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代燕云农耕区的定居基层社会组织研究

2023-12-16 23:43姜建初刘海洋
地域文化研究 2023年5期
关键词:汉人契丹基层组织

姜建初 刘海洋

辽代的燕云地区即“燕云十六州”的位置所在,大致为今河北省中北部、北京市、天津市和山西省东北部一带地区①刘肃勇:《耶律德光与母后斗智进占燕云十六州》,《学习与探索》2009年第6期。。这一地区原属于中原地区,居民为汉人,社会主要经济类型为农业,相应的基层社会组织是中原地区的州县②郭丽平:《辽朝南农北牧大格局之形成考》,《学理论》2013年第27期。,以及所属的“乡”“里”和村落、村寨等。陈述指出:“燕云,对契丹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都有着划时代的意义。”③陈述:《契丹社会经济史稿》,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页。以往学界关注的辽代燕云地区的社会组织,大概由两方面构成,在州县设置问题的研究上,王成国认为,辽境的汉人被分别迁入五京之中④王成国:《略论辽朝统治下的汉人》,《社会科学辑刊》1997年第5期。;王德忠认为,辽代统治者用州、县的设置来安置汉族和渤海俘户⑤王德忠:《辽朝的民族迁徙及其评价》,《东北师大学报》1998年第4期。。在基层社会组织的设置上,王欣欣认为其设置为县—乡—村或县—乡—里⑥王欣欣:《辽朝燕云地区的乡村组织及其性质探析》,《黑龙江民族丛刊》2013年第3期。;张国庆认为村、里、堡均为辽代州县下最基层的社会组织⑦张国庆:《辽朝“里”“村”问题再探讨——以石刻文字为中心》,《辽宁大学学报》2017年第5期。。本文将从设置,形成因素及功能作用三方面对辽代燕云地区的基层社会组织进行探讨,并总结其对辽代社会的贡献。

一、辽代燕云地区的基层社会组织形式

(一)燕云地区州、县下的基层社会组织

辽代燕云地区是为汉人聚居之地,为了安置他们,辽政府在地方设有州县及州县下的“乡”“里”组织进行管理①杨军:《辽代州县体制的形成及演变》,《学习与探索》2018年第1期。。这对辽代社会的发展强盛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应首先予以探讨。有关燕云地区的乡里村落名称更多的记载在一些辽代带有碑铭的墓志中,因而可对所记载的内容进行列表考察(表1)。

在上文所提及的文献资料中,共有13个乡(不包括同名的乡),15个村(里),分属于8个县(不包括重复的县),时间跨度较大,从辽穆宗延续到天祚帝,几乎与辽王朝相始终。由表可以看出,诸如北彭里、南刘里、东綦里、南樊里此类基层社会组织似乎都与方位、姓氏有关。其中表中共有8个里的名称与方位、姓氏有关,占总数量的53.3%,可见比重之高。

姓氏文化的发展对生活环境的稳定具有极高的要求,以姓氏命名的基础组织表明是同族聚族而居③刘莘:《族群意识与族群共同体──中国古代族群意识的发展》,《重庆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4期。。只有在一个安稳、定居的生活环境下,才会发展出庞大的同姓宗族④马新:《中国传统宗族论》,《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直到今天,姓氏对一些地方的居民组织影响依然很大。可见,辽朝在燕云地区设置的基层组织沿用了原有的州县制之下的模式,这在之后起到了促进发展的作用,表明辽朝的政策是比较得当的。

(二)燕云地区乡里基层社会组织的职官设置

辽代在燕云地区的基层组织中,“有驿递、马牛、旗鼓、乡正、厅隶、仓司等役。”①脱脱等:《辽史》卷48《百官志四》,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821页。“乡正”是为一乡之长,是主政当地的基层官吏,相应的下级的“里”设“里正”或“里长”,是为更低级的基层行政长官。除此之外,辽代还仿照唐、宋之制设置了“衙前”一职,“公以豪户永泰军衙职”②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674页。。宋代的衙前之制,除了承袭五代旧制外,又增加差役法,使衙前转变为职役之一种,进而在乡村等基础社会组织中,相应的设置了里正衙前和乡户衙前等具体职务。在宋辽边界的涿州,辽也在此基层组织设置了衙前,应是受宋朝的影响所致。③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675页。在诸多史料中也都可找到其痕迹。

