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

  • 大湾区商事优选地法院建设中的外国法查明问题
    中均提出“完善外国法查明和适用机制”。结合《前海意见》第二部分第三小节“完善前海合作区国际商事审判组织体系”中明确提出支持前海合作区“打造粤港澳商事审判优选地”②参见《前海意见》“二、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第三条:“完善前海合作区国际商事审判组织体系。支持在前海合作区进一步健全完善国际商事审判组织体系,构建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处理国际商事纠纷体制机制,打造粤港澳商事审判优选地。”这条内容看,商事审判优选地的建设必然包含将大湾区内地法院(以前海法院为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6期2023-01-24

  • 我国涉“一带一路”建设民商事案件的外国法查明机制创新研究 ——基于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和专题指导性案例的分析
    件的审判工作,外国法查明和适用、国际条约和惯例的恪守是关键。目前,国内“一带一路”视域下的外国法查明问题研究成果屈指可数,尽管对于厘清查明责任、规范查明程序、完善查明方法等基本问题凝聚了初步共识,但是针对涉“一带一路”案件特点和要求的外国法查明制度创新性方案仍尚付阙如。典型做法既折射出我国外国法查明制度中的一般性问题,更引发涉“一带一路”案件具体制度的反思与检讨,有针对性的外国法机制创新既关乎冲突法本身的完善,更对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意义重大。其一,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 2022年3期2022-06-14

  • 论实质正义优先之下的外国法查明问题
    ,当适用法律为外国法律时,该法律会以程序地位的问题出现[3];冲突法属于法的技术性规定[4],以转致、反致、公共秩序保留等规则避免外国法的选择显然不当,是立法技术的体现。美国学者维纳认为,法律有两大问题,一是法律的一般目的如正义的概念等;一是如何实现正义的技术问题[5]。外观性是当事人通过内国冲突法选择了外国法,并不能保证该外国法的适用一定是最为适当的,无论是萨维尼的“本座说”,还是当前的“最密切联系说”,皆为冲突规范推定何种外国法为适当的。实体正义蕴含的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2021-12-24

  • 我国外国法查明的实践困境与破解路径 ——基于43个海事案例的实证分析
    ■邓 杰外国法查明一直是困扰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的一个难题,海事诉讼中尤甚。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背景下,聚焦我国近5年涉外国法查明的43个海事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可知目前我国海事诉讼中外国法查明面临查明效果不佳、查明主体不明、查明途径单一、查明判例法困难等困境,其中的原因既有司法的消极、立法的不足,亦有国际合作机制的不力。为破解困境,需进行以下调整和改革:应秉持开放包容的司法理念平等对待和积极查明外国法;修改完善外国法查明的法律规定;借由民间合作机

    江西社会科学 2021年2期2021-11-29

  • 涉外法查明之专家意见制度探析
    制度是通过研究外国法的专家对外国法出具意见来查明外国法内容制度。通过《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1年4月1日实施)第十条可知,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是查明外国法律的主体。通过《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21年1月1日实施)第十五条规定可知,外国法查明的途径包括当事人提供、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等。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未对专家意见制度适用作出详细规定,具体应用缺少细化规定,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探究该制度。一、完善外国法查明专家意见

    法制博览 2021年11期2021-11-24

  • 我国海事审判中外国法查明的特殊性及其规制路径
    提出要着力打造外国法查明平台,有重点地开展查明外国法的基础性、前瞻性工作,并进一步发挥服务、保障作用[1]。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国海事审判中的司法实例,对实践中外国法查明亟待处理的问题予以解决。一、 问题之提出:我国海事审判中外国法查明现状截至2021年3月,我国共有11个海事法院,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各海事法院官网”上检索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条”,共检索出114份裁判文书。再通过去除重复和类似裁判文书后,最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报 2021年3期2021-06-29

  • 论 “外国法不能查明”的认定
    、问题的提出“外国法查明”是外国法在另一法域得以适用的重要环节,对于解决法律冲突问题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有学者对2011年4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的1 476件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审判情况作出不完全统计[1],发现查明并适用的域外法仅占91件,而其余的1 385件涉外民事案件均适用中国法。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一些法院滥用“外国法不能查明”的作法。“外国法不能查明”指的是当事人或法官进行外国法的查明行为后,仍不能认定外国法的具体内容。[2]我国“外国法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4期2020-12-20

