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昂—奎因论题”的整体论再定位
——形式建构与结构分析

2023-04-24 02:12刘劲杨梁佳琦
哲学分析 2023年2期
关键词:整体论奎因论题

刘劲杨 梁佳琦

“迪昂—奎因论题”(Duhem-Quine Thesis, 以下简称DQ 论题)的提出与形成经历了半个多世纪①DQ 论题相关思想最早由迪昂在1906 年出版的《物理学理论的目的和结构》一书中提出。奎因于1951年在其经典论文《经验论的两个教条》中援引了迪昂的思考。1962 年,格伦鲍姆(A. Grünbaum)在其论文中使用了“Duhem-Quine Thesis”表述,并得到奎因认可,之后广为学界沿用。参见:Adolf Grünbaum,“The Falsifiability of Theories: Total or Partial? A Contemporary Evaluation of the Duhem-Quine Thesis”,Synthese, Vol. 14, No. 1, 1962, pp. 17—34。,影响持续至今,成为科学哲学领域整体论的经典论题。②Anastasios A. Brenner,“ Holism a Century Ago: The Elaboration of Duhem’s Thesis”, Synthese, Vol. 83, Iss. 3,1990, pp. 325—335; 陈波:《蒯因的整体主义知识观》,载《社会科学战线》1994 年第6 期。然而,学界对DQ 论题的定位依然有明显分歧,每位学者的解读并不一致,容易引发误解。吉利斯甚至认为这是一种用词不当,因为“迪昂论题”与“奎因论题”在许多重要的方面均不同。①Dollard Gillies, Philosophy of Science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Oxford:Blackwell Publishers Ltd.,1993, p. 98.对DQ论题的一个误解是,整体论已全面超越、取代了还原论。其实,直到当下,科学的主流依然是还原论,整体论科学初见端倪,整体主义知识论仍在孕育中。此外,虽然DQ 论题相关文献汗牛充栋,但多数研究主要集中于对整体论代表性观点的阐述,或对还原论零散观点的反驳,对DQ 论题的整体结构分析不足。本文的工作基于这样一个基本立场:依据形式分析,DQ 论题不是零散的“一堆”观点,还原论也不是“一个教条”,二者均是有结构的命题系统。DQ 论题之争是结构性冲突,通过结构分析能更为完整、清晰地揭示其整体主义立场的实质,以推进整体论研 究。

一、DQ 论题的研究定位

DQ 论题是一个经典论题,本文并不试图从事该论题的问题史研究,而是以形式分析方法对还原论和DQ 论题的核心立场进行形式建构,形成一个结构性的论争框架。在此基础上,展开对DQ 论题的结构分析和整体论反 思。

(一) 整体论取向的争议

关于DQ 论题的一个共识是,该论题主张的是一种反还原论、整体主义立场。一方面,迪昂具有明显的“反原子主义”知识论立场②Klodian Coko,“ Epistemology of a Believing Historian: Making Sense of Duhem’s Anti-atomism”,Studies in History and Philosophy of Science PartA,Vol. 50,2015,pp. 71—82.,奎因专门创用了“还原论”(reductionism)这个术语来批判逻辑经验主义;另一方面,迪昂和奎因都以“整体”(whole)、“总体”(totality)等整体论相关术语来主张新的知识论立场。整体论取向的一个争议之处在于,DQ 论题究竟应该归为“确证整体论”(confirmation holism)还是“意义整体论”(semantic/meaning holism)?

