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工坊的生成逻辑、基本意涵与实践分析

2023-12-18 04:53刘智英马知遥刘垚瑶
民俗研究 2023年5期
关键词:工坊文化

刘智英 马知遥 刘垚瑶

一、绪 论

非遗工坊作为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服务社会经济的一种有效实践探索,已成为中央与地方经济建设与发展的着力点,其中不少省份(1)如四川省、贵州省、甘肃省、陕西省等。的政府规划已将非遗工坊视作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相较于从中央到地方实践工作有序、快速地开展,此方面的学理研究却明显滞后,笔者以“非遗工坊”为关键词在知网检索,除新闻媒体的大量事实报道外,相关学理研究却凤毛麟角。目前,除王巨山等立足于宏观视角,通过分析传统工艺工作站与非遗工坊,进而引申出上述举措是对非遗保护实践的新突破外(2)参见王巨山、叶涛:《国家战略背景下传统工艺工作站与非遗工坊建设探析》,《文化遗产》2023年第1期。,其余文章多为对地方性个案的阐释或针对性策略的提出。(3)相关研究参见何吕传:《非遗工坊的建设成效研究——以湘潭宇昌工艺伞业有限公司为例》,《大众文艺》2021年第24期;卢东磊:《日照市积极打造“非遗工坊”探索非遗生产性转化日照模式》,《人文天下》2019年第18期;高紫薇:《多维度体验非遗工坊对非遗现代传播意义的研究——以南通蓝印花布为例》,《化纤与纺织技术》2020年第11期;徐乾乾、杨鑫:《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融资约束》,《中国外资》2022年第2期。当实践缺乏理论的引导,势必会在其快速推进的过程中产生一些问题。这从笔者实地调研中也得到了印证。在实地走访并与地方官员、工坊带头人、传承人、地方专家的沟通交流中,笔者发现非遗工坊目前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①非遗与工坊相排斥;②传统与现代相背离;③保护与利用不平衡;④重“硬”轻“软”较明显;⑤现代标准与传统标准相冲突。诸多现实问题既有非遗工坊准入标准、发展路径及发展方向等大问题,也涵盖了非遗工坊具体建设过程中的切实困惑。倘若这些实际问题得不到解决,非遗工坊走老路、走偏路、走歧路的情况会一直存在,并将阻碍非遗工坊的整体建设与持续发展。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非遗工坊作为一个新的创举,各方对其了解甚少,从而在工坊落地过程中不知如何落实,所以关于非遗工坊的理论思考是迫切且必要的。基于此,本文聚焦非遗工坊,立足陕西,放眼全国,对非遗工坊的生成逻辑、基本意涵及实践阶段、模式与特征等一系列关键性问题给出思考,希望达到正本清源、匡误纠偏的目的。

二、非遗工坊的生成逻辑

非遗工坊能够在短时间内(三四年)形成一个相对合理成熟的实践体系,它的生成是有迹可循的,主要离不开指导思想、法律保障、政策依据、理论依托、历史传承、直接动因与现实基础等共同因素。

(一)非遗工坊形成的指导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对非遗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为保护和传承非遗指明了方向,是非遗及非遗工坊化的指导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首先,非遗是重要的软实力。习近平总书记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文化自信的战略全局出发,指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zhuanti/2017-10/27/content_5234876.htm,发表时间:2017年10月27日;浏览时间:2023年3月1日。“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5)习近平:《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xinwen/2020-09/08/content_5541737.htm,发表时间:2020年9月8日;浏览时间:2023年3月1日。而这种力量的根和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它“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6)习近平:《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 努力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共产党员网,https://news.12371.cn/2013/08/21/ARTI1377027196674576.shtml,发表时间:2013年8月21日;浏览时间:2023年7月6日。。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非遗成为国家战略软实力的重要力量。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就是坚定文化自信的有力表现,它自觉继承我国优秀的非遗项目,是坚信非遗具有巨大价值的表现;让民众广泛参与,是坚信我们的人民具有无限潜能的表现。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的重要论述成为非遗工坊形成的思想着力点。其次,把握时代需求,回应实践课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应“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7)习近平:《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践(思想理论版)》2019年7期。,这也成为非遗工坊化的重要指导思想。这一思想指导非遗工坊应以大时代、大战略、大命题入手,落脚于现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新挑战。非遗工坊作为新时代脱贫攻坚时期的伟大尝试,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对县域内生动力不足、就业渠道过窄、资源错配等问题给出具体回应。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的重要论述成为非遗工坊形成的思想落脚点。其三,注重转化激活,探索内生活力。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8)习近平:《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ldhd/2014-02/25/content_2621669.htm,发表时间:2014年2月25日;浏览时间:2023年3月1日。这就明确指出了新形势下“两创”思想是我们对待传统文化的基本态度,这也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非遗发展壮大的根本思想纲领。众多工坊在产品、技术上不断创新,通过让工艺“潮”起来,实现了工艺从“活”起来到“火”起来的转化,如泥塑工坊研发出了手机壳、围巾、眼罩、靠枕、酒等文创系列产品,让非遗与当代生活耦合。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的重要论述是非遗工坊形成的思想启发点。

(二)非遗工坊形成的法律保障

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本法以立法的方式理顺了非遗保护与社会发展、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并明确了我国非遗保护的基本原则与多种途径。其中第37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9)李树文等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指南》,文化艺术出版社,2011年,第138页。这一规定为今后非遗工坊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生产性保护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此外,除了这一基本法外,与之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条例,也为非遗工坊提供了法律保障。比如非遗工坊多以手工艺为主,而手工艺的原材料往往是地方名物,如紫阳毛尖茶制作工坊以国家地理标志“紫阳富硒茶”为原材料;魔芋制作工坊以“安康魔芋”为原材料。此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法》中诸多条文间接起到了对非遗工坊的保障作用。

除国家层面的法律保护之外,各省市立法机关也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条例,比如《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延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也为各省市非遗工坊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不同程度的法律保障。如《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32条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通过融资、合作、入股等市场机制,合理利用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此外,该条例还指出:“行政区域内能够借助生产、流通、销售方式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生产性保护,予以重点扶持,保护该项目核心技艺在生产实践中得到传承。”(10)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NDAyOGFiY2M2MTI3Nzc5MzAxNjEyN2RlNTkwMzFkMWM,发表时间:2014年1月10日;浏览时间:2023年3月1日。这些都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对非遗工坊建设、发展进行赋权。

(三)非遗工坊形成的政策依据

早期一系列非遗权威政策的颁布成为非遗工坊形成的根本政策遵循。比如,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确立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s://www.gov.cn/zwgk/2005-08/15/content_21681.htm,发表时间:2005年8月15日;浏览时间:2023年7月6日。的保护工作方针,成为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根本政策支撑。再如,2012年6月4日修订的《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业务指南》第四章就有相关表述:“某些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能产生的商业活动和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可提高人们对有关遗产重要性的认识,并为其从业人员带来收益。”(1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业务指南(2012年修订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s://www.ihchina.cn/Article/Index/detail?id=18397,发表时间:2019年3月12日;浏览时间:2023年7月6日。虽然这些政策并未与非遗工坊有直接关联,但都肯定了非遗是可利用、可经营、可开发的项目,而这成为非遗可生产实践的先导性政策遵循。

