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背景下高师教师的几个转变

2004-05-03 12:49赵秀芝王生耀
中国音乐教育 2004年5期
关键词:高师传授课程标准

赵秀芝 王生耀

随着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大力推进和新课程标准的全面实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师在观念、行为、能力等方面已不能适应社会与时代的发展,更不能适应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需要。教育观念的更新,教学行为及教师角色的转变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一、教育观念的转变

从注重学科知识的传授转向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当前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目标之一是要改变课程过于关注知识的传授而转向关注学生的发展,这就要求高师音乐教育将着眼点放在“育人”,而不是单纯的“育才”。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师不仅要关注音乐知识技能的传授,还要在发展学生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关注学生学习生活的需要,关注学生未来从事音乐教育教学的需要和音乐审美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从关注教师的“教”转向关注学生的“学”。当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师仅仅作为音乐学科知识技能的传授者时,他只是按既定的课程去教“教材”,考虑最多的是“教什么”、“怎么教”,教师成了音乐课堂的主宰者,这种单边活动过程让“教”与“学”走向对立,“教”代替了“学”,“教”控制、支配“学”,师生的生命力、主体性均被“教”所遏制,得不到发挥。新课程标准强调建立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教师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将关注“教”转向关注“学”,关注的焦点是“学什么”、“怎么学”,让学生自觉、主动地参与学习,允许学生发表自己的不同见解,允许学生发生错误和改正错误。师生双方平等交往,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促进,形成一个音乐学习的“共同体”。

从“终结性教育”转向“终身教育”。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正迈向学习化社会。知识的聚增,网络信息渠道的多样化,拓展了高师音乐教育教学的空间,学生接受音乐教育的场所和机会大大增加,他们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获取丰富的音乐知识以及大量的音乐资源。这就使得教师先前在学校接受的专业教育及先前获得的许多知识已无优势而言、无老本可吃。学习化社会的到来,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师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要重新审视音乐知识技能传授者的中心地位,摒弃那种“一朝学成而受用终身”的陈旧观念,自觉完成“终结性教育”向“终身教育”的转化。

从“强调传承”转向“创新教育”。传统的高师音乐教育由于过于强调传承,教师的创造性受到严重制约,机械、简单的重复劳动造成音乐教师职业的“可替代性”。这种“面向过去”的教育模式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的进步和教育的发展,因此提倡创新精神、实施以实践为重点的素质教育,不仅需要改变以往教师向学生灌输音乐知识技能和学生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还需要引导学生改变固有的学习习惯、方法、态度等等。继承是学习,创新也是学习,教师的任务不仅要继承,更重要的是要进行创新教育,应努力创造条件将传承与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的、有见地的、创造性的学习。

从“技术教育”转向“文化教育”。高师音乐教育是文化教育而非技术教育。那种将音乐教育作为技术教育的倾向使音乐教育脱离了文化主体及情感体验,以“工艺”代替了“人文”,以“技艺”代替了“育人”,教师的劳动成为表演技艺的教学示范,而学生则是根据示范、通过观察模仿来学习并获得“技艺”。音乐艺术是人类文化的浓缩与人类文明的结晶,高师音乐教育教学必须深化文化教育的内涵,按照音乐文化规律来发展音乐教育。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师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教学技术,更要有强烈的文化意识、广博的音乐文化积淀和深厚的文化修养,以发展先进文化和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注重弘扬我国优秀民族音乐文化,关注世界多元音乐文化,自觉完成从“艺人”向“学者”、“教育家”角色的转变,使高师音乐教育教学真正完成从“技术教育”向“文化教育”的转变。

二、教育行为的转变

由“重传授”向“重发展”转变。新课程标准倡导教育要“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本”,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师不仅要注重音乐学科知识技能的传授,还要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潜能,让每个学生的个性都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发挥。学生是发展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每个学生都有发展的权力,学生的主体性应在音乐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得以形成并得到充分发展。学习化社会的到来要求教师不能只做“蜡烛”燃烧自己,而要做“长明灯”,不仅照亮别人还要不断自我“充电”。就是说,教师要在促进学生不断发展的同时还要注重自身的发展,在发展学生的同时也要发展教师自身。因为教师的发展能够促进学生的发展。

由“统一规格教育”向“差异性教育”转变。传统的、模式化的高师音乐教育使教师成了有技术的“工匠”,只是按照一定的工艺要求及方案进行程式化的操作,而学生变成了批量生产的、规格统一的“产品”。然而,教师面对的学生是千差万别的生命体,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差异性,使每个学生都生动活泼而有个性地发展自己。教师要研究学生在音乐学习中的差异,找到因材施教的科学根据,为每个学生的发展提供机会和空间,让每个学生都能“学有所长”、“人尽其才”。高师音乐教育应该成为“扬长”教育,教师不能因为忙于“补短”而忽略甚至压抑学生的特长。我们主张“全面发展”、“平等对待”,但绝不能等同于“平均发展”、“统一规格”,因此教师要从学生的个性特征、认知特点出发,实施有差异的教育,进行有差异的发展。

