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治理视角下参与式规划过程中信息反馈问题研究

2023-06-06 05:30施嘉俊陈书洁许亦竣严丹
上海城市管理 2023年2期

施嘉俊 陈书洁 许亦竣 严丹

摘要:随着我国加速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以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为基础驱动的新型城市治理体系正逐渐成为政府破解城市问题的主要手段,对于解决传统城市治理中公众参与度较差、信息反馈滞后等问题有着积极意义。在智慧城市治理的背景下,通过对中英两国参与式规划案例中关于信息反馈问题的深入分析,从参与反馈流程、信息反馈方法与信息开放程度三个方面进行对比研究,结合我国国情给予参考性的改善建议,以最终实现我国规划决策“以人为本”的目标。

关键词:智慧城市治理;参与反馈;信息交流;信息开放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23.02.005

现代城乡规划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规划结果应建立在多元主体需求共识的基础上,以此实现民主决策的公平公正,因此,公众参与一直被认为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手段。在中国,尽管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了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权利和义务,但对具体的参与流程、评估标准等未做规定,这也导致中国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容易停留在“告知”与“征询”的初级阶段,而难以进入真正的“合作”范畴。近年来,伴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所带来的信息化技术发展以及政府服务意识的转变,公众参与模式不断在技术上与过程上创新,以求实现更广泛、更持续、更包容的参与合作,推动城市治理迈向新的台阶。上海是中国最早开始尝试社区参与式治理的城市,其案例代表着中国对公众参与模式探索的前沿创新。而斯嘉堡则是英国乃至欧洲最成功的公众参与案例之一,因此本文通过对这两个典型案例的研究,聚焦分析两国公众参与中关于信息反馈方面的问题,从智慧城市治理的角度出发为中国参与式规划改革提供借鉴和建议。

一、相关概念的阐述

(一)智慧城市治理的内涵

自2008年IBM公司首次提出“智慧地球”概念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研究,人们对智慧城市的理解逐渐突破传统的以现代技术等硬件手段为核心,而转向对人、技术、治理和环境等多方面的综合性思考,强调智慧城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其建设应以人的需求为内在动力,技术手段只是作为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事务决策能力的载体,而最终目的是通过实现智慧化的社会治理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1]因此,尽管目前学术界对智慧城市还没有统一定义,但普遍认为以人为本的智慧治理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也是我国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的必由之路。

随着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积极发展,近年来关于智慧城市治理的研究逐渐成为焦点。国内外学者对其发表了不同看法,大部分人认为建立在现代技术基础上的“多元主体参与”是智慧城市治理的核心,它有助于不同主体需求的表达,符合以人为本的理念。

维也纳理工大学Rudolf Gigginger教授在评估欧洲智慧城市发展过程中指出,智慧城市治理作为一项重要评估内容,其核心是强调决策的公众参与、透明化与公共服务等。[3]Maijer、Pereira等学者则在大量文献回顾的基础上总结出目前国际上关于智慧城市治理的普遍定义,即使用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通过鼓励包括公民在内的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更好地合作来改善决策过程。[4]它是基于以往电子政府管理模式的创新,既是一次技术革新,也是一个复杂的制度变迁过程。[5]

而在我国,以冯奎等人主导的研究则认为,智慧城市治理是指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的优势,推动公共权力边界调整与“互联网+管理服务”方式创新,从而打造出一种信息互通、多元协同、政民互动、服务精准的城市治理新模式。[3]刘淑妍等人则强调智慧城市治理对于重塑政府公共服务模式的意义,认为公共服务的核心是以民为本,通过多元主体的参与合作来共创美好生活,而智慧治理则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了这一过程,提升了政府公共服务的便捷性和精准性。[6]

总体来看,智慧城市治理的内涵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以现代化的信息通信技术为基础来优化公共决策过程和服务能力;二是强调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多元主体参与的核心地位,以此实现以人为本的城市治理模式。最终,通过这种智慧化的社会治理提高城市的质量和生活。

