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社会融入与乡村人才振兴协同推进的理论逻辑和现实路径

2023-04-14 03:00谭义恒
湖北畜牧兽医 2023年1期
关键词:协同人才培训

谭义恒

(安康学院,陕西 安康 725000)

魏同斌[1]将社会学中“社会融入”的概念运用到退役军人工作理论研究上,形成了“退役军人社会融入”这一概念的雏形。退役军人社会融入主要指退役军人能在生活区域享受到平等和关爱,并建立互信、赏识、尊重的社会联系。退役军人工作、乡村振兴关系社会稳定与国家长治久安,是党中央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紧贴国家发展战略,在高起点上审视退役军人工作、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理论研究,搭建互动平台,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着力点之一。

1 退役军人社会融入与乡村人才振兴协同推进的逻辑前提

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最根本的因素在于退役军人作为优质的人力资本,自身蕴藏着巨大的潜力,二者协同推进相得益彰。

1.1 现实问题的审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共有超过5700 万军队人员退出现役。党和政府在政治(政策)导向、经济待遇、社会舆论宣传、文化氛围营造上,为退役军人社会融入创造有利条件,增强了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归属感。这些工作对巩固国防、发展地方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转型加速推进,一些矛盾问题逐渐显现。

以往退役军人社会融入主要依靠国家行政手段实施,如在就业安置、待遇优抚、荣誉褒奖等方面围绕计划指令展开。现阶段退役军人这一群体的价值追求、人生目标呈现出多样化特征,他们对资源配置、生产要素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呈现出显著的差异化、个体化特点。在国家行政资源不断减少的情况下,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政策供给不足现象[2]。步入后工业时代,由于知识与信息之间横向流动加速,原有层级管理、指令运行、条块分割状态逐渐被打破,资源配置更趋优化。被动式的社会融入方式在人力资源流动、岗位匹配度适应、人员服务保障等方面适应市场能力逐渐弱化,由此带来就业安置质量下降、优抚待遇打折、教育培训空洞等问题,制约着退役军人工作的推进。

由于军队和地方知识技能存在壁垒性差异,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职能深入转变,党政机构、优质厂矿、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较少,退伍军人安置的压力越来越大。缺少干事创业的平台,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荣誉激励针对性不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缺少有力抓手,逐渐成为退役军人工作的瓶颈。根据D 市(县级市)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基本情况统计数据显示,D 市2016—2018年退伍军人为666 人,本地政府安置46 人,其余退役军人自行解决就业问题,其中部分流向沿海地区和一二线城市[3]。这也充分表明,计划经济时代优抚安置政策缺少造血功能,退役军人工作难以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部分地区退役军人人才闲置与沿海发达地区经济社会人才短缺的矛盾同时存在。

社会生产中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中国广大乡村发展之所以滞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才缺乏。在基层,人才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稀缺资源。《21 世纪经济报》报道,生活在城里的人占80%,生活在农村的人占20%[4]。20%生活在农村的人,往往是缺少技能或文化的老年人,拥有更高技能和文化的人往往选择走出去。随着中国教育制度不断完善,教学质量逐步提升,农村学子走出农村,走进大学成为一种趋势。学子毕业后大多选择留在城市,跳出农村的生活模式,寻找更多发展机会,造成了基层人才的流失,乡村振兴面临人才匮乏的窘境。

1.2 内部因素的吸引

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格局中,退役军人社会融入与乡村人才振兴之间具有彼此朝同一方向发展的需要。二者内部存在以吸引为特质的作用需求,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交流互动,逐步达成一致的共识,并彼此生成共生整体性的特性。退役军人社会融入与乡村人才振兴彼此以吸引为基础,以融合共生为目标,构成协同推进的前提条件。在共生整体性的驱动下,产生协同推进的内生动力。协同推进则是二者内部各因素通过相互渗透、融合、牵引等方式形成彼此认同的一致性共识。

