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黎伟
公费医疗是我国救死扶伤的主要表现形式,也被当成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之一。从它形成到发展至
今,一直走着一条弯弯曲曲的路……中国职工医疗保健制度,包括厂矿企业实行的劳保医疗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公费医疗,是在老革命根据地形成的一种与供给分配方式相适应的医疗保健措施。
1952年~1960年,国家对医院实行收支差额补助的管理机制。
1961年“南京会议”后,实行了定额补助的管理机制。这时的医疗部门纯属卫生福利型事业单位,医德、民风和大计划经济运作机制所创造的氛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社会主义分配的平均意识,却使党和政府“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为国家节省每一个铜板”的思路得以全面贯彻。
1985年前后,实行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机制。但事业单位不承担国家积累义务,不上缴利润。一些城市实行了“门诊包干,住院统管”的管理办法,即:门诊经费包到单位,住院病人所需经费统由国家财政负担。
至此,有人认为医院已是卫生福利型与经营管理型参半的事业单位了。
1988年初,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召开。一与会者兴奋地说,会议精神非常明确:增强卫生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使医院加入国民收入再分配大循环。于是,医院全面实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
这时,国家认为医院是卫生福利型事业单位。但有人认为医院应为经营型事业单位,至少是经营福利型事业单位(先经营后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