党的十九大以来,非遗相关政策的颁布成为非遗工坊形成的切实政策指导。2018年6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关于大力振兴贫困地区传统工艺助力精准扶贫的通知》,其中明确了非遗扶贫的优势,并首次提到支持贫困地区探索设立非遗工坊的措施。2021年5月颁布的《“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是对我国“十四五”时期非遗保护的整体部署,该文件规定:“以非遗工坊建设为抓手,推动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工作。”(13)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6/09/5616511/files/3953c9f8a68f4d6baa61adbaa4817827.pdf,发表时间:2021年5月25日;浏览时间:2023年3月1日。这成为非遗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一大亮点。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成为新时代非遗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其中第十三条规定:“鼓励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业工坊,促进当地脱贫人口就业增收。”(1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xinwen/2021-08/12/content_5630974.htm,发表时间:2021年8月15日;浏览时间:2023年3月1日。这体现了新时代我国非遗保护的新特点和新要求。这些规定成为非遗工坊立足当下、回应时代的切实政策指导。同时,它们还是《关于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通知》《关于推进“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具体化、延续化、深入化推进的政策参考。

(四)非遗工坊形成的理论依托

非遗工坊作为新兴的事物,笔者认为它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多种学科的支撑,如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传播学、遗产学、人类学及民俗学等,在多学科的荫庇下吸纳了诸家理论的精髓,包括文化资本理论、区域经济发展理论、文化生产理论、社会企业理论、贫困文化理论、文化功能理论、遗产保护理论等。比如,文化资本理论是非遗工坊的重要支撑,该理论由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提出,他将文化资本区分为三种存在形态:一是身体化的文化资本,具体来说,就是“行动者通过家庭环境及学校教育获得并成为个人精神与身体一部分的知识、教养、技能、趣味及感性等文化产物”(15)朱伟珏:《“资本”的一种非经济学解读——布迪厄“文化资本”概念》,《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表现为操作技能、审美能力、认知判断等文化产物;二是物化的文化资本,即文化产品,包括绘画、古董、道具、工具及器械等物质性文化财富;三是体制化的文化资本,“将行动者掌握的知识与技能以某种形式获得国家和社会的合法保障,并通过授予合格者文凭和资格证书等社会公认的形式将其制度化”(16)邹海蓉、刘辉:《从文化再生产到社会再生产——布迪厄文化资本理论研究述评》,《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2期。。

回归到非遗工坊语境中,此时的身体化资本是指通过对贫困群众进行产业和技术培训,将文化、创意、经济和非遗技艺相结合,在经济层面上提高产业增加值,形成“体化资本”。物化的文化资本指非遗传承人技能、技艺输出的产物,借助经济资本通过市场交换法则将文化产物转化为文化产品,并最终在交换之后实现资本的收益。体制化的文化资本,是指目前非遗工坊有着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工坊认定制度,制度级别的高低本身隐含着价值判断,所以不同的制度生成则会获得相对应的社会认同、市场青睐、政策红利等或显或隐的收益。此外,遗产保护理论的“生产性保护”、文化人类学的“功能理论”等皆可在非遗工坊中找到其理论含射,在此不再赘述。总之,非遗工坊的形成离不开诸多理论的支撑。

(五)非遗工坊形成的历史传承

非遗工坊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秦汉时期。据《汉旧仪》载:“太官主饮酒,皆令丞治,太官、汤官奴婢各三千人。”(17)卫宏撰,孙星衍校:《汉旧仪·补遗卷上》,清代精刻本。可知在太官、汤官(供皇室饮酒的官员)令丞下,有着规模极大的酿酒作坊,各自役使着三千奴婢为皇室酿酒。不仅如此,此时还出现了个体手工业,如制陶业等。(18)参见蔡锋:《中国手工业经济通史·先秦秦汉卷》,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51-453页。不过可惜的是,鲜有此方面的文献记载。但这并不代表此时手工工场或大型作坊并不存在。清代前期,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市场不断扩大,民间手工作坊已形成多种生产模式,主要有农民家庭手工业、手艺人、手工作坊或手工工场。除农民家庭自给式生产作坊和周游四乡的泥瓦匠、编织匠等手艺人之外,这里要说的是半专业性或专业性的手工作坊或手工工场(19)此处的手工作坊或手工工场并没有严格区分,通常把规模较小的称为作坊,一定规模以上的称为工场,在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中把具有内部分工的、达到一定规模的称为工场手工业。,比如纸槽或纸厂、酒坊或曲坊、茶栈、茶庄或茶厂、油坊、塘坊、烟铺或烟厂、酿坊、瓷窑、铁厂等。(20)参见李绍强、徐建青:《中国手工业经济通史·明清卷》,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50页。这些作坊或工场有的是专业性的,它们已脱离了农业,常年进行生产,表现为城镇中的铺坊;有的因原料受到季节、气候条件所限,属于半工半农性质。无论哪种形式,手工作坊或手工工场在清代前期已经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作为本文重点研究区域——陕西省,这种历史踪迹也可找到佐证。比如,在有着众多非遗工坊的岚皋县,古时传统手工艺就十分发达,主要有五大制业——制盐、酿酒、炼丹、制陶与炼剑;两大生计——农耕与织布。明清时期,这里又因移民文化的推动,出现了很多手工业工厂,诸如油坊、酒坊、纸厂、铁厂、染织等行业。(21)参见杜文涛编:《巴文化与岚皋》,太白文艺出版社,2015年,第177-228页。以上种种,可以看出非遗工坊的形成有着悠久、多元且深厚的历史赓续,是在历史土壤滋养下开出的“新花”。从这一维度而言,非遗工坊并不是新事物,仅仅就工坊形成历史而言,则是笼罩在历史传承的长时段语境下的当代赓续。

(六)非遗工坊形成的直接动因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并已取得决定性进展,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基于宏观考量、精准研判,吹响了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总号角。自此,消除绝对贫困成为我国人民的共同使命。而贫困除了经济因素外,还包括政治权利、文化权利、社会权利等方面的“多维贫困”。所以,消除贫困亦是一项综合性事业,是在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全方位进行的提升扶助。与此同时,在打赢脱贫攻坚总攻号角的推动下,在举国上下减贫消贫的工作中,作为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遗,也开始与扶贫事业实现了协同发展。许多地方大力探索和实践“非遗+扶贫”模式,诸如依托旅游资源,打造非遗空间;构建传习所,实现地方赋权;高校联合政府部门,设立工艺工作站等(22)参见杨程程:《我国“非遗扶贫”项目模式及路径探析》,《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20年第2期。,这些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众多瞩目成绩和成功经验的累积下,“非遗+扶贫”模式也获得官方认可。由于非遗尤其是传统手工艺具有带动贫困者就近就业、居家就业的独特优势,遂成为扶贫减贫的重要抓手,非遗工坊在此直接驱动下应运而生。