(二)参与式规划及信息反馈在智慧城市治理中的意义

根据智慧城市治理的内涵研究可知,参与式治理是智慧城市治理的重要形式,它强调不同利益相关主体都应该参与到公共决策过程中来,以此提高决策的透明性和公平性,最终通过协商合作的方式达到城市治理的最优结果。[7]而城市规划设计作为公共政策的一部分,其决策结果影响着城市的建设发展,并与大部分城市主体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建立在多元协作基础上的参与式规划应成为智慧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要方法与内容,对于实现以人为本的智慧城市治理意义重大。[8]

在参与式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和信息反馈被认为是两个不可分割的重要环节。公众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决策过程中来反馈意见,而政府则对这些意见做出及时有效的回应,从而在形式上构成了主体间双向互动的对话模式,这种对话被认为是真正有效的公众参与,有助于政府与公民、企业及其他社会主体间建立新的合作关系。[6]因此,在公众参与过程中,建立完整的“参与-反馈”闭环至关重要。[9]

而智慧城市最大的优势便是对现代信息技术的高度应用,在突破传统电子政务和电子治理的基础上,为公众参与规划及治理提供了更丰富的渠道和平台,创新了公众参与的方式方法,进而有助于激发线上线下的集体智慧,使规划更能满足广泛主体的利益需求,以实现政府为民服务的宗旨。[10]总而言之,参与式规划被认为是智慧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要方法,而及时准确的信息反馈则是决定参与式规划是否成功的关键环节之一,他们共同促进了智慧城市治理中以人为本理念的实现。

二、中英两国参与式规划案例概况

(一)上海新华路街道社区微更新案例

新华路街道位于上海市长宁区最东端,总面积2.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56万人,整个社区功能以居住为主,是上海市区典型的生活保障型社区,呈现出人文底蕴深厚、社区建成度高,但人口密度大、老龄化程度高、空间资源有限、精准配置缺位等特点。[11]2016年,为更好地落实习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指示,推进上海城市更新计划的落地,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积极推动“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规划,包括编制《上海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导则》与开展试点工作等内容。新华路街道的社区微更新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并在2021年上海城市空间艺术季活动中作为重点样本向社会展示。整个更新项目是一个长期且復杂的过程,而本案例所讨论的公众参与阶段主要发生在“2018城事设计节——美好新华”更新改造活动中。由于这个活动全程得到了媒体的跟踪报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代表着上海对“全过程参与式规划”方法的成功应用,[12]因此比较具备研究价值。

活动最早由AssBook设计食堂发起,后与大鱼营造共同负责策划运营和组织沟通工作。在活动开始前,秉承着协同营造的理念,AssBook邀请政府、居委会、社区居民、企业及相关社会团体(如媒体、专业技术团队等)加入,组成共建组织参与整个社区改造过程。[13]主要的改造意见来自居民和居委会,而企业和社会力量主要提供资金支持和专业服务,这种以社会力量主导的公私合作模式也让上海城市更新中的公众参与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14]表1详细叙述了2018年城事设计节活动期间公众参与的过程:自8个点位改造任务发布以来,设计团队主要通过主题节日活动、工作坊、问卷调查、座谈会、访谈会等方式邀请公众参与到规划决策中来,同时大量借助现代媒体技术宣传公众参与信息、报道参与过程及展示设计成果。最终,在设计节落幕后,通过成立“新华录”公众号助力当地公众参与常态化发展,促进公众与政府、企业等建立新的合作伙伴关系,为之后的更新改造活动做出样板。截至2021年9月,整个新华路街道已完成区域范围内全部精品小区、就业空间提升改造工作。社区服务设施规模达标率100%,公共空间10分钟内步行可达,各类服务设施可达性100%①。真正意义上落实了上海“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要求,全面构建了一个具有人文气息的“花园”般舒适的上海新社区。[15]