在DQ 论题的相关论述中,不论是迪昂还是奎因都试图批判旧的科学认识论,理论与经验的关系一直是讨论的出发点、论争焦点。如劳丹所强调的,迪昂面对的是19 世纪科学家们的朴素认识论,“他们坚定地相信科学是对真理的探寻,即使理论可能不被证实,但他们依然相信通过恰当的消除(如证伪)与之竞争的假说,他们会最终发现留下的真理。”③Laurens Landan,“ Grünbaum on‘ The Duhemian Argument’ ”, Philosophy of Science,Vol. 32,Iss. 3, 1965,pp. 295—299.奎因面对的则是20 世纪当时最为主流的逻辑经验主义立场:主张可证实/确证的命题才是有意义的。确证是一种基于经验证据的理论建构,“以准确、普遍的术语去描述一群证据在什么条件下能被说成去确证或否证一个经验性的假说。”④Carl G. Hempel,“ Studies in the Logic of Confirmation(1945)”, in Carl G. Hempel(ed.), Aspects of Scientific Explanation and other Essays i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New York: The Free Press,1965,pp. 8—9.在较宽泛的意义上,迪昂关注的理论验证问题、逻辑经验主义早期讨论的证实问题,其实均可纳入理论确证问题。①如卡尔纳普曾指出,“如果证实的意思是决定性地、最后地确定为真,那么我们将会看到,从来没有任何(综合)语句是可证实的。我们只能越来越确证一个语句。因此我们谈的将是确证问题而不是证实问题。”Rudolf Carnap, “Testability and Meaning”, Philosophy of Science, Vol. 3,No. 4, 1936, pp. 419—471.由此,理论确证问题是DQ 论题之争的论述核心,应定位为确证整体论。哈丁正是在此立场上强调,DQ论题挑战了科学理论的传统基础,引发知识论基础的困惑,需要通过“知识论的重审”开启知识论与伦理、政治理论的对话可能。②Sandre G. Harding, Can Theories Be Refuted: Essays on the Duhem-Quine thesis,Boston: D. 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76, p. XXI.与此不同,福多认为:“DQ 论题认为确证是整体的;相当于说,理论中的每一个陈述(部分地)决定理论中每一个其他陈述的确证度。证实主义认为陈述的意义是由确证关系所决定的。这里引发的整体论的推论是,理论中每一个陈述部分地决定了每一个其他陈述的意义。”③Jerry Fodor, Ernest Lepore, Holism: A Shopper’s Guide,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ers,1992, p. 41.显然,福多这里是把经验与事实的关系转变为陈述之间的关系,导向意义整体论问题。李醒民也认为DQ 论题有一个由“理论整体论”向“意义整体论”扩展的趋势。④李醒民:《从理论整体论到意义整体论》,载《湖南社会科学》2003 年第5 期。

在本文看来,迪昂是围绕理论与经验关系展开论述的,而奎因也主要是从经验主义立场出发批判了还原论的分析性教条,其论争焦点之一就是:在什么条件下,一个理论的某一假设可以被证据反驳?⑤陈晓平:《迪昂—蒯因问题及其解答》,载《重庆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 2010 年第1 期。这些都更符合确证整体论的定位。另一方面,当我们由朴素认识论的经验事实证实转向证据确证关系时,有些讨论就会延伸到意义整体论问题。因此,确证整体论是DQ 论题的起点和内核,而意义整体论只是其延 伸。

(二) 形式分析的必要

DQ 论题不是迪昂和奎因的共同提案,而是在历史上逐渐汇合而成的共同议题。迪昂所在的时代还没有“还原论”“整体论”的专门术语,奎因与迪昂的整体论立场也有强弱、表述和取向上的不同。DQ 论题的提出是为了反驳还原论,而在相关讨论中,关于还原论的阐述非常零散,甚至缺席,常常只作为背景被提及。DQ 论题被提出后,论域很开放,科学、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均有讨论,很多著名哲学家和科学家均有参与,社会影响广泛。这也导致DQ 论题讨论的主流是“一边倒”,大多论者均站在整体主义一边,似乎整体论已“完胜”。然而,整体论与还原论之争是研究纲领的全面较量,涉及存在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不同层面的复杂论争,整体论的形式其实是多样的。⑥刘劲杨:《论整体论与还原论之争》,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4 年第3 期。DQ 论题之争只是整体论与还原论在认识论层面的论争之一,其确切的整体主义立场需要在更大的整体论背景下细致分析。更深入思考,几乎所有整体论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为对“整体”“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不同形式界定,其与还原论的论争也体现在对整体与部分及其关系的不同立场上。①刘劲杨、汤杉杉:《当代整体论的思想整合与形式分析》,载《系统科学学报》2021 年第3 期。从整体与部分这对基本范畴,我们如何对DQ 论题展开更形式化的描述,呈现其整体论形式特 质?

