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英雄为何流落街头

1998-08-20 09:03:22逸西
中国青年 1998年4期

逸西

在成都街头,有一个不满16岁的“特殊”乞讨者郑彬。一年前,他是舍身救火,名满巴蜀的少年英雄;一年后却因无钱医治烧伤溃烂的创面,沦为抢劫犯,判刑3年,缓刑3年。现在又索赔无望,流落街头,手捧鲜红的荣誉证书和法院的终审判决书,羞涩地向过往行人伸出手去……

少年英雄救火负重伤,为“义”为“利”反遭怀疑

1996年2月27日晚8时许,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平桥一路的液化气供应站突然大火熊熊。不满15周岁的学徒工郑彬路过此地,听见惊慌失措的喊声:“快跑,气瓶要爆炸了!”郑彬想也没想,立即从街对面提起灭火器,冲进火海……在这之前,住在供应站三楼的李斌,正在过27岁生日,听见惊呼,也冲出房门,扑进大火。他知道,供应站还有几十个液化瓶,附近又有加油站,一旦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众人奋力救火,明火扑灭后,他们急忙将液化气瓶抢运出现场……暗火悄悄复燃,与泄漏在地上的余油相触,“轰”地一声,大火重新爆燃,瞬间吞噬了他们。

李、郑二人被消防官兵从烈火中救出时,已奄奄一息,周身散发出焦臭味。经过十多个小时紧急抢救,二人终于脱离危险。经确诊,李斌全身深度烧伤面积达60%,郑彬深度烧伤面积40%。

火灾发生后,供应站负责人唐元江从医院打探到,李斌伤势严重,估计活不过来。为推卸责任,唐硬说李在搬运气瓶时抽烟,乱扔烟头,想把责任推在“死人”头上,一了百了。然而,李斌在昏迷数十小时后活了过来。“死无对证”的谋算没能得逞,唐又四处宣称他在火灾事故发生时曾许诺每搬出一个气瓶开价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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