(二)英国斯嘉堡小镇复兴规划案例

斯嘉堡小镇位于英格兰约克郡北部,是英国东北海岸线上著名的旅游胜地。截至2022年2月,小镇常住人口6.19万人,以旅游业、渔业、服务业和高科技创意产业为主③。早在17世纪,小镇便以独特的滨海景观吸引来自欧洲各国的游客,成为英国第一处享誉欧洲的度假胜地。但在1999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英国小镇普遍呈现出经济萎靡、环境恶化等现象,斯嘉堡小镇亦不可避免。当时小镇约有一万人生活在英国贫困线以下,冬季失业率比夏季高50%,健康和教育水平是北约克郡最低的④。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2000年英国政府发布白皮书《我们的小镇:它的未来——城市复兴的实施》,提出英国将开启小镇复兴计划,并强调公众参与是其成功的关键。同年,英国政府赋予新成立的约克郡区域发展委员会开展小镇复兴计划的权力。2001年,斯嘉堡小镇被委员会选定为第一批“小镇复兴”计划成员,自此斯嘉堡小镇复兴拉开序幕。[16]本案例所讨论的公众参与阶段主要发生在2002年小镇复兴计划制定的过程中,它代表着英国最典型也是最成功的参与式规划工作模式,因此也同样具备研究价值。

根据表2所列的社区参与过程,整个斯嘉堡小镇复兴计划是由政府及社会各阶层代表所组成的斯嘉堡复兴合作团队领导执行,在最初的大规模“社区咨询周末”活动结束后,复兴合作团队又成立了小镇团队,作为今后持续性公众参与的基层组织。小镇团队规定每月一会,公众可以自由参与8个不同主题下的焦点讨论、咨询会议等活动,提出意见并监督规划的实施情况。而小镇团队将收集到的意见反馈给复兴合作团队,并由其做出官方回应。答复信息主要以报告、纪要等形式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或邮件通知,如此构成公众与决策机构之间的双向信息流动⑤。最终,通过这种持续性的公众参与活动,改变了当年斯嘉堡小镇衰退的现状,包括创造超1500个工作岗位、增加8%的旅游收入、吸引超4亿美元的私人企业投资、降低小镇老龄人口比例等方面⑥。2009年,斯嘉堡小镇复兴计划先后斩获城市主义学会“优秀城市奖”、公众参与国际协会“核心价值奖”等奖项,被认为是英国乃至欧洲最成功的小镇复兴案例之一。直到现在,当年的公众参与机制和方法仍被积极使用,推动着斯嘉堡小镇不断走向全体民众所期待的未来。

三、中英两国参与式规划案例中关于信息反馈问题的比较

上述两个案例分别代表着中英两国各自较为成功的参与式规划项目,因此具有典型研究价值。下文将通过梳理两国案例中的公众参与情况,主要从参与反馈流程、信息反馈方法与信息开放程度三个方面对两国公众参与中的信息反馈问题进行对比。

(一)公众参与反馈的流程机制

1.中英两国案例中都形成了公众“参与—反馈”的流程闭环

2004年英国政府曾对《社区参与声明》(Statement of Community Involvement)的主要方法做出定义,认为以双向信息交流为主的协商对话是确保公众参与是否成功的关键⑨。传统的咨询与公示强调的是公众的知情权,这是一种单向的信息流动过程;而协商对话则要求双方通过各种方式(电子邮件、谈话、电话等)来回应彼此意见,强调的是通过不同主体间的动态对话来影响规划决策,是一种双向的信息交流过程。因此,在参与式规划中,建立完整的“参与-反馈”闭环至关重要,它为这种双向的信息交流提供了传递路径。根据前文关于案例的概况介绍,可以得出两个案例中公众参与反馈的基本流程(图1、2),从形式上可知中英两国案例中都已形成较为完整的“参与-反馈”闭环,实现了公众(包括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等)与“决策组织”(政府或政府与社会力量组成的合作组织)之间的协商对话。两个案例中公众都是通过“基层组织”的讨论会议、采访调查等活动向“决策组织”反馈意见,再由“决策组织”针对公众意见做出及时回应(主要通过网站公示、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布咨询回复报告、设计修改成果等信息),从而通过在“参与-反馈”闭环中的这种双向信息流动实现以交换真实意愿为目的的协商对话。这种强调信息上的你来我往的对话过程更能够实现公众与政府间的平等协商地位,有利于民主决策中共识的产生。[17]