(七)非遗工坊形成的现实基础

非遗工坊的落地是地方政府大力支持、非遗带头人或传承人热情参与以及剩余劳动力积极就业综合作用的结果,三者缺一不可,离开任何一方,非遗工坊都难以发展壮大。首先,非遗工坊的形成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以陕西省千阳县为例,该县围绕国家级非遗西秦刺绣,形成了千阳太阳鸟工艺品非遗工坊(23)该工坊入选文化和旅游部2022年度“非遗工坊典型案例”推荐名单。与千阳美苑刺绣工坊。而千阳县政府在工坊形成过程中一直发挥着主导作用。工坊形成之前,千阳县政府在文化挖掘、对外宣传、发展规划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多次邀请北京大学等高校的专家为千阳刺绣产业发展把脉。在形成期积极筹措工坊建设经费,解决经费不足、融资难等问题,且给予进驻传承人一段期限内的减免租金、水电费用等优惠政策。(24)《千阳县保就业惠企惠民政策汇编》,千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nyang.gov.cn/art/2022/12/6/art_13763_1574871.html,发表时间:2022年12月6日;浏览时间:2023年3月1日。可以说,地方政府既有宏观的政策扶持也有切实的行政支持。其次,非遗工坊的形成也离不开传承人的热情参与。传承人在非遗工坊形成过程中发挥着纽带作用。若没有传承人进行租赁场地、倾囊相授,政府工作便很难落地。最后,非遗工坊的形成还离不开大众的积极参与。非遗工坊是大众就业的工坊。所以说,非遗工坊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高位推动、全员齐动与传承人示范带动,这是它的现实基础。

综上,非遗工坊的生成逻辑是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重要论述的根本指导下,在非遗相关法律保障与政策关照的框架内,吸收了诸家理论的精髓,根植于客观史实的厚实土壤,响应脱贫攻坚的现实需求,由地方多股力量共同作用而成的适应时代发展的产物。

三、非遗工坊的基本意涵

非遗工坊,初期又叫非遗扶贫就业工坊(25)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在2021年12月后改为非遗工坊。本文为了行文方便,除特殊强调外,全文皆使用非遗工坊。,是指:“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传统手工艺,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的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26)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2/16/content_5661193.htm,发表时间:2021年12月7日;浏览时间:2023年3月3日。问题是这种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的本质是什么?这可以从非遗工坊的实践与政策互印中找到答案。一方面,既要有建设、运营非遗工坊的传承人和带头人(27)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推进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http://www.scio.gov.cn/xwfbh/xwbfbh/wqfbh/42311/44591/xgzc44598/Document/1695396/1695396.htm,发表时间:2019年12月27日;浏览时间:2023年3月1日。,又要吸纳大量的劳动力。由此可知,工坊的建设需要具备一定知识、生产经验与劳动技能的传承人、带头人和参与者。虽分工不同,但他们都是从事生产实践活动的人,即劳动者。他们作为实践活动的主体,始终是工坊系统中活的和能动的因素,是影响和决定非遗工坊发展最为重要的因素。另一方面,所有的工坊都要具备实际的生产场地、水电暖、工具设备等条件,因此工坊既要有劳动者用来影响和改造对象的一切物件,即劳动资料,具体表现为各种手工工具等;也有进入实践主体活动对象并发生功能性关系的客观事物,即劳动对象,具体表现为各种手工艺原料等。从上述认定条件可以发现,工坊必须有一定生产经验与劳动技能的劳动者、以生产工具为主的劳动资料以及引入生产过程的劳动对象,三要素缺一不可,而劳动者、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是生产力的三个基础性且最深层要素。(28)参见徐斌、李燕芳、杨玉梅:《论生产要素与生产力要素的差别》,《生产力研究》2006年第3期;杨继瑞、黄善明、汪锐:《论生产力系统的要素层次结构》,《财经科学》2005年第5期。由此形成了一个朴素而深刻的逻辑关系:非遗工坊=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生产力。具体表述为,在劳动过程或实践过程(工坊化)中,劳动者(传承人和参与者)的活动(非遗各种实践活动)借助劳动资料(工具等)使劳动对象(原材料等)发生预定的变化,即非遗工坊化是一种非遗生产力化的过程。工坊是实践化表征,而生产力是其哲学性认知。所以,非遗工坊是一种助力社会经济发展的生产力。那作为生产力,其属性又是什么?按照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可以把生产力划分为物质生产力、精神生产力与人自身生产力三种类型。(29)参见丁社教:《试论生产力的本质及其类型》,《生产力研究》2004年第6期。因为这种生产力是基于非遗产生的力,这就要回归到非遗工坊的具体语境中去理解。

笔者通过实践走访,发现工坊的生产主要围绕非遗的两个维度展开:一方面,劳动者(传承者)通过约定俗成的过程不断地再生产物质产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满足衣食住行用;另一方面,传承者通过培训、教授技能、知识等精神层面的再生产以满足人们学习、设计、改进产品、认识某项非遗客观规律等的精神需要,实现人的再就业。只是后者这种生产力的劳动对象是劳动者头脑中的知识,此时,生产力要素中的劳动者复合了生产力的两个要素。但这并不与非遗工坊既有的生产物质产品能力和精神产品能力的属性相冲突。因此,非遗工坊是一种具有物质-精神双重属性的生产力,是助力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精神”生产力,这是非遗工坊的本质意涵。它作为一种新质的生产力,又以此为基点具备了个体与集体的统一性,保护、传承与创造的相生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使命性,产业、就业与创业的同步性以及社会、文化与生态的叠加性五个基本意涵。

(一)个体与集体的统一性

非遗工坊是个体生产力与集体(群体)生产力的统一。一方面,非遗工坊是一种个体生产力。非遗工坊要有建设、运营非遗工坊的带头人和传承人,即个体生产者,它是“生产过程中的个体生产者或生产者个人”(30)李志清:《论生产力的类型和层次性》,《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5年第S1期。。作为个体生产力的高层次个体生产者(31)参见蔡祁明:《个体生产力、群体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刍议》,《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2006年第3期。——传承人具备了“物质-精神”生产力的所有性质,表现为既可以在物质的生产工具帮衬下独立对生产对象完成整个生产过程,比如作为土布制作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张玉女通过非遗工坊既能独立完成各种土布制作过程,又是拥有与之相关传统、技能和习俗的“知识个体户”,她通过通识培训、学科培训、交互式个性培训等形式对知识承接者完成知识输出与再生产,从而获取或隐或显的知识报酬。所以,非遗工坊是一种个体生产力。