从协同推进的前提条件来看,一方面退役军人社会融入与乡村人才振兴有协同推进的动机和需求,才能在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中产生互动,得到应有的尊崇,实现良性发展的目标。另一方面,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有协同推进意愿和需要,接纳大批退役军人充实人才队伍,才能实现乡村振兴的突破。

从协同推进的互动过程来看,退役军人社会融入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平等享有就业与发展的机会,体现应有的尊崇。乡村人才振兴是在政府引导下接纳吸收各类人才为乡村服务,最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因此,二者在互动过程中,具有相互容纳空间,为协同推进提供了基本保障。

从协同推进的结果预判,退役军人社会融入与乡村人才振兴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将改变退役军人工作弱化和乡村人才紧缺的局面,二者将形成互相增益的状态,建立和保持更加持久稳定的关系,并突破各自的瓶颈。

2 退役军人社会融入与乡村人才振兴协同推进的价值意蕴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爬坡过坎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强化组织功能,调动各方面的优势,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合力推进。退役军人作为优质的军事人才资源,以乡村人才振兴为牵引,借此推动人才资源转型,这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突破乡村人才振兴、退役军人工作瓶颈的客观需要。

2.1 增益组织功能

首先,从国家战略层面来看,退役军人社会融入与乡村人才振兴在目标方向上具有同向性。其一,二者都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展开,具有相同的政治属性;其二,二者共存于社会这个大系统,都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而运转,具备协同推进的基础条件。二者协同推进对强化组织领导、聚焦政策引领具有较强的融合效应。

其次,退役军人社会融入与乡村人才振兴的内在逻辑关系有天然的耦合效应。退役军人群体在政治觉悟、技能智能、身心素质、退役金使用等方面具备引领乡村人才振兴的天然优势,从组织管理的角度在发展理念、科学规划、组织实施推动退役军人社会融入与乡村人才振兴协同推进具有较强的可行性,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2 破解发展难题

中共十八大以后,中国发展进入了新时期,迎来了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飞跃。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矛盾问题逐渐凸显,如退役军人工作、农业农村发展等问题,需要全社会整体关注,并在高起点上优化破解。

一是破解思想桎梏。退役军人工作往哪去,乡村人才振兴怎样做,不仅是经济社会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事关中华民族复兴大业,在思想上要有清晰的认识。中共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军人成为受到尊崇的职业”的要求[5],在思想认识上不断深化。需要进一步认识到,退役军人是党和政府的宝贵资源,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将退役军人工作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做好退役军人的安置、优抚、教育、培训,凸显退役军人的价值。

人才问题是制约乡村振兴的重要因素。由于体制机制、经营环境、人文关怀等方面尚需完善与加强,乡村人才外流的现状还没有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乡村振兴人才还有较大的缺口。怎样弥补缺口,就需要改变传统观念,瞄准广大人力资源市场,将退役军人视为宝贵的资源,将广大乡村视为宽阔的舞台,让二者有序互动起来,为乡村振兴注入源头活水。

二是打通障碍壁垒。受传统计划经济模式的惯性影响,退役军人工作的壁垒依然存在。如《退役军人保障法》与《企业法》等相关法律衔接的问题、军事人才与地方人才转换的问题、退役军人二元安置结构问题、中央与地方服务退役军人的经费保障等问题,都需要加以解决。这就需要打通各种障碍壁垒,纵向上对接国家战略,推动国家战略落地生根,横向上能与其他工作同频共振,建立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范式。将二者放在国家发展的大局中来聚焦,在人才来源、教育培训、组织建设上有重要契合点,对打通各自障碍壁垒,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是一种新的尝试。

三是丰富工作内涵。在退役军人工作上转变工作机制,将退役军人视为宝贵的人才资源,将政府、广大农村、退役军人有机结合起来,由原来“分蛋糕”变为“做蛋糕”,变原来被动融入为主动融入,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内涵建设;在乡村振兴工作上,将人才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因素,逐步改变单纯给钱、给物、给政策的单一帮扶形式。借鉴城市化进程中人才工作经验,吸引退役军人融入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形成人才队伍促项目建设,项目建设促政策落地工作格局,不断丰富退役军人工作和乡村人才振兴的内涵。

