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的法治文化建设及当代启示

2023-12-10 13:41陈志宏
铁军 2023年11期
关键词:新四军法治文化

■陈 然 陈志宏

新四军在抗日战争中形成和发展的具有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的先进文化,是新四军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的鲜明特色。

新四军法治文化的精神实质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新四军的绝对领导。1941 年5 月,新四军军分会扩大会议在江苏盐城召开,陈毅提出了建设正规化、建设党军的基本目标,就是要加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保持和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1942 年2 月,刘少奇提出要把新四军建成正规化党军,必须绝对服从党的领导。新四军严格执行党中央和军委的命令和指示,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保证了战争指挥的统一和高效。

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第一,加强组织纪律和群众纪律。其一,制定和颁布了严格的组织纪律条例,并逐步内化为各级军政机关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其二,新四军各级军政部门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与民众打成一片”列为新四军八大优良传统之首和十条军规之一。第二,制定财经制度和廉政法规。其一,为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杜绝贪污浪费,新四军制定和执行了严格财政纪律,主要包括:统一收支,实行预算决算;一切经济归公,反对隐瞒不报;爱护公物,反对贪污腐化及浪费;不准私自违反规定手续,私相通融;不准私自经营商业,不得接受商人任何礼物;不得将公物赠给私人;不得私自挪用公款或者私自将公款借给别人等。其二,1941 年2 月,淮南津浦路东联防办事处颁布《抗战时期施政纲领》,明确规定厉行廉洁政治,肃清贪污;建立便民司法制度,保障人民检举告发任何工作人员罪行之自由。1943 年8 月,淮北苏皖区第二届参议会通过《淮北苏皖边区行政纪律暂行条例》,对各级行政人员违反廉政法规的行为规定了较为具体和严厉的惩治办法和量刑标准。第三,建立民主监督制度和人权保障制度。其一,在民主政权建设中普遍实行“三三制”,即在政府组成人员构成比例上实行共产党员、党外左派进步分子和中间派人士各占三分之一。同时,成立各级民意机构参议会,即人民代表会议,参议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对政府各项工作实施民主监督,对政府履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边区打造廉洁政府、高效政府。其二,华中各根据地高度重视人权保障工作,先后颁布实施保障人权条例和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的政治自由和民主权利。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第一,开展多种文艺形式的宣传教育。军部在泾县云岭期间,以服务团为主要阵地,以戏剧、音乐、美术、文学、讲演等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新四军的法律法规。其中战地服务团美术组在云岭有计划地开展创作和宣传,每半月出1 期《老百姓》画报,在无制版印刷的条件下,根据宣传中心安排将新四军的法律法规内容进行分工作画,一稿复制多份,集中编排,贴在一张大面积的纸上,张贴于云岭街头和部队驻地墙上。此外,新四军还注重培养和选拔一批有理想、有能力、有道德的法律工作者,建立了一支专业化、正规化、人民化的法律队伍,为新四军的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第二,宣传群众,组织民主选举。抗日根据地政权的参与人员,都是老百姓选出来的。当时的普选不具备条件,老百姓大多不识字,不能画选票。新四军发明并采取原始的“投豆法”。候选人背对选民而坐,后面放一只碗或口朝上的帽子,工作人员给选民发豆子,你愿意投谁就把这颗豆投入谁后面的碗或帽子里。这种选举方法原始,公平公正,非常民主。

传承新四军法治文化的现实意义

第一,传承新四军法治文化,有利于坚定跟党举旗的政治信念。1937 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南方8省14个地区红军和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它是成立于全国抗战初期最艰难之时,受命于中华民族生死存亡之际的一支人民军队。新四军自建军之日起,就将跟党举旗的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根本原则。这种理想信念对当代广大党员干部仍然具有重大教育意义。第二,传承新四军法治文化,有利于塑造风清气正的优良作风。为了有效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新四军及华中各级抗日民主政府,通过廉政立法来规范和监督党政机关干部及公务人员的行为,依法惩处各类贪污腐败分子。新四军从普通战士到高级将领都保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两袖清风的优良作风。传承新四军的法治廉政文化,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提升清正廉洁的作风,规范自身的言行举止,更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三,传承新四军法治文化,有利于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南方8省红军游击队常年远离中央,孤悬一隅,承受着困苦、饥寒、伤病、诱骗、被歼灭等严峻考验。从挑战生命极限中幸存的1万余人组建了新四军,指战员中存在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流寇思想、游击习气在所难免。针对这种局面,新四军开展了一系列的政治工作,制定发布了政治纪律和条例。当前,我们必须坚持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大力提高行政执法的执行力、公信力,切实维护法律法规权威和尊严。

充分发挥新四军法治文化对当前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

新四军在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所体现出的法治文化,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从以上归纳的新四军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容来看,新四军时期的规范制度具有鲜明的法治属性,其法治基因对当代的法治建设和发展仍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第一,必须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一条丰富的经验。近代以来,为了挽救民族存亡的危难时刻,中国的农民阶级、资产阶级,包括一些有识之士都曾历经千辛万苦探寻民族复兴的道路和真理,但是都没有取得成功。只有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革命的胜利,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更没有蓬勃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其中就包括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因此,坚持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必然选择。第二,传承运用法治手段建军治军。回望新四军在抗战中形成的一整套教育、监督、预防、惩处并重的军队早期法律、法规的雏形架构,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依法治军”的表述,但是通过颁布实施相关法规制度管理军队的这种理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对“依法治军”的探索。第三,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当前,我们正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复杂的国际竞争环境中,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勤俭节约、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优良作风。制定严格的公务接待规定,提倡勤俭节约,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确保为人民服务工作的纯洁性和战斗力。我们也可以利用发现的重大腐败案件,及时进行警示教育,通报较有影响的典型案例,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声誉。第四,弘扬和践行法治思想。新四军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深刻认识到法治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福祉、推进革命事业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新四军高度重视法治教育和法治宣传,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影等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理念,提高全体指战员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养。新形势下,我们更要坚定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不给任何图谋不轨的境外势力任何可乘之机,这也是新四军法治文化建设给予我们的启示之一。

新四军法治文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军队在抗日战争中创造出来的宝贵财富,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于法治建设的正确理解和实践探索,也为我们今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重要启示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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