另一方面,工坊又是一种集体(群体)生产力。因为工坊不仅要有带头人,还要有大量劳动力的参与。所以它又是拥有众多生产者和较大规模生产工具系统及较复杂生产技术构成的价值实体。其中,集体生产力与群体生产力的最大区别就是规模大小的不同,具体表现为前者是小微型企业,后者是大中型企业,而现实中非遗工坊以中小型企业为主,涵盖大中小微型企业。因此,根据具体情况工坊可包括集体生产力和群体生产力。虽然传承人与参与者的社会关系主要分为家庭成员、亲戚、师徒、群众等,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在价值实体(工坊)内部或是一种价值投入关系、或是价值分配关系,抑或是以价值投入为基础,以价值分配为条件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作为由带头人与大量劳动者共同构成的非遗工坊,他们以一定的生产力关系结合起来,形成一种个体生产力与集体生产力相统一的态势。

(二)保护、传承与创造的相生性

首先,非遗工坊作为一种生产力,与其他生产力的区别在于保护是第一要务。相对于以往的非遗保护而言,这是一种突破了单人、单体与单纯式的保护(32)参见王巨山、叶涛:《国家战略背景下传统工艺工作站与非遗工坊建设探析》,《文化遗产》2023年第1期。,向着科学、成熟的方向迈进。所以,保护始终是非遗工坊的首要内涵。若放弃这一首要内涵,工坊发展势必越走越偏。如某工坊带头人奉行先“经营”后“保护”的理念,在此理念作用下工坊存在超负荷“经营”、生产性破坏等问题,保护的初衷并未在赚得盆满钵满后做出兑现,而是继续发展大量应市业务,此时非遗仅占范畴中很小比重,并且这仅有的比重也在“看不见的手”的随意“装扮”下面目全非。(33)访谈对象:Y1;访谈人:刘智英、麻一平;访谈时间:2021年10月3日;访谈地点:L村家中。基于田野伦理,本文所涉及的田野对象相关信息皆作匿名化处理。

其次,“每一个时代的历史主体都可以通过学习传承过去世代积累的生产力并在学习传承的实践中不断创造出自己时代的新生产力”(34)吴育林:《论理解生产力的三个理论向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22年第10期。。非遗工坊是依托世代积累的知识、技术、工具及经验等而建设的工坊,所以它离不开传承。它是一个有机的生命链,是非遗得以存续与发展的必要机制。但目前某些工坊存在着一种重传“硬”、轻传“软”的问题,传承聚焦于老图样、老样式、老元素等物质或结果层面,对传统制作过程、古法古技等非物质或过程层面选择性忽视。(35)访谈对象:X2;访谈人:刘智英;访谈时间:2022年3月5日;访谈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8号教学楼。而这种只重结果、轻视过程的工坊传承实则是对非遗本体的严重损害与传承向度的根本偏离。同时,由于非遗工坊作为一种创新性实践,自设立之初就一直致力于解决新问题、开拓新路径、满足新期待。加之其基本意涵是基于非遗工坊作为一种生产力本质的再阐释,而生产力的“合理内核便是创新”(36)陈志良:《生产力跨越式发展及其当代特点》,《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所以,创新自然也成为非遗工坊不可或缺的内置属性。但工坊场域下非遗的创新绝不是颠覆,它不同于一般性文化企业自我否定式的创新,而是在传承的基础上进行符合当代社会和文化逻辑的转化与发展。正如我们对待非遗创新的态度,是“在生产中保持它的核心技艺和核心价值,并要贴近民众生活,在生产实践中进行创新发展,这样才能使之持久传承”(37)许凡凡:《传统制茶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农业考古》2021年第5期。。

对待依托非遗而建设工坊的态度自然也是一以贯之,这既是工坊发展系列条款的明确规定,又是非遗发展的“底线”。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非遗工坊的独特之处在于条款中指出工坊既可以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也可以依托“传统手艺”,先不论传统手工艺在未来是否能进入非遗名录,以及由于过多的机械化压缩人工资源占比从而违背工坊扩大就业的初衷等一系列问题,单说其客观属性,“传统手艺”是以手工劳动的方式开展生产实践,在手与工艺、手与心之间获得一种对于拓展生存空间与日常生活感知的方式。所以,工坊依托的是手工艺,这就必须做到突出“手工”的积极意义。即便一定要有机器参与进来,也是机器为辅,传统工匠始终是生产过程的主体。所以,无论是非遗工坊还是“传统手艺”工坊皆离不开保护、传承与创新,三者是相生的,这是非遗工坊的基本特点。

(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使命性

非遗工坊是一种使命性工坊,自始至终承载的任务是清晰的、明确的,它在设立之初就将这种生产力定位为助力精准扶贫的软实力。国家最初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等10个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设立非遗工坊,并同时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在非遗工坊取得阶段性胜利后,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响应进一步推进扶贫工作的号召,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国家进一步扩大了非遗工坊的建设范围,包括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及贫困地区。2020年,在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后,相对贫困成为新时代贫困问题的基本表现形态,减贫工作的重点将转向解决更为隐蔽的相对贫困问题。为确保脱贫不返贫,关照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脱贫问题,完成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持续性减贫,最终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非遗工坊经历了从精准扶贫的单一使命到巩固脱贫成果与助力乡村振兴“双重”使命的转变。可见,非遗工坊是应扶贫攻坚而生,因巩固脱贫成果与助力乡村振兴而兴的生产力。所以,产生于具体历史阶段,在具体现实环境获得发展的这种生产力具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使命性,这是非遗工坊的时代特点。

(四)产业、就业与创业的同步性

非遗工坊是一个依托非遗项目并以“产”(产业)养“产”(遗产)的生产加工点,它通过将知识“灌装”到各种载体、并通过市场营销送到消费者手中,形成一种直接服务经济的生产力。因此,非遗工坊首先是一个有着从原材料、运输、逐次加工、组装到制成品的销售完整生产链的产业。比如岚皋魔芋制作工坊就是一个集食品研发、深加工、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企业。工坊通过规模化种养、规范化生产、标准化设计、精深化加工和品牌化营销等方式,将魔芋制作纳入产业化开发与商业化经营的范畴和进程中,将内置于其中的价值增值性资本的沉睡资本唤醒。岚皋是为数不多的魔芋生长最佳适生区,又处于天然富硒带,在全民养生时代的加持下,这一非遗项目经过商业化运作,“沉睡”的特性成为独特卖点,从而提升产业附加值。所以,非遗工坊是产业化经营与商业化运作的主体,而这个关键性内涵就决定了进入其中的非遗首先有一个既成事实,即已在市场化、产业化大潮中摸爬滚打并获得共识性成功,这是非遗工坊化建设的“入场券”,而不是如某地政府以某风物传说为依托申请为省级工坊,且不论民间文学是否可以生产本身存在一定的学术争议,即使沿着可生产的学术进路,也应围绕该风物传说情节、要素开展工坊化工作,而非以该风物制作技艺开展工坊化建设。(38)访谈对象:Z3;访谈人:刘智英;访谈时间:2022年7月26日;访谈地点:调研团队的随行车内。上述案例的问题根源即未能把握什么非遗能够进入工坊、进入工坊后如何产业化的基本向度。故此,我们在进行非遗工坊化建设时,应秉承将已有成熟产业化积淀的非遗纳入工坊化建设的原则,原来未有产业化基础的则尽少或禁止列入工坊化建设的方阵中,而介于两者之间者在进入工坊化队伍时应谨慎斟酌。(39)参见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与商业化经营》,《河南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