2.中英两国案例中有效对话的实现情况不同

尽管在形式上中英两国都建立了完整的“参与-反馈”闭环,但在协商对话的内容方面存在信息的不对称性,这种不对称会造成公众与决策机构之间的沟通障碍与理解偏差,从而在公众参与中产生一定比例的无效对话,影响决策的最终实施。最典型的现象就是在上海案例中,尽管采用了全过程公众参与的方式来推动规划决策的产生,但仍多次出现在项目即将落地前遭遇部分居民强烈反对的情况,这说明前期的公众参与并不充分,最终的规划决策也非全体公众的共识结果。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在中国的公众参与中缺少决策机构对参与过程信息的反馈,这与英国是截然不同的。在英国案例中,协商是一个动态的、多次的对话过程⑩。公众通过参加行动团队中8个不同主题的“每月一会”对各主题下的规划项目进行监督和意见反馈,再由小镇团队收集意见递交给复兴合作团队做出回答(其回应信息包括公众参与的问题汇总、政府回应的解释报告等文件),公众再通过网站查阅政府的回复内容并提出质疑。然后在下一个月,公众仍通过“每月一会”来监督之前规划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提交意见,由复兴合作团队做出回答,如此循环往复直至项目落地。这种持续性的双向信息交流促进了不同主体间的互相理解与意见共识,成就了民主决策中有效的协商对话形态。而在中国案例中,尽管政府创造了多次对話的机会(工作坊、主题活动日等),但由于忽视对公众意见的针对性回应而过分强调规划结果的告知,最终形成了静态的、单次的对话过程。这种对话实质上仍然偏向于公众参与中的“告知”范畴,而非真正的“合作”,因此容易在决策后期出现主体间的对抗而非理解。

(二)各主体信息反馈的方式方法

1.中英两国案例中各主体信息反馈的方法大致相同

两国在公众参与过程中都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法来反馈信息,以实现公众与决策机构之间的及时对话。线上方式主要包括网站公示、电子邮件通知、社交媒体宣传等途径,一般多用于规划的中后期及项目落地运营阶段,旨在形成广泛性、常态化的公众参与活动。线下方式主要有咨询讨论会、焦点访谈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一般多用于规划早期的概念阶段,以面对面沟通的方式快速了解公众的主要需求与问题意见,以此为依据明确规划设计前期的方向与目标。

2.中国较英国更依赖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

在具体技术层面,近年来中国较英国更依赖通过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社交平台来完成公众参与反馈过程。在上海案例中,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被积极应用在公众参与和信息宣传方面,而线上直播的方式则促成了城事设计节论坛上近35万人在线观看的记录,这种建立在海量数据基础上的信息通信技术极大地拓展了公民介入和信息共享的渠道,为实现超越社区范围的更广泛、更包容、更快速地公众参与奠定了基础。而在英国案例中,根据最新的斯嘉堡《社区参与声明》,展览、会议、电子邮件、网站留言等仍然是目前政府采用的主要信息反馈技术,其最先反馈对象以在当地计划数据库注册的成员为主。相比以大数据样本分析为基础的信息反馈,这种信息流动机制所涉及的范围有限,对公民的主动意识要求更高。当然,近年YouTube、Facebook等网络互动平台也逐渐承担起信息传递的功能,但更多的还是对决策过程的记录与分享,对于公众参与过程的影响较小。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可能主要与中英两国的国情差异有关:中国较英国公众参与的人口基数更大,但公民意识却相对薄弱。因此想要实现广泛的公众参与和信息共享,调动不同年龄、阶层公众的参与积极性,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以大数据为基数的精准化信息通信服务的辅助,这也是近年来中国不断建设智慧城市的成果之一。

