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爱明

昌都地区古称“康”或“喀木”,以区别于卫、藏、阿里等地区。唐代为吐蕃王朝的一部分,元朝统一西藏后,在甘孜地区和昌都地区一带设立了朵甘思宣慰司都元帅府,明朝则在这一带设置朵甘行都指挥使司,委任各地的部落酋长和大头人与寺庙的大喇嘛管理。明末,蒙古和硕特首领固始汗灭白利土司后,“喀木”地区归入其治下。固始汗去世后,清朝在这里封委了一些大活佛和土司各辖其地,受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的领导。清朝还在昌都设立粮站,委派粮台、游击等文武官员驻守,并从四川、云南派有制兵130名驻扎,传递谕旨奏折,保护昌都寺大活佛和粮台。清末赵尔丰在昌都地区的一些地方实行改土归流,昌都地区改称川边。民国后,是西康省的一部分。1918年西藏地方政府改称“朵麦”,设有朵麦基巧。1950年10月昌都解放,12月成立昌都地区解放委员会,由政务院直接领导。1959年4月20日,解委会撤消,昌都并入西藏。
昌都地区地处横断山区“三江流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中上游,平均海拔3500米以上,境内地势高亢,河流切割剧烈,山坡陡峭,山高谷深,山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95.48%,地形条件复杂;高原气候严寒,地质构造作用强烈,岩体破碎,新构造运动活跃,山区各类地质灾害规模大、分布广,属公路工程地质条件不良地区。地形、地质条件极大地影响了昌都地区交通运输的发展。
1950年以前,昌都地区没有一寸公路,各种物资全靠人背畜驮和栈道溜索运输,昌都解放后,经过半个世纪的艰苦经营,目前已建成公路、航空和民用交通运输体系,其中90%左右的进出藏旅客和99%以上的进出物资都由公路运输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