在此背景下,极有必要通过形式分析方法,围绕DQ 论题内核,整合相关零散的观点,建构出还原论与整体论纲领,形成结构性分析框架。狭义的形式分析主要是指命题及其组分关系的逻辑形式化分析,这需要我们把日常语言的观点概括、抽象化为可形式化的命题,使之表述更为精准。通过形式分析,一些表面上不同的日常表述可化约为同一形式词项进行分析。如“一整组”“一个体系”均可视为对“构造单元”形式上的反驳。“总体”“整体”“复合”等在日常语言中很接近,但在形式描述上却有着本质不同。更为拓展的形式分析,还包括使用整体与部分这对基本范畴展开的形式分析,超越特定题材的限制,从词项、命题到系统的结构分析。简言之,我们需要以整体的、系统的结构性分析澄清DQ 论题与还原论之争,并对其整体论定位给出更深思 考。

二、确证还原论的形式建构

在形式上,所谓确证就是指在何种条件下以经验证据确认何种理论对象为真的问题。还原论与整体论关于理论确证之争,均可纳入确证对象和确证条件之争。奎因把还原论简化为这样一个教条,“相信每一个有意义的陈述都等值于某种以指称直接经验的名词为基础的逻辑构造。”②Willard Quine, From a Logical Point of View, New York: Harper & Row Publishers, 1963,p. 20.支撑这一教条的其实是由逻辑经验/实证主义逐渐建立的理论确证纲领,不妨称为“确证还原论”,可建构为由两组核心命题构成的系统。③形式建构的工作很繁杂,通常需要对相关文本作出详尽形式分析后,再提炼出命题。受限于篇幅和工作重点,本文简化了这一工作,采用命题辅以观点分析方式来进行建构。

(一) 构造命题:理论是可还原的个体构造(R1)

该组命题是还原论对科学理论的基础性信念,卡尔纳普在理论上明确确立了理论确证对象是可还原的构造单元,严格区分了“整体”与“复合”,包括两个子命 题。

1. 理论是可还原的构造(R11)

卡尔纳普认为科学理论可以转换为一种逻辑构造体系:该体系呈现为一种对象(概念、命题等)等级序列,科学陈述、基本概念都是构造单元。每一等级的对象都由较低等级的对象构造出来,较高级对象可还原为较低级对象。构造关系表现为概念、陈述之间的可还原性关系,“构造体系的所有对象间接地都是从最初一级的对象构造出来的;这些‘基本对象’形成了构造系统的‘基础’”①Rudolf Carnap, The Logical Structure of the World and Pseudoproblems in Philosophy, Chicago: Open Court Publishing Company,2003,p. 6.。可还原性具有传递性,所有对象均从基本构造单元中逐层推导出来。更进一步,理论的还原还对应着一种事实关系的还原,即某对象a 相关的事实存在如果仅仅依赖于某对象b 的事实存在,更高层的事实也可还原为更为基本的事实。卡尔纳普认为事实系统的可还原构造相当于可还原的科学指示,二者在形式上具有同构性,“当我们为某一科学对象的基本事态创造出这样的指示时,该对象的构造就得以建立”②Ibid.,p. 83.。由此,一切科学的对象都可按可还原性的等级序列安置于一个构造体系中,每一个科学陈述都可依据这种还原关系给出描述。该命题可形式化描述为:设T 为理论,J1,J2... Jn为一个个科学陈述;E 为经验证据,O1,O2...为一个个具体经验事实,则以下命题成立:T↔(J1→J2→ ... Jn);E↔(O1→O2→ ... On)。这种构造性具有形式上的绝对必然性,成为某种分析性的“先验知识”。该命题是奎因批判的重 点。

2. 理论不是“整体”而是构造单元的“复合”(R12)

在卡尔纳普看来,如果一个对象可还原为其他对象,该对象可称为其他对象的“逻辑的复合”或简称“复合”(complex),而其他对象则为其“元素”。依据卡尔纳普的界定,这种复合是一种“外延性整体”(extensive whole,如空间的构成)不是“真正的整体”(real whole,如有机整体,格式塔等)。③Ibid.,pp. 62—63.在此意义上,如果一个对象是由其他对象构造出来的,那么它就是这些对象的复合。该复合可视为由部分组成的(外延性)整体。这是一种典型的还原论立场:“整体”即“复合”。对于一个由元素构成的组合对象,元素是其部分,而组合只是诸多元素的复合,并不是真正的整 体。

(二) 严格确证命题:确证是理论陈述与经验事实的严格同构(R2)

