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艺术与权力:数字艺术城市传播的三副面孔

2023-08-10 18:24陶陶詹蕤
新闻爱好者 2023年7期
关键词:数字艺术技术权力

陶陶 詹蕤

【摘要】传播学意义上的城市传播研究,在数字技术的时代背景下呈现出崭新的面貌与发展形态。数字艺术作为技术与艺术交织融合的前沿艺术样式,在城市传播的“场域”中同时具备技术特征、艺术特征和权力特征。技术,作为数字艺术城市传播中的物质载体;艺术,作为数字艺术城市传播中的人文生成;权力,作为数字艺术城市传播中的资本符号。而数字艺术城市传播中的这些特征又动态建构着其城市传播的过程;同时,城市又动态推動并影响着数字艺术的传播。

【关键词】数字艺术;城市传播;技术;艺术;权力

“数字艺术作品的外观不似传统艺术作品那样纯粹,前者是数字技术、互动体验内在整合在一起后呈现出来的。”[1]数字艺术的独特表征,既有VR幻景虚拟现实中触摸到的科技感,也有现代数字技术赋能传统艺术所交织迸发出的崭新表现力;它是在传统艺术基础上被数字技术激活之后,实现的一次跨时代意义的美学融合。城市自艺术诞生之初就是艺术的文化母体,数字艺术作为艺术的前沿形式与时代翘楚,与城市相育相生,以数字的科技发展速度及独特的传播结构占据城市空间与城市文化阵地。城市作为“权力交锋的场域,社会关系汇聚的地方”[2],本身就是传播学重点关注的对象,而城市这一“空间”也是参与到人类艺术传播活动中的关键因素。

有关城市传播的研究情况,学界通常以美国城市传播基金会为中心而延展出的城市传播概念、思路及路径等作为起点和发展的考量。此外,有关城市传播研究成果的出版物《城市传播读本》和《国际传播学刊》,也成为以城市传播基金会为核心的世界性的城市传播学界影响力。关于“城市传播”这一概念,学界并没有明确而精准的定义,其本身就是一个发展的动态形成的传播过程。而各个国家研究者对于“城市传播”的研究及其发展过程也正是这一动态发展形态的最佳说明。它提供了一种观察城市及其转型的崭新视角,“强调城市作为传播活动的中介,连接人、地方与传播技术的功能”[3]。而依照冈伯特和德鲁克所称的“可沟通的城市”这一概念,也阐释出城市传播动态的实践过程。

一、数字艺术城市传播的技术面孔

技术是数字艺术当之无愧的存在基石,是数字艺术城市传播的物质载体:城市技术语境为数字艺术创设了稳定的生存空间;城市技术手段为数字艺术提供了广阔的传播空间;在传播的过程中,数字艺术对城市进行反哺,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首先,数字技术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城市。一方面,城市居民的需要是数字技术产生的直接动因。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环境的复杂化及计算机带来的海量信息生产,人们无法直接从周围环境和海量信息中获取所需要的信息,迫切需要一种手段从复杂的信息中获取个人所需。为了满足人们的信息需求,帮助其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数字技术应运而生。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作为人脑的延伸,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从周围复杂环境中获取个人所需的信息,从而帮助人们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城市高度发达的外部环境为数字技术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城市居民较高的受教育程度和较好的媒介素养也助力数字技术在城市的推广与传播。因此,数字技术产生于城市,以城市为基地广泛辐射。

城市技术环境培育数字艺术。依靠城市物质所创设的稳定生存空间,既包括由城市基础设施所搭建的物质实体空间环境,亦包含由城市数字技术所搭建的数字化编码系统、高新科技运作机制与数字虚拟空间等,数字艺术得以在城市环境中生成、培育、发展。如近年来备受瞩目的数字文物,它们是由数字信息模拟出的超高清影像,并通过计算机设备进行线上展示。又如城市特色灯光秀,需要借助城市组群建筑、局部自然景观交联形成灯光巨屏,实现城市建筑物与炫彩灯光的交相辉映。

其次,技术是数字艺术城市传播的动力与支撑,技术为数字艺术的传播提供开阔的传播环境、多元的传播媒介等助益,编织建构而成数字艺术得以传播的广阔空间。从传播环境上看,城市依靠其空间人口集聚为数字艺术供给了数量庞大、分布稠密的传播者、传播受众,还依靠其生产力发展与信息化建设水平为数字艺术提供了广泛的互联网传播设备与较高的互联网普及率。同时,依赖于城市提供的数字设备存储与传送,数字艺术的传播走向开放与共享,数字艺术不会因时空的延伸而消磨,反而能够在传播中进行不断的复制、重构乃至增值,繁衍出不可计数的可能性。从传播媒介看,城市则为数字艺术提供了多种多样、可选择性高的传播媒介。同时,数字艺术天然与数字媒介水土相依,数字媒介可交互性强、传播瞬时化、打破时空限制、兼容多种多媒体形式,极为适合作为数字艺术的传播载体,城市也为数字艺术供给了丰富的数字媒介支持。