由上可见,辽代在燕云汉人集中居住的地区,仍大体采用了原有的州县制下的管理方式。即在州县之下设置乡正和里正,以管理当地基层社会组织。

(三)燕云地区设置的特殊基层社会组织

辽代在燕云地区的乡、里等一般基层社会组织之外,还存在官庄等特殊的基层组织。辽代的记载材料中与官庄相关甚少,但从零星资料中依然可以发现其踪迹。据《辽史·百官志》记载,“栗园庄”是“南京栗园司”管辖下的官庄,是专门负责为统治者提供板栗的官庄,由“典南京栗园”负责庄内事务。④脱脱等:《辽史》卷48《百官志四》,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810页。史书记载,一些历史人物曾担任过“典南京栗园”一职,如萧韩家奴于统和“二十八年,为右通进,典南京栗园。”⑤脱脱等:《辽史》卷103《萧韩家奴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446页。同时在《黑山崇善碑题名》等一些石刻资料中也清楚地记录了“官庄”的存在⑥向南:《辽代石刻文编·补编》,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716页。。在近年北京房山区北郑村辽塔址出土的应历五年(955)《北郑院邑人起建陀罗尼幢记》上有“北衙栗园庄官王思晓、妻都氏”、“北衙栗园庄官许行福、妻张氏”⑦向南:《辽代石刻文编•太宗、世宗、穆宗、景宗编》,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2页。的记载。在唐幽州节度使之下,有北衙、南衙、内衙之分,而辽代承袭唐制⑧苗泼:《论辽袭唐制》,《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2期。,北衙栗园庄官,则应是掌管北衙所属的栗园官庄之官吏。

二、辽代燕云地区基层社会组织的形成因素

(一)基层社会组织的设置反映了国家控制能力的加强

国家政权的力量是辽代基层社会组织制度形成的重要因素,基层组织无不是为国家政权服务。从辽朝的统治来看,国家控制决定了基层社会组织的具体形式⑨林航:《辽代的“一国两制”》,《文史天地》2012年第2期。。

公元938年,辽太宗耶律德光占据燕云十六州,并进行二次登基⑩耿涛:《辽太宗二次即位考释》,《北方文物》2017年第3期。。此后随着辽对北宋战争的不断胜利,契丹贵族俘虏了大量的汉人进入契丹腹地,并沿用中原的方式予以安置。但由于契丹族的游牧生产方式与中原汉人的农耕生产存在着本质的不同,二者矛盾逐渐激化,导致辽代社会出现不稳定现象。辽朝的统治者亟须建立一套能兼容二者的新的政治制度,以缓解尖锐的社会矛盾。鉴于此,辽太宗因时制宜,采取了“因俗而治”的统治政策,在中央建立“南北官制”,即以契丹传统的官制治理契丹,借鉴中原王朝的制度治理汉人,即在基层社会建立了契丹的部族制和安置汉人的乡里制。借此得以成功地化解了社会矛盾,而辽代的基层社会组织于此也得以确立。

契丹统治者对燕云十六州地区的统治政策,开始由按照管理契丹人的方式管理汉人,转而顺应汉人的传统,采取原有的乡里制度管理汉人,以达成双方在某种程度上的和解,从而稳固对汉人的统治。

(二)基层社会组织形式受地理环境和历史条件的影响

在中国古代社会,生产结构的形成取决于当地的地理环境①高晶:《论契丹民族文化特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在辽太宗吞并的燕云十六州地区,多为中原政权所辖领土,这里长期实施州县制,农耕文明浸染较深。在契丹人迁入这一区域之前,乡里制度已较为普及。除了当地的地理环境适宜农业生产外,契丹统治者也希望通过农业生产,来解决契丹原有生产方式单一的不足。

(三)辽代基层社会组织反映特殊的地域文化

辽朝建立之初,受五代时期战乱影响,大量汉人被迫离开故乡来到契丹腹地寻求生存。随着他们的到来,相应的中原农耕文化也进入此地,为契丹社会文化的发展提供了新鲜的源泉。一些受到重用的汉人“教之以隶书之半增损之,……以代刻木之约。”②欧阳修:《新五代史》卷72《四夷附录》,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888页。契丹族在保存自身文化的同时,也吸收了汉人的文化,推动了契丹社会文化的多元化发展。