依据石里克、卡尔纳普与亨普尔等的核心论述,我们可提炼出还原论关于确证的核心命题。在形式上,确证条件要解决依据什么原则进行证据与理论的确认,包括两个子命 题。

1. 理论的确证就是理论陈述与事实的严格配列(R21)

石里克认为科学理论在形式上呈现为符号按一定法则执行的“标示活动”,“事实性科学作为一个体系,构成一个判断之网,一个个网眼配列(coordinate)一个个事实。”①Moritz Schlick,General Theory of Knowledge, Wien: Springer-Verlag, 1974, p. 69.在这一理论系统中,概念代表网上的纽结,判断是把这些概念联系起来的线,形成一个旨在捕捉事实系统的巨大的判断之网。该系统最为重要的条件是判断和事实关联的唯一性,即“判断构造的每一个成员都要唯一地配列于事实构造中的一个成员,否则全部[科学]事业就毫无意义了。”②Ibid., p. 79.因此,只有每个对象都与其他一切对象区别开来,而且每一次都作为同一对象被认识,才有可能做到这种无歧义的配列。卡尔纳普进一步把符号与事物现象的配列明确为一种构造关系配列,强调“每种科学理论的目标,就其内容而言,都是要成为一种纯粹的关系描述。”③Rudolf Carnap, The Logical Structure of the World and Pseudoproblems in Philosophy, Chicago: Open Court Publishing Company,2003, p. 20.科学理论构造呈现为一个个科学陈述与一个个经验事实及其关系的严格配列。该命题可形式化描述为:设T 为理论构造,J1,J2... Jn为一个个科学命题判断;E 为经验证据构造,O1,O2... On为一个个具体经验事实,那么应存在这样的一一对应的形式关系:Jn↔On。

2. 理论确证是一种构造性验证(R22)

在现实中,由于某些条件的限制,我们很难对理论构造中所有命题直接给予一一对应的证实,但我们可依据构造性原则来实现对理论的确证。依据石里克,理论的证实其实是一种构造性验证:假设存在一个关于实在的任意论断J0,存在一个已被绝对确定为真的判断J′, 那么可以推出J 与J′作为前提可推出一个新的判断J1,即J∧J′→J1,依次可有J1∧J″→J2,J2∧J‴→J3,... Jn-1∧J″...′→Jn。假设存在一个经验判断描述On,并且Jn与On具有关联的唯一性,即Jn↔On,那么,J,J1... Jn均得到了证实。④Moritz Schlick, General Theory of Knowledge, Wien: Springer-Verlag, 1974, p. 163.因此,只要最后一个判断Jn与On的配列得到证实,就不仅证实了Jn,还表明判断之链之上的从出发点至终点的所有判断均满足这个成真的条件。对一个逻辑形式系统来说,如果我们知道最初的命题为真,按照形式规则就能推出一切保全真值的所有推论。对于一个事实系统,如罗素所指出的,“如果我们已知一切原子事实,并且已知除我们所知者外别无任何原子事实,那么我们在理论上就能够把无论什么形式的一切真理都推导出来。”⑤伯特兰·罗素:《我们关于外间世界的知识》,陈启伟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 年版,第41 页。这样就建立了一个基于原子事实与基本命题之上的理想的真值形式构造:只要保证底层的事实与命题前提正确就能保证整个系统以及更高层的推论和最终结论为 真。

在认识论上,确证是指一个语言外的事实关系在逻辑上同构于一个理论假说,这就会延伸到了意义整体论相关问题,如意义是否存在最小单元?达米特认为任何意义理论都应存在这样的语言单元:“它是这样一个最小的单元,在其中一个言说的正确性并不依赖于别的言说所表达的东西;构成这一单元的复杂表达式的涵义是可以系统地从它的组成部分的涵义推导出来的。”①迈克尔·达米特:《形而上学的逻辑基础》,任晓明、李国山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59页。这正是还原论的立场:一方面必须存在理论构造的最小单元,该单元不依赖于其他单元;另一方面,我们可依据构造性来推导单元及其之上各种构造的意 义。

三、确证整体论的形式建构

从整体与部分的形式视角分析,确证整体论立场的核心是要主张以“整体”而不是“构造单元”作为理论确证的依据,并反对还原论的严格确证条件。依据迪昂和奎因立场与观点,我们可建构出其确证整体论的命题系统,包括如下两组命 题。

(一) 整体确证命题:理论确证的对象不是理论的“构造单元”,而是理论整体(H1)

