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浩月:梦想在长安街上安一张书桌

2006-08-21 10:14
黄河黄土黄种人 2006年8期
关键词:长安街毛毛博客

合 一

“我是一杀猪的”

1990年春天,韩浩月和六叔一起在县城做生意。县城是鲁南偏南的一个小城,生意是一个摆不上台面的生意。

在一篇标题为《摇摇晃晃的年纪》的文字里,韩浩月暴露出了他曾经做过的那份职业,“我是一杀猪的”。

后来他成了著名的网络作家,2005年度十大博客人物,出版了6本书,主编着两本杂志,但偶尔还是有女孩儿给他的信箱发来邮件询问:“你真的是一杀猪的吗?”

没错,如果加上一个时间期限的话,这句话也许可以这么说,“真的,他曾经是一个杀猪的”。

其实,如果时间再推早一些的话,他还是个卖菜的。

每天早晨清洁工人上街打扫卫生的时候,他会从自来水公司门前的那道巷子里转一个弯,埋着头推着装满凉菜的车子,走向县城西部最繁华的地方——县医院门前,摆摊卖菜。

那时候,他经常透过玻璃罩凝望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

生意不好,于是他把这份卖菜的事业交给了妹妹,然后去和六叔做一项看上去大一点的事业。他说:“我生命中现在仅存的那份豪爽和粗砾就是那时候滋养出来的。”

那年韩浩月17岁,他六叔21岁。六叔经常有点莫名其妙的样子。他喜欢看六叔莫名其妙的样子。通常在寒风凛冽、世界一片寂静的时候,他们会驾驶着三轮车在黎明前的夜色掩护下,驶出县城,沿着柏油路驶向两旁站满大杨树的村庄。

车熄火的时候,天刚好亮。六叔悄悄告诉他,来得早了,喂猪的还未起床,不好敲人家的门;来晚了,喂猪的早就把猪喂得肚满肠肥了,难道你愿意花大价钱买那一大堆猪大便?

他对六叔很钦佩。

他们每天在夜里“作业”,在一盏耀眼的白炽灯下,用一把“小李他妈的飞刀”认认真真地完成一项项颇具后现代色彩的“解构”工作,就是把肉按肥瘦、部位之分给予分门别类地割下、放好,然后第二天交到收购的冷藏厂去。拿到钱后他们会挑一个脏兮兮的小饭馆,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作品”被收购后基本就是中午了。韩浩月用肥皂洗干净指甲里哪怕一丝一毫的油腻,换上干净的白衬衣,去县城电影院门前唯一的一家报刊亭。

那里卖报的是一个好看的女孩子。每个月的几天还陆陆续续有诗歌杂志卖。

他用那些带着油腻的纸币换来一本本散发着油墨香气的杂志,曲腿坐在马路边的栏杆上看,嘴上叼着一根劣质香烟,偶尔还冲路过的女孩儿吹几声口哨。

“那时候还没有发明‘美眉这个词。女孩也没现在这么张扬,逮谁说爱谁。她们都很漂亮,一种我现在无法再用词汇描写的漂亮,而且喜欢在黄昏的时候出街,展示一下她们的小碎花棉袄或者短得不算很过分的裙子什么的,让像我等之类的半大小子免费观赏。”他说。

他还说:“我也朝人家弹过烟头吹过口哨什么的,不过顶多被骂句小坏蛋了事,有时甚至还能得到含情脉脉的一笑。”

生活应该在别处

1992年夏天,韩浩月和六叔从乡下回到城里,天色已经晚了。半路的时候,六叔提议去附近的一块黄瓜地里摘几根黄瓜解渴。

车停在乡村大道的中央,月亮悬挂在天上,虫子在草丛里鸣叫着,他和六叔在嚼着味道并不怎么好的黄瓜。

他忽然告诉六叔说:“我不想杀猪了。我不想一辈子只做一个杀猪的。”那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的生活应该在别处。

和六叔分道扬镳之后,他做过很多职业,包括在工地搬砖头、搞电焊,在漂白粉厂晒石灰,在工厂做技术工人。

今年春节回老家经过县医院的时候,他对6岁的儿子说:“儿子,瞧见没有,这幢大楼的骨架就是你爸爸一点点焊接起来的。”

他没告诉儿子自己的脚面曾被滴下的火红焊渣烧出过一个乒乓球那样大的洞。

在困难到生活几乎难以为继的日子里,他也经常用这种语气告诉“从老家自带”的媳妇儿:“怕什么,大不了去做电焊工,我还有五级证书呢。”

在社会的最底层,做着最为艰苦的工作,但是他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坚持写作。他经常把写好的文字装进信封投进绿色的邮筒。

1993年秋天,他认识了和自己在一个工厂工作的媳妇儿毛毛。认识的原因很好玩,在一个凉气四起的下午,厂里组织工人拔空地里的荒草,结果他俩拔到了一块儿。别人都走了,他们对坐在两棵倒下的电线杆上聊天。