三、辽代基层社会组织的功能及作用

辽代基层社会组织虽然名称稀缺,但作为辽代政治体制中最基础的一环,在行政、生产、军事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基层社会组织的推动下,辽代社会整体不断进步,取得了很大成就。乡正、里长等官吏,在区域内本就要进行一定的行政管理事务③张国庆:《辽代社会基层聚落组织及其功能考探——辽代乡村社会史研究之一》,《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2期。,这是基层官吏要肩负的重要职责。具体功能基本同宋朝相同。

(一)征收赋税功能

辽代政府首先需要向契丹牧户和汉族农户及工商户征收各种赋税,这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职能。“惟是每有急速调发之政,即遣天使带银牌于汉户索取,县吏动遭鞭棰,……燕人最以为苦。”④苏澈:《栾城集》卷42《北使还论北边事札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940页。反映了辽代基层组织的官吏们在征收赋税时对百姓压榨的残暴。征收赋税,最终是由乡、里及抹里、瓦里等基层组织的官(或役)吏来完成,因而实际上是基层官吏承担了辽朝赋税征收的具体工作。

(二)生产与调节生产功能

辽代的基层农业生产组织主要是集中在汉人、奚人及渤海人大量集中的燕云地区、辽河流域及中京地区三大农业区内。在这些地区的村寨聚落里,农民从事耕种生产,建立了成片的农耕区。北宋王曾出使辽朝时,途径辽中京地区,看见当地居民在从事耕种,但“所种皆从陇上,盖虞吹沙所壅。”①赵永春:《奉使辽金行程录》,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年,第29页。由于耕种土地,造成了当地土地的沙化,可见开垦的规模不小。

辽代基层组织的官吏们除了要压榨村民,还要在灾荒到来时,组织村民互助自救。如辽太宗耶律德光曾提倡“有力人户出膡田苗补贫下。不逮顷亩自愿者。据状征收。”②陈述辑校:《全辽文》卷1,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5页。虽然这项救济功能是以维护统治为主要目的,但其仍有促使辽代基层社会的矛盾得以缓和的积极作用。村民自救取得成功,就维护了基层民户的切身利益,有助于生产的不断发展,因而基层社会组织具有重要的调节生产功能。

(三)军事功能功能

据《辽史》记载:“十一月乙酉,诏岁出官钱,振诸宫分与边戍贫户。”③脱脱等:《辽史》卷24《道宗本纪第四》,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86页。辽代的基层军事力量被分为“宫分”及“边戍”两部分,这也是维持辽朝军事实力的重要来源。

在辽代州县下基层组织中,就具备将当地民户转变为兵的能力,并在需要时派遣参军的功能。辽朝在对中原王朝作战,不断南征的同时,也非常重视边疆的防戍建设。在遭遇灾祸时,在需要赈济的民户中,包括“诸宫分边戍人户”④脱脱等:《辽史》卷60《食货志下》,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931页。。这些戍边的军人,除了当地基层组织中的民户外,还要有关部门抽调组成:清宁二年(1056)六月戊午,道宗命“有司籍军补边戍。”⑤脱脱等:《辽史》卷21《道宗本纪第一》,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54页。为充实边戍,需要抽调其他部门的军队,体现出辽朝对边戍力量的重视。

基层社会组织之重要,历史上早有定论:“治一国必自治一乡始。治一乡必自五家为比,十家为联始。”基层组织之重要可见一斑。在中国历史中,由于辽代的独特地位,辽代基层社会的设置、发展和功用对后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中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大国,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执行的是以农为本的政策,基层社会组织作为进行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是中国发展的基石。土地、人口、聚落、宗族、家庭、信仰、民风等是基层社会组织中的基本元素,也是中国社会赖以支撑发展的最基本的动力和源泉,它们在推动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民族融合等方面的发展贡献巨大。通过对辽代社会基层组织的研究,我们可以大致勾勒出辽代社会基层的面貌,分析其管理模式。将对于我们汲取辽代社会基层管理的智慧,窥视和借鉴成功的理论与方法,为解决当代社会基层问题,提供有价值的分析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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