其次,非遗工坊不仅是生产经营的“生存车间”,亦是拉动就业的惠民工坊、共富工坊。非遗工坊应积极发挥带动就业的社会责任,广泛吸纳就业,挖掘手工制作、加工制造、原料种植等灵活就业岗位,优先吸纳脱贫户和低收入家庭参与就业,为留守人员、弱势群体、残障人士、闲散劳动力提供岗位,促进本地劳动力实现灵活就业、居家就业,让脱贫户更多参与分享由产业链、价值链、利益链带来的增值收益,达到主体间的“普惠式平衡”。如旬阳拐枣酒酿造非遗工坊累计带动就业1000余人次,惠及贫困户增收170余万元。洛南草编工坊在全县建起21个生产基地,带动6800多户村民靠草编增收。最后,非遗工坊还是一个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程。非遗工坊助力非遗研学的开展,非遗民宿、非遗小镇的建设,丰富了创业和就业形态。(40)参见庞诗:《非遗工坊为就业增收贡献力量》,《中国文化报》2023年2月7日。多业态、新业态吸引了一批有创业愿望和一技之长的大学生与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从而起到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接续再生产能力、激活内生动力等作用。因此,产业、就业与创业的同步是非遗工坊的关键特点。

(五)社会、文化与生态的叠加性

工坊经济俨然已成为具有区域特色的“指尖经济”与财富增长极,成为拓宽富民的增收渠道。但它绝不仅是推动经济的生产力,同时也是社会、文化与生态多性叠加的合力。其一,社会性。非遗工坊是一种回馈社会的生产力,所以它担任着公益培训、知识普及、展示交流、宣传教化与精神调剂等社会性职责。比如培训方面,非遗工坊是一个“培训学校”。定边县三边柳编巧婆姨专业合作社通过将私相授受、零散学习的传统方式转变为统一公益培训,既通过印制简单教材实现了“课堂学”,还采用边教边干边学等“实践学”的方式,提升内源性动力,分担了政府的社会治理成本,起到了织密社会网络、厚植社会资本、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但也有一些工坊同样存在着不培训、负培训的现象,将非遗工坊完全等同于生产工坊。如笔者询问某工坊如何培训时,带头人十分茫然,在询问如何培训厂房流水线操作工人时,带头人解释主要由机器厂家派专人进行指导培训。(41)访谈对象:C4;访谈人:刘智英、麻一平;访谈时间:2022年10月3日;访谈地点:G镇某产业园区。可见,部分工坊并未有效拉入弱势群体及本地闲散劳动力。即使拉入,学徒也存在着成为机器工业附属品等问题,或直接未参与到非遗实践中,而是做一些像原料种植、采摘等外围、边缘性工作,对非遗保护传承未起到实质作用。笔者通过走访还发现,现代化程度高的工坊培训意识愈弱,反之,手工程度高的工坊培训意识则愈强。

其二,文化性。非遗工坊也是推动文化资源保护、开发、传承的生产力。具体包括保护文化基因、发展文化事业、生产文化产品、宣传文化知识、讲述文化故事、激活文化记忆、展示文化印记以及培育文化能力等。如宁强羌族刺绣工坊生产的刺绣有着各种形式的图案,如“团花似锦”“鱼水和谐”“蛾蛾戏花”等,不仅纹饰生动,而且蕴涵了羌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及对幸福的祈愿。这些以一种潜在效益在建设者对工坊文化实践过程中完成吸收消化,变成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内在动力。所以非遗工坊是一个文化加工厂与炼金场。

其三,生态性。非遗工坊还是助力生态建设的生产力。以靖边县三边柳编制作工坊为例。首先,随着工坊的积极建设与推进,原材料(沙柳、杞柳等)需求明显增多,使得沙柳种植基地不断增多,而这些有着防风固沙作用的沙生植物可起到保护生态的作用。其次,可再生材料的柳条作为编织过程的唯一原料,其种植、收割、去皮、晾晒、编制、成品染色、烘干晾晒、熏蒸与储存的手工制作方法也是一种低碳环保的过程。最后,对柳编产品的推广与使用,无形之中达到了多用绿色制品的效果,用“绿色时尚”引导人们崇尚自然,养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总之,非遗工坊是一种有着绿色基地、绿色加工、绿色技术及绿色理念的生态产业。

因此,非遗工坊不只是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惠益民生、致富增收的经济生产力,还是以此为支点,兼而叠加了推动社会、文化与生态发展的各类生产力之和,这是非遗工坊的重要意涵。

四、非遗工坊的实践分析

(一)非遗工坊的实践历程

总体而言,非遗工坊发展历程经历了雏形期、试点期、建设期与调整期四个时期。

1.雏形期(2018年之前)

在非遗工坊未出现前,扶贫车间是其雏形期的重要形式。它们有着理念相通性和实践趋似性。首先,二者都不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目标,它们是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基础上追求利润的企业。其次,二者都具有“扶贫”又“扶志”的作用。其三,它们都是孕育于基层并扎根于群众的企业。无论车间还是工坊,依托的基础是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劳动密集型特色项目。目前,少见以高价格材料、高难度要求技术、工艺、动作为核心的非遗工坊,如云锦、玉雕等。其四,二者的实践结构有着某些相似性,往往有成熟的企业(依托地方龙头企业或特色产业)、产品和市场,甚至有些非遗工坊直接是当地扶贫车间的转化升级。

不过,非遗工坊与扶贫车间又有着诸多本质性区别。首先,扶贫车间的核心是“扶贫”,它以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实现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和资产收益为目的,而非遗工坊的核心是“非遗”,产业、扶贫、就业、创业等都是基于这一核心的内在属性再激活。因此,扶贫车间并不负载非遗保护、工艺振兴的使命,只要是基于扶贫正义,便可以对生产对象进行颠覆性创新,而这却是工坊持续发展的底线或前提。同时,工坊还有着非遗展览、交流、体验等车间所不具备的使命。其二,非遗工坊的灵魂是代表性传承人,而扶贫车间则是法人或私人。其三,相较于车间而言,非遗工坊匹配着另一套生态系统,如手艺工作站、传习所、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研培计划”等。其四,发展轨迹不同,扶贫车间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非遗工坊则是基于“后非遗时代”服务社会经济的具体再发展。所以,工坊的出现并不代表扶贫车间时代的结束,二者在当下依然并行发展。其五,虽然车间是工坊的重要母体,但并不是唯一母体。合作社、企业、小作坊等也是其重要母体之一,如依托耀州窑唐宋陶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耀州窑陶瓷烧制技艺非遗工坊。

