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宗的罪己诏

2007-05-14 13:37郑连根
杂文选刊 2007年9期
关键词:节度使权威中央

郑连根

罪己诏是古代帝王用来“自我批评”的文书,其起源甚早,有名的说法就是:“禹汤罪己,其兴也勃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禹汤之后,周成王、秦穆公、汉武帝、唐德宗、宋徽宗、清世祖等人也曾颁发过罪己诏。全面地梳理、分析罪己诏是一个工程浩大的课题,非笔者短时间所能做到,我在这里只谈一谈唐德宗的罪己诏。

安史之乱后,唐朝的中央政府已经失去了权威,藩镇割据的局面形成了。各地节度使纷纷拥兵自重,不把中央放在眼里。很多节度使的子弟在父亲或兄长死后.就发动手下的将领拥戴自己继承节度使的职位,这等于剥夺了中央政府的“人事任免权”。唐朝的中央政府当然厌恶这种局面,可是由于没有足够的实力,所以不得不姑息迁就。唐德宗李适继位后决心改变这种局面,重建中央权威。公元781年,恒州节度使李宝臣和青州节度使李正己去世,李适拒绝他们的儿子继承节度使的职位,结果导致了河朔四镇(指幽州、恒州、魏州、青州四个藩镇)联合起兵,宣布脱离中央。接着,汝南节度使李希烈也趁机宣布独立,甚至索性称帝。唐德宗李适动员全国兵力,先行讨伐李希烈。

从理论上讲,李适的做法无可厚非,先逼藩镇造反,然后再以平叛之名将其一一剿灭,这样既可除去心头之患,又可重建中央权威,何乐而不为?奈何李适本人有雄心而无大略,他驱使军队为其打仗,却不肯出钱犒劳士兵,结果引发了“泾师之变”——从泾原地区调集的平叛部队途经长安,官兵们本来希望得到赏赐,可李适就是不肯出钱,士兵们因“待遇问题”得不到“落实”而绝望,由绝望而愤怒,遂发生了兵变。兵变发生后,李适才下令急运二十车金银财宝犒劳军队,可惜,“恩典”来得太迟了。泾原之师占领了长安,德宗李适只得仓皇出逃,国家再次陷入了内乱之中。本想打击藩镇势力以重建中央权威,结果却是“求荣取辱”,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更大的灾难。

在沉痛的现实面前,唐德宗李适接受了翰林学士陆贽的建议,颁布了《罪己大赦诏》。这篇由陆贽起草的罪己诏选在兴元元年正月初一发布,“赦书目行五百里,布告遐迩,咸使闻知。”诏书中所数了德宗自己的罪过,称:“天谴于上而朕不悟,人怨于下而朕不知”,“上累于祖宗,下负于黎庶”。自我批评之外,诏书还赦免了不少叛乱将领,显示了天子的通情达理,因为国家陷入内乱的责任不在别人,“罪实在予”。这篇罪己诏情真意切,很有感召力,颁布之后,“人心大悦”,“士卒皆感泣”,一些叛乱军队归顺了朝廷。谁说文字没有力量?唐德宗的这篇罪己诏不就起到了拯救危局的作用吗?

问题是,不到万不得已之际,皇帝哪里肯“罪己”?想让听惯了阿谀奉承的人低头认错,实在太难了。平时颐指气使掌握别人命运的人。不到了自己也面临着万分悲惨的命运时,他们是不会诚心诚意地作“自我批评”的。现在,我们在媒体上也能读到贪官们的一些反思和忏悔,可是,我们一定要问一问:如果不是丑行败露,如果不是身陷囹圄,他们会忏悔吗?他们言辞恳切的反思和忏悔有没有笼络人心以自救的成分?当然,能反思、能忏悔毕竟比死不悔改要好得多,但是,我们也不得不说,迟到的反思、迟到的忏悔是要打折扣的,就像法律上所说“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一样。

唐德宗的罪己诏虽然暂时起到了稳定局面的作用,但“罪已”之后的唐德宗依然猜忌刻薄,重用奸佞。在他的领导下,衰败的唐朝不但没能实现“中兴”,而且更加衰败了。一篇真挚的罪己诏根本不足以挽救一个昏君,恰如感人的狱中忏悔不足以挽救贪官的命运。

【原载2007年3月2日《济南时报·历下亭》】

题图/朱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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