(三)规划部门信息开放的程度

通过网站浏览、网络查询等检索方式,大致梳理出中英两国案例中规划部门无条件开放的信息类别与内容深度(见表3),发现英国政府规划信息的开放程度较中国更高。在信息开放类型上,英国较中国更广泛。例如,斯嘉堡小镇的公民不仅可以从政府网站直接获得与未来地方发展有关的空间规划、住房计划等成果信息,还可以获得与规划决策制定有关的过程信息,如社区参与报告、咨询回复报告、项目环评报告等。相较中国规划部门对过程信息的保密和缺失,英国政府信息开放的广泛性与多样性将大力提高规划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帮助明确参与主体各自的责任边界,对于实现平等有效的协商对话意义重大。在信息开放内容上,英国较中国更完整。英国政府网站的公示信息一般是较为完整的文本内容,公众可直接下载查阅,这种信息开放的高度完整性有助于公众更好地了解决策制定的推导过程和实施依据,从而更好地与决策机构之间就结果达成互相理解。而在中国,大部分规划文件仅公开主要成果图纸和内容,如公众想要了解更深入的信息,则需向政府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获取,[18]这种高成本的信息获取方式极大可能导致公众消极参与,不利于公众、政府与公共组织之间建立长期和谐的合作伙伴关系。[19]

总体来说,英国在数据开放和管理方面较中国有着更成熟的体系规范。2010年,英国政府创建了“开放政府许可证”和英国数据服务网站,自此英国在“释放数据”运动上取得了较大的成功,被评为全球数据开放领域的领导者之一。随着2020年9月《国家数据战略》(NDS)框架草案的发布,英国在数据基础设施、能力、创新、道德和公众参与等方面做出了更明确的服务规定和发展目标,旨在创建一个适合所有人可信的数据生态系统,以促进政府、企业、民间和个人更好地利用数据实现经济增长和公平公正。而中国政府数据开放始于2015年国务院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至2018年1月,中央网信办、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印发《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方案》,将北京、上海、浙江、福建、貴州确定为试点城市,随后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制定政府开放数据的法规及政策性文件。[20]因此,在政府数据开放层面,我国目前仍处于探索与提升阶段,尚未形成一套统一成熟的框架体系与全面详细的服务标准。

四、智慧城市治理背景下中国参与式规划中信息反馈问题的改善建议

(一)在机制层面构建有效的信息交流过程

1.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众需求提高政府规划部门的信息开放程度

有效沟通的前提是彼此信息的平等交换,因此根据公众在参与过程中的知情需求,构建完善的信息开放标准至关重要(图3)。首先,应扩大规划信息的开放类别,主要是增加与规划决策相关的过程信息的开放清单。基于在对话过程中实现信息对称的目的,向公众开放的过程信息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规划决策生成有关的证据信息,如可研报告、环评报告、审查报告等,可以帮助公众在参与过程中更好地理解决策制定的合理性;另一类是与公众参与有关的反馈信息,如公众意见汇总、咨询回复报告、评审会议纪要等,有助于公众与政府间形成平等的信息互换关系,这是达成民主决策中理解共识的基础。其次,在安全合理的范围内加大规划信息的开放深度,[21]主要指增加结果信息的开放内容。考虑到信息完整性开放所涉及的安全争议,可将结果信息的开放内容分为两类:一类是无条件开放信息,如定义解释、理论基础等不涉及国家安全与个人隐私的内容;另一类是有条件开放信息,譬如高层坐标、技术指数等敏感数据,可以对公众实行依申请获取的方法,以保障公共利益安全。

