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爱上贝克汉姆?

2007-03-16 08:35
新民周刊 2007年3期
关键词:贝克汉姆银河曼联

王 倩

美国足球需要一个明星,贝克汉姆需要推广“贝克汉姆品牌”。

这个男人,是神话,是传说,是都市美男,是广告模特,是“妻管严”。他衣着入时,哦,对了,他还是一个足球运动员。

当贝克汉姆向全世界宣布,自己人生的下一站不是西班牙,不是意大利,不是英格兰,而是这个星球上最后的足球荒漠——美国时,休斯顿的一家报纸如此开始了对美国人的足球知识普及。大部分美国人只听说过《像贝克汉姆一样踢球》这部电影。

足球将不再是贝克汉姆的标签了,即使是最铁杆的小贝迷们都得承认这点。这位过去10年内世界足坛或许不是最出色但绝对是最耀眼的明星,选择了好莱坞隔壁的洛杉矶银河俱乐部(隶属于美国职业大联盟),要去过奢侈的半退休生活了。

美国人选择了贝克汉姆,每周付给他100万美元,让他教育美国人——将沉迷于橄榄球、棒球和NBA的美国人,特别是白种人吸引进足球场。这就是贝克汉姆这个足球活教材和这份5年2.5亿美元合同的价值所在。

拯救美国

世界足坛第一红人选择了美国职业大联盟作为自己的下一站,包括《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CNN、CBS以及ABC等主流媒体无不欢呼足坛巨星的光临。足球也开始享受像篮球、棒球和橄榄球般的五星级的铺天盖地的新闻报道待遇,而大部分美国人也终于知道了美国大联盟的存在。

不过,除了美国,贝克汉姆的美国行从一开始就杂音四起。最主流的说法是,与其说他选择了美国职业大联盟,不如说他选择了好莱坞。贝克汉姆在美国没什么知名度,转会消息确认后,他从美国媒体手中接过了一件科比的球衣,你可以将此看成美国媒体提前的警告——在这边只有这样你才能上头版。好在他有一位在美国人眼中更知名的太太维多利亚,她的辣妹组合在美国也曾风光一时。于是贝克汉姆也很配合地告诉记者,自己在签约之前给汤姆•克鲁斯打过咨询电话,于是众多美国记者纷纷预测他俩将会成为继汤姆•克鲁斯夫妇、布拉德•皮特和安吉丽娜•茱莉之后的第三对最受媒体“欢迎”的夫妻。

美国人是冤大头?贝克汉姆的职业生涯明显已经快要画上句点,但美国人竟然给出了每周100万美元的收入。要知道目前欧洲足球市场上最高的周薪是巨富阿布拉莫维奇付给巴拉克和舍普琴科的13万美元,而目前切尔西队内还因为收入差距正在闹内讧。为了吸引贝克汉姆,美国职业大联盟甚至在半年前就修改了规则,允许每队引进一名工资不受限制的球员,这个规则在当时就被称为“贝克汉姆规则”。

其实美国人的钱不是付给足球的,给贝克汉姆的钱也不是完全由银河俱乐部支付的。贝克汉姆从银河俱乐部拿到的踢球收入也就每年1000万美元,只占到他所有收入的20%左右,但这已经是银河队所有其他球员收入的5倍了。他的“贝克汉姆品牌”从百事可乐、吉列和阿迪达斯等手中拿到的代言费用将大大增加,他还会成为银河的股东而拿到年底的分红,更关键的是他终于拿到了自己100%的肖像权,这是皇家马德里俱乐部不肯给他的。与其说他和银河俱乐部签约,不如说他打算彻底经营自己的“贝克汉姆品牌”。当然这每周100万美元的收入是浮动的,到年底总结时从数字就能看出贝克汉姆的表现究竟是否合格了。

他究竟能给美国足球带来什么?在美国人尤其是白人眼中,足球只是十二三岁小姑娘才踢的玩意。他们嫌足球进球少,不刺激,甚至为此改革了点球规则——90分钟比赛结束直接踢点球,发球手从中场带球直奔球门,单打面对守门员。为此,也有媒体反对他的高薪,“贝克汉姆(一赛季)能进50个球吗?”但别忘了,拉美裔和亚裔移民占美国人口的比重正在逐渐增加,他们对足球的狂热随着贝克汉姆的到来终于有了释放的机会。

