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英
对孕妇、胎儿、新生儿具有较高危险的妊娠称为高危妊娠,它包括一切可以危害母婴健康或导致难产的妊娠。具有发生高危妊娠因素的孕妇称为高危孕妇。据有关文献记载,至少有20%的孕妇和围产儿可以受到危险因素的威胁。这其中有2/3可能在妊娠早期被发现,另1/3可能在妊娠晚期或临产前被发现。因为高危妊娠对孕产妇具有较高的危险性,所以医务人员及孕妇应尽早识别高危妊娠因素,积极做好孕期保健,防患于未然。
高危孕妇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在年龄、身高、身体素质方面具有危险因素的孕妇。年龄大于35岁的孕妇。属于高龄孕妇,怀下染色体不正常胎儿的几率较大,早产机会较多,容易发生妊娠期并发症,如糖尿病、高血压等。由于骨骼及生理因素,高龄孕妇顺产的机会也可能减低,新生儿遗传缺陷发生率明显增高。身高在140厘米以下,体重不足40公斤或超过85公斤,骨盆狭窄的孕妇发生难产的危险性增加。肥胖孕妇妊娠期并发症较多,如妊高症等。幼年及青少年时期患过影响骨骼发育的疾病(如佝偻病、结核病等)的孕妇、有生殖道畸形的孕妇容易出现骨盆狭窄、产道异常而影响产程的正常进展,对产妇和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如产程延长、胎儿窒息等。此外,营养状况比较差、有遗传病家族史的孕妇都有可能发生高危妊娠。二是有过不良孕产史的孕妇。如有过流产、早产、死产及新生儿死亡经历的孕妇;分娩过巨大儿及低体重儿、先天性畸形儿的孕妇;有手术产(产钳、剖宫产等)、子痫史的孕妇;曾患不育症经过治疗怀孕的孕妇;妊娠期有过阴道出血的孕妇,再次妊娠时发生危险的几率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