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老年人婚姻,共享幸福晚年

2023-08-19 10:50刘雪梅
幸福 2023年14期
关键词:保障金丧偶子女

文/刘雪梅

老年人口的婚姻状况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无论是从老年人的心理还是身体健康方面,处理好老年人婚姻问题,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是非常有益的。老年配偶之间的相互关心和依赖,也减轻了儿女负担。可是老年人的婚姻问题受到诸多方面因素影响,要比年轻人婚恋复杂的多,存在较多问题。

一、老年人口婚姻现状和存在问题

2020年辽宁老年人口婚姻状况为有配偶的占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75.83%,离婚的占2.98%,丧偶的占19.99%,未婚的占1.2%。丧偶率虽然偏高,但更多的老年人呈在婚状态,充分反映出辽宁老年人口婚姻相对稳定,家庭的健全度相对较高。

1.丧偶女性老人多于男性

在未婚老年人中有81.74%是男性老人,18.26%是女性老人,男性高于女性63.48个百分点;在有配偶的老年人中,男性占52.49%,女性占47.51%,男性高于女性4.98个百分点;离婚的老人中,男性占47.92%,女性占52.08%,女性高于男性4.16个百分点;丧偶老人中,男性占27.35%,女性占72.65%,女性高于男性45.30个百分点。可以看出,未婚老人中男性居多,丧偶老人中女性居多,女性有偶率低于男性。

由于男性老年人平均预期寿命低于女性,丧偶女性老年人居多。丧偶老年人尤其是女性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与有配偶的人相比,生活会更加艰难。

2.婚姻状况受文化程度影响

未上过学的老年人口中,未婚所占比重为6.46%,有配偶的占37.30%,离婚的占0.79%,丧偶的占55.44%;小学文化程度老年人口中未婚的占1.72%,有配偶的占68.78%,离婚的占1.43%,丧偶的占28.08%;初中文化程度的老人中未婚的占0.71%,有配偶的占80.67%,离婚的占3.96%,丧偶的占14.65%;高中文化程度的老人中未婚的占0.56%,有配偶的占82.61%,离婚的占4.10%,丧偶的占12.73%;大专及以上的老人未婚的占0.54%,有配偶的占85.34%,离婚的占3.41%,丧偶的占10.72%。未上过学的老年人中未婚人口所占比重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老年人所占比重相比,高5.92个百分点,文化程度越低,未婚所占比重越高;大专及以上有配偶的老年人口所占比重比未上过学的有配偶老人所占比重高48.04个百分点,文化程度越高,有偶率越高;未上过学老人丧偶率比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老人的丧偶率高44.72个百分点。

老人们辛苦奋斗一生,为家庭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可是丧偶老人却占近五分之一总体老人数量,这个庞大人群的养老问题,将直接影响社会发展和家庭的稳定。因为只要是具备了较高的文化程度,就能拥有医学保健和营养常识,也意味着有了稳定的收入或技能,能更好地照料自己与配偶,相对来说丧偶率就会降低,而文化程度低的老人,则丧偶率较高。

3.老年人口居住状况

老年人口中以与配偶、子女同住为主。与配偶同住的占53.97%,与配偶和子女同住的占16.68%,与子女同住的占12.58%;独居的占12.93%;在养老机构的占0.74%。

在丧偶老年人中,有49.19%的老人与子女同住,有43.95%的老人独居生活,有1.95%的老人在养老机构,其他占4.91%。

丧偶的老年人因为受封建理念的影响,想要有个伴,又怕子女反对、旁人嘲笑,宁愿孤单的与子女一同居住、帮忙照看孩子,孤独地度过人生的最后阶段,陈旧思想的影响,束缚了他们追求幸福的行为。单身独居老人,是社会上最孤独的人,他们在生活上有较大困难,最需要别人的帮助和关心。虽然现在社会养老制度正在逐渐完善,但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促使子女们都去忙于事业发展,很少有时间来陪伴年迈的父母。尤其是住房条件的改善让子女和父母更多趋向分开独立居住。因此,夫妻养老已成为目前社会转型期最主要的养老方式。

4.不同婚姻状况生活来源不同

未婚老年人的生活来源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为主,占41.55%,其次是领取离退休养老金占23.88%,劳动收入占14.91%,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占4.60%,财产性收入占0.58%;有配偶的老年人生活来源以领取离退休养老金为主,占56.44%,其次是依靠劳动收入,占20.71%,由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占15.47%,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占2.41%,财产性收入占0.77%;离婚老年人主要以领取离退休养老金为主,占76.64%,依靠劳动收入的占9.09%,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占6.39%,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占4.20%,财产性收入占0.39%;丧偶老年人以领取离退休养老金为主占51.28%,其次由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占29.83%,依靠劳动收入的占8.43%,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占4.76%,财产性收入占0.64%。

可以看出,有四成的未婚老年人依靠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较为艰难;近三成的丧偶老人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单身老人尤其是未婚的老人,没有老伴和子女,他们的养老方式只能依靠自己和保障金。

5.身体健康状况

未婚老年人中身体健康的老人占30.30%,丧偶老人中身体健康的占35.57%,有配偶和离婚老年人中身体健康的分别占59.52%和59.14%;未婚老年人中身体不健康的占37.72%,有配偶和离婚老年人中身体不健康的分别占10.35%和11.65%,丧偶老年人中身体不健康的占26.12%。

可以看出,未婚和丧偶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较差,有配偶老人身体健康状况相对来说最好。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与婚姻关系密切相关,丧偶给老年人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创伤,面对生活的突然变化,致使丧偶老人的健康状况直接受到影响。什么都无法与婚姻伴侣的陪伴相比,婚姻生活是老年人晚年幸福生活的重要因素。一个家庭完整的结构、和睦的氛围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非常有利,相反,他们将会面对孤独、寂寞等对身心健康不利的局面。

二、建议和对策

1.老年人要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

老年人一辈子大部分时间都在努力工作,到了晚年不要让传统思想束缚住自己,应该尽情的享受,大胆去追求晚年的美好生活。尤其是老年女性,再婚是她们的权利,只要双方自愿结合,就应该受到同等保护。所以,应为他们创造条件,并尊重他们的意愿,帮助他们过上美好的晚年生活。

2.为老年人创造条件鼓励再婚

拓展老龄事业发展的资金来源,可以通过争取社会力量、慈善机构等对老年人事业的赞助和支持,兴办老年大学、活动中心福利服务场所等,建设老年人心理咨询中心和广播、座谈等方式引导老年人生活得更加科学。为老年人创造相互接触的机会,鼓励老年人追求晚年幸福生活。

3.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

把现有资源进行整合,不断发展养老服务中心或养老服务综合体。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康复护理等服务。完善信息建设,降低老年人使用现代化技术的难度,保留部分线下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便利。优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增加老年人服务供给,落实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政策,让基本养老服务凝聚在老年人身边、床边、周边。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独居老人的数量也在增加。这不仅是社会关注的问题,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面对的问题。我们应该更多地给予老年人关爱,特别是给予独居老人更多的理解和照顾,让他们在晚年过上更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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