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2023-11-09 11:51赵翠褚旭
关键词:数字普惠金融信息不对称

赵翠 褚旭

【摘  要】数字普惠金融的普惠性、信息传递性及低成本特征让资本市场中的长尾群体有机会享受正规金融服务,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具有深远影响。但在此过程中,由于制度环境、征信体系以及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的存在,导致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面临一定程度的困境。论文分析其原因并提出对策,通过优化制度、健全征信体系和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字普惠金融的效用,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数字普惠金融;融资环境;信息不对称

【中图分类号】F49;F276.3;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3)09-0167-03

1 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

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其便捷、范围广、低门槛的特征与普惠金融初衷的契合,数字普惠金融已经成为普惠金融的重要源动力和增长点。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2016年9月G20杭州峰会上,我国作为二十国集团轮值主席国发布了《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第一次明确了数字普惠金融的概念与发展方向,开始把推广数字普惠金融上升到政府战略层面。其后,在2019年至202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明确指出,要提高数字普惠金融覆盖面,进一步改善我国货币政策,向中小企业中更薄弱群体和更重点领域引流资金;同时对银行业及金融机构普惠小微型企业贷款增速提出明确量化指标。2022年2月28日,中央深改委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1],进一步为我国下一阶段普惠金融发展明确方向和目标。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它多年来一直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2],除了中小企业自身不可避免的财务管理宽松、资产结构不健全、技术落后等问题之外,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银行对该类企业监管成本增加,也是形成中小企业融资约束、融资效率低的原因之一。

对此,我国也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以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四条提出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改善小微型企业融资环境。由此可见,为推动占据我国经济主体地位的中小企业发展与壮大,就必须解决信息不对称引起的融资约束问题,努力加速中小企业经济转型,这一定要有赖于数字普惠金融的协助,在其大范围、低成本、安全便捷的庞大数据共享网络下,将有效缓解企业与银行的信息不对称[3],缓解资金压力,助力中小企业稳中向好发展。

2 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困境

数字普惠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中小企业融资的信息壁垒,缓解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升了中小企业的融资便利性,但在资本市场的实际应用中,不可避免地还

会出现一些阻碍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中小企业融资进程的

困境。

2.1 中小企业难以快速适应数字普惠金融融资环境

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小企业一般更着力于提升业务水平,扩大生产规模和提升生产能力,以谋求更大的利润从而扩大企业规模,较少着眼于融资借贷方面的渠道变化与创新产品,也不会重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体系建设,从而对数字普惠金融的了解会较少,就导致其对数字金融的认知和认可度不足,再加上近幾年我国数字普惠金融蓬勃发展,但各个区域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等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区域内数字金融运行起来不够流畅便捷,难以形成区域内金融机构的互联互通和数字普惠金融产业圈,而且数量巨大的新兴数字融资平台和融资产品集中涌现,种类规模较大且良莠不齐,使得中小企业难以辨别与甄选,以至于会有部分企业产生一定程度的抵触心理。

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发展时间短,没有经过长时间的沉淀与总结,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容易出现财务信息混乱、财务目标不准确、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就会导致在融资方面出现融资渠道信息滞后,融资目标不明确,也没有精力和能力去迎合当前数字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要求,去积极感受数字普惠金融带来的福利。

2.2 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发展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程度不相匹配

信用市场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存在信息不对称,而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受此影响更为深远,是其建立可循环资金链、实现可持续发展路上的最大绊脚石。数字普惠金融为更快捷方便地获取信息缓解信息不对称,帮助外部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进行风险甄别作出了一定贡献,但征信体系不健全不完善也阻碍了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中小企业跨越信息鸿沟的进程,为避免由此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必须加强征信体系建设[4]。

截至2020年12月,央行征信中心企业征信系统收录的小微企业数量为3 656.1万户,占全部建档企业的60%,相较于2017年增长了13倍。显然我国已经意识到征信体系建设在这个信息爆炸时代的重要性,且其建设也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覆盖率已超过一半,但相对于急需缓解融资约束以谋求发展的中小企业整体而言,覆盖率还远远不够,征信体系的发展依然不够匹配数字普惠金融目前的发展态势,这会导致银行等外部机构给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平台的借贷服务的时候,由于不能便捷充分地从征信系统获取完整信息而不能打消顾虑,不能完全冲破信息壁垒,影响数字普惠金融在助力中小企业融资时发挥的效用。

2.3 数字普惠金融监管防控机制不成熟

自2016年明确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方向和目标后,其产品形式和受众群体越来越多元化,新兴融资平台和创新融资产品不断涌现,但随之而来的就是具体法律法规方面的空缺,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下,数据信息风险监管政策和体系有待加强,且监管力度不够,政府以及职能部门监督不够及时全面。虽然我国已经出台过《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文件,但针对数字普惠金融的独特性,具体细化的法律法规仍然不能满足当前信息安全的需要。

在监管方面,我国金融行业引入数字普惠金融这个概念时间不长,这个领域的具体规范与制度都在逐步完善阶段,目前金融监管部门也还没有制定关于数字融资平台的规范性操作准则、监管措施和奖惩制度,对于那些按章办事,主动给予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平台不能及时补偿奖励,而对于那些利用数字普惠金融的信息可得性特征去谋取私利,损害中小企业客户利益,做出失信行为的平台不能及时核查处分。在防控方面,虽然我国还未出现过严重的数字普惠金融领域重大信息安全事故,但数字技术高速发展背景下,庞大的信息数据既是中小企业的核心资产,也是外部融资机构以及银行的硬性需求,由于其潜在大量可获取的经济利益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去觊觎这方面的漏洞。各种新兴技术的应用都需要对原有的信息技术安全系统进行更新换代,加强数据安全的保护,但升级换代带来的成本和人力技术要求,往往对金融机构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3 促进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中小企业破解融资困境的对策

