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权威

1989-07-15 01:07
读书 1989年6期
关键词:亨廷顿保守主义权威

顾 昕

如今,亨廷顿在中国成为时髦人物。去年岁末,风寒地冻未能阻滞北京的一批“人物”会集北京大学,来讨论十年改革之得失。在这个为期一天的会议上,与会者常常把两位美国政治学家挂在嘴边,一位是大卫·伊斯顿,另一位就是塞缪尔·亨廷顿。于是我在吃晚饭时开玩笑:“今天是伊斯顿和亨廷顿让我们吃了两‘顿饭。”

亨廷顿之所以一时间成为热门人物,乃是由于他系统地阐述了一套保守主义的政治发展观。当那些以民主的守护者自诩的“老美”政治学家不断为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变革指指点点时,亨廷顿却反其道而行之,把研究重点放在政治安定上。在享誉学界的《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他谈到,在政治现代化的过程中,为了有效地推进政治制度化,保障政治安定,一党制也不失为一种选择。

这不仅使大洋彼岸的学者们感到耳目一新,也使此间的学子们精神一振。中国青年知识分子们不无欣喜地想到:“难道除了民主之外,中国的现代化就没有其他道路可走吗?”他们似乎在亨廷顿那里发现了新大陆,一股所谓的“新权威主义”的思想开始在中国学界涌动。

恰在此时,我作为编委,审读了《民主的危机》的译稿。早些时候,当我们筹划“民主学术译丛”的选题时,我挑选了由法国的克罗齐、美国的亨廷顿和日本的绵贯让治共同撰写的《民主的危机》,交由三位朋友译出。当时我只是觉得此书所探讨的“民主国家的统治能力”问题颇有点意思,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西方民主的运作。现在重读一下此书,我觉得其中的意思远不止这些,尤其是亨廷顿的那段文字。

我发现,如果说《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反映了亨廷顿的保守主义政治发展观,那么他在《民主的危机》中则系统地阐述了其保守主义民主观。既然此间的学人有以亨廷顿为思想基石的,那么我们不妨先搞清亨廷顿说了些什么。我想这是第一步。

《民主的危机》出版于一九七五年,既然提出“危机”说,那么必然是对那个时代有感而发。

二十世纪的六十年代以及七十年代在人类历史上似乎是一个狂热的年代。在我们的国度上出现的“文化大革命”以及红卫兵运动自不待言,在西方世界也曾掀起过声势浩大的造反运动。一时间,整个西方社会仿佛一下子变得昏天暗地,仿佛西方社会原本就是贫困、压抑、苦闷,乃至血腥、专制、暴力。于是,一代青年,主要是青年学生和青年知识分子,再也不甘寂寞于象牙塔中的书斋,他们走出校园,走向社会,从而造就了一个“革命的、理想的、激情的、反叛的”时代。

这一浪潮冲向西方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它使一切悠然生活于其中的人都瞠目结舌。西方社会的整个业已建立的民主制度自然也难逃涤荡。亨廷顿对此作了如下的一番描述:

美国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经历了一场戏剧性的民主精神复兴运动。这场运动的主流包括:大众向已建立的政治、社会、经济制度机构的权威进行挑战,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这些机构中,并且控制了这些机构;反对联邦政府职能部门权力集中,支持国会、州和地方政府所拥有的权力得到重新确定;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精英重新信奉起平等的观念;为“公共利益”而奔波的院外集团出现,大众对少数民族和妇女在参与政治和经济方面的权力以及在这些方面的机会更为关注,并且对那些拥有或被认为拥有过多权力和财富的人进行了广泛批评。抗议的精神、平等的精神、揭露和制止不平等的激情,充满着整个大地。

虽然亨廷顿对六十年代的这一民主浪潮不无肯定之语,但是作为一位冷静的社会科学家,他更多地流露出一种忧虑。一旦这种剧烈高涨的热情失控,整个西方的民主制度也许就会被焚毁。亨廷顿正是怀着这样的忧虑,记录下在当时已经初见端倪的危险后果,即“六十年代美国民主制度的活力在政府活动和政府权威方面分别产生了实质性的增长和下降。”

亨廷顿把这种现象归纳为四个方面:

一、民主对权威的挑战。亨廷顿指出,“六十年代民主浪潮的实质是对现存权威制度的一次全面挑战。”在大学,初出茅庐的学生们开始对许多重大问题的决策指手划脚;在政府中,等级组织体制受到藐视,下属组织随时准备采取行动以无视、批判甚至挫败上级的期望;来源于选举的权威一旦背离“时代精神”,也会被撇在一边。

