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免票乘车,受伤谁该负责

2000-06-13 23:20:38谭晓玉
为了孩子(孕0~3岁) 2000年11期

谭晓玉

这天是双休日,天晴气爽,小红的爸爸妈妈便决定带小红去郊外的野生动物园去玩,小红兴高采烈地随爸爸妈妈坐上一辆驶向野生动物园的个体公交巴士。小红年仅5岁,身高不到1米,按规定应予免票,售票员没有要求小红家长为孩子买票。汽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突然有一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司机为躲避穿马路的行人,只得紧急刹车,毫无思想准备的小红将头部重重地撞在前排座位的铁扶手上,顿时头破血流,急送医院缝了6针,花去医疗费500多元。小红家长要求车主赔偿,车主则辩称小孩子系免费乘车没有购买车票,拒绝赔偿。小红的父母无奈,只好将车主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车主赔偿损失,法院却驳回了小红家长的这一请求。为什么法院不支持小红家长的赔偿要求?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小红受伤造成的损失呢?

这一案件涉及到家长要弄清楚的两个问题:一是小红无票乘车是不是不予赔偿损失的理由?二是为躲避突发的意外事件紧急刹车造成乘客伤害,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事故责任?

首先,小红无票乘车就无权获得赔偿吗?当小红父母要求车主赔偿时,车主以小红是免票乘车为由拒绝赔偿,这一理由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我国运输合同法规定:承运人(车主)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有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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