2.试点期(2018-2019年)

2018年11月23日,甘肃省首家非遗工坊“积石山县保安族腰刀锻制技艺非遗工坊”在临夏州积石山县大河家镇举行揭牌仪式。随后,贵州黔东南州、四川凉山州、青海省同仁县、河北丰宁等地10个实践点相继成立工坊,迈出工坊建设的第一步,由此进入了非遗工坊的试点期。这一时期是工坊的试点探索期,它以“三州三区”为试点区,陆续设立了156家工坊,成功验证了工坊的实践可行性,形成了一套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做法。

3.建设期(2019-2021年)

一年的试点结束后,非遗工坊经历了由重点试点到全面建设的转变。该时期又可以归纳为三个阶段。一是部署阶段。2019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在总结前期有效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和覆盖人群,进一步扩大非遗工坊的建设范围,指出各地特别要以国家级贫困县的传统工艺类非遗为重点,按照摸清家底、扩大培训、吸纳就业等总体部署,逐步建立稳定、长效的非遗工坊建设和运行机制。

二是实施阶段。在顶层设计的推动下,各省统一部署非遗工坊设立工作。如2020年10月,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扶贫办响应中央号召,把非遗工坊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开展了以贫困县为重点,辐射周边县区的非遗工坊建设工作,并公布了首批52家省级非遗工坊。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设立非遗工坊超过2000家,覆盖非遗项目达2206项。

三是建设阶段。首先,对已授牌的工坊进行持续建设,如蒲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帮助玉女土布专业合作社和兴文麦草工艺专业合作社两家非遗工坊解决基础设施、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宣传等各个环节中的具体建设问题。其次,对已授牌工坊进行实地调研考核活动。在此期间,政府组织非遗专家、相关学者对非遗工坊进行多次走访回访。最后,积极开展新批次非遗工坊的设立。如2021年10月,陕西省启动了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的申报设立工作。

建设期非遗工坊相对于试点期发生了三个转向:一是依托的项目内容从仅是工艺类非遗项目转为以工艺项目为主,开始涉及中医药、表演、舞蹈、民俗等项目。二是这一时期从仅是“三州三区”进行试点转为以国家扶贫县为中心向周边县区渐变填充,标志着工坊全面建设时期的开始。三是这一时期从开展非遗培训、提升非遗产品、扩大销售渠道的三维“设立”,向开展非遗培训、扶持非遗带头人、提升非遗产品、扩大销售渠道、开展媒体传播、加强成效跟踪和动态管理的七维“推进”转向。

4.调整期(2021年至今)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期,非遗工坊的建设进入了全新阶段,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交汇期。因为这一时期是由精准扶贫期向交汇期的过渡,非遗工坊的实践工作也进入了从“扶”向“固”“振”兼顾的调整期。在2021年之前,非遗工坊主要聚焦于扶思想、扶观念、扶意识、扶信心、扶知识、扶技术及扶思路等方面。2021年之后,在交汇期的大时代背景下,非遗工坊开始进行积极调整,覆盖了21个省(区、市),主要实践体现为“巩固”与“振兴”两大方面。“巩固”方面,对潜在风险对象持续巩固,包括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户;在内生能力上巩固,如宁强羌族刺绣工坊依托相关公司,在继续开展刺绣技艺培训、民间刺绣、图案设计等基础技能培训的同时,适时引进产品包装设计、摄影与图像处理、网络销售等先进理念,激发当地民众的自主创新能力;在外部风险因素方面进行巩固,如疫情时期紫阳毛尖茶制作工坊制定传承人线上教学、云直播等以“遗”战“疫”的应急措施;政策上的巩固,如安康市继续将非遗工坊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给予优惠政策等。“振兴”方面,非遗工坊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方面提质增效。不仅通过吸纳人员来扩大人才队伍的量,而且注重提升人才队伍的质,主要以培养优秀带头人为抓手,通过支持带头人参加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举措,实现工坊带头人变成地区文化和旅游能人的目的。如2023年商洛市举办非遗工坊带头人、传承人非遗专题培训活动。

(二)非遗工坊的实践模式

非遗工坊主要包括行政主导式、公司主导式、个人主导式(42)行政主导式工坊的实践模式并不是陕西主体模式,但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在全国省区内该主导式依然是其重要实践模式,如内蒙古自治区非遗工坊带头人是科右中旗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许家村党支部是青岛市店子火烧工坊的带头人等,并且这种实践在工坊试点期是其主流模式。三种实践模式。这些模式皆是主体在实践理念下采用实践手段对客体开展实践过程的一种标准样式。把握不同的工坊实践模式是基于实践要素而形成的本质规律。三种实践模式的客体皆是非遗,因此,厘清工坊实践模式的关键是要关注不同人、实践理念与实践手段的区隔。

首先是实践主体。主体是整个工坊实践过程的逻辑起点,起主导性作用,决定着实践理念和手段。作为实践主体的现实的人,由于不同的社会身份,会从多样的角度来看待他们的实践客体,因而使得工坊实践呈现出具有主体属性的不同色彩。行政式工坊中的人是一种“政治人”。所谓“政治人”,指的是工坊主体具有自觉、甚至先觉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行为能力,他们实际参与政治过程,是有着一定政治责任、政治追求和政治影响力的人。这里的“人”既有行政个体,主要以国家公权力在私领域的代言人为主,具体包括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乡镇干部、人大代表等。如岚皋县龙安茶制作工坊带头人是当地村书记、白水县杜康非遗工坊带头人是省人大代表、贵州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怡兴民族手工艺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是落别乡牛角村妇女主任等。又有行政群体,具体包括县政府、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各级党支部。如延安市安塞区冯家营村村委是集合腰鼓、剪纸、民歌三项非遗所形成的工坊带头单位;吴起县县政府是吴起糜粘画制作工坊带头单位;白水县政府是“三点水”宴席制作工坊带头单位等。他或他们是非遗工坊的发起者、规划者、建设者、运营者、推广者与受益者。

公司式主体是“经济人”。该术语源自18世纪亚当·斯密提出的“自爱”,它指:“立足于自身利益、能够在自己所处的经济环境中进行有限理性分析、善于选择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人。”(43)王文贵:《“经济人”、制度和制度伦理探微》,《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3年第2期。诸如长安非遗乡集、黑龙口豆制品制作基地、泸康酒酿造非遗工坊等带头人皆是纯粹的“经济人”,并非非遗的传承者和创造者。个人式工坊的主体是传承人,往往包括两种传承人主体:一种是传承个体,如新明泥塑工坊的胡新明、玉女土布工坊创办人张玉女、兴文麦秆画工坊的贺兴文等;另一种是传承团队,如石泉中坝小镇非遗工坊是以石泉庖汤会为依托而建的工坊。庖汤会是石泉民间流传下来的一种习俗,主要包括在年末宰杀年猪等一系列活动,可见这一实践是由集体创造与传承,所以,这里的带头人只是石泉庖汤会“传承团队”中的“代言人”。

