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廷雄/编译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读高中的最后一学期的第一堂英语课。我们这些男孩子(当时学校没有女生)正翘首期待着新老师的到来。不多时,一位个头高大、相貌平常、约莫40岁的男人从教室门口走了进来。他腼腆地说:“下午好,先生们!”
他的声音里充满一种叫人意想不到的敬意,就好像他是在高等法院里发言,而不是面对一群十几岁的孩子。他把自己的名字——威尔马·斯通写在黑板上,之后在讲台的前沿上坐下来,弓起一条长腿,用手抱住瘦瘦的膝盖。
“先生们,”他开始上课,“我们这学期——你们在校的最后一个学期——将一块儿继续英语课的学习。我知道我们会喜欢互教互学、取长补短的。我们将学习一些有关新闻写作的知识以及怎样完成你们每周一次的书面作业。最重要的是,我们将努力感受一番优秀文学作品给人带来的乐趣。也许我们中的有些人会因此真正喜欢上阅读和写作。我敢说,那些喜欢阅读和写作的人将比那些不善此道的人要活得更加富有和充实。”
他就这样不断地讲下去,充满了友好与理解。我的心里顿时涌起一股激动之情。
在这个学期接下来的时光里,他的热情感染了我们每一个人。比如,他会给我们朗读一首济慈的诗,然后若有所思地说:“我不知道我们是否能把这首诗表达得更好些。咱们试试看。”我们全都七嘴八舌地加入进去,就诗歌的思想和措词进行激烈的争论,声音高昂。但很快我们便惊讶起来,因为我们发现,不可能有更好的表达这首诗歌的方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