2.转变政府角色定位,在参与反馈过程中构建可持续的动态信息交流与评估机制

首先,政府应充分认识到平等对话的重要性,将自身角色从决策者转向协商者。[22]决策者的定位会让政府拒绝就专业领域与公众发生沟通,从而在信息反馈上忽视过程信息的开放,而停留在结果告知的层面,这是导致无效对话生成的主要原因。因此,想要实现以协商合作为目的的公众参与,政府应站在协商者的角度与公众达成平等对话模式。其次,在平等对话的价值观基础上建立一套可持续的信息交流机制,改善建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在整个参与反馈闭环中可以通过细分主题的方式实现信息的精细化反馈,比如根据规划的特点分成若干主题的焦点讨论小组,实现对公众意见的精细化收集与回应;第二,明确公众参与结果的评估标准与机制,包括启动决策重议流程的数量基准线、重议的流程方式等内容,为实现动态的信息交流奠定基础;第三,通过智慧化的信息技术实现常态化的公众参与工作,譬如构建互动网络平台鼓励公众留言、通过视频直播软件开展每月咨询会议等,最终通过大数据力量构建一个动态精准的、多元主体参与的信息交流与评估机制(图4)。

3.在技术层面打造充分的信息沟通平台

在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仅靠传统的座谈会、访谈会、问卷调查等线下沟通方式是难以获取充分的公众参与信息的。因此,新型智慧城市治理强调在公众参与中应充分利用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致力于打造一个能满足更广泛群体进行信息交流的智慧平台。[23]在具体的实践运作中,以广泛性参与为目的的技术创新主要作用于两个方面:首先,在扩大信息传播和共享范围方面,应积极使用微博、微信等社交软件进行信息分享,这种建立在大数据全样本生成和分析能力上的互动式社交平台,对于实现信息的广泛性传播和精准性投放有着不容忽视的优势。同时,这种依赖手机进行信息传播和交流的方式也更符合现代中青年群体的信息获取习惯,对于鼓励不同年龄、阶层公众参与到决策过程中来有着积极作用。此外,也可考虑将更符合公众使用习惯的社交软件与城市大脑、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等城市级别公共信息管理工具实现联动合作,从而为公众创造一个更便捷的信息获取路径,更好地实现公民“知情权”的行使;其次,在拓展公民介入和信息交流渠道方面,应积极使用视频直播、社区论坛、网络会议等线上互动方式邀请公众自主参与到规划决策议程中来。相较线下方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性,以可视化和交互式体验为基础的互动网络技术拥有更高的灵活性和便捷性,可有效降低公众的参与成本,在弥补传统公众参与带来的人员结构失衡和样本数量不足问题的同时,也能得到不亞于面对面沟通方式的信息交流效果。总而言之,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现代信息技术的出现扩大了公众参与的范围,为规划决策过程中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了畅通的信息获取和交流路径,从而加快了决策议程的速度、提高了城市治理的效率。

五、结语

本文从参与反馈流程、信息反馈方法和信息开放程度三个方面分析了中英两国参与式规划案例中关于信息反馈模式的异同,发现两国的主要差异不在于流程是否完整,也不在于方法是否一致,而在于规划决策过程中公众与政府间的双向信息交流是否有效。因信息内容的不开放、不对称以及不持续所导致的信息交流无效化,是中国参与式规划过程中信息反馈的主要障碍,它不利于公众与政府间进行平等的协商对话,阻碍了群体共识的生成。借鉴英国的信息交流经验模式,中国在促进信息开放、转变政府角色与完善交流机制等方面应继续努力,同时借助智慧城市建设所带来的创新技术,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并为不同主体间的协商对话构建畅通高效的动态信息交流平台,以获得真正意义上的“以人为本”的规划决策为发展目标。

注释:

①见上海城市空间艺术季主题演绎展,https://www.susas.com.cn/isometric_xinhua.html。

②见https://page.om.qq.com/page/O-8aMByxJ-he8mvqCaciawtA0。

③见Scarborough Population 2022,https://worldpopulationreview.com/world-cities/scarborough-population。

④见英国斯嘉堡小镇案例深度研究分析报告 2017,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7/1021/137653085.shtm。

⑤见Scarborough Renaissance Charter 2002,https://www.scarborough.gov.uk/。

⑥见Asquith E. Scarborough Renaissance Partnership,IAP2 State of the Practice Report 2009,第40-46页。

⑦见https://www.scarborough.gov.uk/。

⑧见Community animation and cultural audit 2002, https://www.scarborough.gov.uk/。

⑨见Statement of Community Involvement, https://www.scarborough.gov.uk/sites/scarborough.gov.uk/files/files/Adopted-SCI-2019。

