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炎锠
杨乃武与毕秀姑(小白菜)一案,是清代四大奇案之一,也是一起令人瞩目的大冤案。此案能最后平反昭雪,著名的两代帝师翁同和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他从一开始就怀疑此案有诈,到最后京审、结案,翁同和一直是关注并参与的。
翁同和在他日记中曾详细记录此案,不但在刑部任上如此,即使调任为户部侍郎后,仍然重视关注此案。
首先是他接到此案时,杨案已经经过了县、府、臬、抚、钦差大臣五审定案,几乎是已成“铁案”。当时刑部六位堂官(尚书及侍郎)中,两位养病在家,一位正被人弹劾无法视事,另两位一是汉尚书桑春荣又胆小怕事,一是左侍郎绍祺办事无主见,刑部复核这最后一道关就靠翁同和来把了。翁对杨案,并无成见,但他认为人命关天,要慎之又慎,必须认真复核后才能上奏。但桑春荣却怕得罪浙江巡抚杨昌浚和最后复审的钦差大臣、礼部侍郎胡瑞澜,主张依原审定案启奏。可是,翁同和坚持要看了全部案卷后再考虑刑部的奏章。桑认为翁多事,不让翁看杨案全部案卷,翁同和就通过刑部浙江司主事林拱枢(林则徐三子),调看了全部杨案案卷。终于被他看出了问题,他就奸夫、奸情、卖砒、谋害、旁证、邻证等六个方面提出了疑问。
此外,他又作了认真的调查,先后访问了在京的浙籍京官张家襄、夏同善、余君撰、吴仲愚、朱敏生等人,取得了一批可靠的材料,最后在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年)十月二十一日的刑部堂会,力驳桑春荣的“维持原奏”,终于通过了请旨重审杨案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