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商业保险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

2003-04-29 00:44:03罗忠敏杨玉山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3年5期

罗忠敏 杨玉山

摘要:根据法律规定,商业保险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部门是中国保监会,但是,工商部门经常查处商业保险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不能准确使用法律。中国保监会必须加大依法监管力度,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

关键词:商业保险;不正当竞争;监管

中图分类号:DF4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3)03—01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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