  • 新时代我国外国法查明制度之现实阻碍与完善建议
    的现状看,我国外国法查明制度仍存不足之处,还需进一步阐释和完善,缕清外国法查明制度,不仅可以公平、公正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而且涉外民商事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遇到的问题也可以通过该制度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更能使争端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涉外法律的正确适用、纠纷的顺利解决以及良好法治环境的建构,已经成为相关参与主体利益的关切和需求。因此,外国法查明制度迫切需要在新时期背景下得以阐释与完善。一、我国外国法查明制度之现状外国法查明,又被称为外国法内容正确性与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2期2020-12-20

  • “一带一路”倡议下完善我国外国法查明机制的法律思考
    析,并为我国的外国法查明机制提供了一些完善的建议。一、外国法查明机制在我国的实际状况倘若本国的法院在对国际民商性案件进行审理时,把自身的冲突规范应用在外国的实体法中,那么怎样查明这一外国法是否存在或者是确定借助它调整具体的义务内容,这个过程就是对外国法进行的查明。想要使外国法得到查明,就一定要有相关的司法来进行保障,而且这也是我国“一带一路”政策可以顺利展开的核心基础,同时这还是创建出“一带一路”优秀法制环境的一个关键环节。在“一带一路”政策之下,对于外国

    法制博览 2020年8期2020-11-30

  • 论我国法院外国法查明的瓶颈与突破
    570228)外国法查明,又称外国法内容的确定,是指在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判中,一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某一外国实体法,该外国法通过什么方式和途径来查明的问题。近年来,我国“一带一路”倡议持续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果,对外开放格局进一步扩大,涉外民商事案件数量趋升,对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外国法查明又贯穿于涉外审判工作的所有环节,因此,我国法院突破外国法查明的瓶颈迫在眉睫。一、我国法院当前外国法查明现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北大法意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 2020年2期2020-05-20

  • “一带一路”倡议下完善我国外国法查明机制的法律思考
    解决,而且原来外国法的查明机制也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实际需求,所以,必须要对我国外国法查明的机制进行完善,并充分结合当前“一带一路”新思想,从根本上解决当前责任模糊不清、态度不积极以及期限不明确等问题,从而为我国“一带一路”政策进一步的推广,提供司法方面的服务以及保障。【关 键 词】一带一路;完善;外国法;我国;查明机制;法律思考中图分类号:D9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20)08-0027-03作 者 简 介:谢碧青(1990

    法制博览 2020年3期2020-04-30

  • 论国际私法中的外国法内容查明制度
    6000)一、外国法内容查明概述(一)外国法内容查明的含义某国法院对涉外的民商事问题进行处理时,假如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来处理,应当对另一国家的相关实体法进行适用,那么对于这一实体法是否存在,以及对当事人的相关权益进行调整的内容是否真实,对这些问题进行查明的过程,就是外国法内容查明,也可以称之为外国法查明。外国法内容查明中的外国法仅指外国实体法,而不包括外国程序法。外国实体法包括外国成文法、判例法、习惯法、法律解释、法理、学说和国际条约。(二)外国法内容查明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20年2期2020-03-14

  • 外国法查明作为服务外包项目探析 ——可行性与相关法律完善
    增加,需要适用外国法律的情形越来越多,外国法查明成为法官面临的一大难题。外国法查明是准确适用外国法的前提,是公正解决涉外民事纠纷的关键,是实现国际私法价值的保障,也是彰显我国对外开放的态度。[1]外国法查明方法属于外国法查明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现行法律中,以非限定性列举的方式对外国法查明的途径进行了规定,如由当事人提供、司法协助途径、外交途径、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等。看似外国法查明途径丰富多样,但在司法实践中,因其约束性不强,过于原则、笼统,且主体责任在法

    集美大学学报(哲社版) 2020年4期2020-02-10

  • 外国法内容查明之探析
    关系。一、概述外国法的查明制度,在国际私法适用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二十一世纪,科技的进步和交通便利程度的大幅提升,各国之间贸易往来增多带动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国与国之间的文化传播,这样日益加深的经济文化方面的交流不可避免的导致涉外纠纷增多。在这样的经济文化氛围中,我们要对外国法查明制度的认识提高到更深的层次,这样才有利于促进中国与各国之间的民商事纠纷完美解决,提升中国的国际地位和综合实力。二、外国法的性质之争(一)外国法是一般事实