2.3 赓续优良传统

军队的使命任务和历史传统决定了拥军优属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退役军人工作自然带有很强的政治导向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通过立法的形式固化了退役军人的安置方式、褒奖优待、政策扶持等问题。同时,退役军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艰苦地区、各行各业的战线上,都活跃着退役军人的身影,他们为国家的建设做出了杰出的贡献。20 世纪50年代,退役军人的分配去向主要是基层政权组织和钢铁、工矿、铁路、交通、石油等工业战线;20 世纪60、70年代直到改革开放以前,主要安置到农业、商业、物资、财贸系统以及国家机关、团体、学校和工矿企业就业[6]。

新时期,国家相继出台《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规,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解决退役军人生活问题当成一件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体现全社会对军人的尊崇。退役军人在各个岗位上保持军人本色,努力工作、锐意创新,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张富清、郭明义、樊建川、任正非等一批先进典型。可以预见,积极引导退役军人投身农业农村建设,会有一批退役军人在乡村振兴的舞台上建功立业,为祖国新农村建设写下浓重的一笔。

3 退役军人社会融入与乡村人才振兴协同推进的现实路径

脱贫攻坚强调到人到户,帮扶方式上以政府投资、无偿投入为主,乡村振兴要求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充分借助市场力量、发挥市场机制与政府作用,推动乡村整体发展。退役军人社会融入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的路径选择上,以政府安置、项目吸引、人才引进为抓手,运用人力资源开发理论并结合平台思维加强教育培训,从宏观、中观、微观3 个层面探索有效路径(图1)。

图1 退役军人社会融入与乡村人才振兴协同推进

3.1 宏观层面:发挥体制机制牵引作用,开辟协同推进的路径

2021年8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6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旨在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人才资源作用,促进更多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退役军人社会融入与乡村振兴双赢发展。

3.1.1 畅通“进得来”的机制 目前,高校和地方都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比例持续增加。部队军官一般经过院校培养,都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服役一定年限以后退出现役,使得退役军人群体学历普遍提升。这一现实基础对于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扩大政策支持范围。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鼓励从退役军人中培养乡村治理人才。从专业人才储备的角度来看,退役军人学历普遍提升,所学专业涉及方方面面,可以将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准入门槛继续扩大,扩大至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各个方面。这样既尊重了退役军人群体的客观实际,又增加了乡村振兴人才的后备人员,对于乡村人才振兴有积极的意义。

二是优化安置政策。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地为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入伍地或父母(配偶)户籍所在地,安置方式分为政府安置、自谋职业两大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不断完善优化。一方面军队和地方实施无缝连接,按照退役军人的个人意愿、专业特长,打破安置地的限制。由军队人力资源部门和地方政府对接,按照双选的要求,将优秀的退役军人输送到各地乡村;另一方面,在退役军人安置方式的选择上,要加强退役军人投身国家乡村振兴事业的教育,引导退役军人向乡村地区有序流动。政府在退役军人安置的指标上,要向乡村地区倾斜,鼓励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应该将退役军人工作与乡村振兴实现深度融合,强化激励政策。县(市)指定政策,完善财政拨款机制,对在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规范资产收益分配和资金管理使用、推动乡村建设和治理上有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落实物质奖励,激发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事业的动力。同时,建立问效追责制度。设置退役军人服务乡村振兴的质量指标,定期考核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事业的相关指标,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3.1.2 完善“留得住”的机制 一是增强对乡村振兴事业的认同感。退役军人群体在部队服役多年,经过严格的政治、军事训练,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通过宣传教育、示范牵引等方式,让投身乡村成为退役军人心中崇高的事业。部队和地方加大协同力度,围绕“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的主题进行宣讲教育,让全体投身乡村事业的退役军人明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并通过实践学习,参观乡村振兴的典型示范,明晰未来职业发展的路径和前景,树立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的信心。

