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权

  • 日本对电子书出版权的立法保护与启示
    过立法设立数字出版权予以积极应对。按照日本《著作权法》的规定,拥有数字出版权的电子书权利人对侵犯其合法权利的行为,能够直接向法院申请禁止令,及时获得法律救济。日本关于数字出版权的立法对完善我国著作权制度有着诸多启示,包括加强对电子书著作权的立法保护具有必要性、要注重用多元化模式解决电子书的著作权问题、把不断创新法律法规作为平衡电子书涉及的著作权利益关系的支点等。关键词:日本;电子书;出版权;数字出版权;著作权;启示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志

    河南科技 2022年10期2022-06-11

  • 文学作品出版权价值评估刍议
    。如何合理地对出版权价值进行评估,对解决版权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文学作品的出版权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无形资产,合理地进行出版权交易对著作权产业以及相关行业的发展都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在我国出版企业的合并分立处理中,文学作品出版权的价值往往没有客观反映出来。本课题旨在完善出版企业的出版权评估方法与稿酬支付方式,分析目前存在的评估方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文学作品的出版权价值特性出发结合理论对文学作品出版权的计量与管理提出可行性建议,希望今后可以为出版

    科学与财富 2020年12期2020-07-10

  • 论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对著作权中出版权的影响
    他死后作品上的出版权,而否定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关于此案法律依据是有效的,不这由让我们产生这样的疑惑。第一,是否宪法上的政治权利关于出版自由的规定与著作权法内容相一致。第二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死后是否作品仍然可以出版等一系列问题。下面主要对于这些问题的简要分析。二、宪法上出版自由与著作权法中出版权概念辨析1.宪法中的出版自由我国现行宪法第35条作出了具体规定,此章节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规定,出版自由是宪法所赋予的权利,任何下位法都不可以随意侵犯。对于出版自由的

    职工法律天地 2019年2期2019-12-13

  • 日本电子书版权保护及其新发展
    门设立了电子书出版权,这对包括我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在电子书版权保护方式上具有借鉴意义。日本电子书版权保护现状电子书的产生改变了传统纸质图书复制与传播的格局,不仅图书的复制门槛与成本大幅降低,而且伴随着网络发展,特别是云技术的产生,图书内容的传播速度与利用方式也在飞速提升与扩充。相较于传统纸质图书,电子书的侵权成本更低,维权成本却较高。如今,日本国内电子书的复制与传播侵权问题严峻,著作权人遭受的侵权损害较大。日本学者中山信弘教授曾直言:“如今现实中的著作权问题

    河南科技 2019年6期2019-09-10

  • 论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对著作权中出版权的影响
    与著作权法中的出版权之前的差异。得出著作权法中的出版权,具有明显的民事性质,而非仅仅为宪法中的政治权利。并通过概念比较分析得出,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不意味着著作权法中出版权一定剥夺的结论。即使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作者死后,其作品内容若非政治性相关,则应该允许其作品的继承者出版作品并获取相应报酬。关键词:出版权;出版自由;政治权利一、提出问题在侵犯周作人散文作品纠纷一案中,我们发现法院的态度是认为即使周作人依法剥夺了政治权利,但是仍保护他死后作品上的出版权,而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1期2019-03-25

  • 专有出版权侵权及司法保护的法律分析
    ,充分了解专有出版权侵权行为的类型,对司法审判中出现的难点进行思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对专有出版权之上的合法利益加以保护。【关 键 词】图书出版;专有出版权;侵权【作者单位】赵勐,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图分类号】D923.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19.01.024图书出版关系到文化事业的兴旺发达,但现实中出现的各种图书侵权行为对文化出版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恶劣影响。因此,为了净化出版业和

    出版广角 2019年1期2019-03-19

  • 专有出版权性质和范围辨析
    许可权,即专有出版权。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在体例上将出版者享有的权利纳入邻接权制度,同时明确提及专有出版权,容易引发对于专有出版权性质的误解。在没有明确约定专有出版权具体内容的情况下,当出版者享有汇编作品的专有出版权时,如何确定专有出版权的控制范围也是实践中争议的焦点。本文以A出版社与B出版社侵害专有出版权纠纷案(以下简称某出版社案)为切入点展开研究,通过文义解释、目的解释、体系解释等分析方法,在明确专有出版权性质的基础上

    中国出版 2019年13期2019-01-29

  • 企鹅兰登书屋获奥巴马夫妇自传出版权
    尔的两本自传的出版权。报道稱,这创下了历来美国总统自传出版权的最高标价。企鹅兰登书屋发表声明称,本公司已获得两本书的全球出版权,分别由奥巴马总统和夫人撰写。”声明还称,根据协议,该公司将以奥巴马的名义,向慈善机构“First Book”捐出100万本书。据悉,奥巴马曾撰写过两本自传,1995年的《以父之名》和2006年的《奥巴马:勇往直前》,这两本书的纸质和电子书销量超过300万本。endprint