    法制博览 2019年18期2019-12-15

  • 论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第五条规定:“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民法通则》第150 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此条规定在体现了直接限制外国法适用的立法模式的同时,也具有其特点,即把国际惯例也作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排除适用的对象。此外,我国的《海商法》第276 条以及《航空法》第190 条都作出了内容相同的规定。《民事诉讼法》则从诉讼权利方面来维护我国的公共利益从而适用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7期2019-03-26

  • 公共秩序保留之各国法律文化反思
    排除方式和排除外国法之后的法律适用方面。(一)排除方式。1.直接排除法。国际私法中如果明确规定外国法的适用不得违反内国的公共秩序,如果违背就不得适用,这种立法方式就是直接排除法,如我国《民法通则》150条的规定就是这种立法方式的体现,这种方式因具有极大的灵活性,所以之前许多国家都采用了这种方式。2.间接排除法。这种方式明确规定内国的哪些法律必须直接适用在有关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从而表明它具有绝对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效力。如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3条的规定就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9年5期2019-03-20

  • 外国法查明中的专家制度
    0042)一、外国法查明的现状与专家制度的必要性根据全国司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发布之年的2010年,全国法院审结的涉外案件(不包括涉港澳台案件)共17020件,而该数据在2015年则升至23693件,上升39%(1)。近年来,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开展和落实,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总量更是不断攀升。在这种态势下,“外国法的查明和适用率”理应更高,然而实际情况却与该等合理推测截然相反。有学者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4期2019-02-15

  • 像络德睦教授一样做“外国法” ——阅读《法律东方主义》的另一种思路
    是在讨论如何从外国法那里找寻启示。种种现状只能说明一点,法律东方主义作为一种文化政治的现象,在当下中国的法律话语和实践中是根深蒂固的。很可能正因如此,这本书的中译本推出一年来,相关的讨论从未中断,其中既有如潮的好评和真诚的批评,也有质疑以及同样真诚的攻讦。无论如何,在这个注意力短缺而图书泛滥的时代,受到持续的关注已经是最大的成功所在,毕竟,“批你,也是看得起你”。我在此并不拟讨论络德睦教授在《法律东方主义》这本书中说了些什么,也就是说,究竟应如何理解“法律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18年2期2018-04-01

  • 外国法援引与美国宪法解释的发展及反思
    宪法解释中援引外国法实现了论证美国这一新兴国家的独立性的作用,因此少有争议。然而司法能动主义者运用外国法渊源,尤其世界范围的文明发展成果,扩大解释宪法中的少数人权利,这一做法受到了来自原旨主义者们的强烈反对。原旨主义者们反对在美国的国内问题上依赖于国外的法律或经验,并且不能接受被司法能动主义影响的法官所采取的比较主义宪法解释方式。宪法的根本法地位使得宪法解释必须坚守不变的文本,但是司法活动是为了解决争端的,固守宪法文本则宪法解释无法直面社会问题。对外国法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5期2018-03-19

  • “当事人无法查明外国法”问题研究
    当事人无法查明外国法”问题研究叶 清(中南大学法学院 湖南长沙 410012)《法律适用法》明确了当事人合意选择外国法时的查明责任,但实践中当事人由于未能提供外国法或提供的外国法资料不符合外国法实质、形式认定要求,而往往被法院认定为无法查明外国法。这一问题形成的原因在于当事人客观上无法查明和主观上不愿查明、法院“无法查明”滥用下可能故意提高外国法认定门槛以及外国法性质之争下外国法审查标准的缺失。我国可以通过完善外国法查明途径、约束法官认定“无法查明”权力的

    绥化学院学报 2017年12期2017-12-09

  • 美国法治精神刍议——以历史视角分析
    环节。关键词:外国法 比较法 美国法治 西方法治“美国成功的秘密不在于华尔街,也不在于硅谷,不在于空军,也不在于海军,不在于言论自由,也不在于自由市场——秘密在于长盛不衰的法治及其背后的制度。正是这些让每一个人可以充分发展而不论是谁在掌权。” ——评论家托马斯·弗雷德曼在第一批清教徒随着“五月花号”靠上北美之岸,来到这片在当时荒凉落寞的土地时,他们心中压抑的热情之火却未被那冰冷和死寂的土地砂砾所扑灭。他们在英国曾饱受残害的经历,使他们抱着满腔的民主共和理论