⑩见UK Standards for Public Involvement in Research 2019, https://sites.google.com/nihr.ac.uk/pi-standards/home。

见Statement of Community Involvement 2020,https://www.scarborough.gov.uk/。

见UK Standards for Public Involvement in Research 2019, https://sites.google.com/nihr.ac.uk/pi-standards/home。

见Open data in the United Kingdom 2022,https://en.wikipedia.org/wiki/Open_data_in_the_United_Kingdom。

见The UK National Data Strategy 2020,https://theodi.org/project/the-uk-national-data-strategy-2020/。

参考文献:

刘鑫.公众参与和政府决策视角下的智慧城市发展研究[J].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2021(8):61-62.

吕卫锋.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应用指南[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7.

冯奎,杨冰之,彭璐.城市治理智慧化的内涵及框架体系[J].区域经济评论,2017(6):85-92.

Gabriela V P,Peter P,Enzo F, et al. Smart governance in the context of smart cities:A literature review[J].Information Polity,2018(2):143-162.

Albert M,Manuel P R B.Governing the smart city:a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 on smart urban governance[J].International Review of Administrative Sciences,82(2),392-408.

刘淑妍,李斯睿.智慧城市治理:重塑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模式[J].社会科学,2019(1):26-34.

申静文.大数据视角下基层政府服务能力提升研究[J].江南论坛,2020(2):35-37.

姜鹏,陈立群,倪砼.智慧·城市,基于国际视野下的思考[J].上海城市规划,2018(1):44-50.

陈雪萤,段杰.中英城市更新实践中社区参与的权力结构与制度逻辑[J].规划师,2021(5):82-88.

崔庆宏,刘潇,武丹丹.智慧城市建设的参与式治理模式研究[J].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2018(11):78-80.

楊晰峰.城市社区中1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规划实施方法和策略研究——以上海长宁区新华路街道为例[J].规划实践,2020(3):63-68.

陈敏.城市空间微更新之上海实践[J].建筑学报,2020(10):29-33.

杜怡芳,黄建中,胡刚钰.治理视角下社区微更新多元主体协同营造机制研究——以上海典型社区为例[J].城市建筑,2021(31):42-47.

孙语聪.上海市长宁区口袋公园设计研究[D].上海:东华大学,2020.

刘伟.上海基层社区自治规范化与创新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机制[J].科学发展,2019(1):102-111.

Francesca Pert.Urban rebranding: case study of Scarborough,a renaissance town[J].Teaching Geography,2010(3):100-102.

张旻翔.智慧城市环境下的政府数据开放问题研究[D].深圳:深圳大学,2019.

佟大柱.欧美政府数据共享经验对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启示[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8(29):32-33.

李琰.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案例研究[A].法制与社会,2020(2):128-129.

李超群.智慧城市视角下政府开放数据服务模式研究[J].改革与开放,2019(2):42-44.

崔庆宏,薛凯,王广斌.公众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意愿、行为与绩效关系研究[J].现代城市研究,2019(11):113-119+131.

张骐严.上海超大城市治理模式的数字化、精细化创新[J].科学发展,2021(11):62-71.

The Research about Information Feedback in the Process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mart City Governance

Shi Jiajun, Chen Shujie, Xu Yijun, YanDan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Jinhua 321004,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construction of China's smart cities, the new urban governance system based on big data, cloud computing and other technologies is gradually becoming the main means for the governments to solve urban problems. They play a positive role in improving the phenomenon of limited public participation and delayed information feedback in traditional urban governance.  Therefor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mart city governance, this paper will make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information feedback in public participation between China and the UK. The discussion will be developed from three aspects: participation feedback process, information feedback method and information openness degree. And finally, some reference suggestions, which are considered to help China's planning decision-making become more "people-oriented", will be given at the end of this paper.

Key words: smart city governance; participate and feedback; information exchange; information openness

责任编辑:王  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