该组命题是在批判还原论的构造性原则基础上,主张理论确证对象的整体 性。

1. 构造性原则不是先验的,分析与综合的严格区分不成立(H11)

还原论把单个概念、陈述作为确证的基本单元,构造性是理论确证的先验规则,坚持“在分析的、或以意义为根据而不依赖于事实的真理与综合的,或以事实为根据的真理之间有根本的区别”②Willard Quine, From a Logical Point of View, p. 20.。奎因认为这一构想是不成立的,他在《经验论的两个教条》一文中用了五分之四的篇幅揭示出分析性背后的种种预设:分析性只是保全真值的形式替换、语义规则决定的分析性、分析性陈述是经验检验的一种极限情况。这些预设均不是先验的,而是依赖于特定语境与经验的。奎因指出,科学双重地依赖于语言与经验,主张在分析与综合之间有这样一条界线可划,“这是经验论者的一个非经验的教条,一个形而上学的信条。”③Ibid., p. 37.迪昂也认为,理论的验证并不是一种逻辑操作。当理论整体面临实验矛盾需要修改时,纯逻辑并不是我们裁决的唯一原则,这时需要诉诸研究者的“卓识”,即“这些并非出自逻辑但仍可直接引导我们做出选择的动因,这些‘理性并不知道的理由’,它们涉及丰富的‘灵巧头脑’而不是‘几何学头脑’”④Pierre Duhem, The Aim and Structure of Physical Theory,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4, p. 217.。在维护旧的理论和打造新理论的永恒争斗中,卓识不仅是一个科学认识的范畴,还涉及道德的条件。对于还原论来说,一旦分析性陈述的先验性预设坍塌,构造性原则的合法性就会随之失 效。

2. 理论是一个人工编织的整体(H12)

DQ 论题主张理论确证必须基于整体,奎因有最为完整的表述,“所谓的知识或信念的总体(totality),从地理和历史的最偶然的事件到原子物理学甚至纯数学和逻辑的最深刻的规律,是只沿着边缘同经验紧密接触的人工编织。或者换一个画面,整个科学是一个力场,它的边界条件就是经验。边缘处的冲突会引发场内部的再调整,某些陈述必须重新分配真值,一些陈述的再评价导致其他陈述的再评价,因为它们在逻辑上是相互关联的——这些逻辑规律依次也只是系统的某些更多陈述,场的某些更多元素。一旦再评价了某个陈述,我们就得再评定某些其他陈述,它们可能是与最初的陈述逻辑相联,也可能是关于逻辑联系自身的陈述”①Willard Quine, From a Logical Point of View, p. 42.。由此,理论等知识信念总体是一种基于经验值与逻辑之上的人工编织整体。所有陈述(包括逻辑规律)都是整体的部分,陈述之间具有逻辑关联,陈述的评价具有经验上的关联,一些陈述的改变、评价会引发其他相关陈述的再调整和再评价。从整体论分析,这里强调的是部分的相互关联性,即在整体中,部分构成整体,部分与部分具有相互关联性,不存在不受其他陈述影响的孤立陈述。这种对象显然不是卡尔纳普意义上的“复合”,而是超越陈述单元之上的“整 体”。

3. 理论与实验的比较是整体比较(H13)

DQ 论题强调,科学理论假说的确立依赖于理论与实验的比较,但这一比较并不是单个陈述与单个事实间的比较,而是整体的比较。迪昂结合科学史上牛顿万有引力原理的案例分析指出,“对不是非逻辑的物理学理论唯一的实验检查,就在于将物理理论的整个体系与整个实验定律组相比较,并且判断后者是否能由前者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加以描述。”②Pierre Duhem, The Aim and Structure of Physical Theory, p. 200.在奎因看来,还原论之所以无法成立,除了分析性预设不成立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理论及其确证无法还原为一个个陈述与经验事实,因为“我们关于外在世界的陈述不是单个的,而是只作为陪审团(整体)来面对感觉经验的法庭”③Willard Quine, From a Logical Point of View, p. 41.。该命题可形式描述为:假设存在一个理论假说体系H(h1,h2... hn),一个实验定律组E(e1,e2,e3,em),那么理论的确证关系为:E(e1∧e2∧e3∧...∧em) →H(h1∧h2∧...∧hn)。

(二) 不充分决定命题:理论确证是由经验不充分决定的(H2)