二、公众信心与信赖的衰落。由于上述这种充斥整个社会的怀疑一切的精神,公众对于政府领导人和政府机构之权威的信心和信赖,在六十年代的美国显著下降。于是,公众对政府产生了疏离感,政治参与的热情在政治参与的高涨之中反而逐渐冷却。

三、政党体制的衰败。公众不再把自己同哪个党派认同,投票人把候选人作为个人看待而不再过多地理会他属于哪个党,政党本身的凝聚力与组织力也在下降。自此,“政党体制一直经受着一种缓慢的、现在又加速的分崩离析过程”,以政党制度为基础的民主制度碰到了前所未有的麻烦。

四、政府与反对党之间的权力平衡转移。在政府权威衰落之时,政府的行政机构的权力下降,而反对派发挥作用的机构却扩大了权力。究竟谁在真正管理国家?这成为一个大问题。

于是,民主的活力固然增强了,民主的混乱也加剧了。随着政府活动的膨胀,预算赤字激增,通货膨胀严重,为争取高薪而开展的罢工此起彼伏;随着政府权威的下降,政府控制工资和价格的努力,在强大的利益集团面前节节败退。

事实表明,亨廷顿的忧虑绝不是空穴来风,他所描述的一切现象在《民主的危机》出版前后的几年内都发生了。为此,亨廷顿得出了他郑重的结论:“今天,在美国有关统治的一些问题正是因为民主过剩而引起的。……民主在很大程度上需要节制。”在亨廷顿看来,第一,民主只不过是形成权威的方法之一,民主并非可以普遍适用,专业知识、资深、经验以及特殊才能在某些领域有时应优先于民主的原则而成为权威的来源;第二,民主政治体制的有效运作,通常需要个人或团体在政治参与方面某种程度的冷漠,一旦政治要求超过了制度的功能承载,将有损于权威。

亨廷顿所提出的,正是权力与自由、权威与民主、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平衡问题,这是关于民主制度运作之争辩的一贯主题。美国的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五十一篇中说过:“在组织一个人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统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

这的确是一个难解之题。在美国的民主中,这两者的平衡,在意识形态上是靠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张力维持着,在体制结构上则是靠两党制来支撑。这种二元张力的结构一直可以追溯到美国的两位开国元勋:汉密尔顿和杰斐逊。

他们在一系列政纲上大相径庭。“汉密尔顿乃是希望集中权力;杰斐逊则希望分散权力。汉密尔顿乃是担心会出现无政府状态并珍爱秩序,杰斐逊则是担心暴政和珍爱自由。汉密尔顿相信,共和制政体只有在一个政治阶级的领导下才能取得成功;杰斐逊则相信,共和制若无民主的基础就几乎不值得试行。……”(参见《联邦党人文集》)

这两位曾经在同一战壕的战友之间的争吵愈演愈烈,搅得富兰克林和华盛顿总统心烦意乱。然而,正是这种在当时声名狼藉的政党对立,以及它们所持的意识形态的对立,成为美国民主制度长治久安的三大支柱之一(另外两大支柱是宪法和三权分立)。

亨廷顿的政治保守主义也要由此说起。整个六十年代,“是民主的平等主义重新得到确认的十年”。平等成为当时美国社会关注的中心。秉承杰斐逊之传统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则倾其心智,为民主浪潮提供强大的思想后援,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一个典例。然而,亨廷顿则是知识界的“汉密尔顿”,不过在汹涌的“杰斐逊浪潮”席卷美国大地时,亨廷顿也不得不暂且退避三舍。他把眼光先转向了美国以外的发展中国家,在老美知识分子近乎狂热地渴求通过民主化的政治变迁时,亨廷顿着力分析了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安定。当六十年代的民主浪潮在七十年代中期显示出一系列政治后果时,亨廷顿再也难抑积郁在心头的忧虑,这位“政治安定的设计家”把笔锋一转,开始以深遽的分析力为美国的民主指点迷津。

亨廷顿生逢其时。仅仅五年之后,就有幸开始目睹保守主义革命在美国(乃至在整个西方世界)徐徐展开。昔日造反健将变成了风度翩翩的“雅皮士”;福音教派的罗伯森牧师居然出马竞选总统;在大西洋两岸,共擎保守主义革命大旗的里根和撒切尔夫人连选连任,若非宪法限制,里根恐怕也会同撒切尔夫人一样,创造一个在任时期新纪录。所有这一切,似乎都在述说着亨廷顿等保守主义思想家的睿智先见。

也许是因为地球变小了,“国际大循环”似乎在任何领域都可能发生。当大洋彼岸的保守主义革命大旗继续由布什执擎之时,中国的思想似乎也要放慢驰骋的速度,向西方的保守主义投出探询的目光。

然而,令人担心的是,在“进口”亨廷顿时,“原装的”洋货会不会变得面目全非呢?