二是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退役军人荣誉感较强,在工作中有良好的愿望和切实的行动。然而在投身乡村振兴实践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如何面对困难和挫折往往影响退役军人干事创业的信心。一方面要加强硬件建设,提供优厚条件。改善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村的社会公共服务,如医疗、教育、金融服务,围绕投身乡村振兴的退役军人给予优待,在工资、税收、住房、医疗、户口等方面适当给予倾斜;另一方面要有包容的心态,容许创业失败,不但看当下,也要看退役军人的长远发展。在创业遭遇挫折和失败的时候,能及时给予安抚鼓励,帮助其走出低谷。

三是培植浓郁的乡土情感。退役军人在投身乡村振兴工作过程中,在情感上要充分尊重和理解;在融入乡村振兴事业中,废除旧式的企业传、帮、带的师徒模式,防止老员工滋生对新员工的轻视、敌对情绪,巧破新老员工之间无形的层级关系[7],让退役军人身切感受到自己在乡村工作被关注与尊重;加强全方位的沟通,采取正式沟通与非正式方式,营造非正式沟通的轻松气氛。立足乡村实际,营造非正式沟通轻松的环境,让退役军人在富有乡土人情的环境中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提高退役军人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热情。

3.1.3 强化“干得好”的机制 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牵头,从国家层面推进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通过条文规定来强调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的刚性要求,明确退役军人的法律责任、权利义务,并保障退役军人干事创业过程中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优惠权益的及时落实。同时,地方政府要加快相关政策法律的落实,打通“最后一公里”。尝试在退役军人中挑选合适人员,试行农技(科教、卫生)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新机制,推动完善产业技术顾问制度,倾斜支持实施高素质退役军人培育计划。

从退役军人自身发展看,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将培训纳入退役军人管理系统,将培训与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和退役军人的职业生涯发展相结合,从而满足人才自我价值实现和自我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通过建立一套系统的培训机制,给乡村振兴人才提供持续的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机会,满足退役军人不断学习、不断渴望知识的需求,提升人才的资本价值,从而有利于增强乡村振兴事业的价值链。

3.2 中观层面:发挥教育培训赋能作用,探索协同推进路径

“十三五”期间,中央投入91.9 亿元扶持农业农村人才培养,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超过500 万人[8]。“十四五”期间国家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会持续加大,应抓住这一机遇,将退役军人适应性教育培训、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培训体系融入中央农业农村人才培养计划中。同时,建设一批特色鲜明、面向区域、服务三农的新产业、新专业,与乡村振兴需求耦合。

3.2.1 搭建教育平台 一是搭建院校平台。为深入推动乡村振兴事业,部分院校设置了产、学、研一体的乡村振兴学院,各地应该抓住这一机会,结合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政策,利用院校教育平台,为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搭建桥梁。以退役军人服务农业农村核心素养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导向,紧盯乡村振兴学院专业设置和地域产业发展的互动关系,整合优化教育平台,使得专业结构的设计与外部环境的衔接协调一致,发挥教育平台对乡村振兴的支撑作用。突出乡村振兴学院专业设置和乡村产业发展人才需求的一致性,加强院校和农业农村实际环境的衔接。

二是利用网络平台。国家“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规划目标明确提出,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推动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构建面向农业农村服务人员(退役军人)的信息服务系统,综合农业信息查询、农科热线远程诊断、农业技术推广、远程教育、农业专家系统、公共事业等信息服务于一体,实现信息实时更新、数据权威发布、内容专业集成、平台多级管理,方便退役军人技能提升[9]。全面推广“互联网+”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基层信息平台,推广网络党课教育,推动高校优质教育(技术)资源与乡村服务人员对接,加强业务学习、技能交流,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乡村能力水平,促进退役军人向高素质农业农村工作者转变[10]。

3.2.2 丰富教育内容 在培训内容的设计上,以县(市)乡村产业、乡村公共服务为牵引,按照既符合退役军人身份、有浓郁的乡村地域特色,又体现前瞻性、系统性的要求,促进退役军人向综合型知识技能人才转变。

