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伟
不久前,我到基层单位调研时发现,个别单位“适龄青年”不少,而团员发展工作却是“空白点”。问及团干,得到的回答是:“适龄青年都二十六七岁了。”言下之意,这部分人已无发展价值。
那么,二十六七岁的青年到底还该不该发展呢?
大家都知道,《团章》对团员的年龄规定是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在这个年龄段的青年,只要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都可以申请加入共青团。二十六七岁的青年理所当然是发展的对象。
在现实生活中,二十六七岁的青年积极要求进步的大有人在,有的甚至还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但由于这些同志不是团员,没有被团组织列为推优的重点,入党申请便常常被搁置。为爱护这些同志的政治生命,团组织也应该向二十六七岁的青年敞开大门。
一些团组织所以将二十六七岁的青年置于发展之外,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有畏难情绪。有的团干认为这个年龄段的人工作不好做,都要超龄了,让人家入也不会入,何苦给自己找事干?再就是怕麻烦。多一个人就要多花一分心思去管理,而且这个年龄段的人入团一二年又要离团,一些团干因此便不愿意“折腾”。
团员发展是团组织的常项工作,更是团组织存在和壮大的前提。团组织的大门应向所有适龄青年敞开,及时把他们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团员队伍中来,切不可因为畏难和怕烦,把二十六七岁的青年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