实践理念,最初由黑格尔提出,可以称其为目的、方针、政策,是理论和实践之间相互过渡的必然环节。(44)参见吕国忱:《实践三要素及其转向》,《社会科学辑刊》2004年第1期。因此,只有在实践理念的指导下,才能把主体所掌握的理论内容,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主体的具体操作或表演传达到实践客体中。实践手段是在实践理念的支配下,与实践理念共同起到重要作用,往往表现为以质料为载体的工具性质。

行政式工坊的实践理念是一种“公共理性”,是指:“各政治主体以公正的理念和自由而平等的身份,在社会政治这一持久存在的合作体系中,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充分合作,以产生公正的、可预期的共治效果的能力。”(45)施雪华、黄建洪:《公共理性:不是什么和是什么》,《学习与探索》2008年第2期。它是一个蕴含着丰富方法论的范畴,包括公共价值、公共伦理、公共调适等一系列内容。行政式工坊是在“公共理性”的作用下,将“国家理性”下沉至县域、村域,形成以无偿性、公益性、共享性与多赢性为主的实践理念。行政式工坊涉及政策条例、官方活动、官方平台、公益培训、官媒等行政和政策手段。如吴起县文化馆充分发挥非遗的公共属性,依托行政力量建设非遗工坊,长期组织糜粘画传承人、民间爱好者在工坊中举办吴起糜粘画制作技艺系列培训。再如青岛许家村党支部审时度势,提出“以村党支部为阵地,引领整合‘店子火烧’资源,实现村庄产业发展”的思路,在原“火烧作坊”旧址基础上,建成标准化的“店子火烧非遗工坊”,并打造“火烧博物馆”,建设“火烧老街”大牌楼,举办“首届平度市店子火烧美食文化节”。(46)访谈对象:许家旺村支书许召尧;访谈人:刘智英;访谈时间:2023年7月11日;访谈方式:电话访谈;《店子镇许家旺村:红“火”乡村产业 燃“烧”发展激情》,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bmxxgkml_15/pdsdzz_15/xxgkml_15/gzdt_15/202303/t20230315_7051780.shtml,发表时间:2022年9月21日;浏览时间:2023年7月11日。当然这种实践理念在有的地方也会掺杂着一定传统政绩观的色彩,导致非遗工坊出现“剧本化”建设、带头人“表演式”参与,以及因政策误读而导致“好心办坏事”等问题。

公司式工坊的实践理念是一种“经济理性”,它是一个具体运用理性化能力的过程,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核心的有界的理性(47)参见肖映胜:《经济理性与非理性的关系研究》,《东疆学刊》2006年第3期。,体现为创新理念、竞争理念、市场理念、资本运营理念与产权理念等,这类工坊有着先进的管理方法、科学技术、营销方式等实践手段。在这种理念指导下,它既有敢冒风险、勇于创新的正向后果,如泸康酒酿造非遗工坊带头人姜中谷遵照“既不丢掉文化又让有文化底蕴的产品打动人”的实践理念,相继开发了“泸康”“开缸”“汉水春”“清虚堂”等系列产品,成为安康百姓家喻户晓的龙头企业。(48)参见冯文波、宋孝波:《“老酒”新韵分外香——看泸康酒业精工良匠如何成就“浓香佳酿”》,《安康日报》2022年11月22日。又有崇尚“物欲至上”的价值理念,遵循“越新越好”的发展轨迹,如以公司式经营的某非遗工坊已经全部进行机械化生产,带头人先验性地认为这种机械方式要比手工水平更为先进,并不无自豪地向笔者逐次介绍从某地引进的现代化机械,以及全自动化的流水线车间。(49)访谈人:G5;访谈人:刘智英;访谈时间:2022年7月28日;访谈地点:T村带头人的工坊。这种工坊虽然生产规模有所扩大,产量获得提高,有显著的经济效益,但工坊内已然看不到丝毫的传统痕迹。

个人式工坊实践理念是一种“个体理性”,指的是一种以不断追求效用自我满足感为内在驱动的实践过程。实践手段是个体的时间、经济、脑力、体力、日程等。比如泥塑非遗工坊传承人胡新明依靠自己的知识于20世纪80年代以家庭工作坊的形式在本村进行十年的泥塑加工生产,这一阶段主要是一种自我生理性效用满足过程;2006年,胡新明投入将近300万元建立传习所和生产车间,拉动村民积极参与学习和生产,这一阶段主要是尊重性效用满足,传承人希望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得到别人的赞赏。当然,这种传承人式工坊也存在着拒绝外传的保守、技艺专有权的保护行为。

综上,不同属性的主体形成了不同模式的工坊。但因为工坊的实践主体是现实的人,现实中人性本身是复杂且发展的,有着超越“经济人”“政治人”或传承人的存在,如眉县古太酒非遗工坊邓跃前既是陕西省非遗古太酒酿造技艺的传承人,又是眉县齐镇古太酒厂的法人。但无论如何,这类工坊也并未脱离现有三种主导式实践模式,只不过这类是以一种“两栖”或“三栖”人的身份主导着非遗工坊的实践。

(三)非遗工坊的实践特征

1.本土性实践

本土性是工坊的首个实践特点。第一,生成于本土,非遗工坊是本土区域民族生产发展的产物,工坊依托本土生态禀赋、土法知识与民众而建立。如土生土长的刘天普依托土产土养的秦巴野蜂,借助“土头土脑”的土法知识创建了“土里土气”的古法养蜂技艺工坊。第二,发展于本土。非遗工坊实践发展的历程,处处彰显着本土区域民族文化内涵。比如,柞水皮纸制作工坊,它的发展离不开用皮纸习练书法、记载文史、丧葬祭祀、酿酒烧窑等本土习惯,本土奠定了材料正义和社会底蕴。第三,壮大于本土。工坊的壮大需要地方政府政策与行政的有力支撑,需要本土社区组织的培育提能,还需要本土民众物力、人力的持续支援。纵使有外来企业、组织创立工坊,但落地后依然须按照本土的逻辑、思维与惯习开展工作,并最终被本土所涵化、塑造,具备了本土基质,打上本土烙印。当然也存在资本运行逻辑下被架空了的“本土”,笔者在调研时发现,个别工坊已有名无实,方法、工具、知识等都是一种去本土性实践。虽然带头人也带动了当地民众实现致富,但当非遗工坊实践中的本土性消失殆尽时,只能说它是一个好企业,但不是一个好的“非遗”工坊。

