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一致”

2001-02-13 17:35:36陆圣辉
新闻记者 2001年2期

陆圣辉

在一些报道中,我们会发现“一致”这个词用得比较多。介绍某地谈学习体会,用到“一致”;反映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要用到“一致”;报道某些人对一些社会问题的看法,也用到“一致”。

新闻报道中,“一致”这个词并不是不可用,但是要慎用。因为历史经验表明,认识“一致”的往往也会谬误百出。在那政治生活不正常的年代,“一致”,扼杀了人们应有的民主权利,“一致”成了盲从、幼稚和失去自己正常思维的代名词。

那么,在政治环境宽松的今天,“一致”是否也有点问题呢?回答也是肯定的。例如闻名全国的山西省绛县法院原副院长姚晓红,人称“三盲”院长:文盲、法盲加流氓。副院长的职务要由人大通过任命。那么,通过姚晓红法院副院长职务任命时,绛县的人大代表或者是人大常委会委员是否提出过不同意见呢?可惜笔者还没有看到这方面的报道。

事实上,对同一事物,不同的认识主体有不同的看法是完全正常的。即使对公认的事物,人们的认识也有深浅,视角也有不同。要做到完全“一致”是不可能的。相反,“不一致”的意见出现,反而有助于问题最终更合理的解决。

“三峡工程”是否上马问题,从开始提出到最后施工,历经几十载,自始至终都有不同意见。“建”与“非建”派的意见还相当对立,一度曾“吵”得不可开交,不分上下。后来怎样?“三峡工程”照常上马。由于充分考虑了“非建派”提出的种种意见,目前各项进展都比较顺利。

所以,意见“一致”是相对的,意见“不一致”却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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