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街头非法医疗广告

1994-12-30 06:51程琪璜等
祝您健康 1994年6期
关键词:医疗广告专治张贴

程琪璜等

群起而攻之

目前,街头巷尾的非法医疗广告已风靡全国,笔者出差许多城市,都看到了这类广告。首先,这类广告是非法的,没有经过工商管理和医疗行政部门的许可,应当理直气壮地禁止。其次,这类广告是骗人的。张贴的广告都是专治疑难病症的,这谈何容易!不少疑难病在国内外目前尚无真正有效的疗法,一名非法的郎中,并无什么高明的医术,又怎能治愈呢?“病急乱投医”是一种心理,但病人应相信医疗科学。患病后还是应到正规医院就诊,不要找不知底细的江湖郎中医治。看到这类广告,一是不信,二是不宣传,三是把它撕掉,免得害人。如发现有人张贴这类广告,不妨将其扭送卫生部门。

有关部门应加强宣传、管理。目前,这类广告无人管理,非法倒变成合法的了。有些广告张贴很长时间却无人查问。因此,卫生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宣传,戳穿非法广告的鬼把戏。更应大胆管理,一追到底。对那些骗钱甚至害命的江湖郎中应绳之以法!

总之,只有群起而攻之,打一场“人民战争”,终会使非法医疗广告绝迹的。

(程琪璜)

个体医疗市场亟待整顿

目前,城乡各地街头上都不难发现“专治性病”、“祖传治风湿病”、“特效包治各种癌症”、“专科根治久婚不育”之类的医疗广告。其中固然有医术较高者,但如此非法行医,并不断发生坑人骗财、甚至置患者于死地的事件,不能不引起人们的严重注意。

不少广告都夸夸其谈什么“当天见效,一次根除”、“医治无效、分文不取”之类的神话;“专治性病”者还编出“萎而不举。举而不挺,挺而不坚,坚而不久”的顺口溜,以证明自己性知识的“博大精深”;更有甚者,还自制奖状、匾牌、锦旗。上书“华佗再世”、“妙手回春”、“愈我沉疴”,以此炫耀自己;有的还雇请“媒子”在群众中为自己吹嘘,诱使他人上钩。

那些江湖游医大多对医学知识一知半解,但却深谙“经营”之道。请看他们是如何“治病”的。①一药“包治百病”。一位在“合作医疗站”有过几年“从医生涯”的医生,办了一家“地下诊所”来“专治性病”,无论男女老少,一律用高锰酸钾溶液洗患处。另一位“专治疑难杂症”的医生,无论什么病症都用维生素C作“万能药”,以此谋取不义之财。②愚弄患者。一位个体医生给农妇治妇女病时,开了一剂中药嘱其回去熬了喝,另要她在农历初八去后山寻个无人之处,脱掉裤子吹山风,以清热除湿,退火避邪。农妇照办后,患了重感冒,只好到医院就诊。③“指鹿为马”捞钱。略通歧黄之术的医生为多捞钱财,往往有意“指鹿为马”,夸大病的严重性,然后采取“拖延战术”,借以创造“最佳经济效益”。一位医生在为患者治阴囊瘙痒时,把湿疹有意说成是梅毒,并煞有介事地说什么如不抓紧治疗,将害己害人。其结果是:“梅毒”逐渐治愈了,而医生的钱袋也鼓胀了,患者被敲了竹杠还千恩万谢。④庸医杀人。四川仁寿县清水乡农民卢立国、罗淑彬两人长期流窜在外,无证行医。去年两人为一少女治疗面部瘫痪,抓了一副草药另加一剂白色粉末给患者服用。第二天患者嘴里直吐白沫并带血丝,竟在赶送县医院的途中死去,后经法医鉴定为急性中毒所致。⑤借治病,逞邪恶。有的游医“不爱金钱爱美人”,为妇女治性病,往往在“检查”时借机猥亵,甚至用治愈性病去获取与患者“共度良宵”的报酬。个别患者因治病心切,更怕影响声誉,被迫任其凌辱。

还要指出的是,那些大肆张贴各类医疗广告的“街头郎中”,多半是无照经营者。他们自知医术低劣,长期呆在一处难以立足,更怕受骗上当者前来“要个说法”,或被扭送有关部门问罪,因此常常是“打一枪就换个地方”。这就使他们安然无恙,生意红火,财源滚滚。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当前个体医疗市场的混乱现象亟待整顿。一是国家尽快制定个体行医的法规,内容包括行医资格、主管单位、广告要求、收费标准、医德医风等等,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卫生部门对个体行医者进行考核和药物鉴定,合格者方始发给许可证,对无证行医者予以取缔。三是进一步发展医疗事业,以方便群众就医。四是力劝广大患者有病不要乱投医,应接受医院正规治疗。宣传重点宜放在农村。

(张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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