贝克汉姆宣布加盟的那个下午,银河俱乐部的赛季套票就卖出了1000份。西班牙语报纸《La Opinión》和《洛杉矶时报》的读者数量差不多。2006世界杯期间美国国内的西班牙电视网全程转播了比赛。足球正在努力成为美国社会的主流运动,美国职业大联盟刚签下了足够分量的电视转播合同(和ESPN、福克斯电视网的4年8000万美元合同)和赞助合同(阿迪达斯,10年1.5亿),还拥有了足够的球场,仅仅在三四年前,这些还是无法想象的。美国足球需要的只是一个明星,一个如科比般的明星,这是美国本土如阿杜等足球新星无法比拟的。

难怪有人说,这笔交易就像伍兹在红地毯上遇到了布拉德•皮特。

告别足球

不要替贝克汉姆的足球生涯惋惜。早在2003年贝克汉姆转会皇家马德里时,他已经有意无意地在偏出足球的轨道,直到最后彻底沦为替老板卖球衣的道具。2003年贝克汉姆代表曼联替补出场的那场冠军杯比赛打进的那两个进球,值得所有的贝克汉姆迷们记住。对手正是皇家马德里,曼联全场被对手“耍猴”而毫无反击之力,已经要被教练弗格森赶走的贝克汉姆最后时刻上场,那两个进球代表着当时正处于职业生涯最黄金时间的贝克汉姆从此刻开始慢慢告别了纯粹的足球岁月。

贝克汉姆曾经全身心地投入足球。他的足球很简单,他的右脚是一个时代的传奇,中国人将它的弧线命名为“圆月弯刀”。年少时的老师评价他,“如果你把一个女孩和一个足球送到大卫面前,他肯定选择足球。”在曼联的时候,他会一遍一遍地传中、角球和任意球,直到教练弗格森在办公室里朝他咆哮。这和后来比赛日之外的大部分时间都出现在时尚娱乐和商业媒体版面的“贝克汉姆”形成了鲜明对比。

但年少时候的他就爱摆姿弄秀。14岁的贝克汉姆去和弗格森签订第一份实习合同时,右手无名指和中指上戴了两枚金戒指。他注重衣着,出现在众人面前总是十分优雅得体,他被成为“伦敦东部闪光的靓仔”。甚至有人猜测曼联的后勤人员特别喜欢他,因为他总能得到最合身的球衣和球鞋。

1998年世界杯上的那张红牌绝对是贝克汉姆的转折。此前球场上的贝克汉姆无忧无虑,想的就是如何尽情地表现自己的足球天赋;此后的贝克汉姆尽管在足球场上成为男人,扛起了在欧洲赛场重振曼联雄风的重任,但是就在这一段他体育生涯最困难的时候,“贝克汉姆品牌”成为真正的市场产品,这改变了贝克汉姆的足球。

当时负责安排辣妹美国演唱会(贝克汉姆跟着老婆在美国“避难”)的机构“旁观者组织”与英国国内媒体对骂,为贝克汉姆细心地组织了一次赎罪运动。此后这个机构和贝克汉姆开始了特殊的合作,这位足球明星更多地出现在了时尚杂志,你很少能在体育杂志中找到他。《VANITY》、《GQ》、《ESQUIRE》和《ARENA》杂志都是他最喜欢的展现自己的地方,他甚至任由血红色的油彩沿着裸露的上身向下淌,这是如乔丹和伍兹等世界级体育巨星也都从未越过的界线。

很多人相信是维多利亚身边的造型师们塑造了“贝克汉姆品牌”。的确,贝克汉姆不是个适合出镜的公众人物,他的声音细弱而尖锐,甚至有点女性化,他的英语语法很糟糕,所以贝克汉姆留给公众最多的形象就是他的笑容。

他渴望为国效力,但国家队拒绝了走下坡路的他。他丧失了踢球的动力,正好有人高薪挖他去逍遥,他就去了,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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