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也是生产力

2004-07-07 11:02练洪洋
杂文选刊 2004年6期
关键词:肖某机关干部礼金

练洪洋

在这里,先解释一下“镇母”这个自创的名词。旧时,帝王的母亲称之为“国母”,沿引这个理念,笔者把治一镇之长官的亲母名之为“镇母”。读者见到这个怪诞的新词后且莫发笑,看完下面这则新闻,再回过头来咀嚼,就会发现这个词有多贴切。

据2月8日的新华网报道,去年,监利县容城镇原党委书记肖仁柏就把岳母的丧事办出“镇母”的规格——治丧委员会由镇长任主任,镇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任副主任;治丧委员会下设几个组均由镇机关、镇直单位、管理区、街办领导和干部组成;安排镇领导带领机关干部通宵守灵;镇内所有的单位代表前往吊唁;抬棺的8人当中7人是总支书记和镇直单位领导;骨灰安葬时由一辆警车开道,镇领导带领部分机关干部护送;办丧事的两天时间内该镇机关单位基本停止办公……

原谅赘引,这本非笔者所愿,盖因简述不足以窥丧礼全豹。你说,一场普通妇人的丧礼,竟致一镇政权停止动作两天之久,如此张扬,如此规格,除了“镇母”,何以名状?

子非鱼,不知鱼之乐。我非肖某,当然也不可能完全了解肖某要把岳母的丧事办成“镇母”规格的真实想法,但说实在话,我很愿意把他的举动往这两方面猜想:A、岳母待他恩重如山,非此不足以显示出他对岳母感恩之情与孝心;B、作为一镇之首,厚葬岳母,是以身作则带动该镇尊老新风。倘若如此,虽事体出格,倒也孝心可表。

不过,我想你也知道我是在开玩笑,因为接着的报道就宣告了这种猜想的不可能性:肖仁柏为岳母办丧事共收受礼金140450元,香烟324条。两天的葬事,进账14万现金,日进斗金,还有什么“生意”如此好做?死人也是生产力,丧事从来就是贪官敛财的重要途径之一,看来肖某人也没有走出这种古老思维。即使生前的岳母在贪官眼中一文不值,三年五年不见一次面,此时也不能不让岳母为自己发挥最后一次“余热”。

肖某人视自己岳母为全镇人民之母难道只为了区区的14万礼金吗?(不要忘记这还不是净收入)应该不完全是这样,试想一想:动用一镇的领导干部、警察、子民为自己岳母守孝、吊唁、扶柩、送丧(不知还有没有干部披麻带孝,散发痛哭,如丧考妣),警车鸣锣开道,何等风光!何等荣耀!人同此心,相信任何人都不能不为此风光而陶醉。

物质、“精神”双丰收,名利双赢,此等好事,何乐而不为?肖某人也不是什么“特殊材料”制造的人,因此完全可以理解,我也不想在他身上作过多的纠缠。与其迷失在个案当中,不如作点普遍性的思考。

权欲膨胀,小官大做,小鬼难缠,是时下的基层组织普遍的痼疾。一个地方只有一个脑子一张嘴,一把手口含天宪,言出法随,什么集体领导、民主执政全不见影子,所以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把岳母当成“镇母”这种连封建社会官员也不一定干得出的咄咄怪事他们也干得出来。

一个政府几套班子,在这等愚不可及的事面前居然都患了失语症,不但一个“谔谔之士”都没有,而且大家都积极参与,全然不顾党纪国法、自己的职责和群众看法。难道是大家的认识水平都有限不知道这事有违党性,有失大体么?

一把手可以弃其他领导和广大群众意愿于不顾,胡作非为,甚至为非作歹,不论谁把这个制度的优越性解释得如何动听,都是不可信的,都不是出自民众意愿的。我们不要人为地制造“道德迷信”,相信有些人天生就是神职人员,这样,不但会让人笑话,也会把我们的事业搞垮的,这应该不是危言耸听。

尽快把制度设计得周密一点,把权力分散一些,多一些监督与牵制,别再让“镇母”这种丑事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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