DQ 论题在确证条件上反对还原论的严格确证原则,也因此常被称为“不充分决定命题”(Underdetermination Thesis),包括以下子命 题。

1. 理论整体与经验事实不是一一对应的(H21)

确证整体论主张理论整体与经验事实不是一一对应的,理论确证不需要检验所有部分。迪昂指出,“这种由事实所作的检验应当唯一地指向结论,因为只有后者才表现为实在的映像;用来作为理论出发点的公设和我们从公设到结论所使用的中间步骤并没有必要受到这种检验”①Pierre Duhem, The Aim and Structure of Physical Theory, p. 206.。其次,理论整体中存在不可直接检验的陈述,如化学理论中的“倍比定律”。孤立地看,这种定律的实质不是物理的、不具经验意义,它只是一种数学关系的表述;但整体地看,这些数学化假说,是作为重要的基础而参与到理论整体的结构中,共同参与到整体的经验确证中。②Ibid.,p. 214.因此,经验证据并不唯一地决定理论的整体构造,它们也不是一一对应的,理论整体也就不可能使其各个部分都接受检 验。

需要注意的是,H21观点与确证还原论的严格确证命题(R21)对立,与构造性确证原则(R22)的推论表面上有些雷同,但实质不一样:二者均可推出“理论确证不需要检验所有部分”,但R22是依据构造性原则主张不必直接检验所有部分,理论与经验在构造性的意义上是可以实现一一对应的;后者H21并不认为可以依据构造性原则实现对所有陈述的检验,理论与经验不可能一一对 应。

2. 孤立理论陈述无法确证,其真假无意义(H22)

对于还原论来说,存在一个观察证据O 确证一个假说H,如果观察证据O 被否证,那么H 被否证。迪昂认为,这样的确证是不存在的,判决性实验实际无法实现:“物理学家决不能让一个孤立的假说经受到实验检验,而只能让整个一组假说受到这种检验;当实验与物理学家的预言不一致时,他知道这一组假说中至少有一个是不可接受的,应当加以修改;但是,实验并没有指明哪一个假说应当加以改变。”③Ibid.,p. 187.这是因为,假说H 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还可能存在相关的辅助假说A1, A2,A3等,它们共同构成一组假说(H∧A1∧A2∧A3);¬O 只能推出¬(H∧A1∧A2∧A3),仅凭O 是无法单独否证某个假说。由于无法确定是否存在辅助假设,也无法确定是否穷尽了辅助假说,我们也就无法确证或否证一个孤立命题。由此,陈述的真假并不取决于陈述本身而是取决于其与整体的关联。奎因更进一步,在强意义上指出,“不论怎样,任何陈述都可以被认为是真的,如果我们在系统中的别处做出足够剧烈的调整的话。即使一个很靠近外围的陈述在面对经验的顽强对抗时也可被认为是真的,通过诉诸幻觉或者修订那些被称为逻辑规律的某些陈述。”①Willard Quine, From a Logical Point of View, p. 43.该命题的强立场彻底否定了单个陈述的可确证 性。

3. 理论的边界条件由经验决定,经验对理论的决定是不充分决定的(H23)

理论的边界条件就是指理论陈述取得真值的范围,这一范围由经验所决定,即理论的边缘必须与经验相符合,但经验对理论决定其实是不充分的。奎因强调,“全部科学,数学科学、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是同样地但更极端地被经验所不完全决定的。这个系统的边缘必须保持与经验相一致;其余部分伴随所有精致的神话或虚构,是以规律的简单性为其目标的。”②Ibid., p. 45.所谓“系统的边缘”是指理论系统中可检验的最终结论或其检验蕴涵,它们只是理论总体中的一部分,检验范围是不完全的。经验对理论更不充分的决定表现为,“边界条件即经验对整个场的决定是如此的不充分,以致在依据任何单个的冲突经验给哪些陈述再评价的问题上有太大的选择自由度。除了考虑整体上影响场的均衡的间接联系,任何特殊的经验与场内任何特殊陈述都没有关系。”③Ibid.,pp. 42—43.这会引出一个强整体主义立场:原则上我们总有可能找到一个合适边界条件使任何陈述为真;反之,由于同样的理由,没有任何陈述是免受修改 的。