数字普惠金融特征与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问题根源契合,对助力中小企业资金链良性循环和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因此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这些困境要积极寻找对策并逐渐克服,为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中小企业融资保驾护航。

3.1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小企业适应数字普惠金融服务

一方面,加强电信运营商、互联网等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得数字普惠金融能有好的发展环境,能够在区域内形成使得数字普惠金融运转更加流畅便捷的产业圈。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程度,在很大程度上能决定数字普惠金融能否顺利实现一站式集中办理流程,获客、授信、风控的全流程融资体系化的服务。与此同时,外部金融机构需要在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协调好自身的投入与价值,在风险可控、数据安全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对助力普惠中小企业融资便利性的产品研发,提升核心技术国有化建设水平,围绕实体经济金融需求,为中小企业量身打造特色产品,提升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度。

另一方面,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以信息时代下高速发展的数字技术为依托,推出信息收集、共享服务,推动中小企业主动参与数字金融。且中小企业自身也需要着眼于企业数字化体系建设,要善于总结与建立健全自身管理体系,明确融资目标,及时跟进政策获取信息,积极拥抱新兴融资方式。同时,积极宣传并加深中小企业对数字普惠金融的认识,让中小企业放下顾虑,主动适应时代潮流,为自身稳定发展寻找更多渠道。

3.2 政府健全征信系统,中小企业完善企业信用体系

应该着力发展征信体系建设,推动我国征信业高质量发展。人民银行应该充分利用自身征信平台的优势,帮助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实现信息互通,助力解决中小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信贷风险偏高、外部机构偏见和融资缺乏抵押担保的问题,推动建设地方征信平台,实现企业信息共享应用。通过当地平台实现小微企业非信贷信息归集共享和融资服务,大幅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推动大数据征信包容性支持各类群体参与现代信用经济[5]。自党的二十大以来,政府一直在切实开展征信体系政策的实施,并已经逐渐取得显著成绩,2022年共兴建起地方征信平台40多家,累计收录9 000多万家企业,帮助90多万家企业贷款3万亿元左右。在数字技术支持下征信体系的建立健全,必将为中小企业缓解融资困境以及数字普惠金融提高覆盖率作出卓越贡献。

中小企业自身也应该加强信息数字化建设,形成全流程的数字化管理生态,整合数字化信息资产,使得自身借贷信用风险信息更清晰更透明,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信息收集整合工作,积极参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3.3 完善监管系统,优化数字普惠金融领域制度环境

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完备的风险提示和披露机制,借助数字信息技术努力实现动态掌握数据,实时监管风险情况,对有异常情况的企业和机构及时发现、及时披露,使中小企业和外部金融机构的信息更加透明,可以在更好的制度环境下作出更稳妥的决策,提升对数字金融新型业态的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不断完善细化现有监管框架,以确保数字普惠金融在惠及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前提下,不能被有心之人钻了漏洞,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还要制定清晰严格的奖惩制度,让那些真正想加入数字普惠金融行业为经济发展助力的企业和机构得到应有的补偿和奖励,同时也要对那些想借此机会谋取私利、对数字化信息进行不正规操作的企业得到应有的惩罚。奖惩分明才能让数字普惠金融在资本市场上的应用更加健康高效,让中小企业与数字金融真正实现良性互动。

平衡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通过细化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制定规范操作、完善信息披露要求等政策,依法合规对各类新兴融资平台和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取消不正当金融活动,保护普惠金融信贷双方尤其是相对弱势长尾客户权益,政府和相关部门还要加强对积极参与数字普惠金融建设的外部金融机构的专项基金资助,缓解他们因成本高昂而不能对原有信息安全系统进行更新改造的问题,助力信息安全系统建設。在完善监管与防控制度的同时,还要注意张弛有度,不能过分苛刻,要保证那些愿意致力于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帮助的数字金融机构有发展与创新空间。

4 结论与启示

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了国际经济金融界公认的成绩。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超过23万亿元,近5年年均增速约25%,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远高于其他国家,降息和减费让利的力度也在持续加强,减轻了信贷配给程度,促进了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助力中小企业融资作出了卓越的贡献[6],是中小企业应对当前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境的强心针与镇定剂。

然而,虽然在数字普惠金融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前景光明,但实践中的这些困境与局限性仍然不可忽视,政府要重视加强信息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征信体系、提高征信系统对中小企业的覆盖率以及细化数字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为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中小企业融资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企业自身也不可随遇而安,不可固步自封,要加强内部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主动了解当下政策倾向和金融实况,积极去适应接受新兴技术和平台,努力跟上时代步伐,及时调整自身融资决策,早日摆脱融资困境,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愿,魏巍.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即将发布 补齐县域短板、推进数字普惠[N].21世纪经济报道,2022-03-02(007).

【2】赵博文,杜雨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现代商业,2023,669(08):148-151.

【3】喻平,豆俊霞.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吗[J].财会月刊,2020,871(03):140-146.

【4】骆丹.征信体系下商业银行与中小微企业博弈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23,704(09):43-45.

【5】王昀,池仁勇.大数据征信对信用能力的影响研究[J].征信,2023,41(04):24-30.

【6】王馨.互联网金融助解“长尾”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J].金融研究,2015,423(09):128-139.

【基金项目】本文为河北经贸大学“金融与企业创新”科研专项项目《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中小企业融资与技术创新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JR2022YB02)。

【作者简介】赵翠(1978-),女,河北石家庄人,副教授,研究方向:公司财务、会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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