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的克星——个人自卫武器(中)

2000-06-13 21:51:26□萧湘
轻兵器 2000年6期

□萧湘

电击武器

电击武器是采用电能来制服暴徒的一类武器的总称。早期作为警用武器使用,随着这类武器的不断小型化,一些微型电击武器已逐步被人们用作个人自卫武器。目前在美、英等西方国家被用作自卫武器的电击武器主要有电警棍、电击枪和电击晕枪等。

在用作警用武器时,这类武器的名声就不是很好。据说美国民众称电击武器为"法西斯使用的最痛苦的装备"。但这种舆论并没能否定所有的电击武器。

美国认为电击武器是有缺陷的,不仅可能被误用,而且可能产生很高的电压,引起烧伤或火灾。另外,一般生产厂家也不愿提供证明这类产品可靠和保险的实验报告或资料。

但执法部门也罗列了其三大优点:(1)质量轻,便于携带而且经济性好;(2)适用于那些对化学刺激剂无反应的暴徒,且效果很好;(3)特别适用于那些不能使用化学刺激剂的环境和场合,如有精神病患者在或精神病患者突然失去控制的场合等。

作为个人自卫武器的电击武器比较小,一般可随身携带,威力也不大,最多只是将歹徒击晕、击退。如美国现在流行的一些称为"塔瑟"的电击枪就是一种适合个人自卫的电击武器。其中托马斯?A.斯维夫特的"塔瑟"电击枪,就是令许多美国公民喜爱的一种比较理想的自卫武器。该电击枪耗能低(5W),只需装7.2V干电池即可满足使用要求。使用时同时射出两根系有4.6m长细导线的倒刺,倒刺以55m/s的初速抛射出去,其精度是射程的1/5,倒刺击中目标后就挂住目标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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