最后,数字艺术的传播反哺城市数字产业发展。透过数字艺术的广泛传播与“出圈”,欣赏、消费数字艺术成为城市居民生活中的新时尚,也带动了数字艺术产业齿轮的咬合转动,推进数字艺术全链条产业的发展。目前,我国数字艺术产业发展已初具规模,各地城市也在积极探索数字艺术产业发展创新之路。

二、数字艺术城市传播的艺术面孔

艺术,作为数字艺术城市传播中的人文生成,其天然具备城市化属性。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艺术领域出现重大变革,数字技术逐渐与艺术本体融合,既丰富了艺术表现形态又充实了城市审美文化,此外,数字交互艺术与数字电影艺术也应运而生。

首先,数字艺术在城市沉浸式生成以及与此相关的人文造像,作为城市景观连接动态化城市传播,建构新型城市文明。人类城市发展中以往的城市文明形态,如较早的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城邦文明,“芒福德把古代希腊城邦,尤其是古风后期至古典时期的雅典看作是人类理想的城市形态”[4]。这是一种以公民民主权为表征的公民政治,因而城邦文明是一种政治文明形态。近代开始出现较为小众的以教育和科研为中心而生成的“大学小镇”城市文明样态,如魏玛小镇、牛津小镇、剑桥小镇以及后来在中国珠三角建立的珠海大学小镇等。这些是以学术及其学术精神为城市表征的教育文明形态。而融合了科技硬实力和艺术软实力的数字艺术占据城市传播高地并引领城市文明发展也即将成为又一种城市文明样态。人们开始以时代广场的巨幕来指代时代广场这一空间存在物或纽约这一城市;以东方明珠塔的光电射灯艺术来指代都会上海;以元宇宙技术赋能下的古典画卷般的黄鹤楼数字艺术景观来指代旅游城市武汉。

人们借助技术性手段来展现城市性内核,其具体表现形式为数字交互艺术和数字电影艺术。数字化技术拓宽了艺术创作空间,艺术自然融入城市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又延伸了审美主体的参与度,人们由以往对当代城市艺术形式的单向感知走向交互,“它强调人与机器之间的相互作用,交互艺术还强调观众的积极性和能动性。”[5]数字交互艺术更具有时效性、真实性、体验性,受众能与艺术作品进行实时交流,获得沉浸式体验。

数字电影艺术是数字技术与艺术本体相互交融在一起的另一样式,数字技术介入,将传统电影艺术带入数字时代,“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应用领域的扩大,以数字为载体的影视艺术占据了统治地位”[6],电影中的城市景观既汲取了现实世界的灵感,又添加有电影导演对城市性的看法。数字技术又进一步拓宽了电影导演的想象空间,目前赛博电影中的影视特效就利用计算机动画来构造其独有的城市景观。

其次,崭新的城市文明借助数字艺术人文生成,形塑城市品牌影响力,重塑城市定位。正如徐国源曾在《空间性、媒介化与城市造像——文化诗学与城市审美》一书中提出的那样:由传播媒介创造的拟像世界成为现代城市社会、城市空间建构的一部分,数字艺术样式也已经成为现代城市审美文化的一部分。数字艺术的城市传播也以各种各样的景观现象和“可沟通的城市”属性与城市的个体日常生活产生密切关联。在城市的密集人群和居民文化认同的背景下,数字艺术的城市传播使得原初城市迸发新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从艺术的存在形态来看,艺术分为空间艺术、时间艺术与时空艺术。这些艺术形态一直与城市生活相互交织,尤其是现代的公共空间艺术更是基于城市这一特定空间才得以形成。城市公共空间的广场、博物馆、图书馆、园林等既具有視觉审美功效,又反映城市空间文化内涵,“从公共空间构成上,通过景观、雕塑、公园、道路系统的意义表达提供城市精神空间的意义陈述和人文陈述”[7]。不过有一点不能忽略的是,这些建筑皆存在于特定的物理空间,人们通过实地观赏这些城市景观,来触摸城市的文化内核、精神内核,重新审视城市的历史定位与人文精神,在技术浪潮的加持下,以艺术增添情怀与想象,给城市空间更多的艺术存在感,提高品牌竞争力,树立城市新形象。

