧的,它们用民主的形式掩盖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统治者垄断经济和政治资源的寡头实质。不改变这一实质,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提出的“民主意味着人人有权利控制自己的命运……所有民众共同决定我们国家的未来,融入政治、积极参与政治、人人都认为自己的声音有助于塑造未来的国家”[28]126就只能是一个幻想。西方国家深受社会对立、利益集团分化、政党和政府分裂之害,其政治制度体系中不断出现代议制民主梗阻、权力分立制衡失效、多党竞争制下的倾轧掣肘乱象,以及公共行政能力弱化问题。各级政府不仅无力应对突发治理危机或公共安全事件,还往往使自身陷入“停摆”;议会无能凝聚和表达公众利益诉求,转而成为政党和压力集团为一己私利相互倾轧的“修罗场”;多元社会组织无心推动社会交流合作,为谋取利益不得不参加派系纷争,社会分裂对立日益加剧。西方“民主国家”的民主参与沦落为管理式被动参与[31]168,资本主义“系统”对“生活世界”的殖民[54]日益加深。自由民主制不仅难以给予自身合法性证成,反而是对其赖以构建话语霸权而做出的建成“民主法治国”承诺的背叛和颠覆。

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之形成了鲜明对照。从历史继承性上看,它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和实践经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设想和论证,实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从时代性和实践性上来看,它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领导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总结和经验提炼,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重要成果。从实践效能上来看,它以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以及重要政治制度等有机衔接的规范化程序化体系保证了人民依法有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长期稳定的“双奇迹”和“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照,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绩效。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内涵本质、实践机制和实践效能方面形成了真实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比较优势,更新了民主制度有效性的评价标准,提出了民主政治发展的新道路新模式,并给出了使自身永葆生机活力的时代答案,开创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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