教育培训内容以农业农村专业知识和产业布局为重点,并贯穿退役军人适应性教育培训、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3 个方面。加强教育培训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系统性适应,结合“万企兴万村”行动,利用退役军人所涉及专业群的内外部优势条件,提升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不断深化教育培训课程改革结构,构建层次衔接完整、知识技能分布协调的课程结构体系,通过工作过程系统化、实践导向课程体系建设,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理清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内容与乡村人才能力需求的对应关系,并围绕目标任务、技能应用和效果评估3 个方面,实现与乡村振兴发展所需人才技能的匹配,实现培训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将行业、企业标准与教育培训内容相融合,培训目标和乡村人才需求目标相融合。通过建立乡村振兴产教融合委员会,在多方共同参与下,根据行业、企业标准,确定各个岗位的农业人才所需要知识、技能、素质模块,形成乡村振兴人才职业岗位能力标准。培训单位依据职业岗位能力标准对能力模块进行知识化分解,与企业一同完成知识点的选取、教材的编写、教学素材的收集等,优化培训内容。

3.2.3 完善教育考评 教育考评主要是检验退役军人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及时发现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增强退役军人的能力素质,发挥其正向激励导向作用,为退役军人融入乡村振兴事业开辟路径。

一是合理设计考评内容。考评退役军人培训体系下课程系统、师资系统、平台系统、管理系统与农业农村发展的关联度;考评退役军人、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对培训体系的满意度;考评退役军人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广大农村地区的效益指标,以及用人地区的满意程度。

二是完善考评方法。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班次、不同阶段,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将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各项效益指标考核数据、培训考试成绩运用数理统计方法,结合调查问卷、座谈调研、群众评议的结果,综合评议出培训内容的优劣;根据培训的阶段划分,采取线性考核的方法,既关注眼前效益,又关注后期效益,将退役军人培训考核成绩、投身乡村振兴取得的效益、后期发展情况三者结合起来,并建立个人考核档案,考察评估培训内容。

三是强化考评结果运用。通过考评,全面考察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压缩、取消实用性不强的培训项目,撤换任教能力弱的师资队伍,优化培训管理流程,不断完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通过考评,让具有真才实学的退役军人涌现出来,充实到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中,并与个人工资待遇、晋升发展、生活保障等方面挂钩。对于学习积极性不高、工作实绩不显著的退役军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退出措施,确保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优质稳定。

3.3 微观层面:强化需求保障对接,贯通协同推进路径

打通退役军人融入乡村振兴事业的“最后一公里”,确保人尽其才,是退役军人社会融入与乡村人才振兴协同推进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在乡村人才振兴的大局中,锚定“人才需求、岗位匹配、服务保障”等问题,精准发力,推动工作落实。

3.3.1 科学谋划人才需求 在末端落实层面,科学筹划、精准对接,突出退役军人融入乡村振兴治理逻辑的创新,变“机会供给”模式为“需求供给”模式,以双向互动的秩序规则消解自主流动的秩序盲区,推进退役军人社会融入与乡村人才振兴呈现发展共赢的局面。各地县(区)级政府机关,立足当地农业农村发展的现状,合理选定发展模式,优化人才需求方案。可参考“三产融合”发展模式、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产业振兴抱团发展模式、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旅游与农业融合发展等模式与发展经验,考虑退役军人的现状并优化人才的需求方案,面向退役军人适时提出科学的人才需求计划。利用政府信息平台、社会招聘平台,面向退役军人,动态调整人才需求方案,适时发布人才需求信息。

3.3.2 精准服务保障 按照“放手使用、加大保障”的思路,加强精准服务保障,解决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后顾之忧。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积累了较为完善成熟的人才服务保障经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方面结合优抚政策,并考虑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的退役军人实际精准施策,注重解决工资待遇、户口、医疗、住房、教育等问题,逐步形成完备的保障服务系统;另一方面结合当地情况,考虑退役军人个体的发展实际,在个人的发展路径、教育培训等问题上精准发力,为退役军人未来发展绘制蓝图,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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