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书生
今年,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作了较大改革。具体措施公布后,不少青年来信,表示拥护这些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的改革,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问题。现特请有关部门的同志就报考中的几个问题跟大伙谈谈。
——编者
实行合同制,委托培养对路人才
高考招生工作改革措施之一,是实行合同制,委托培养对路人才。近年来,高等学校招生人数尽管有了较大增长,但仍然无法满足各行各业对人才的需求。由用人单位或部门出钱,通过订合同委托学校培养人才的做法,可以为国家培养人才的计划做些补充,从而解决本单位缺乏对路人才的困难。新生一定要在参加高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保证质量。防止“走后门”。合同制培养要在完成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的前提下进行,要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以防冲击国家招生计划。
优先照顾少数民族考生
今年招生简章中规定:“对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录取分数,择优录取。对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关怀和照顾。有的青年来信问,对以上规定中的地区将如何划分?因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经济和文化发展很不平衡,故不好统一划定被照顾地区。只能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招生政策和民族政策,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被照顾地区的划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