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余指定原则及其适用

2004-12-15 06:00赵兴宏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6期
关键词:技术特征专利权

赵兴宏

要:多余指定原则是人民法院审理专利侵权案件可以适用的、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一项原则。其基本含义是:人民法院在解释专利独立权利要求和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将记载在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明显是非必要的技术特征排除掉,仅以必要技术特征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从而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运用此项原则比较慎重,有严格的条件。对如何理解和认识多余指定和多余指定原则的内涵、多余指定原则的适用条件等内容进行了理论的探讨,并结合实例,提出了运用多余指定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多余指定;专利权;技术特征

中图分类号:D 923.42

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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