    大东方 2017年12期2017-10-21

  • 外国法和判例进入我国司法运用的理论途径
    230601论外国法和判例进入我国司法运用的理论途径郑丽利安徽大学,安徽 合肥 230601外国法和判例是一个比较法上的问题。外国法和判例进入我国司法运用,需注意不与我国法律精神相违背、符合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不违反我国的宪法。通过阐述外国法和判例进入我国司法运用的前提条件、类型、方法来说明我国援引外国法和判例主要是援引它们的法律概念、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同时阐明在援引外国法和判例时应该注意的同系法律优先、类比推理的弊端等问题。外国法和判例;援引;司法运用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7年4期2017-04-14

  • “一带一路”战略下完善我国外国法查明机制的法律思考
    战略下完善我国外国法查明机制的法律思考宋锡祥, 朱柏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法学院,上海 201620)外国法查明是国际私法中的一项特有的制度,是我国建设“一带一路”进程中准确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基础,也是正确适用外国法的前提条件。这一制度的设置与司法实践对于我国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合法合理解决、我国司法审判公信力的全面提升以及国际民商事交往良好环境的形成具有重大作用。目前,我国有关外国法查明制度存在分散化和碎片化的倾向,查明责任不够清晰、具体,缺乏可操作性和实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7年4期2017-04-02

  • 外国法和判例进入我国司法运用的理论途径
    214121)外国法和判例进入我国司法运用的理论途径张 啸1,程镭鳕2(1.安徽大学 法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2.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1)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法律适用全球化趋势也在不断显现,各国法律制度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包容的程度也愈来愈大,将外国法和判例运用于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成了我国同其他国家进行司法交流的重要内容。目前关于外国法和判例进入我国司法实践的原则、特征等还未能在理论界达成一致意见,在实践中相关运用也比较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3期2017-03-10

  • 外国法和判例在我国司法中运用之刍议
    230601)外国法和判例在我国司法中运用之刍议徐巧巧(安徽大学 法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外国法和判例在我国司法中的运用问题是比较法关注的热点,包含能否运用以及如何运用两大问题。事实上,在我国司法中运用外国法和判例并不意味着有损国家主权。首先,明确运用前提为法律空白或法律模糊情形;其次,还须国内法设置严格的运用条件予以限制;最后,外国法和判例作为材料性质存在,仅仅赋予其一种补强、补白的效力。具体路径是于指导性案例裁判理由的说理中予以借鉴,待到时机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7年4期2017-03-10

  • 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 ——以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准据法查明问题为中心
    与法院并列作为外国法查明的主体,并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时适用中国法的规定,于法院而言尚具合理性,然而于国际商事仲裁而言则不甚合理。从该法条出发,考察法院以及仲裁庭的实践,国际商事仲裁中在处理准据法查明问题时,不能照搬法院的模式,应当注重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方式的特殊性,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保障当事人双方合理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下,处理准据法查明中的一系列问题。法院 仲裁庭 准据法 查明引言近年来,由于跨国交易和海外直接投资的迅速发展,仲裁庭面临着越来越多涉外民商

    仲裁研究 2017年1期2017-01-25

  • 无法查明外国法:认定标准和滥用防控
    卜 璐无法查明外国法:认定标准和滥用防控卜璐*外国法的查明一直是制约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的瓶颈,对无法查明的滥用则是这一瓶颈的直接表现。《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试图明确查明责任和无法查明的认定,但仅从“查”的层面进行限制仍无法防止法院滥用,故需在实践操作层面整理现有的无法查明认定理由,厘清查明责任明确前提下外国法无法查明的认定标准。《适用法解释(一)》确立的“合理标准”给认定外国法无法查明留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实践中需通过判决书说理、拓展查明途径等方式防范法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6年3期2016-12-07

  • 论中国的外国法内容查明的立法与实践
    张 林论中国的外国法内容查明的立法与实践张 林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内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民商事纠纷时的重要环节。1987年至2015年,中国对外国法查明的规定呈现法律化、查明方法多样化、查明责任分配具体化以及法院确认和审查认定职权明确化的趋势,但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等尚存不足。当外国法无法查明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是正确合理解决方法,并且外国法无法查明的标准也通过司法解释得以明确。外国法内容查明 责任主体 查明方法一、中国对外国法性质的认识外国法内容

