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峥嵘 唐祝义
新兴市场国家证券公司“走出去”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
总体而言,新兴市场国家金融机构的整体实力一般无法与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进行抗衡,因此,新兴市场国家的证券公司走出去的做法就必须有政府相关的政策扶持,同时新兴资本市场的金融企业也必须制定相应的策略,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之中赢得一席之地。这一方面,韩国与智利的证券公司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相对取得了较为成功的成绩,为我国证券公司走出去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经验。
早在1981年,韩国政府就为国内证券公司加入世贸组织做准备,推出了《资本市场国际化计划》,为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设计了四步走的发展目标。韩国从最初的间接开放国内证券市场逐步过渡到目前的完全开放,用了将近20年的时间。其中,推动国内证券市场开放的一条重要措施就是促进国内证券公司的国际化发展。无论是在1981年的《资本市场国际化计划》、1988年的《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四年中期计划》,还是在1993年的《金融改革与市场开放行动计划》中,我们都可以看出韩国积极推行证券公司国际化的战略方案。
1981年,韩国允许外国证券公司在韩设立代表处,从事证券投资研究及顾问业务,同时韩国证券公司也可以在境外设立代表处。
1985年,允许外国证券公司投资韩国当地证券公司,但投资比例最高为5%。
1990年,设立了三家既可投资国内又可投资国外的混合投资基金,修订外国证券公司国内分支机构的许可证基准,一家外国证券公司投资国内证券公司的投资比例由5%提高到10%,但国内证券公司由外资持股的最高比例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