“以后我想当一个作家。”他不敢看毛毛的眼睛。因为那时候他还没发表过一个大字。

“我看,你行!”不知道他姓啥名谁的毛毛信口回答。结果几天之后再见,她竟然叫错了他的名字。

他很生气,扎了她的自行车轮胎,然后自然而然地担当起了护花使者的重任。

第二年,市里的一所艺术学校招生,是交上学费就能去上的那种。他请示毛毛说:“我想去试试,如果你不让我去我就不去。”

“你去吧。”

“北漂”岁月

韩浩月说,有两个决定改变了他的一生。一是第一次走出县城,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二是选择来了北京。

他记得第一次去市里的时候,一个腿脚略有残疾的人蹬着三轮车费力地送他去学校,没走多远,他们之间便互相调换了角色:他踩着三轮车,车主坐在车上负责指路。有一段长长的上坡路,他累得汗流浃背。

他想以后自己的人生道路也许就会像这上坡路一样,虽然劳累,但毕竟在一直向上走着。

毕业了,他留校当了老师,后来又回家,在镇上谋了一份不错的差事。在刚刚够结婚的年纪与初恋的毛毛结了婚。而且很快有了自己的儿子。一切如他想象,虽然艰难,但一切都是在向上走着。

“我以为这一生就这样过去了。”他说。

但是,他来了北京。

他的一个朋友告诉过他,北京是全国的文化中心,人要往高处走,走到这里没法再走了,就安下心来,好好地干一场。

他找到了安心的感觉。尽管在北京的第一夜他彻夜未眠。

在亚运村西北方向的一个村子里,他安下了自己的第一个家:不足15平米,月租150元。

那是2000年春天。

踩着自行车经过学院路去上班的路上,不断有毛毛虫落到他的车筐里,当时的场景和愉快的心情他至今记忆犹新。

“仿佛经历所有的苦难只为了迎接这一刻的到来”。

在网络泡沫最“丰盛”的年份里,他成了一名互联网从业人员。两年之中,在经历一份冰与火的考验之后,他以一篇《网站两周年祭》告别了让他从一个电脑盲成为网络作家的网站。

此后,他辗转于京城媒体圈,始终没有脱离至爱的文字,陆陆续续,出版了6部个人作品集。现在,他主编着两本杂志,撰写着数家媒体专栏,同时经营着自己的个人博客。

2005年底,他被评选为年度十大博客人物和年度博客草根五十人之一。

“儿子画了一幅画。让我看得热泪盈眶。他说爸爸每天都在路上,月亮出来天黑了有星星的时候才回家……感谢我的儿子,在路上画了花花草草,还有向日葵,其实从北京回通州的高速公路上,除了堵车、噪音还有收费站,其他的什么也没有……”

简简单单几句话,配上一幅笔法笨拙却透露着质朴童心的水彩画,这是韩浩月博客上最常见的内容。在博客上讲和儿子的点点滴滴,是他网络生活中最大的乐趣。

他觉得,在现实生活里,下班后,和像小老虎一样喜欢扑人的儿子一起在沙发上玩闹,“是一种令人叹气的幸福”。

梦想在长安街上安书桌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在长安街上安一张书桌,每天写写字,和朋友喝喝酒……”33岁了,“梦想”还是他经常说出的一个词。在城市数年了,他还维持着一个乡下少年所有的质朴和坦诚,有着对“菊花古剑和酒”这样的旧式文人生活方式的向往。

“长安街是北京最繁华的街道,虽然如今街道两边都建满了高楼大厦,但站在玻璃后面,仿佛仍能看到古人摩肩接踵衣衿飘飘地走过,体会到李白‘笑饮一杯酒,杀人都市中的那种气氛。”

2004年秋天,韩浩月真的和朋友合租了长安街边建国饭店的一间写字楼,开始了一段“诗酒生涯”。

他曾志得意满地打算租下国际饭店后面的那间饺子馆开酒吧,并且真的去找饺子馆的老板谈,结果被人给轰了出来,人家说开饺子馆是此生的一大爱好,多少钱也不会出租。

他和住在通州的古清生、于贞志等一些自由作家和诗人成立了一个“通吃社”组织,经常在饭馆里喝酒朗诵诗歌,在万亩森林公园中聚集数十人开散文朗诵会。

他曾浮想联翩地设想在远郊的树林里盖几间简易房做办公室,并且在院里养几头猪,几只鸡,随吃随宰……

这样的逍遥日子过了半年,建国饭店昂贵的房租终于让他和他的朋友败下阵来。

“不过也是难得的生活体验,那段日子让我知道了自己究竟想要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2006年,韩浩月在编辑杂志的同时,开始给媒体大量撰写专栏和评论文字,文体还是他喜欢和擅长的文娱、时尚评论。他的梦还未泯灭,能心无旁骛地写作是他的一个理想。尽管这理想在这个时代显得那样单薄。

偶尔,他会在长安街边的某个街边小公园里,打开笔记本,在喧嚣的车流声与过往不息的人流中,习惯性地在拟好文章标题下面另起一行敲下自己的名字……

(编辑/杨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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