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重结果、轻过程是传统的高师音乐教学中明显的弊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往往只重视知识的结论和考试的结果,而忽略了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学习中知识、技能、思维、方法等方面的发展过程,使学生养成了只靠死记硬背、生搬硬套的机械学习方式。所谓重过程,就是教师在学生探索和发现知识的过程中,给予学生积极地支持和组织,与学生一道通过艺术实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相互交流等探究性活动,以积极的学习态度和科学的探究精神获得音乐知识技能,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既获得了知识又发展了能力。

由“居高临下”向“平等交往”转变。在传统的高师音乐教学中,教师是音乐知识的拥有者、是音乐教学的“指挥”,教师怎么教学生就怎么学,“教”控制“学”、“学”无条件地服从“教”,教师处于居高临下的领导地位,因而造成了师生之间关系的不平等。而新课程标准把教学本质定位为交往,要求教师与学生分享彼此的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从而达到共识、共享、共进,形成一个真正的“学习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交往音乐意味着人人参与、平等对话、相互合作和相互促进,“教师式的学生”取代了教师的学生,“学生式的教师”取代了学生的教师,由居高临下转变为平等交往,教师尊重学生的人格,学生尊重教师的劳动,逐步实现教学相长,达到共同发展,形成融洽互动的新型师生关系。

三、教师角色的转变

由“教书匠”转变为“促进者”。长期以来,高师音乐教育存在着“物化”教育倾向,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师将学生当做“容器”,只是一味地往里面灌输音乐知识技能,却很少教给学生获得知识的能力和方法;他们只会教“教材”,只会教“书”,有些教师成了名副其实的“教书匠”。新课程标准要求学生的学习方式由传统的被动接受式学习向自主探究学习转变,教师的角色也必须从“教书匠”向学生自主学习的“促进者”转变。教师作为促进者,首先要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学音乐、学会学教育;让学生懂得如何获取需要的知识,掌握获取知识的工具以及学会如何根据认知的需要去处理各种信息的办法;指导学生形成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创设有利于学生探究学习的教学情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多样性的、有差异的发展。

由“执行者”转变为“研究者”。传统的高师音乐教学中,教学活动与研究活动彼此分离,教师只是规定的教学程序中的忠实执行者或者说是操作者,而将音乐教育教学研究看成是专家、学者们的专利。教师远离音乐教育理论、简单重复教学实践,缺少对教育教学过程的反思。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师作为音乐教育教学的主体,应主动地对所从事的音乐教育教学实践进行反思和研究,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进行探索和解决,逐步实现从教学实践活动的被动执行者转向音乐教育教学的主动研究者,并在研究中行动、行动中研究,在与学生的共同探索研究中相互激励、教学相长。

由“传授者”转变“为创新者”。教育创新是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和新时期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必然选择,教师在创新教育中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只有具备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教师才能培养出创新人才。音乐是最具有创造性的艺术之一。高师音乐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行为个性对学生的创造力有直接的影响,教师要发挥音乐教育在发展学生创造能力方面的优势,在继承和传播人类已有的音乐文化成果的同时给学生提供质疑的空间和创作的自由。让学生学会学习要从否定开始,不盲目地接受原有的知识技能,指导学生着眼于未被发现的世界,在创新的教育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并逐步形成创新能力。不断对旧的高师音乐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与方法进行选择、探究、变革和创新,尽快完成从单纯的知识传授向教育创新者的角色转变。

由“独行者”转变为“合作者”。传统的高师音乐教学活动,教师与学生之间居高临下的不平等关系使师生之间存在着隔膜,相互之间缺乏交流与合作。有些教师害怕别人知道自己的问题所在而不敢与其他教师交流、沟通,有的教师觉得自己有点“看家本领”、“偏方秘诀”不肯与他人合作。这种彼此间的孤立很容易引起不良竞争,加剧形成“独往独来”、“各自为阵”、“孤芳自赏”的封闭局面。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综合化的趋势,需要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合作和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合作。在多边互动、主体交流的合作过程中,教师要当好“导演”,学生要当好“演员”,在尊重学生人格、发展学生学习个性的过程中使每个学生的音乐潜能都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新课程标准提倡教师之间的合作,因为教师之间的合作不仅能帮助他们摆脱孤军作战的处境,还能满足新课程标准提出的要求。

当然,完成上述转变是需要一个持续的过程,因为教育观念与角色的突变和教学行为的渐变很可能造成有些教师在观念上的认同而行为上的滞后。教育观念的转变和教学行为的转变是密不可分的,一方面教育观念的转变影响并制约着教育行为,另一方面教育观念要在教学过程中转变并进行,观念转变的最终落脚点必然是教学行为的转变。因此,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师应自觉投入到当前的改革之中,尽快适应新的基础音乐课程要求下的观念、行为、角色的转变,努力走在21世纪音乐教育教学改革的前列,不断更新自我、超越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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