四、DQ 论题的结构分析

依据以上工作准备,我们可建构出一个结构性的DQ 论题与还原论的论争框架,展开结构分析。通过比较迪昂与奎因整体主义立场的不同,探讨整体主义知识论转 向。

(一) DQ 论题的结构

DQ 论题的确证整体论包括确证对象与确证条件两方面的命题。在确证对象方面:还原论主张一种基于“构造单元”的确证,理论是可还原的逻辑构造,理论不是整体,只是构造单元的复合;确证整体论则是一种基于“整体”的确证,反对构造性原则的先验性,主张理论是一个整体,理论与经验的比较是整体比较。在确证条件方面,确证还原论主张理论陈述与经验事实的严格同构,理论与经验的边界是严格区分的。确证整体论的主张包括:理论整体与经验整体并不是一种逻辑式的严格配列,而是网状的、边界模糊的相互纠缠;孤立陈述无法确证,其真假无意义;经验对理论具有不充分决定性,确证不是对构造性蕴涵的符合。这些比较可以用表1 示 之:

表1 DQ 论题与还原论之争的结构

(二) DQ 论题的强弱立场

在DQ 论题中迪昂的整体论观点相对较弱,而奎因的主张则相对较强。这种强弱的区分很大程度是源于整体的范围不同或因确证条件的程度不同。吉利斯认为DQ 论题强弱区别主要在于整体论范围的差别。①Danald Gillies, “The Duhem Thesis and the Quine Thesis”, in Danald Gillies, Philosophy of Science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Oxford: Blackwell Publishers Ltd.,1993, pp. 98—117.拉卡托斯从确证条件与理论选择的角度给出了DQ 论题的强弱立场分析,“在其弱解释中,它只断言对一个严密限定的理论靶子要给予直接实验的打击的不可能性和以众多不确定的方式塑造科学的逻辑可能性。这种弱解释打击的只是教条式的而不是方法论的那种证伪主义:它只否定了反驳一个理论系统中任何单独组分的那种可能性。在其强解释中,DQ 论题排除了在候选者中的任何合理的选择规则;这一见解是同所有形式的方法论证伪主义不一致的。”②Imre Lakatos, Methodology of Scientific Research Programmes, Cambridge: Press Syndicate of 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1978, pp. 96—97.DQ 论题的弱立场反对任何基于单一陈述基础上的确证规则,如证实理论、教条式证伪理论;强立场则指向了对传统经验确证观点的彻底否定。DQ论题的强弱区分可以用表2 示 之:

奎因在后期对自己的强整体主义立场作了调整。他指出,当我们以整体方式把整个理论或者理论系统视为传递经验意义的负载时,“如果把我们关于世界的科学系统看作整个包含在每一个预言之中,那就是一种无趣的死脑筋。一个更适中的范围就够了,使之几乎足以传递它们的独立的经验意义,因为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容许意义上的一些模糊性”①Willard Quine,“Five Milestones of Empiricism”, in Willard Quine, Theories and Things, Massachusetts: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1, pp. 67—72.。除了将无限边界的整体收缩为适中的整体,奎因还反对完全取消单个语句的经验意义。因为在一些极端情况下,有一些单个的语句,如一些很长的理论语句,肯定也具有自己可分离的(独立的)经验意义,并可据其构造出理论的合取句。②Ibid.这样的整体主义,其整体论范围有了明显的弱化,面临经验对抗时的拯救策略也相应弱化,转向了一种相对温和的弱整体论立场。③梅西(Gerald J. Massey)对奎因整体论不同时期的变化有非常详细的考察。参见Gerald J. Massey,“Quine and Duhem On Holistic Hypothesis Testing”,American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Vol. 48, No. 3, W. V. Quine Centennial( JULY 2011), pp. 239—266。