    长江丛刊 2016年21期2016-11-26

  • 浅析我国涉外审判中的外国法查明制度
    国涉外审判中的外国法查明制度唐诗琪(100081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北京)本文从简要介绍我国外国法查明制度出发,结合国际私法中关于外国法查明制度的理论,搜罗并参考了其他学者所援用的关于查明制度的司法裁判文书和案例分析成果,提出确定外国法无法查明的“标准”、规范外国法查明职责和整合资源有效运用各种外国法查明途径等相关解决方案,以期能够对我国涉外审判中的外国法查明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外国法查明;涉外审判;法律适用一、我国外国法查明制度概述《法律适用法》出台之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6期2016-11-12

  • 内幕交易行为的认定及其完善
    幕交易;认定;外国法;赔偿机制一、事件概况2013年8月16日,某证券交易员因数量输入错误导致股指离奇上涨。“乌龙指”行为很快被某证券内部获知,利用这一时机大幅增加空单,对冲风险,盈利收场,广大投资者却为此买单。某证券虽未操纵市场造成波动,却是最先知道沪指波动原因的,并借机做空股指期货,涉嫌内幕交易。证监会旋即展开调查,开出了共计5.23亿元的罚单。二、内幕交易认定(一)外国法对内幕交易的认定1.美国信义义务理论作为世界上证券市场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美国的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6年5期2016-05-14

  • 浅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中的外国法查明制度
    系适用法》中的外国法查明制度冷冰然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中明确规定了在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外国法查明的相关制度,相对于其他国家的规定,中国国际私法规范在这一方面做出了一定程度的创新。但是在实际适用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系列的挑战,通过对该制度中外国法查明的对象、方法以及具体适用实践的分析评论,来反思在适用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以便在实践中更好的利用该制度。关键词:涉外民事;外国法;查明制度与普通法系国家的法律不同,中国法院不依赖

    商 2016年12期2016-05-09

  • 外国法查明问题的各国实践与典型案例——基于若干样本的考察
    张 建 外国法查明问题的各国实践与典型案例——基于若干样本的考察张建外国法查明是理解并适用外国法的前提,因此构成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的基础。各国在将外国法视为事实还是法律的问题上争执不休,但这一讨论更多是在举证责任方面而非司法认定方面。考察并比较代表性国家在查明外国法方面的具体处理,对理解其制度设计在裁判流程中的定位意义关切。欧盟与美洲国家间在查明外国法方面的区域合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作用不容小觑。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日益完备,但制度的运作仍然可以借鉴国际的

    海峡法学 2016年3期2016-03-15

  • 外国法查明中的专家制度探析
    30073)外国法查明中的专家制度探析张红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如何准确地查明并适用外国法是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中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抑或我国,都将专家查明作为外国法查明的主要方法。外国法查明专家是专门从事相关外国法领域研究的学者或者是在该领域从事实务并具有丰富经验的人,是能够提供有关外国法的存在及其具体内容和见解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鉴于各国对于外国法的性质认识不一,主要有法院委托专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6年5期2016-03-06

  • 我国关于外国法内容的查明研究
    022我国关于外国法内容的查明研究韦远利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22正确把握国际私法中外国法内容的查明制度,已经成为一国法院保障司法程序公正和促进国际民商事关系协调发展的前提。然而,我国对外国法的性质、外国法查明的责任主体、外国法查明的途径、外国法无法查明的认定以及外国法无法查明时的处理方法等问题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尚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了解我国在外国法查明的立法方面的缺陷和不足,结合中国的实际,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

    法制博览 2016年4期2016-02-06

  • 仲裁机构和行政机关作为外国法查明责任主体的合理性问题研究 ——评《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第10条
    和行政机关作为外国法查明责任主体的合理性问题研究 ——评《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第10条钟易扬 广州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006《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国际私法步入了一个新的台阶,但其中难免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本文通过剖析第十条,根据相关法学理论和行政机关性质,提出应保留仲裁机构、删除行政机关作为责任主体以及相关建议。二分法;责任主体;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

    法制博览 2016年4期2016-02-06

  • 公共秩序保留的理论与实务研究
    突规范应当适用外国法时,如果外国法的适用或外国法的适用结果会违反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时,限制或排除该外国法适用的制度。探讨国际私法领域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不仅对推进国际私法中有关一般制度的学术研讨具有积极意义,更能对世界各国的立法实践产生一定的指导意义。也正是由于如此,无论是现阶段我国研究国际私法领域的学者,又或者是国际上其他国家在国际私法领域有着深刻见解和极深造诣的国际私法学者们,对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研究向来予以高度重视。二、我国现行法上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24期2016-01-31