    中国知识产权 2017年4期2017-04-17

  • 论被剥夺出版自由者的出版权问题 ——由周作人著作权继承案引发的思考
    夺出版自由者的出版权问题 ——由周作人著作权继承案引发的思考厉 静宁波大学,浙江 宁波 315211出版自由和出版权有着十分紧密的内在联系,同时又有所区别。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被剥夺政治自由,其中包括出版自由的人,其出版权亦同时被剥夺,其作品无法被出版。但出版自由和出版权并不能画上等号,两者是不同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依然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因此其仍享有著作权等民事权利,即仍应享有出版权。出版自由;出版权;政治权利;著作权1994年12月,周丰一等人以北

    法制博览 2017年19期2017-01-26

  • 出版权的公法属性与私法属性的冲突与厘定
    23300)出版权的公法属性与私法属性的冲突与厘定朱与墨1,何伦波2(1.深圳大学 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广东 深圳 518060; 2.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湖南 郴州 423300)摘要:出版权是一种复合权利,具有政治权利、财产权利和社会权利三重属性。现行《刑法》将出版权笼统规定为政治权利而予以剥夺,在《宪法》中找不到依据,同时此规定与《刑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等法律规定相矛盾。对现行《刑法》剥夺政治权利中的出版权要作限缩性解释,并区分其三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3期2016-06-20

  • 出版权研究
    究中心 詹启智出版权研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 詹启智学术界对于出版权的认识,大致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出版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如沈仁干等认为,出版权仅仅是版权中经济权利的一种或一部分。唐德华等也认为,作品的出版权,是由著作权人享有。林华等复制权、发行权,合称出版权等;二是认为出版权是出版者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如林新生认为,出版权指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的权利。唐德华又认为,“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因复制发行作品而享有的权利,亦称出版

    河南科技 2016年22期2016-03-29

  • 出版权和制作权分开的现状、问题和对策
    李贞摘要:推进出版权和制作权分开是当前出版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确保出版业繁荣发展的必然选择。出版权和制作权分开的本质是推动出版生产关系调整,解放出版生产力。关键在于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确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出台合理的政策措施。关键词:出版权;制作权;分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当下,出版权和制作权分开无疑是出版业内部机制改革中备受热议的一个话题。在目前形势下,出版

    现代出版 2015年3期2015-07-01

  • 出版权和制作权分开的现状、问题和对策*
    刘大年 李 贞出版权和制作权分开的现状、问题和对策*◎刘大年 李 贞推进出版权和制作权分开是当前出版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确保出版业繁荣发展的必然选择。出版权和制作权分开的本质是推动出版生产关系调整,解放出版生产力。关键在于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确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出台合理的政策措施。出版权;制作权;分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当下,出版权和制作权分开无疑是出版业内

    现代出版 2015年3期2015-07-01

  • 数字出版权属性学理研究*
    媛 刘佳莹数字出版权属性学理研究*□文|董媛媛刘佳莹数字出版权是互联网领域新兴的权利类型,学术界对这一权利的理论研究尚未深入展开。本文通过对我国数字出版权的权利内涵及其属性的分析,即数字出版权的公权属性确保它作为数字化社会中一项重要的法律权利,对相关产业的法律关系进行调节,同时,数字出版权的私权属性保证了权利主体获得正当的权利收益,以期在公私权互动语境下探讨和反思我国对数字出版行为的认知与保护等社会问题。数字出版权公权属性私权属性学理研究数字出版权是指利用

    中国出版 2015年18期2015-01-31

  • 出版权之剥夺对著作权的影响 ——以侵犯周作人散文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为例
    ●宋琦论出版权之剥夺对著作权的影响 ——以侵犯周作人散文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为例●宋琦出版权在不同的法律层面上,被赋予了不同的法律属性。从民法角度看,作为著作权的主要内容之一,出版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从刑法角度看,出版权被当做政治权利,可以被剥夺。如果公民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即意味着出版权也随之丧失。就权利属性而言,虽然著作权属于民事权利范畴,有别于政治权利,其存在不会受到影响,但出版权能的丧失也会限制著作权的行使。文章以侵犯周作人散文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为引例

    经济师 2014年8期2014-02-11

  • 数字版权可以单独存在吗?
    面将自己作品的出版权向出版社授权抽取不菲的版税,同时又将所谓的数字出版权卖给那些数字新媒体以及一个个数字技术商、设备商,图谋再“捞一票”。至于那些数字新媒体、技术商和设备商,早些时候还主要是从出版社那里争取内容授权,而近些时候干脆也直接去找作者拿授权了。以至于出现了如贾平凹《古炉》这样令人不解的事件。在一部作品的出版当中,出版社無疑要付出最艰辛的劳动,投入最多的物力与人力成本:从作者的创意开始,出版社编辑就要介入,与作者共同讨论作品的主旨、结构以及语言风格

    出版广角 2012年2期2012-02-10

  • 出版权
    、音像、网络等出版权的合理配置问题,解决各种出版权分割所带来的问题,可以考虑对改革试点单位给予综合出版权的试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视察总署时也指出,要加大对改革到位、实力较强的出版企业的支持力度,在出版资源配置上向其倾斜,支持其跨地区、跨所有制、跨媒体兼并。赋予出版单位综合出版权,即为符合一定条件的出版单位颁发包含图书、音像、电子、互联网等各类出版权在内的《出版许可证》,而不再按照不同载体分别进行审批。多项改革为综合出版权试点铺路国务院新一轮机构改

    出版参考 2009年5期2009-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