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生殖技术不能滥用

2004-04-29 00:44:03魏萍
大众健康 2004年2期

魏 萍

单身女性能不能通过体外授精技术怀孕生孩子?对辅助生殖技术下产生的多胎妊娠要不要实施减胎术?这些人们普遍关注、曾在社会上引发争议的问题终于有了权威部门的“说法”:卫生部日前对我国原有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进行了修订。卫生部在新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中,提高了应用相关技术的机构设置标准、技术实施人员的资质要求及技术操作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新规范明确提出,要切实贯彻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并严格划出了几个“禁区”———

禁区一不能辅助单身妇女生殖

不久前,某省人大曾拟通过有关法律,准许单身妇女通过辅助生殖技术怀孕。这一做法曾在卫生界、人口界引起强烈反响。在新颁布的规定中,卫生部对此有严格规定。规定指出,实施体外授精与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的机构,必须遵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技术;必须认真查验不育夫妇的身份证、结婚证和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生育证明原件。

国家人口和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说,在未来的十几年里,我国人口数量仍将持续增长,预计年均增长数量为1000万人以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稳定低生育水平是今后重大任务,因此,保持计划生育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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