  • 准据法选择的新方法:基于人本视角的研究
    人的价值,将内外国法律置于平等的地位,强调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合理解决,有效保护人的民事权利不受损害。关键词:“人本说”;外国法;准据法;选择方法;保护私权一、引言自国际私法以降,各个时期、不同国家的学者们都对“为什么要适用外国法”与“如何适用外国法”这两个国际私法理论中心问题展开研究,他们试图从不同的研究视角探讨适用外国法与如何适用外国法。在国际私法的发展进程中,外国法究竟属于何种法律属性,在不同的时期曾有过截然不同的看法,特别是外国法究竟是“法律”抑或“事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6年1期2016-01-24

  • 《法律适用法》“有利于”条款实施研究
    法实践中法官的外国法查明和自由裁量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司法实践显示,“有利于”条款的实施确实存在着单一适用法院地法、法律选择说理不明和外国法查明过程缺失等问题,这一定程度上是由 “有利于”条款本身所内蕴的过高要求所造成的,表现在条文规定本身加重了法官外国法查明的负担,“有利于”条款中的 “有利于”字眼的模糊性也让法官的裁量无据可依,另外,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官法律选择意识淡漠和法院地法情结浓重,是造成 “有利于”条款实施不佳的又一原因。目前已推进的司法改革应有

    西部法学评论 2015年6期2015-11-25

  • 浅析我国外国法查明制度
    逐渐增多,所以外国法的查明制度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且外国法查明制度关系到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正常发展,完善我国的外国法查明制度可以更好地维护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国际交往。关键词:外国法:查明;立法;实践;完善一、外国法查明概述外国法的查明制度是国际私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这项制度在不同法系的名称是不同的,例如在英美法系中将之称为外国法的证明,在大陆法系中又将之称为外国法内容的确定。它一般是指,在涉外民商事诉讼中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1期2015-06-30

  • 我国裁判机构与当事人查明外国法义务立法问题探究
    构与当事人查明外国法义务立法问题探究孙建(南开大学 法学院,天津 300071)明确的我国裁判机构与当事人分担查明外国法义务的立法,既是我国裁判机构与当事人履行各自查明义务的法律依据,也是检验他们是否履行了各自查明义务的法律依据,它直接关系着我国需要适用与查明的外国法能否得以顺利查明与适用的重要问题。然而,我国的现行立法尚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对我国外国法查明义务主体、确定查明义务主体的指导思想、我国裁判机构的亲自查明缺乏明确规定以及对我国裁判机构在当事人未

    天津法学 2015年4期2015-02-12

  • 试论我国关于外国法查明制度的规定——兼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1061)一、外国法查明制度概述外国法的查明,亦称外国法的证明或外国法内容的确定,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时,如果依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某一外国实体法,如何查明该外国法关于这一特定问题规定的问题。[1]该项制度的存在,主要是基于法官依照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的需要和法官不可能熟悉各国的现行法律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各国对外国法性质的认定,大致分为三种:事实说、法律说、折中说。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多采用事实说,他们认为,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引适用

    潍坊学院学报 2014年1期2014-08-15

  • 论我国外国法查明制度的完善
    件也不断增加,外国法查明制度必须不断发展完善以适应国际关系的发展。外国法的查明(ascertainment of foreign law)也被称作外国法的证明(proof of foreign law)或外国法内容的确定,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如果依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某一外国实体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1]一、我国外国法查明的现状及问题(一)立法现状我国关于外国法查明的规范早期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时代金融 2013年6期2013-08-15

  • 外国法查明的中外比较
    430072)外国法查明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国际私法案件,如依本国冲突规范适用某一外国实体法,如何证明该外国法关于特定争议问题的具体规则[1]。由于法院在审理涉外案件时应平等适用外国法和法院地法,所以处于国际私法与民事诉讼法交界处的外国法查明制度,在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外国法查明不仅为查明外法域的准据法所需,也为适用反致时查明外法域的冲突法所需;不仅为查明具体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私法规范所需,也为查明当事人涉嫌规避的法院地以外法域的公法规范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6期2013-02-14