再次,数字艺术赋能城市审美,动态化提升居民城市生活体验,更好地实现科技宜居。不可否认,一方面数字艺术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人们对城市的传统审美认知,人们由审美主体变为建构主体,动态性参与到与城市共同发展、对话和沟通过程中。城市化进程,本身就是对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关系造成影响的动态性进程。数字艺术生产的城市景观,正潜移默化地改变并重塑着人们的生活和审美。另一方面,艺术形态拥有新的审美表现:虚拟美与多模态美。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的无缝衔接,能够提升人们的代入感,给人以更好的城市多模态体验。

三、数字艺术城市传播的权力面孔

“从最表层上看,城市中的物和人都与资本密切相连。”数字艺术在进入城市传播的一开始,就具备了城市中资本符号的特性。“从较深层面上看,城市的增长和发展受到资本投资的极大影响。”而作为集合新式科技、产业运作、艺术审美以及资本属性等为一身的数字艺术形式,其本能地成为城市传播中的资本符号,甚至“从最深层面上看,资本投资的变动不可避免地带来城市之间以及同一城市内部的不平衡发展”,因而数字艺术的城市传播天然地具备一副权力面孔。[8]

首先,数字艺术产生于城市权力“场域”。城市权力“场域”决定数字艺术生成和传播的结构。法国最具国际影响力的思想家布尔迪厄的社会学理论基本概念里,有“习性”(actionofhabitus)和“场域”(field)及“资本”(capital)的概念,也是其理论标志。“场域”是布尔迪厄社会学一个极其关键的空间性隐喻。而城市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个由资本组成的权力“场域”,任何“实践发生于被称为‘场域的结构化的斗争领域”。“布尔迪厄把现代社会阐释为一系列相对自主但具有结构同源性的、由各种形式的文化资源与物质资源组成的生产场域、流通场域与消费场域”。[9]无独有偶,对于数字艺术的城市传播来说,城市这一权力“场域”既是作为数字艺术城市传播的生产场域,也是流通场域,更是城市人们的日常生活“消费场域”。布尔迪厄认为人类的社会生活是由结构、性情和行为交互作用的实践活动,这些社会结构和结构的具体化知识,生产出对人类行为具有长久影响的定向性,而这种定向性又反过来影响社会结构。因而,这些定向性一方面形成社会实践,另一方面又被社会实践所形成。以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逻辑,可以推断数字艺术城市传播与城市文化生活(艺术审美活动)亦交互作用,在这一交互作用之下,数字艺术城市传播结构以及这些结构之中具体化了的(如数字艺术传播情境等)内容,生产出了对城市人们行为及审美持久定向性的影响,这些影响又可以反过来影响并建构其城市传播结构。城市权力“场域”决定数字艺术生存和传播结构;反过来,数字艺术又在城市传播过程中影响并塑造着城市权力“场域”。数字艺术若想在城市权力“场域”中发展和再生产,需适应城市传播的习性和规则,在城市场域中形成并稳定投资结构,成为资本符号;但其作为新入场者需付出成本并掌握在城市“场域”传播中的游戏规则,进而成为城市传播权力“场域”的一部分。数字艺术在掌握权力后会将这种规则和资本投资结构传递或施加给后入场者,进而形成权力“场域”中的动态循环,与城市权力实现互融。

其次,动态的城市权力“场域”推动并影响数字艺术传播。城市权力能决定数字艺术作为资本的投资过程。数字艺术对城市定位的契合、对城市建设的形塑和影响以及未来所带来的潜在价值,都是影响这一权力决策的因素。而数字艺术的传播效果也会动态地影响着城市权力的决策和再投资,城市权力“场域”也会推动并动态地建构数字艺术的城市传播过程。

参考文献:

[1]杨庆峰.数字艺术作品的现象学意义解析:以《甜蜜点》为例[J].新美术,2017,38(10):82-86.

[2]孙玮.城市传播:地理媒介、时空重组与社会生活[C]//孙玮,编.中国传播学评论:第七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6.

[3]郭旭东.城市传播研究的起源:理论回溯、发展历程与概念界定[J].新闻界,2022,356(11):16-25.

[4]裔昭印.论芒福德的城市文明史观[C]//上海师范大学都市文化研究中心,杭州师范大学.中国刘易斯·芒福德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3:10.

[5]柴秋霞.数字媒体交互艺术的沉浸式体验[J].装饰,2012(2):73-75.

[6]张歌东,数字时代的电影艺术[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3:5.

[7]马钦忠,公共艺术基本理论[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8:9.

[8]周文.资本、政府、冲突:城市发展批判分析范式的研究主题[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7,31(6):71-78.

[9]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M].陶东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10.

(陶陶为湖北美术学院实验艺术学院讲师;詹蕤为澳门城市大学艺术教育研究中心博士生)

编校:张如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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