这种担心不是杞人忧天。因为在中国有着中国的保守主义,同那舶来的“保守主义”完全不一样。洋保守主义背后藏着自由。早在二百多年前,汉密尔顿就曾为自己遭到误解而抱怨说:“明智而热情地支持政府的权能和效率,会被诬蔑为出于爱好专制权力,反对自由原则。”①而在当代保守主义者那里,个人自由更是其坚定不移的价值之一。

同时,洋保守主义代表了中产阶级的利益。他们在既定的民主制度中,渴望秩序和安定;他们不希望看到走极端的少数派滥借权利之名,破坏本来已经较好地保障了公民权利的制度;他们希望在他们的范围内坚定地维护个人的自由,而他们恰好是西方社会中的多数。

亨廷顿正是在这种文化和社会背景中形成他的思想。在《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他对政党制度给予了深深的关注;在《民主的危机》中,他为使民主的“寿命更长一些”而奋笔疾书。他关注政治安定,关注“民主的平衡”。他根本不试图把权威凌驾于民主之上,也不是一位“反民主”人士。

然而,中国的社会文化背景则大为不同。中国保守主义(无论什么主义)从来未同自由打过照面儿,中国也根本没有一个中产阶级。那么,中国的政治保守主义,包括“新权威主义”,究竟代表谁的利益呢?

如果说新权威主义者向传统集权主义暗送秋波,这着实冤枉他们。因为新权威主义者声称要依靠“权威来粉碎个人自由发展的障碍以保障个人自由”。这话如果由亨廷顿在美国说,那么谁也不会误解,因为那里的权威是建立在个人自由基础之上通过理性的、合法的程序产生的,其天职就是保障个人自由。然而,在一个个人自由尚未充分发育的转型中社会,靠权威来推进自由,这在逻辑上让人摸不着头脑。

新权威主义者爱援引历史。在他们看来,英国现代化是靠英王一夜间推倒了一百座城堡的惊人之举,拉丁美洲的经济成长则是靠军人政变后的统治,亚洲四小龙的奇迹是靠强有力的“政治精英”。要澄清世界各国现代化进程中各种要素的互动状况,起码要写几十本书,但是可以肯定地说,上述所谓的历史证据显然是漫画化的。新权威主义者对贵族阶层、中产阶级、非政治化的官僚组织、独立的知识阶层以及复杂的国际背景等等都视而不见,仿佛专制与自由是在真空中“调情”。

新权威主义者呼唤“政治强人”。这本身并无不妥之处。哪个政权不需要强人呢?民主政体难道要由窝囊废来领导吗?新权威主义的要害是把权威同民主对立起来。

其实,民主并不意味着对权威的否定。本世纪另一位伟大的保守主义思想家熊彼特把民主定义为政治精英竞取权力的过程,这曾使我们的一些缺乏冷静气质的“民主人士”感到恼火,殊不知熊彼特还说过精英要取得人民的赞同,亦即获得统治的合法性。亨廷顿虽不是精英民主论者,但他对权威的深切关怀,同样基于他对民主的深刻理解。

因此,我们似乎可以断定,把权威与民主隔裂开来的人,肯定是既不理解权威也不懂得民主。只有达此共识,那股在中国学界涌动的、颇有些急功近利、又有些令人莫名其妙的“新权威主义”潮流,才能汇入中国之民主化和现代化的巨流之中。

当我写到这里时,我在想,当我们每吃一“顿”亨廷顿或其他什么“顿”时,着实应该好好消化一番。我们不仅应该好好地理解我们中国,也应该认真地弄明白人家外国。

于是,我停下笔,又翻开新的一页书。反正夜晚的时间还长着。

(《民主的危机》,〔法〕克罗齐、〔美〕亨廷顿、〔日〕绵贯让治著,马殿军、黄素娟、邓梅译,“民主学术译丛”之一,求实出版社即将出版)

①参见:《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一九八○年版,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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