  • 外国法在美国宪法教学中的运用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姚国建一、引言外国法的引介是中国宪法学教学当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宪法学教学有三大基本素材:宪法理念、宪法规范与行宪实践。但由于当下中国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违宪审查制度,中国语境下的宪法学教学素材局限于理念与规范,而缺乏最为重要的宪法实施环节中形成的宪法案例的素材。虽然近些年一些中国学者在搜集、整理并出版宪法案例教材,但其中中国部分的案例带有强烈的“中国式”色彩,与西方语境中的案例相距甚远。①焦洪昌、李树忠主编的《宪法教学案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2年3期2012-08-15

  • 浅议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运用中的若干问题
    商事关系中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适用外国法。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则是为限制或排除外国法在本国的适用而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维护本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秩序保留主要是指法院在依据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实体法作涉外民事关系的准据法时,因其适用与法院地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可以排除其适用的一种保留制度。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国际私法上已被普遍肯定,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历史、宗教、文化等的不同,其法律的基础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10期2012-08-15

  • 外国法查明中专家意见制度之构建
    10081)论外国法查明中专家意见制度之构建邢彦凯*(湖南师范大学,湖南长沙 410081)我国虽然立法规定了查明外国法的方式和责任,但是进一步细化的规定仍然缺失。外国法的查明规定的落实面临诸多困难。因此超脱外国法的事实和法律之争,建立外国法查明中专家意见制度势在必行。专家意见制度包括专家资格问题、法院对于专家意见的审查与排除、外国法专家意见的责任制度等。本文结合外国的相关制度和我国的具体审判情况,对相关制度的构建提出建议。专家意见;外国法查明;立法建议2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2年3期2012-04-07

  • 论我国公共秩序保留的限制适用
    是内国排除适用外国法的一项有效措施,其积极性在于可作为国际私法中的“安全阀”以消除冲突规范中的危险性,但由于其颇具弹性,在内国则往往存在不适当扩张适用的倾向。针对我国公共秩序保留的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相应缺陷,提出了限制其适用的对策。国际私法;公共秩序保留;冲突规范;限制适用一、公共秩序保留概述公共秩序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各国立法对公共秩序表述并不一致,诸如大陆法系国家的 “善良风俗”、“法律目的”、“法律基本原则”,普通法系国家的“法律秩序”、“公共政策”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5期2011-08-15

  • 国际私法视野下外国法的性质和证明──处于法律和事实之间
    国际私法视野下外国法的性质和证明──处于法律和事实之间董金鑫(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作为涉外民事诉讼审判依据的外国法是经由法院地国冲突规范的指引而被纳入法院地国的法律体系之中,产生内国法的效力。一国法院的法官只能依据本国法进行裁判,由此外国法具有本国法的性质;而外国法的内容的确定则需由当事人的举证证明,是一种可作为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待证事实。总之,国际私法上的外国法处于法律和事实之间的状态。外国法;冲突规范;证明;性质所谓准据法(Appl

    海峡法学 2011年4期2011-04-11

  •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中的外国法查明制度
    系适用法》中的外国法查明制度张正怡(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上海 200042)外国法查明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得到体现,并且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创新,同时外国法查明制度可能在该法运行的过程中遇到一系列的挑战。通过分析中国国际私法规范中的外国法查明制度的利弊得失,从法律适用的视角评论了外国法查明制度的相关规范。在此基础上对中国的外国法查明制度进行了反思后发现,在外国法查明的对象、制度内涵、司法实践、学理探索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为该制

    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2期2011-04-01

  • 浅谈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我国的适用
    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时,或提供司法协助时,如果外国法的适用或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执行、司法协助的提供会危害本国的公共秩序,则拒绝或排除的保留制度。各国对“公共秩序”的称谓有所不同。英美法中的公共秩序为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法国、日本学者则称之为“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在我国则统一称为“公共秩序”。而对其具体内涵的规定各国也有差别。法国的表述为“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德国的表述为“善良风俗或德国法之目的”。[1]我国的

    时代农机 2010年5期2010-04-12

  • 论正确查明和适用外国法的可能性──兼论外国法查明问题的定性
    正确查明和适用外国法的可能性──兼论外国法查明问题的定性闫卫军14(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中国上海 200083)作为法律,外国法内容的查明和正确适用对于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官来说是不可能的或不现实的。而通过证明事实的程序查明的外国法往往又不够确切。而且,把外国法作为事实对待,亦不能实现冲突法制度构建跨国民商事交往的法律秩序的目的,使冲突法制度本身失去意义。以不同国家的法院在审理涉及跨国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案件时相互适用法律为基本思想的冲突法制度本身存在着固有的和

