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人护理用品释义
“个人护理用品”这个提法沿袭于欧美,在我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我国对“化妆品”是作了明确的定义的。按照国函(89)762号“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条所规定的化妆品的定义:“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这是1989年作的定义,现在看来,化妆品的生产,已经超出了日用化工范畴,它已经发展成为以精细化工为背景,以制药工艺为基础,融汇了医学、生理学、美学、化学、化妆品学、心理学、色彩学、物理学、生物工程学、生命科学、微电子技术及美学、服饰学等学科的一门综合性科学。化妆品和个人护理用品在内涵和外延上都有重叠交叉的地方,我们所指的个人护理用品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面部个人护理用品。包括:柜台零售商品类面部护理用品、美容院保养类个人护理用品
2.洗发护发类个人护理用品
3.沐浴类个人护理用品
4.口腔护理类用品
5.纸类个人护理用品
6.其它类个人护理用品,它包括:
①婴幼儿护理用品
②唇乳粘膜类个人护理用品
③男士剃须用品
④脱毛类用品
⑤纸类个人护理用品
⑥爽身护体类个人护理用品
⑦防晒类用品
⑧除臭类用品
⑨其它个人护理用具
二、个人护理用品品类市场发展分析
我国没有对“个人护理用品”这个类别进行统计,由于个人护理用品与化妆品的内涵主体相同,我们可以参考一下化妆品类的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