(三) 整体论再定位

结构分析表明,DQ 论题的强立场在形式上全盘否定了确证还原论的基础。在确证对象方面,人们更愿意接受基于整体主义取向的“语句系统”、“理论群”,不再主张将理论中的单一语句一一对应于观察事实陈述。然而,要注意的是,反对不以构造单元为确证对象,或指出还原论的局限,只是一种反还原论,至多可称为整体主义立场。作为一种能为科学理论提供知识论范式的整体论,其不仅需要主张以“整体”为确证对象,还必须有确立整体的理性原则。DQ 论题正是在此面临基础性难题:什么是理论整体?整体范围是什么?该难题可称为某种“整体疑难”。①在理论上,无边界的整体无法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有界性”是整体的重要形式要件。参见刘劲杨:《论整体、部分及其构成——整体论视角的形式分析》,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21 年第4 期。原则上,我们总能找到一个陈述的“其他部分”作为辅助假说,改变确证结果。对于奎因强立场来说,这个“其他部分”可以是“人类知识的整体”。如果我们把“整体”扩展为整个人类的理论与信念,那么会带来以下推论:一是任何理论的部分,孤立的陈述,假说的有限合取等,均不具有经验确证的意义,因为它们均可因其他部分的调整而得到确证或否证;二是由于整体的边界模糊性,我们总能找到比某一整体更大的整体,就可能使任何理论都变成某种“部分”,结果导致任何理论都很难得到真理确证与否证,由此滑向相对主义知识 论。

在确证条件方面,DQ 论题否定了还原论的严格确证原则,反对孤立陈述的经验意义,反对判断性实验,主张理论与经验是不充分决定。分析表1 和表2,DQ 论题在确证条件方面的H2 命题组均是解构性的,未在理论上给出整体确证的条件。这导致,当面对经验与理论的矛盾时,我们找不到任何经验的、理性的合理原则来甄别候选理论,不妨称为“不充分决定疑难”,该难题是整体疑难的延伸。这正如库恩对DQ 论题的一个评论:“一切评价只要足够严格, 就一定是整体性的。因为任何评价程序都包含一系列命题, 任何失败都必然反映到全体。通常总有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可以把这一失败归咎于其中所包含的一个小的命题子集, 但是这不可能很确切,只能似是而非。因此, 某一个别的知识要求决不能用这个传统所追求的确定性来检验, 只能用这种要求的总体来检验, 而这个总体的范围又显然是很难限制的。”②托马斯·库恩:《科学知识作为历史产品》,纪树立译,载《自然辩证法通讯》1988 年第5 期。

从整体论形式来分析,DQ 论题的强立场是一种绝对整体论取向,其“整体”宽泛等同于“全部”(all,totality)。③依据笔者的划分,整体论包括绝对整体论和相对整体论,后者又划分为强整体论与弱整体论。绝对整体论者取消了整体的边界,所有科学整体论的讨论均以有边界的相对整体论为基础。参见刘劲杨:《论整体论与还原论之争》,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4 年第3 期。这不仅否定了确证还原论的基础,而且取消了“整体”的现实可能,进而取消了一切确证的可能。即便收缩为弱整体论立场,甚至主张某些单个语句也有确证的经验意义时④需要注意,DQ 论题的该立场其实与强立场不相容,强立场反对任何孤立陈述有确证的经验意义。,“整体疑难”依然在原则上难于解决:究竟哪些“构造单元”或“部分”可作为经验确证的单位,哪些又必须依据“一整组”或“整个体系”进行确证?应该依据什么理性或经验原则来确证整体?综合上述,确证还原论的命题系统是建构性的、确定性的,而DQ 论题的确证整体论立场则是解构性的、不充分决定的,总体上更多呈现为一种典型的反还原论。DQ 论题确实是整体主义立场的,但并非真正建构性的整体 论。

五、结论

DQ 论题的奠基性意义在于,只要我们面临理论与经验的冲突、面临理论的评价与选择就很难离开DQ 论题的相关讨论,不断引发新思考。①Piotr K. Szałek, “The Duhem-Quine Thesis Reconsidered”, Acta Biologica Cracoviensia Series Botanica, Vol. 62,Iss. 1, 2020, pp. 73—93.本文的工作和结论主要包括:(1)尝试以形式分析方法,系统建构了DQ 论题之争的命题系统。确证整体论包括整体确证命题和不充分决定命题,与之相对的是确证还原论,包括构造命题与严格确证命题。(2)DQ 论题与还原论之争是一种结构性冲突,涉及确证对象与确证条件两方面的论争。该框架可作为进一步深入分析的基础。(3)DQ 论题以整体主义立场系统否定了确证还原论基础,但无法解决“整体疑难”,难以作为建构性的整体论知识论纲领。当下科学已进入整体论科学转向时代,DQ 论题开辟的整体主义知识论立场具有指向性,我们还需沿此路径探索建构性的整体论纲领,为科学未来转向提供支 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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