    海峡法学 2010年3期2010-04-10

  • 论公共秩序发展趋势之限制适用
    种法官任意排除外国法适用的工具。而公共秩序的滥用势必大大降低国际私法在协调各国法律冲突中的价值,妨碍国际民事交往的稳定和安全,有悖于当今世界政治、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甚至走向国际私法价值取向的反面。如果不给公共秩序以合理的解释,那就会在很大程度上等于取消了国际私法的原则[1](第252页)。德国学者沃尔夫也同样对公共秩序滥用表达了这种担忧,即“萨维尼所表示的希望‘随着各国法律的自然发展,这些例外情形可望逐渐消除’—是太乐观了。相反,目光短浅的现代民族主义大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年1期2010-03-21

  • 浅论法律规避
    内国法而不包括外国法?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理解,决定着国内立法与私法实践对法律规避效力的范围。首先,关于规避内国法的效力。各国为了维护本国法律秩序的稳定,以及捍卫本国法的威严,普遍把规避本国法的行为视为违法,并认为这种规避不发生法律效力。这就是“欺诈使一切归于无效”的原则。其次,关于规避外国法的效力。各国在理论和实践中对这一问题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在立法方面,多数国家的法律明确否定当事人规避内国法的效力,而对规避外国法的效力,除少数国家的立法确定法律规避的对象既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09年6期2009-08-20

  • 试论外国法查明程序的立法构建
    李倩源摘要外国法查明是外国法适用的前提之一。我国在外国法查明制度的立法上,存在较大缺陷,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基本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因此,在借鉴国外相关法律制度,结合我国立法、司法实践现状的基础上,构建我国外国法查明程序,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文认为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应当按照法律关系的不同,分配当事人、法官的查明责任,并对外国法查明的具体途径、庭审质证等程序作详细的设计。关键词外国法查明责任分配查明途径质证程序中图分类号:D92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8期2009-07-08

  •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我国运用的回顾与前瞻
    留是限制和排除外国法适用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在理论上没有统一的标准,立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排除外国法后选择适用何种法律,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要求我们必须完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关键词公共秩序保留国际惯例国际公共秩序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1-303-02国际私法赖以存在的基础之一就是在涉外民商事关系中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并根据内国或国际司法公约中的冲突规则的指引适用某外国法。而公共秩序作为各国普遍承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期2009-07-05

  • 浅论反致制度的不合理性
    法院地国解释的外国法包括其冲突规范。当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依据其冲突规范应适用外国法。但外国法包括”实体法”(substantive law)和“冲突法”两大部分。若本国实体法指定的外国法是包括冲突规范在内的全部外国法,则可能产生反致问题。其二,也有学者认为,相关国家的冲突规范不一致,彼此也存在冲突。①换言之,有时即使有关国家对于同一法律关系规定了相同的连结点,但如果对连结点的解释不同,且存在致送关系,②也可能产生反致。二、反致在理论上的不合理性(一)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期2009-07-05

  • 浅析公共秩序保留
    则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而因其适用会危及法院国的重大社会或公共利益或法律与道德的基本原则即可排除其适用的一种保留制度。它在保障一国法律安全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目前几乎所有国家都规定了这一制度,来排除那些严重危及本国公共利益的外国法律的适用。不过,另一方面,这一制度也存在被滥用的危险,如何规范这种制度的使用,对于国际私法的健康发展意义非小。笔者认为,公共秩序制度的目的并非为了排除外国法的适用,而是为了保护本国的基本秩序和善良风俗,因此,只有在当外国法的适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5期2009-06-22

  • 外国法查明方式研究
    张卫华【摘要】外国法查明的方式是解决如何查明外国法的重要问题。笔者认为,法院应放宽对外国法查明方式的限制,只要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合理的查明方式均应得以适用。【关键词】外国法;查明方式;制度完善进入21世纪后,国际民商事交往的频繁与深入,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国法律制度的完善,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频繁和复杂化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而伴随其间的便是国际民商事争议的大量涌现。法院采用何种方式查明外国法规定的存在及其有效性显

    活力 2009年25期2009-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