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宜成 陈云嫣
8年来,余兆容像对待亲生父亲般悉心照料一位七旬老人,直到老人离开人世。这位叫邓亲柄的老人非常感谢保姆余兆容的精心照顾,临终前决定把自己生前的房产全部留给她。然而,邓亲柄的子女以遗嘱没有公证为由,拒绝移交房产。无奈之下,余兆容将邓亲柄的子女告上法庭。
这一切都因为,邓亲柄在给余兆容的遗书中提出了“请予公证”的字样。那么?邓亲柄的遗书在没有公证的情况下有效吗?余兆容能否得到老人邓亲柄的房产呢?2003年11月下旬,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邓亲柄子女的上诉,判房产归余兆容所有”,为此案划上了一个句号。
邓亲柄是重庆市渝中区烟草局的退休干部,住在渝中区的一幢老房子里。老人膝下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女们都成家立业了,并有不错的工作。两个儿子定居在成都,女儿留在了重庆。老人身体健康时,还经营了一个烟摊,收入还可以。邓亲柄平时喜欢写词作赋,加上烟摊的微薄收入,日子过得倒也清闲安逸。
此情可鉴:主雇成“父女”
变故发生在1995年的夏天。那个夏天,邓亲柄的老伴不幸去世了。由于悲伤过度,邓亲柄的身体受到了打击,精神上也倍感痛苦和失落。老伴的去世,使得邓老的生活少了一份照应,日子过得一天不如一天了。儿子和女儿工作都很忙,都没时间来照料老人,决定给老人请个保姆。
儿女们给邓亲柄先后找了几个保姆,但大都没干几天就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