2.传承性实践

传承一直是非遗工坊实践生命中的永恒主题,可以说,整个工坊存续的生命一直围绕着传什么、传给谁和如何传三方面展开。传什么?传的是一种地方性习得的“隐性知识”,以“非编码”范式嵌入主体,并通过可操作与可表演的形式呈现出来。传给谁?从亲疏关系上看,包括家族内部成员和家族外部成员两大类,他们是知识的呈现者与继承者。如何传?一方面是内部传承,即在特定群体(如家族成员之间)传承,如胡深泥塑工坊就是一种子承父业式的传承工坊。另一方面是外部传承,即在特定地域范围内的传承,如定边县三边巧婆姨手工艺工坊便是以家族、亲戚、邻居、乡民关系为主要传承对象的个体传承,再如冯家营腰鼓省级工坊是以整个区域村民为对象的集体传承;又有在特定领域内的传承,如延川缺之美手工艺专业合作社,将志同道合的民间女艺人组织起来一起传承剪纸、布堆画;还有在现代工厂、企业的职业化传承,如泸康酒酿造工坊的传承方法,则是通过泸康集团酿酒车间扎根一线老师傅将酿酒工艺技能和经验传授给一批批新进企业的员工。

3.产业性实践

产业性是非遗工坊实践的生命力。非遗工坊是介于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下的一种中观经济实体,是以手工业为主体的多类非遗经济体。其产业性特点首先表现为专业化生产。一方面,专业化部门。如以公司形式成立的魔芋豆腐制作工坊有着部门专业化特点。业务部负责魔芋生产订单的签订,采购部负责原料的采购,仓储部负责原料及产品的储藏、运输,生产管理部负责保障魔芋制作的具体生产过程,质检部负责魔芋的质量监督,培训部负责生产者的技艺培训等。另一方面,专业化作业。如刺绣在以家庭和个人为单位制作的时期,一位妇女可以兼顾设计、上稿、上绷、配线、落绷、刺绣等诸多工序。但在工坊中,她们以分工合作、流水线制作等形式作业,有的专司上稿,有的专司刺绣。

其次,一体化经营。视工坊规模大小,通过现代契约(合同、入股、入社、入会等)形式,或将非遗产前、产中、产后参与主体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共同体,形成多种形式的横向或纵向的生产经营利益共同体。如依托公司而建的裕兴重茯茶工坊是以生产经营环节为本体,集茯茶种植采摘、生产研发、仓储物流、文化展示、体验销售和旅游为一体的茯茶全产业链,其中各经营实体凝聚为利益共同体,或充当完整产业系统的重要一环(生产加工)。

再次,企业化管理。以市场为导向,部分或完全借鉴工业企业完整的管理活动体系、手段和方法,加强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物资管理、销售管理、工具和设备管理等,具体表现为有的工坊会用机械和电力部分替代人力和畜力,如绥德石雕工坊用石材切割机、石磨机等现代工具取代锤子、凿子、磨石等传统工具。还表现为用现代质量理念取代传统行业标准。笔者发现,在这些方面,非遗工坊存在着现代标准与传统标准相冲突的问题。正如某食品类非遗工坊带头人所说:“在未认定非遗及非遗工坊前,市场监管局、工商局、卫健局,甚至消防大队三天两头会过来检查这,审核那,说我不符合啥标准。在被认定后,乡村振兴局、文旅广电局、农业农村局把我当宝了,但之前那些单位就犯难了,不能不管,也不能太管。”(50)访谈对象:C6;访谈人:刘智英;访谈时间:2022年9月30日;访谈地点:电话访谈。在这里,笔者并不否认现代食品质量管理的重要性,而且在当下食品安全紧迫大势下,这种标准管理反而更为重要。只是在面对食品类非遗而建的工坊时,不应先形成“传统=不安全,现代=安全”的理念,今天这种理念在传统与现代的纠葛中已然存在,并在工坊实践中持续盛行且继续发酵。倘若传统食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不可能存续少则百年、多则千年的时间,所以在面对此类食品类非遗工坊时,无论是哪方介入,都应进行充分的调研,若发现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在不损伤非遗核心基质的基础上,在食品差异化客观事实下,在国家、地方、行业、企业等标准与传统标准相对照中,实施差异化、特殊化与专业化并行的标准。

最后,社会化服务。非遗工坊实践过程中有着一种明显的社会服务效益,有着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满足精神文化需求、丰富民众文化生活的效益,如较为成熟的工坊(谢村黄酒酿造)内部便设有档案馆、音像资料展示厅、酿造工艺流程演示厅、实践教学基地与传承体验中心(所、点)等。

4.共同性实践

固然非遗工坊分为行政、公司与个人式“主导”的工坊实践类型,但无论哪种“主导”,非遗工坊实践推动的都是一种众力而行的实践。如以“经济人”主导的公司式工坊,传承人必然会参与其中,发挥主导的作用,“行政人”也会参与其中,发挥着主推的作用,更为重要的还有广大参与者,发挥着主干的作用。所以,无论哪类实践模式,非遗工坊实际上都是一种多元主体共助的实践。同时,非遗工坊还是一个发展共识的实践过程。在发展中,有关的技能和表演不仅通过主体获得共识的任务或目标,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主体间建立起一种联系或关系,并培育了一些对于主体至关重要的共识事业,更重要的是主体在主动参与及互动中不断形成的认同感与归属感。非遗工坊还是一个价值共创的实践。各类身份的主体在开放式的非遗工坊实践场域内,以某种需求满足、情感认同与伦理信念的能动意愿凝聚于一体,在合作的文化里,共享的知识中,统一的机制下相互参与,实现了非遗资源的价值共创。其中,既有实在的人力价值、货币价值与实体价值,还有着忠诚、热爱、团结等共善的价值意识。

五、结 语

非遗工坊产生于特定的时空,并在特定的阶段与领域内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从生成逻辑、基本意涵与实践分析三个方面入手对非遗工坊进行了剖析,得出一系列结论,希望对工坊今后的实践工作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但受诸多因素影响,要确保非遗工坊的可持续发展,后期有必要从学术和实践两个层面作出科学且及时的回应。

非遗工坊的基本意涵是以非遗保护传承为基础,传承人为核心,工坊为翅膀,以巩固脱贫成果与助力乡村振兴为目的的“物质-精神”双重生产力,是一种新质的生产力。这种生产力以扶持支持生产,以生产拉动就业,以就业助力传承,以传承实现发展,真正实现了非遗保护、利用、传承的三向归一。这种归一呈现于实践中,表现为由行政式、企业式与个人式所主导的非遗工坊,是以非遗为轴心的工坊共同体。微观维度上,它是组织共同体、社区或乡村共同体、县域甚至区域(秦腔工坊以关中区域)共同体。宏观维度上,非遗工坊不仅致力于汉民族,还将新疆、云南、四川、西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作为重点实践阵地。(51)参见王彬:《非遗工坊为乡村振兴“铸魂”》,《中国文化报》2023年3月23日。所以,它改变了小规模作坊孤军奋战的发展状态,激发本土企业共同性关怀的价值属性,充当了“一企一业、一村一特、一县一策”的有力抓手,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空间,形成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新的生命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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