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圭武
农民负担是一个历史范畴。中国历代王朝的兴衰,都与农民负担问题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新中国成立以来,也一直存在着农民负担问题,但作为农村乃至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却是8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事情。多年来,国家对减轻农民负担非常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解决农民负担问题起到了关键的作用。目前,随着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农民负担仍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之,任务仍十分艰巨。
一、什么是农民负担问题
一般来说,我们通常把政府及其部门向农民征收的一切税费,包括税收(明税和暗税)、乡统筹村提留、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以及集资、摊派、罚款等统称之为农民负担。如果进一步思考,农民负担有着更为深刻的内涵。其一,它既是一个客观范畴,也具有主观特性。从客观方面来看,农民负担是实实在在的物资支出或货币支出,没有这些实际的支出,农民负担就无从谈起。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农民负担又是负担主体农民的一种感受。从这个意义上来讲,80年代农民负担问题的提出与农民自身因素的变化有着极大的关系。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村的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并由集体统一使用,组织集体劳动,农民个人只是集体经济组织内的生产者。当时收益分配的顺序是:(1)全年收获的收入首先扣除当年生产费用,包括:种子、肥料、农药、燃料、机耕费、排灌费、农机具维修费及小型农具购置费、耕畜饲养费和固定资产折旧等生产过程中直接耗费的生产资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